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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13:4和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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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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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13章注釋聖經新世界譯本(精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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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權者是上帝的僕人 在一個特別的意義上,世上的政府可以說是上帝的「僕人」(希臘語是di·aʹko·nos)。聖經有時用這個希臘語詞來指服侍別人的人。(太22:13;約2:5,9)相關動詞di·a·ko·neʹo(為……服務)也用來指照顧別人在生活上的各種需要。(另見路8:3的注釋)世上的政府就是在這個意義上可以稱為「僕人」。他們是上帝的僕人,因為他們是在上帝的容許下才存在一段時間的。他們提供一些對人民「有益」的服務,例如在一定程度上維持公共秩序並保護人民不受違法行為傷害。此外,聖經表明世上的政府有時也能在其他方面做上帝的僕人。以下是幾個例子:波斯王居魯士呼籲以色列人離開巴比倫,回耶路撒冷重建上帝的聖殿。(拉1:1-4;賽44:28)波斯王亞達薛西派遣以斯拉帶一筆捐款去重建聖殿,後來又派尼希米去重建耶路撒冷的城牆。(拉7:11-26;8:25-30;尼2:1-8)羅馬政府的軍官從耶路撒冷的暴民手裡解救了保羅,在保羅遭遇船難之後保護他,並准許身為囚犯的保羅在等候凱撒審理他的案件期間住在租來的房子裡。(徒21:31,32;28:7-10,30,31)
劍 這裡指世上的當權者用來懲罰「作惡的人」的權力。當權者如果恰當地運用這種權力,就能有效地遏制犯罪行為,維持社會秩序。不過,當權者如何運用他們的權力,是要向上帝交帳的。希律·安提帕就曾濫用這把具有象徵意義的劍,派人斬了施浸者約翰的頭。(太14:1-12)同樣,希律·亞基帕一世也濫用權力,「用刀劍處死了約翰的兄弟雅各」。(徒12:1,2)如果世上的統治者試圖強迫基督徒做某些違反聖經原則的事,他們就不是在履行「上帝的僕人」這個職責了。
降怒 如果有人觸犯了世上政府的法律,而這法律跟上帝的法律並不衝突,「統治者」施加懲罰就是代表上帝「向作惡的人」降怒。(羅13:3)在本節經文,譯作「降怒」的希臘語詞組也可以翻譯為「執行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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