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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上帝的永恆旨意有關的諸約守望台1989年 |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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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上帝的永恆旨意有關的諸約
『耶和華……記念他的約,直到永遠;他所吩咐的話,直到千代。』——詩篇105:7,8。
1,2.為什麼我們可以說,我們當中大部分人均受到一個約所影響?
有一個約極可能已影響到你——你的過去、現在以至將來。你也許納罕:『什麼約?』在這個事例上,這個約便是婚姻,因為我們大部分人都是在婚約下所生的後代,而我們自己也有許多人已結了婚。即使是未婚的人也會想及將來締結快樂婚姻的種種祝福。
2 多個世紀之前,希伯來先知瑪拉基曾執筆論及『你幼年所娶的妻』,『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約的妻』。(瑪拉基書2:14-16)瑪拉基可以把婚姻稱為一個約,因為它是一個合約或正式的協定,也是一項雙方共同生活的安排。婚姻的契約是個雙邊的約,雙方同意結為夫婦,願意承擔彼此的責任,同時展望婚後恆久的裨益。
3.為什麼會有其他的約對我們產生比婚姻更大的影響?
3 婚姻看來也許是對我們個人影響最大的約,但聖經所論及的約卻含義更廣。一本百科全書將聖經所載的約與非聖經宗教所談及的約作一對比說,唯獨在聖經裡,『上帝與手下子民立約的關係最終成為遍及整個宇宙的全面制度。』不錯,這些約涉及我們仁愛創造主的永恆旨意。正如你將會看見到,你獲得無窮的祝福一事正與這些約有密切不可分的關係。你有理由要問:『但怎會如此?』
4.指向上帝永恆旨意的最先的約是什麼?
4 你清楚知道亞當夏娃拒絕順服上帝的權威時所導致的悲慘後果。我們從他們承受了不完美的缺陷——也就是我們之所以生病、以至死亡的背後真相。(創世記3:1-6,14-19)然而,我們可以滿懷感激的是,他們所犯的罪並不能阻止上帝的旨意實現,他的旨意是要地球布滿一族享有恆久健康、快樂的純真崇拜者。關於這件事,耶和華立了以下載於創世記3:15(《新世》)的約:『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種子和女人的種子,也彼此為仇。女人的種子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可是,這段簡潔、象徵性的話卻引起了許多有待解答的問題。耶和華會怎樣實現這個約的應許?
5,6.(甲)上帝決定運用什麼方法去實現他的旨意?(乙)為什麼我們應當對上帝這樣行的方法深感興趣?
5 上帝進一步安排了一系列特別的神聖的約,加上在伊甸園裡所訂的,合共有七個約。我們所有希望得享永遠祝福的人都應當明白這些約,包括認識這些約在何時及如何訂立,誰牽涉在內,訂立的目的和條件如何,它們彼此間怎樣與上帝以『永生』祝福服從的人類的旨意息息相關。現在正是重溫這些約的適當時候,因為1989年三月二十二日,各基督徒會眾聚集起來紀念主的晚餐,這件事便與諸約直接有關。
6 當然,對某些人來說,諸約的觀念也許聽來枯燥乏味、墨守成規,且與人類事務無關宏旨。可是,請考慮以下《舊約神學辭典》(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Old Testament)所說的話:『在古代的近東,以及希臘和羅馬的世界裡,「約」一詞……是根據兩門語義學去區分的:其一是誓言與承擔、其二是愛情與友誼。』我們可以看出,耶和華諸約的基礎包含兩方面——誓言與友誼。
亞伯拉罕的約——永遠祝福的基礎
7,8.耶和華跟亞伯拉罕訂立了怎樣的約?(歷代志上16:15,16)
7 族長亞伯拉罕——「一切信之人的父」是「耶和華的朋友」。(羅馬書4:11;雅各書2:21-23)上帝向他起了誓,並且訂立了一個約,成為我們獲致永遠祝福的基礎。——希伯來書6:13-18。
8 亞伯拉罕還在吾珥的時候,耶和華吩咐他遷移到另一個地方去,那地便是迦南。當時,耶和華應許亞伯拉罕,說:『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使自己]得福。』a(創世記12:1-3)此後,上帝逐漸為我們適當地稱為亞伯拉罕之約的加添了好些細節:亞伯拉罕的種子或繼承人會繼承應許之地;他的種子會產生無數子孫;亞伯拉罕與撒拉將會是眾王的根源。——創世記13:14-17;15:4-6;17:1-8,16;詩篇105:8-10。
9.我們怎樣知道我們可能牽涉在亞伯拉罕的約中?
