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注 a 「[耶穌和法利賽派]的根本差異,在於兩者對上帝的理解南轅北轍。法利賽派認為上帝是嚴苛的;耶穌卻認為上帝有恩典、有憐憫。當然,法利賽派沒有否認上帝是良善、仁愛的。可是,他們卻認為,上帝賜給他們《托拉》[律法],讓他們能夠符合律法的要求,就顯出了良善。……在法利賽派看來,人恪守口傳律法,嚴守闡釋成文律法的規條,就能符合《托拉》的要求。……耶穌把愛心的兩大誡命(太22:34-40)奉為圭臬,不承認口傳律法……結果跟法利賽派發生衝突。」——《新編國際新約神學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