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上帝的旨意一致地運用生命
1.(甲)我們對血的運用必須受誰的旨意所支配?他禁止我們怎樣行?(乙)在該隱和亞伯的日子發生的一件什麼事將血的正當用途暗示出來?
不論是什麼生物的血,唯一的正當用途便是與上帝的旨意相符的用途。上帝禁止人以血作食物。上帝也沒有授權給人假借在醫學上延續生命之名將血輸給另一個人。除了它在生物的軀體中維持生命的功能之外,血只有一種用途是上帝所批准的。這件事實在亞當的兒子該隱和亞伯的日子向人表露出來。「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地的。有一日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創世記4:2-5)該隱所獻的是沒有血肉的蔬菜。亞伯的祭物卻代表一個有血肉的生命而需要將血流出來。藉著接受亞伯所獻的祭物,耶和華首次表示在獻祭時需要流血。但是該隱卻沒有接受上帝在這件事上所作的指引;相反地他竟將他的弟弟亞伯,地上唯一按照上帝的旨意運用自己和手下羊群的生命的人,惡毒地殺死。
2.上帝容許人以血作一項什麼正當的用途?他將這件事向誰透露?經過如何?
2 上帝手下忠心的僕人都意識到在獻祭給耶和華時將祭牲的血流出乃是上帝的旨意,因此聖經提及挪亞,亞伯拉罕和其他的人都曾這樣行。(創世記8:20;22:13)當他們的後代以色列人結集在西乃山下被組織成一個國家時,耶和華上帝以明確的口吻告訴他們生物所流出的血只有一種正當的用途。他說:「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利未記17:11)既然血和生命的過程有如此密切的關係,而生命是因罪喪失的,上帝遂規定需要一件代表生命的東西作為祭物代人贖罪。這件東西便是血「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希伯來書9:22。
3.牲畜的祭物預表什麼較大的祭物?它的血怎樣造福人類?
3 這些祭牲都預表一個遠較偉大的祭物,一個能夠永遠除去罪孽而為上帝的僕人打開永生機會的祭物。這個祭物並非從以色列人的羊群中選出;反之它乃是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施洗約翰曾向人指出他的身分說:「看哪,上帝的羔羊,[是]除去世人罪孽的!」(約翰福音1:29)這是耶和華自己為人類所作的安排,獻出作祭物的乃是他的羔羊和愛子的生命。藉著這項慈愛的安排地上的男女得以享有在天上的宮庭裡和君王基督一同服務的權利,因為這些人已「靠著他的血稱義。」(羅馬書5:9)除了包括十四萬四千個分子的「小群」之外,還有一「大群」在地上事奉上帝的人也接受了這個贖價的恩典而用羔羊的血將他們的袍服洗淨,因此他們的罪也蒙上帝赦免而得以在上帝的眼中成為義人。——啟示錄7:14,15。
4.我們的生命全賴接受什麼才能延續?為什麼?
4 耶穌基督所獻的完美祭物完全滿足了為有罪的人類向上帝獻上一個祭物的需要。這祭物絕不需要再獻一次。因此人也不再需要將畜牲獻給上帝作祭物了;事實上現在這樣的祭牲已成了上帝所憎惡的東西,因為它們表示獻祭的人對上帝親自準備的祭物毫不尊重。因此關於將一個生物的血用來拯救另一個生物的生命,唯有耶穌基督所獻的贖價才是蒙上帝在他的基督徒見證人中間批准的安排。「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以弗所書1:7)我們的生命全賴我們接受這項恩典才能延續,因此也全賴我們是否接受上帝對於血的適當用途所作的神聖安排。凡是想從上帝手中獲得永生的人都會明智地避免以任何未經生命的賜予者批准的方式運用生物的血。
以整個生命愛上帝
5.(甲)當回答一個人的問題時,耶穌說人必須怎樣才能承受永生?(乙)以整個生命愛上帝包括些什麼意思?為什麼?