9 上帝稱之為「我與你[亞伯拉罕]立的約」。(創世記17:2)但我們無疑應當感到,這件事與我們的性命有關,因為上帝後來引伸這個約,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使自己]得福。』(創世記22:17,18)我們都是萬國的一部分;因此,未來的祝福已為我們預備好了。
10.我們從亞伯拉罕的約中洞悉什麼事?
10 我們試停下來考慮一下,我們可以從亞伯拉罕的約學得什麼教訓。像較早之前在伊甸園所訂立的約一般,這個約也指向一個將臨的「種子」,這意味到這個種子會有一個人類的世系。(創世記3:15)那便是閃的世系,直至亞伯拉罕,再通過他的兒子以撒而來。這個世系也涉及王權,而它所帶來的祝福不僅使一個家族,同時也使全地上的人類受惠。這個約如何實現呢?
11.亞伯拉罕的約怎樣獲得真正的實現?
11 通過雅各或以色列,亞伯拉罕的後代會繁殖成為一大國。身為亞伯拉罕一個數目不詳的實際種子,他們獻身與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上帝而從事純真的崇拜。(創世記28:13;出埃及記3:6,15;6:3;使徒行傳3:13)雖然以色列人不時偏離純真的崇拜,但『耶和華卻因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仍施恩給以色列人,憐恤他們,……不肯滅盡他們。』(列王紀下13:23;出埃及記2:24;利未記26:42-45)甚至在上帝接納了基督徒會眾作他的子民後,他仍因以色列人是亞伯拉罕的實際種子而繼續格外施恩給這個民族一段時期。——但以理書9:27。
亞伯拉罕的屬靈種子
12,13.亞伯拉罕的約以屬靈的方式實現時,耶穌怎樣證明自己便是種子的主要部分?
12 亞伯拉罕的約也會以另一種方式實現,就是屬靈的方式。在耶穌的日子以前,這個約會以較大的方式實現一事並不明顯。但我們可以感到高興的是,這件事在我們的時代已清楚明朗。我們可以在上帝的話語裡找到這個約如何實現的解釋。保羅寫道:「應許是對亞伯拉罕和他的種子提出的。它不是說:「給眾種子」,好像有許多[種子],而是指著一個說:「給你的種子」,就是基督。』——加拉太書3:16,《新世》。
13 不錯,這個種子僅是來自一個世系或家族而已。以耶穌而言,這是再真實不過的事。耶穌生來便是個血統上的猶太人,是亞伯拉罕的實際後代。(馬太福音1:1-16;路加福音3:23-34)除此之外,他是天上更大的亞伯拉罕的家庭成員之一。要記住,族長亞伯拉罕曾懷具莫大的信心,甘願犧牲他的兒子以撒,要是上帝願意事情這樣成就的話。(創世記22:1-18;希伯來書11:17-19)照樣,耶和華差遣他的獨生子到地上來,作為相信的人類的贖價。(羅馬書5:8;8:32)因此,我們可以明白為什麼保羅根據這個約去證明耶穌基督便是亞伯拉罕的種子的主要部分。
14.亞伯拉罕的種子的次要部分是什麼?這件事引發了什麼進一步的討論?
