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注
a 在公元第三世紀,德爾圖良聲稱婦女「以藥物磨擦皮膚,在面頰上塗胭脂,用[黑色的]銻使自己的眼睛突出均是得罪上帝之舉」。德爾圖良也對染髮的人提出批評。他誤用了耶穌在馬太福音5:36所說的話,提出指責說:「她們竟反駁主,說:『看哪!我們的頭髮不是白色或黑色,而是染成黃色。』」他補充說:「你甚至可以找到一些以年老為恥的人,將自己的白髮染黑。」以上是德爾圖良的個人見解。可是,他卻歪曲了事實,因為他的論據純粹是基於他個人的觀點,認為婦女乃是導致人類受詛咒的罪魁,因此她們應該『像夏娃一樣,為自己最初所犯的可恥罪行哀傷懊悔』。但聖經卻從沒有這樣說;相反,上帝要亞當為人類的罪性負責。——羅馬書5:12-14;提摩太前書2: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