5 有一次一個熟悉律法的人問耶穌說:「夫子,我該作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在他所作的答覆中提出了一條能夠幫助我們決定怎樣運用我們現有的生命以贏得永生的原則,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用整個生命,NW),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又要『愛人如己。』」(路加福音10:25-27)用我們的整個生命愛上帝究竟包括些什麼含意呢?這表示我們必須將自己的生命呈獻給上帝,不錯,以我們的生命致力於執行上帝可能委派給我們的任何工作。既然我們已在獻身時將生命呈獻給上帝,我們便應該認識聖經用什麼東西去代表生命。這東西便是血,即生命之所在。因此當一個生命被奪去時,我們會說血被流出了。血和生命的過程具有如此基本的關係以致聖經說人的生命是在血中。有一次當上帝對挪亞說話時,他將生命和血當作同義字並用,說:「唯獨肉帶著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們不可吃。」(創世記9:4)對以色列人他則直截地說:「血是生命。」(申命記12:23)因此當我們將自己的生命呈獻給上帝時,我們必須留心以一種與上帝的律法相符的方式運用代表生命的東西——我們的血。
6,7.基督徒可以將自己的血捐給另外一個人嗎?從醫學的觀點看來這樣行是否安全?
6 因此最大的誡命表明一個獻了身的基督徒是不可以隨便將自己的血捐出來供別人用的。生命是屬於上帝的,我們只可以將生命獻給上帝為他服務。我們也不能辯稱愛鄰人的心需要我們將血捐出來。與鄰人同謀違反上帝的律法絕不是愛人之心的表現。既然上帝的道表示接受輸血是不對的,因此將自己的血捐出來供輸血之用也是同樣的不對。
7 上帝規定他的僕人必須順服他。這同時也是對他們的一種祝福,因為這樣行可以保護他們不致受損害。頗為有趣的一件事實是,雖然慫恿人捐血的組織極力想使人相信這樣行是絕對安全的,一般意見卻並不一致。因為在《輸血的生理學和臨床講義》(Physiology and Clinic of Blood Transfusion)a一書中,作者宣布說:「正如最近的研究指出捐血者的健康可能產生很嚴重的失調。」忠心的基督徒卻可以避免這種可能對他們事奉上帝的工作大有妨礙的危險。
藉著順從而避免的各種危險
8.耶和華見證人對輸血所懷的態度是以什麼為根據的?在這個問題上他們為什麼要考慮醫學的證據?
8 耶和華見證人對輸血所採取的立場並不是以醫學界對這件事的贊成或反對為根據的。支配他們的決定的因素並不是這件事的安全或危險而是上帝的道。可是我們若知道遵守上帝對血所訂的律法能夠保護我們不致受到一些什麼不良的影響,這無疑能夠使我們更加體會到耶和華的命令是多麼正確明智。
9.世人對於輸血問題一般的觀點是什麼?但從醫學方面看來這種觀點正確嗎?
9 近年來一般醫生通常由於相信輸血可能對病人有若干益處而加以施行。有時他們則由於病人的堅持或因為病人的親屬要確定自己「已盡了人事」而施行輸血。關於這點紐約大學伯利匯醫藥中心(Bellevue Medical Center)的血庫主持人說:「醫生們時常根據輸血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理論加以施行。但這種見解是錯誤的,因為輸血本身便含有若干危險。」美國普通醫學院的校刊說:「很不幸地,有許多人對輸血完全失去了恐懼之心,以致現在施行一次輸血簡直好像打一支鹽水針那麼隨便。」在四千多年前耶和華上帝吩咐人不該將別的生物的血吸進自己的身體中;現代的醫學已證實違反這條律法是充滿了嚴重危險的一件事。
10,11.(甲)接受輸血的人面對一些什麼危險?醫生能夠完全除去這些危險嗎?(乙)鑑於這些事實,你會說輸血真的能夠拯救生命嗎?