14 保羅進一步指出,上帝以屬靈的方式實現這個約時,他會「繁殖亞伯拉罕的種子」。他寫道:『你們若屬於基督,就真的是亞伯拉罕的種子,是承受應許的繼承人了。』(創世記22:17;加拉太書3:29,《新世》)這些繼承人便是14萬4000位受靈所膏的基督徒,他們構成了亞伯拉罕的種子的次要部分。他們並不是與種子的主要部分對抗;反之,他們都是「屬於基督」的。(哥林多前書1:2;15:23)我們知道,這些人當中許多人的淵源並非出自亞伯拉罕,因為他們來自非猶太諸國。可是,在以屬靈的方式實現這個約方面更為重要的是,他們本來甚至不是屬於更大的亞伯拉罕——耶和華——的家庭成員。相反,他們是出自罪人亞當的不完美家庭。由於這緣故,我們需要從較後的諸約中看看他們如何能夠具備資格成為『亞伯拉罕的種子』一部分。
暫時附加的律法的約
15-17.(甲)為什麼律法的約要附加在亞伯拉罕的約之上?(乙)律法如何達成這些目的?
15 上帝訂立了亞伯拉罕的約作為實現他的旨意的基本步驟,這個種子的世系會怎樣獲得保護不致受到污染或滅絕,直至種子出現的時候呢?種子來到時,從事純真崇拜的人可以怎樣認出他來?保羅指出,上帝藉著暫時附加的律法的約而顯明他的智慧;藉此,保羅解答了上述的問題。使徒這樣寫道:
16 『那麼,為什麼要有律法呢?是為了使過犯顯明而附加的,直至那得了應許的種子來到;律法是藉著天使經居間者的手而傳授的。……律法成了把我們領到基督那裡的保育員,使我們能夠由於信仰而稱義。』——加拉太書3:19,24,《新世》。
17 在何烈山上,耶和華以摩西為居間者與以色列立了一個獨特的國家的約——律法的約。b(加拉太書4:24,25,《新世》)以色列人同意訂立這個約,並且以公牛和山羊的血使約生效。(出埃及記24:3-8;希伯來書9:19,20)這個約給予以色列國神治的律法以及一個正義政府的輪廓。這個約禁止以色列人與異教徒通婚及參與不道德或偽宗教的習俗。藉此,這個約保護以色列人,並且成為一股保全種子的世系免受污染的力量。(出埃及記20:4-6;34:12-16)可是,由於沒有一個不完美的以色列人能夠遵守律法至十全十美的地步,這使罪顯明出來。(加拉太書3:19,《新世》)此外,律法的約也指出,人需要一個完美而永久的祭司,也需要一個不用年年獻上的祭物。律法就彷彿是個保育員,把孩子領到所需的導師那裡,這個導師便是彌賽亞或基督。(希伯來書7:26-28;9:9,16-22;10:1-4,11)律法的約一旦達成了它的目的,它便會終結。——加拉太書3:24,25,《新世》;羅馬書7:6;可參看本刊第31頁的「讀者來函」。
18.律法的約涉及什麼進一步的前途希望?但為什麼這件事難以理解?
18 上帝訂立這個暫時的約時,他曾提及以下令人振奮的目的:『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作屬我的子民……。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埃及記19:5,6)一個多麼偉大的前途希望!一個君王兼祭司的國度。但這怎麼可能?正如律法後來清楚闡明,統治的支派(猶大)和祭司的支派(利未)獲派分擔不同的職責。(創世記49:10;出埃及記28:43;民數記3:5-13)沒有人能夠身兼統治者與祭司兩職。雖然如此,出埃及記19:5,6所載上帝的話語使人有理由相信,以一種尚未明顯的方式來說,在律法的約之下的人有機會『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
大衛王國的約
19.諸約怎樣指向王權一事?
19 隨著時間的過去,耶和華為了我們的永久福分而附加了進一步澄清他會如何實現他的旨意的約。我們已看見亞伯拉罕的約指向亞伯拉罕的實際種子所擁有的王權(創世記17:6)律法的約也預期上帝的子民中會有君王,因為摩西告訴以色列人說:『到了……[應許之地]的時候,[你]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你總要立耶和華你上帝所揀選的人為王……,不可立[外國]人為王。』(申命記17:14,15)上帝會怎樣安排這項王權?這件事對亞伯拉罕的約有什麼影響?
20.大衛與他的世系怎樣與此有關?
