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亂
又譯「不道德的性行為」。在聖經裡,「淫亂」有時指實際的行為,有時有比喻的意義。在《希臘語經卷》,這個詞譯自希臘語「波尼阿」,指某些受上帝禁止的性行為,包括通姦、賣淫、未婚的人之間的性行為、同性戀和獸交。(太5:32;徒15:29;加5:19)用於比喻意義時,一個例子是以色列人對上帝不忠的行徑。以色列這個民族本來跟耶和華締結了夫妻一樣的關係,但他們卻不依靠耶和華,反而依靠其他國家來保護和拯救他們,這種行為就等同於跟這些國家淫亂。(賽54:5,6)如果他們崇拜其他國族的神,也好像跟這些神淫亂。(代上5:25及腳注)此外,在啟示錄,象徵錯誤宗教的娼妓「大巴比倫」為了得到權勢和財富而跟地上的列王勾結,這種行為也好像淫亂一樣。(啟14:8;17:2;18:3)另見「娼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