10 受過輸血的人所立即面對的危險之一便是可能產生紅血球分解的反應,那便是說,攜帶氧氣的紅血球的迅速消滅。這可能造成劇烈的頭痛,胸部和背部的痛楚,以及由於腎臟失去功能而將各種毒素灌回體內。死亡可能在幾小時或幾日之內便來到。醫學的知識尚未能將這種危險消除。「雖然我們設盡辦法,我們卻只能減少反應的發生頻度。我們並不能將其根絕,因此病人會繼續因為輸血而受到損害。」美國華特里陸軍醫院研究所(Walter Reed Army Institute)血液學系的主任哥羅士比(W. H. Crosby)如此說。即使病人沒有因為本身血液中自然產生的抗體而發生紅血球分解的反應,輸入的血中所含的抗毒體仍然能夠刺激病人的血液而使其產生各種抗體以致病人若再獲得含有這些因素的血液便會發生嚴重的反應。現在據報告說已知的血液因素所能形成的不同組合已達到15,000,000的龐大數目,病人獲得與自己的血液完全相同而不致有任何不良影響的血的可能性已遙遠到差不多可說是不可能的地步了。
11 此外還有其他的危險。既然醫生很難精確地知道病人到底喪失了多少血,他所輸入的血可能超過身體所能容納的程度以致產生不幸的後果;據1959年七月二十五日的《醫藥科學》(Medical Science)報導說,這種不幸其實是時常發生的。再者,在輸血的過程中空氣亦可能滲進血管中而造成致命的後果。除此之外,離開身體的血液很容易被染污,而空氣中的某些微菌甚至在冷藏的溫度下仍然能夠在貯藏的血液中繁殖,以致小量這樣的血亦會對接受輸血的人產生致命的結果。我們怎能將這樣的一種手術視為真正可以拯救生命呢?
12.試舉出輸血所可能產生的疾病危險,並且說明這些疾病可能對病人發生什麼影響。
12 雖然這幅圖畫已夠可怖,我們尚未將接受輸血的病人所遭受的危險全部透露出來。施行輸血的醫生可能完全不知道究竟造成了多少損害。因為藉著輸血傳入病人體中的疾病可能並不立刻發作。但是醫學的權威都一致承認梅毒,瘧疾和肝炎是能夠藉著輸血傳播的。它們不但能夠藉此傳播,並且我們經常聽到它們實際由輸血傳播的例證。隨著普世不道德的激增以及隨之加劇的性病,梅毒的危險正在日益加增——這是能夠造成早產,盲目,耳聾,癱瘓,心臟病,神經錯亂和死亡的一種惡疾。用來偵測血液是否含有梅毒菌的試驗並不能透露這種疾病在早期的危險,於是病人便須付出代價了。去年二月日本的《時報》報導有一個婦人在控告國立的東京大學醫院的案件中勝訴;她所根據的理由是她曾被輸以含有梅毒菌的血液以致雙目失明和被丈夫離婚。和她所受的損害比較起來,法庭判給她的金錢賠償只能夠帶來很少的安慰。至於染上瘧疾的危險又如何呢?攜帶瘧疾菌的人並不時常知道自己的身體中含有瘧疾菌;血液試驗也很少能夠察覺病菌的存在;但任何獲得這種血液的人卻可能成為受害者。危險並非在消減中;相反地,任何曾經在瘧疾地區中住過或經過的人都可能成為病菌的攜帶者,而國際間的交通無疑使這樣的人在日益增加中。另一種因為發生的常度而需要我們注意的疾病危險——但這絕不是最輕微的一種——便是血清肝炎。肝炎促成殘廢和死亡的危險是如此真實以致美國梅育診所(Mayo Clinic)的名譽醫藥顧問亞華瑞斯(Dr. Alvarez)曾說除非他覺得絕對必需,否則他永不會容許任何人為他輸血。
13.在生育方面,受過輸血的女子可能還須付出什麼代價?
13 輸血對病人所造成的損害似乎尚不夠,因為它並非至此為止。以女人而論,輸所生的損害甚至可能牽涉到尚未出生的嬰兒。由於一些已知的因素以及一些尚未為醫學界了解的因素,一個曾被輸以類型不同的血的婦人可能發現自己不再能夠產生正常健康的嬰孩了。
14.上帝怎樣保護他的百姓不致遭受這樣的不幸?
14 所以聽從上帝的道而避免輸血會好多少!我們若像兒女聽從父親一樣留意上帝的忠告而切實遵行,我們會快樂多少!「我兒,要留心聽我的言詞,側耳聽我的話語,都不可離你眼目,要存記在你心中。因為得著它的就得了生命,又得了醫全體的良藥。」——箴言4:20-22。
性格受到影響
15.關於輸血的這些危險有些信賴俗世智慧的人覺得怎樣?但是關於血的來源的一些什麼事實使人產生嚴重的疑問?