20 雖然以色列的第一位君王是便雅憫支派的掃羅,但接續他作王的卻是猶大支派的勇敢而忠貞的大衛。(撒母耳記上8:5;9:1,2;10:1;16:1,13)在大衛作王的統治期間,耶和華與大衛立了一個約。首先,他說:『我必使[『來自你內部的種子』,(《新世》)]接續你的位,我也必堅定他的國。他必為我的名建造殿宇,我必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撒母耳記下7:12,13)正如這段話指出,大衛的兒子所羅門會接續王位,並且受到任用在耶路撒冷為上帝建造一座殿宇。然而,事情並非至此為止。
21.大衛王國的約為什麼事鋪路?
21 耶和華進一步跟大衛立了以下的約:『你的家和你的國,必在我面前永遠堅立。你的國位也必堅定,直到永遠。』(撒母耳記下7:16)顯然,上帝正在大衛的家系裡為以色列建立一個王朝。事情絕不僅是大衛的王系連綿不斷,世代相傳而已。反之,在大衛的世系中最後會有一位統治『到永遠,他的寶座[會]在[上帝]面前,如日之恆一般。』——詩篇89:20,29,34-36;以賽亞書55:3,4。
22.大衛的約怎樣與種子的世系有關?結果怎樣?
22 這樣,大衛的約無疑已進一步縮小了種子世系的範圍。即使是第一世紀的猶太人也意識到彌賽亞會是大衛的後代。(約翰福音7:41,42)正如天使作證,耶穌基督——亞伯拉罕的約所提及的種子的主要部分——的確具備資格成為這個大衛王國的永久繼承人。(路加福音1:31-33)由於這緣故,耶穌獲得統治應許之地——大衛曾一度統治的屬地領域——的權柄。這件事應當使我們對耶穌的信心大增。耶穌的統治並非出於不法的篡奪;反之,是按照一項既定的合法安排——上帝的約——而來的。
23.有些什麼問題及事情尚待分曉?
23 在與上帝實現他的旨意,為人類帶來永遠祝福的安排方面,我們只考慮過四個屬上帝的約。你很可能看出,景象並不完整。尚待解答的問題是:既然人類仍舊是不完美的,有什麼祭司或祭物能夠永遠改變這件事?人類可以怎樣具備資格成為亞伯拉罕種子的一部分?我們有理由相信這個種子的統治權會伸展至超乎屬地的領域嗎?亞伯拉罕的種子——包括主要和次要的部分——可以怎樣為『地上萬國』——包括我們所有人——帶來祝福?下文便有分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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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從上帝的諸約得益嗎?守望台1989年 |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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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從上帝的諸約得益嗎?
『「藉著你,萬國都必得福。」因此,緊守信仰的人正與忠信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加拉太書3:8,9,《新世》。
1.關於許多君主施行統治的效果,歷史表明些什麼?
『慈惠的[或「開明的」]獨裁君主』乃是十八世紀歐洲某些統治者的稱謂。他們「本意是要好好地以父親般的仁慈去治理人民的,但他們的計劃出了錯誤,他們的改革徹底失敗。」a《美國百科全書》此乃造成不久之後便席捲歐洲的革命之主要原因。
2,3.耶和華與人類君主有什麼不同之處?
2 耶和華較之那些剛愎自用的統治者是何等的不同。我們很容易看出人類亟需變革,使不平和苦難最終獲致真正的解救。可是,我們不必擔心,認為上帝帶來解救的行動只屬幻想。在一本世界最暢銷的書裡,上帝已在其中記錄了他的應許,要為相信的人類帶來永久的祝福,不論他們從前是屬於什麼國籍、種族、教育或社會階層的。(加拉太書3:28)可是,你能信靠這項應許嗎?
3 使徒保羅引述上帝給予亞伯拉罕保證的一部分,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保羅又說:既然『上帝決不能說謊,』於是『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勵。』(希伯來書6:13-18)藉著留意上帝為成就這件事而逐步奠下的根基,我們對那些祝福就能夠進一步增強信心。
4.上帝怎樣以各個不同的約去成就他的旨意?
