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離上帝而獨立必然導致災禍
「耶和華阿,我曉得入的道路不由自己,行路的人也不能定自己的腳步。」——耶利米書10:23。
1.一個人在什麼時候選擇獨立的途徑是對的?試舉例說明。
人生下來的時候是完全不能自立的,在此之後有許多年的時間仍需要倚賴別人。但是這對他們並沒有害處。兒童若要長成為平衡、正常的成年人而能夠處理一切離開父母自立的人所必須負起的責任,他們就須要獲得適當的指導、照顧和管教。箴言說:「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箴言29:15)在另一方面,有能力在婚姻的安排中負起責任的成年兒女若仍然完全倚賴父母,那就甚不理想和毫不自然了。這種倚賴也與上帝在創立婚姻制度所說的話背道而馳:「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2:24)因此,一個人應否脫離另一個人而獨立顯然須由這人的需要和環境來決定。
2.在與上帝的關係上,一個人可以正當地採取獨立自主的途徑嗎?
2雖然我們可以很容易看出成年人的獨立和嬰孩對別人的完全倚賴是很應當的,許多人卻覺得很難同意他們應該服從上帝。反之他們想跟從自己的標準。但是他們的環境是否容許他們跟從一條不理會造物主的獨立途徑呢?先知耶利米所說的話可以回答這個問題:「耶和華阿,我曉得人的道路不由自己。行路的人也不能定自己的腳步。」——耶利米書10:23。
倚賴上帝是合理和應當的
3.誰絕對有權決定人應當怎樣行事為人?為什麼?
3由於上帝是造物的主宰,他絕對有權為他所造的聰慧生物設立指引他們腳步的標準。這項權柄並不在受造的人手中。許多世紀之前提出的一些發人深省的問題有力地強調這件事實:「斧豈可向用斧砍木的自誇呢?鋸豈可向用鋸的自大呢?好比棍掄起那舉棍的,好比杖舉起那非木的人。」(以賽亞書10:15)「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上帝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什麼這樣造我呢?』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嗎?」(羅馬書9:20,21)「由泥造成的人」堅要脫離上帝而獨立簡直是狂妄之極。這有如聲稱一件製品的製造者無權決定他的產品的用途一樣不合理。
4.上帝以什麼方法使亞當體會到人不能忽視上帝所訂的善惡標準而仍保安全?
4上帝向人類的始祖亞當表示不理會上帝所定的正當行為標準會導致殺身之禍。耶和華吩咐亞當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2:16,17)既然禁果本身並不是有害的,上帝所定的禁令乃是使吃禁果成為惡事的唯一因素。因此亞當違反上帝的命令表示他在吃禁果這件事上站在他妻子一邊。亞當的妻子脫離上帝而獨立,要自行決定是非善惡而不想服從上帝的決定;他亦步其後塵。
5.為什麼亞當順服上帝是對的?
5我們應該指出,上帝的命令並沒有任何不合理之處,因此亞當繼續服從他的造物主絕不是苦事。當時他並非受到無法忍受的壓迫,以致獨立和死亡看來好過倚賴上帝的而繼續生存。上帝的命令絕沒有使亞當陷入困境之中。園中有許多其他果樹可以讓他隨意吃。亞當所擁有的一切——他的生命、報酬豐富的工作和他與妻子共享的美麗家園——都是來自上帝的;這些都是上帝對他所懷的愛的有力表現。亞當從四周的受造物可以清楚看出耶和華上帝的智慧比他自己的智慧高超得多。根據這位智慧仁愛的上帝所做的事,亞當本可以放心相信服從造物主對是非善惡所作的決定會繼續為他帶來快樂幸福。
聰慧的受造物脫離上帝而獨立就無法安全
6,7.(甲)什麼使夏娃認為脫離上帝而獨立是好的?(乙)為什麼夏娃相信蛇的話?
6像她的丈夫亞當一樣,夏娃也有最好的理由繼續順服上帝。她享有同樣的幸福。但是夏娃卻成為第一個相信忤逆上帝會帶來較好結果的人。有一次當她的丈夫不在時,她聽見一個聲音。這並不是她丈夫或上帝的聲音,反之聲音來自一條蛇。夏娃沒有嚇得逃開,因為上帝在較早的時候曾授權給她和她丈夫統治其他動物,包括蛇在內。(創世記1:28)因此她聽聽蛇說什麼。蛇問道:「上帝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麼?」夏娃正確地答覆這個問題,因為她對關於禁果的命令和死刑的處分知道得很清楚。但是蛇卻否定上帝的命令;他暗示夏娃受上帝所矇蔽,而且上帝並不會執行他的律法將犯法者處死。——創世記3:1-5。
7夏娃完全被蛇騙倒,以致對她那自私的野心屈服;她想成為上帝一樣能夠為自己決定是非善惡,因此她遂吃了禁果。看來有兩件事使夏娃以為蛇說的是真話:(1)根據她的感官,這棵樹的果子看來「好作食物」,(2)蛇的極度謹慎使這動物看來不像是錯誤消息的來源。夏娃違反上帝的命令之後似乎沒有遭受任何不利的影響,於是她充滿自信地說服她的丈夫也吃了禁果。——創世記3:1,6。
8.誰使蛇看來像在說話一般?