15 一般信賴人的學問過於信賴上帝的智慧的人可能覺得醫學界在選擇捐血者方面小心可以將所有這些危險都免除。但請將事實考慮一下。你若獲悉有些醫生將死人的血輸進病人的身體裡,你也許會感覺大為震驚。但來自俄國和西班牙的報告表明當地的醫生正如此行;甚至在美國也有醫生用死人的血作過輸血試驗!b當然,你當地的醫生也許並沒有這樣行。但1961年五月二十六日的《時代》雜誌報導在潘提雅城的普通醫院(Pontiac General Hospital)有一個四十九歲的婦人從一個在鄰近的湖中溺死了大約兩小時半至三小時的十二歲男孩體中獲得了兩品脫的血。再者,早於1935年芝加哥近郊的一個醫生已運用過與俄國人所採的類似技巧在兩年之內用死人的血施行了三十五次輸血。也許捐血者是病人自己活著的親屬,並且是名譽良好和生活純潔的人。但這是否就能夠保證必定安全呢?並不;這並不能除去由於血型不合而發生反應的危險;這也不能保證捐血者不攜有某種病菌,也許甚至連他自己也不知道。可是以大部分的情形而論接受輸血的人根本不知道捐血者是誰。有些血可能來自健康的人;有些卻來自酒鬼和墮落的人。監獄裡的囚犯也有捐血的機會。舉例說,1961年四月六日的紐約《時報》報導說:「奧星寧星星監獄中的囚犯訂於今日捐血給紅十字會。」這是一項值得嘉獎的行動嗎?很可能它對別人的益處並不如社會上一般人所想的那麼大。
16.(甲)有一本聖經在申命記12:25的腳注中對血的問題提出了一項什麼有趣的見解?(乙)對這同一的問題現代的醫生發表過一些什麼意見?為什麼這件事值得基督徒注意?
16 當以色列人準備進入應許之地之際,耶和華使摩西將禁止吃血的律法重申一次。正如申命記12:25所載,他說:「不可吃血,這樣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得福。」赫茲(J. H. Hertz)所編的一部《摩西五經》對「就可以得福」這句話作了一個注釋說:「以便·以斯拉(Ibn Ezra)認為吃血會對人的道德和體力均有一種敗壞的影響,並且會將一種遺傳性的弱點傳給未來的世代。」這是頗為有趣的一個意見,而醫生們證明它亦適用於輸血這件事上。舉例說,在「誰是你的醫生和為什麼?」(Who Is Your Doctor and Why?)一書中薛特曼醫生(Dr. Alonzo Jay Shadman)說:「任何一個人身體中的血便是這個人本身。它含有它所出自的人的一切特點。這包括遺傳性的弱點,對疾病的感染性,由於個人的生活和飲食習慣而積聚的毒素等……促使人自殺,謀殺或偷竊的毒素也包含在血裡。」有四十多年行醫經驗的巴西醫生維拉利奧(Dr. Americo Valerio)也同意這項見解。他說「精神錯亂,性慾反常,感情受壓抑,自卑感,細瑣的罪行等——這些事時常會在輸血之後發生。」c可是新聞界均公認有些被視為可靠的組織卻從一些具有上述各種特徵的罪犯取得血液供輸血之用。無疑一個決心離棄屬肉體的惡行而按照上帝通過他所顯示的方法運用自己的生命的人絕不會讓自己遭受這種危險而招致一個帶來毀滅的前途。——羅馬書12:2;以弗所書4:22-24。
對生命的賜予者表現信心
17.(甲)耶和華見證人有沒有根據宗教的理由反對一切醫學的治療法?(乙)一個基督徒若失去大量的血,有任何救治的方法嗎?