4 我們已經留意到,上帝曾與亞伯拉罕立約,包括以他的一個種子為工具去祝福『地上萬國』。(創世記22:17,18)以色列人遂成為肉體上的種子,但在更重要的屬靈意義上,耶穌基督才證明是亞伯拉罕的種子的主要部分。耶穌也是更大的亞伯拉罕——耶和華——的兒子或種子。『屬乎基督』的基督徒構成了亞伯拉罕的種子的次要部分。(加拉太書3:16,29)在締結亞伯拉罕的約之後,上帝又與以色列國暫時訂立附加的律法之約。它由此證明以色列人是罪人,需要一位永遠的祭司和完美的祭物,去護衛著種子的世系和幫助人將他辨認出來。律法之約同時表明,上帝會設法引進一個君王兼祭司的國度。在律法仍然生效之際,上帝與大衛立了一個約,好使以色列建立一個王朝。大衛的王國之約同時指向擁有地上永久統治權的那位。
5.有什麼問題或難題尚待解決?
5 可是,這些誓約在若干方面似乎未臻完備或需要澄清。例如,正在來臨的種子若是大衛家系的一位君王,又怎能作為永遠的祭司,而且比以前各祭司肩負有更多任務?(希伯來書5:1;7:13,14)這位君王所統治的範圍是否超乎一個有限的屬地領域?種子的次要部分怎樣獲得資格進入更大的亞伯拉罕的家庭?既然他們多數都不是大衛的實際子孫,那麼即使他們獲得資格,又會統治什麼領域?我們且來看看上帝怎樣採取合法的步驟,以附加的誓約方式去解決這些問題,為我們的永久祝福鋪路。
屬天祭司的約
6,7.(甲)根據詩篇110:4,上帝設立了什麼附加的約?(乙)什麼背景幫助我們了解這個附加的約?
6 正如我們所見,在律法之約的範圍內,上帝又與大衛立約,要有一位後裔(種子)永久統治屬地的領域。但耶和華同時向大衛啟示,一位永遠的祭司將會來臨。大衛寫道:「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詩篇110:4)在上帝這項誓言的背後,有什麼東西使它成為耶和華與正在來臨的祭司之間的私人誓約呢?
7 麥基洗德曾是古代的撒冷王,撒冷顯然是後來耶路撒冷(它亦以『撒冷』為名)建城的故址。亞伯拉罕與麥基洗德交往的記錄強調他是個崇拜『至高上帝』的君王。(創世記14:17-20)可是,上帝在詩篇110:4的言詞表明麥基洗德也是一位祭司,這使他成為一個獨特的人物。他是一位君王兼祭司,在大衛世系諸王和利未支派祭司後來執行上帝任務之處服務。
8.上帝與誰建立一個與麥基洗德等次相若的祭司的約,這約產生什麼結果?
8 關乎跟與麥基洗德相若的祭司所立的這個約,保羅向我們提供更多的細節。例如,他說耶穌基督『蒙上帝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稱他為大祭司。』(希伯來書5:4-10;6:20;7:17,21,22)雖然麥基洗德必定有屬人的父母,但聖經卻沒有記載他的家譜。因此,耶穌基督的祭司職分並不是按照麥基洗德的家譜記錄而來的,他的任命是直接來自上帝的。耶穌的祭司職分不會傳給繼承人,因為他是『永遠為祭司』。這樣,他的祭司職務所帶來的裨益也是永遠的。我們能夠真正得福,因為有一位祭司,『凡靠著他進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以及永遠對忠心的人提供訓示和指導。——希伯來書7:1-3,15-17,23-25。
9,10.認識這第五個約怎樣擴大我們的了解,從而獲知上帝的旨意將會怎樣完成?
9 另一項極有意義的事實是,耶穌那君王兼祭司的任務是超乎屬地範圍的。在提及與一位像麥基洗德的祭司立約的同一篇詩的上下文中,大衛寫道:『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因此我們看出,耶穌——大衛的主——在天上擁有地位,與耶和華一起,這件事是在他升天時發生的。基督可以從天上與他的父一起施展權力去制伏仇敵和執行審判。——詩篇110:1,2;使徒行傳2:33-36;希伯來書1:3;8:1;12:2。
10 結果,藉著認識這第五個約,我們對於耶和華成就他旨意的逐步和徹底的方式有更遠大的看法。他的旨意是,種子的主要部分也在天上作祭司,他的君王兼祭司權力會擴展到宇宙範圍。——彼得前書3:22。
新約與種子的次要部分
11.作為種子的次要部分,有什麼障礙存在?
11 我們在較早時候考慮過亞伯拉罕的約,留意到耶穌成為種子的主要部分乃是藉著與生俱來的權利。他是族長亞伯拉罕的嫡系子孫,作為一個完美的人,他也受到更大的亞伯拉罕收納為兒子。不過,那些可能成為亞伯拉罕的種子之次要部分——『照著應許成為後嗣』——的人又如何?(加拉太書3:29,《新世》)他們是罪人亞當家族的一部分,由於不完美之故,他們可能沒有資格進入更大的亞伯拉罕,耶和華,的家庭。這種不完美的障礙怎能克服呢?在人來說這是不可能的,但在上帝就沒有什麼事是不可能的。——馬太福音19:25,26。
12,13.(甲)上帝怎樣預言到另一個約?(乙)這約有什麼特色值得我們注意?
12 在律法仍然生效之際,上帝通過他的先知發出預言,說:『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與]他們祖宗……所立的約。……他們卻背了我的約。……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耶利米書31:31-34。
13 鑑於新約的赦罪特色,顯然所用的方式「不像」在律法之下的祭牲安排。耶穌在他臨死之日說明了這點。在與眾門徒一起按律法慶祝逾越節之後,基督創立了「主的晚餐」。這個每年一度的儀式包括分喝一杯葡萄酒,關於這件事,耶穌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路加福音22:14-20。
14.為什麼新約在產生種子的次要部分方面是重要的?
14 因此,新約藉著耶穌的血而發揮作用。根據這樣的完美祭物,上帝就能一勞永逸地「赦免罪孽和罪惡」。請想想這會意味到什麼!由於能夠完全赦免亞當家庭中敬虔的人的罪,上帝就可以把他們看作無罪,生他們為更大的亞伯拉罕的屬靈兒子,然後以聖靈膏立他們。(羅馬書8:14-17)是故,新約藉耶穌的祭物所發揮的效用,使基督的門徒能夠成為亞伯拉罕後裔的次要部分。保羅寫道:『特要藉著死,[耶穌將會]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他]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種子,《新世》]。』——希伯來書2:14-16;9:14。
15.誰是新約的成員?
15 耶穌既是新約的居間者和使新約生效的祭物,那麼誰是新約所包括的成員呢?耶利米預言上帝會與『以色列家』立這個約。哪個以色列?不是在律法之下受過割禮的血統上的以色列人,因為新約已把前約廢棄了。(希伯來書8:7,13;參看31頁。)如今上帝會和藉著信心而象徵性地『在心裡憑靈受割禮的』猶太人和外邦人交往。這件事與上帝所說的話和諧一致,因為對於在新約裡的人,他說『要將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羅馬書2:28,29;希伯來書8:10)保羅把這樣的屬靈猶太人稱為『上帝的以色列民』。——加拉太書6:16;雅各書1:1。
16.新約怎樣有助於達成出埃及記19:6所指的事物?
16 既然上帝如今正與屬靈的以色列人交往,一道機會的門遂打開了。上帝在設立律法時曾論及以色列眾子孫要歸他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家]』。(出埃及記19:6)事實上,血統上的以色列從未能夠亦從未成為一個所有人都是君王兼任祭司的國家。但受到接納成為種子次要部分的猶太人和外邦人卻能成為君王兼祭司。b使徒彼得強調了這點,他告訴這群人說:『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他也寫及有「不能衰殘的基業為他們在天上存留。」——彼得前書1:4;2:9,10。
17.為什麼新約比律法的約『更美』?