17 這些事實對於一個失去大量血液而急需救治的基督徒具有什麼意義呢?他是否無法可想呢?他是否必須束手待斃呢?絕不是!耶和華見證人對於任何一種與上帝的律法沒有抵觸的治法都沒有宗教的反對理由,而事實表明其實有其他的治療法可供採用。承認人是上帝所造而非由進化產生的醫生們通常比較易於意識到上帝賦予人類一種令人驚嘆的復原能力,因此他們會和見證人合作而不致覺得禁止用血是復原的一個障礙。對於各種緊急的意外,包括大量失血造成的緊急情況在內,我們自己的身體都具有神奇的應付能力。(詩篇139:14)據《大英百科全書》說:「除了實際在動脈,靜脈和微血管中運行的血液之外,身體尚具有可以隨時動員的儲備。我們所知的儲備之一位於脾臟內。在出血的開始脾臟便會收縮而像一塊海綿一樣將其中的血擠進循環系統裡。」d鑑於這件事實,有許多醫生意識到和人體本身的製血系統合作會比企圖用外人的血代替這種功能安全得多。甚至《北美外科臨床講義》(The Surgical Clinics of North Amierca)這本極受人尊重的醫學雜誌也說:我們不應該忘記「醫治失血造成的貧血症的最好方法是鐵療法」而不是輸血。在緊急的症件中,當身體失去大量的血液時,醫生可以採用與上帝禁止吃血的命令沒有抵觸的「血漿量擴充劑,」而且根據許多醫生的經驗這些藥劑證明比輸血安全得多。誠然,它們的功效並不能和一個人自己的血相比,可是它們卻能幫助體內剩下的紅血球繼續循環而使氧氣能夠在身體補充失血的期間達到各器官。因此患病的基督徒不會因為醫生聲稱輸血是唯一的希望就對壓力屈膝而接受輸血,反之他們會找出一個具有充分的技巧和耐心,並且對他們的宗教良心表示尊重而願意不對他們用血的醫生診治他們。
18.為什麼企圖藉著違背上帝的律法而拯救生命是極為愚蠢的?
18 用不符合聖經的方法企圖拯救生命絕不能產生任何恆久的好結果。以為人能夠藉著違反賜生命者的律法而拯救生命是多麼愚蠢!雖然這樣行可能在當時產生看來有益的結果,最後這種愚昧的行徑卻可能帶來疾病和難產嬰兒的直接後果。即使病人或病人的兒女並沒有遭受任何身體上的損害,違反上帝的律法卻會嚴重地危害到這人在上帝的新世界裡獲致永生的機會。
19.(甲)誰曾爭辯說人會不惜一切,甚至捨棄上帝,以求保全目前的生命?(乙)我們怎樣可以從耶穌在這件事上對彼得所作的責備得益?(丙)上帝會將什麼獎賞賜給一切甚至在壓力之下亦對他保持順服的人?
19 在約伯的事件上,撒但爭辯說人會付出任何代價,甚至不惜反叛上帝,以求保全他目前的生命。他聲稱「[人]情願捨去一切所有的保全性命。」(約伯記2:4)但是他卻錯了。約伯證明了他是個說謊者,而耶穌基督亦非常傑出地證實了他的虛謊。有一次耶穌談及他會跟從一條最後會使他為上帝犧牲生命的途徑。「彼得就拉著他勸他說:『主阿,萬不可如此。』」但耶穌嚴詞斥責他。「『撒但,退[到]我後邊去罷!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上帝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受苦柱]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馬太福音16:21-25;馬可福音8:31-35)但願我們中間沒有一個人會對我們的基督徒弟兄變成好像撒但一樣,慫恿他們拋棄對上帝的信賴而擁護俗世的智慧!獲致永生的方法只有一種而這方法便是遵照上帝的旨意而生活。對上帝的信賴是永沒有錯誤的。他這位神聖的醫師能夠成就沒有任何人類的醫生能夠成就的事:在他那現已臨近的新世界裡他能夠將他的僕人的壽命延長,不僅是區區幾年而是直至永恆——若有需要他甚至會將他們從死裡復活。——詩篇23:4;使徒行傳24:15。
20.我們現在應該怎樣以求按照上帝的旨意運用我們的生命?
20 既然有這麼光明的希望在我們面前,讓我們都留意遵照上帝的旨意而生活。讓我們對別人的血所懷的態度不要變成好像這個俗世一樣隨便。現在乃是對別人的血表現最大關懷的時候;我們應該努力促請他們對耶穌基督的血懷具信心,因為在上帝的眼中唯有他的血才具有真正的救人價值。指引人歸附上帝的王國;幫助他們學習這個政府的律法;忍耐地鼓勵他們行走引至永生的道路。你應該決心使自己能夠像保羅一樣說:「我於眾人的血是潔淨的,因為上帝的旨意我並沒有一樣避諱不傳給你們的。」——使徒行傳20:26,邊注。
[腳注]
a 1960年在德國的珍拿(Jena)城出版。
b 美國血庫協會1960年六月的通報(Bulletin)。
c Ciencia Medica第廿冊「道德的墮落與輸血」
d 1946年版第三卷第74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