17 結果,新約與前存的亞伯拉罕之約一起發揮功用去產生種子的次要部分。耶和華與從靈而生的基督徒之間所立的新約使一個君王兼祭司的屬天國家在更大的亞伯拉罕的皇家裡成立。因此,我們可以了解到為什麼保羅說這是『更美之約。……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希伯來書8:6)那些應許包括許多祝福,例如有上帝律法寫在敬虔的人的心裡,他們的罪不再被記念,以及「從最小到至大的,都認識耶和華。」——希伯來書8:11。
耶穌的王國之約
18.在什麼意義上,我們所考慮過的諸約至此還未徹底達上帝的旨意?
18 考慮過我們以上討論的六個約之後,看來耶和華已合法地安排一切達成他旨意所必需的事物了。可是,聖經又提及另一個約,這約與我們所考慮過的諸約極有關係,它使這件重要事情在各方面都達到完滿地步。因為從靈而生的基督徒既合理地期望『主必救[他們]脫離諸般的兇惡,也必救[他們]進他的[屬天王國]。』(提摩太後書4:18)他們會在天上成為一個君王兼祭司的國家,但他們統治的是什麼領域?他們被升到天上時,基督已是完美的大祭司。他同時執掌王權統治宇宙。(詩篇2:6-9;啟示錄11:15)其他的君王兼祭司又有什麼任務呢?
19.第七個重要的約在何時及如何締結?
19 公元33年尼散月14日的一個晚上,耶穌創立了『主的晚餐』,同時提及『用我血所立的新約』,他談到另一個約,我們所討論的第七個約。耶穌告訴他的忠心使徒說:『在我的試煉中,你們是始終和我在一起的人;正如我父和我立了約,我也和你們立約,去得一個王國,使你們能夠在我的王國裡,在我的席上吃喝,又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路加福音22:20,28-30,《新世》)正如『父』曾與耶穌立約按麥基洗德的等次立他作祭司,因此基督亦與他的忠心跟從者訂立私人的約。
20.王國之約是與誰訂立的,原因何在?(但以理書7:18;提摩太後書2:11-13)
20 那11位使徒的確在耶穌的磨難之中緊緊相隨,這約表明他們要坐在王座之上。再者,啟示錄3:21證明,所有從靈而生的基督徒若證明是忠心的,就都可以坐在屬天寶座上。因此,這約是與全體14萬4,000人訂立的,耶穌用自己的血把這群人買來,帶到天上作為祭司,並且『作王統治地球』。(啟示錄1:4-6;5:9,10,《新世》;20:6)耶穌與他們立約是要與他們一起分享他的統治權。在一種意義上,這好比一個出身貴族家庭的新婦嫁給一位統治中的君王。她藉此獲得地位,分享他的王國統治權。——約翰福音3:29;哥林多後書11:2;啟示錄19:7,8。
21,22.由於諸約的什麼成就,使人可以期望什麼祝福?
21 有什麼裨益為順服的人類打開呢?耶穌和14萬4,000人不像那些慈惠的獨裁君主一般『不能提供真正的解決方法。』相反,我們確信耶穌是一位大祭司,『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因此我們了解到何以他能『體恤』人類的軟弱;何以『另外的羊』也和受膏的基督徒一樣,通過基督而『放膽發言,來到非配得仁慈的寶座前。』他們也可以『得蒙憐憫、而在適當的時候尋得額外恩典的幫助。』——希伯來書4:14-16,《新世》;約翰福音10:16。
22 立約與耶穌一同作王兼祭司的人也有分祝福人類。正如古代利未支派祭司使以色列全國得益,與耶穌一同坐在屬天寶座服務的祭司亦然,他們會憑正義審判一切生活在地上的人。(路加福音22:30)那些君王兼祭司曾經是個凡人,因此他們會體恤人類的需要。這個種子的次要部分會與耶穌通力合作,使『萬國得福。』——加拉太書3:8。
23.個別的人應該怎樣行而與諸約合作?
23 因此,所有渴望得福的人都可以從上帝的諸約獲益,現在更受到邀請這樣行。(啟示錄22:17)一項可行的步驟便是出席『主的晚餐』的紀念儀式,今年『主的晚餐』已在1989年3月22日星期三日落之後舉行了。在這個聚會裡,我們對上帝的諸約有較多的認識,並且進一步看出怎樣才能從其中獲得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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