8與夏娃的期望剛相反,脫離上帝而獨立帶來了重重的災禍。這導致莫大的羞恥,使他們失去美麗的樂園之家,在身體和感情上大受痛苦,最後更為他們帶來了死亡的收場。(創世記3:7,16-19)蛇的話證明是個惡毒的謊言。這是聖經所載的第一個謊言。說這謊言的不是實際的蛇而是使其看來像蛇說話的惡者,乃是謊言之父或創始者。後來上帝的兒子基督耶穌將這惡者的身份揭露出來,他對一些企圖殺害他的人說:「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翰福音8:44)聖經的啟示錄一書將這個隱形的靈體稱為「大龍、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啟示錄12:9)聖經也以象徵性的文字將他描述為「一條大紅龍,[有]七頭十角,七頭上戴著七個冠冕,他的尾巴拖拉著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啟示錄12:3,4。
9.龍的尾巴拖著三分之一星辰這件事含有什麼意思?
9既然「龍的尾巴拖拉著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這件事實表示魔鬼顯然誘使數目相當大的天使或「晨星」與他一同反叛上帝。聖經證據表明這件事發生在亞當的九世孫挪亞的日子。當時大部份人類均拒絕服從上帝的旨意;不但如此,有許多天使竟違反上帝對他們所定的旨意,「不守他們在天上的本位,」擅自化為人形與地上美貌的女子苟合。(猶大書6;創世記6:1,2)由於以這種方式宣告獨立自主,這些天使踏上了一條導致災禍的途徑。
10,11.忤逆的天使放棄屬人的形體之後有什麼遭遇?
10後來耶和華上帝降下一場洪水將全人類毀滅,除了挪亞和他的七個家人之外,這些天使遂被迫放棄屬人的形體返回靈界。但是他們並沒有恢復他們所捨棄的「本位。」反之上帝將他們貶到一個非常卑下的情況,稱為「達達魯斯」(Tartarus)。關於這件事,聖經告訴我們:「就是天使犯了罪,上帝也沒有寬容,曾把他們丟在地獄(達達魯斯),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審判。上帝也沒有寬容上古的世代,曾叫洪水臨到那不敬虔的世代,卻保護了傳義道的挪亞一家八口。」(彼得後書2:4,5)「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主用鎖鍊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裡,等候大日的審判。」(猶大書6)這些天使的忤逆非但沒有為他們帶來自由,反而使他們受到更大的約束。由於這緣故,使徒彼得將他們稱為「監獄裡的靈,」「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上帝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之輩];當時進入方舟,[渡過水而]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彼得前書3:19,20)鑑於這種被囚的狀態,他們顯然不再能夠化為人形與女子苟合了。
11創世記的記載沒有透露挪亞和他的家人是否熟知臨到這些忤逆的天使身上的懲罰。但是當時那個反叛上帝的人類世界所遭受的毀滅已充分證明聰慧的受造物若脫離上帝而獨立就必然會自招災禍。
脫離上帝而獨立使人墮落
12.在洪水之後,反叛怎樣再次爆發?
12在這場災劫之後,我們也許以為一定不會再有人想脫離上帝而獨立了。可是情形正相反。魔鬼撒但找著一個甘願受他利用的人,挪亞的曾孫寧錄。創世記的記載論及寧錄說:「他開始成為地上的一個有力者。他炫耀自己是個與耶和華作對的強悍獵者。……他的王國的開始是巴別、以力、亞甲、甲尼,都在示拿地方。」(創世記10:8-10,《新世》)既然寧錄原本的領土包括巴別在內,這城及其廟塔的建築工程無疑是在寧錄指揮之下開始的。這項工程與上帝的旨意大相逕庭,因為當時上帝的旨意是要人類散佈整個地球。因此耶和華將建築者的語音混亂了,使他們的計劃無法實現。他們既無法彼此了解,遂逐漸撇下建築的工程而分散各地。——創世記11:1-9。
13.有什麼證據表明,跟從寧錄反叛上帝的人並非對他的作為一無所知?
13既然挪亞在洪水之後活了350年(創世記9:28),按理說來當他的曾孫寧錄在巴別的建築計劃遭受挫折時他仍然在世。因此當民眾分散各地時,他們對於先前發生的各事,倒如洪水等,仍然記憶猶新。表明這點的一件事實是,古代的神話與聖經的記載有若干相似,但卻以多神的思想、歪曲了事實。神話論及諸神與人間女子發生戀愛,看來暗指忤逆的天使在洪水以前與人的苟合。地上差不多每個民族都有普世洪水的傳說。甚至建塔的事件也見於若干神話中。
14.洪水之後人類的反叛導致什麼可恥的惡行?
14這一切表示分散各地的民眾均知道真正的上帝和他的作為。可是,既然他們已背叛上帝,他們遂咎由自取地失去他的指揮和引導。這對他們有益嗎?歷史事實表明絕沒有。分散各地的人和他們的子孫開始以木、石和其他物質製作偶像。他們向這些偶像下拜,向沒有生命的神求助。在崇拜這些神祇方面,他們開始從事各種可憎的惡行,例如宗教賣淫、以孩童為祭、蹤情狂飲、自我傷殘以致流血如注等。(請參考列王紀上14:24;18:28;耶利米書19:3-5;何西阿書4:13,14;阿摩司書2:8)使徒保羅在寫給羅馬人的信中(1:21-31)很清楚地描述離棄耶和華上帝的人墮落到什麼程度:
「他們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成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他們]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上帝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所以上帝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他們將上帝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那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因此上帝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上帝,上帝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凶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謗的、背後說人的、怨恨上帝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
15.保羅所描述的各種可恥的惡行在今日仍然存在嗎?
15今日我們不用別人告訴我們保羅所提及的各事仍然存在而形成了一種充滿恐懼和猜疑的氣氛。由於人們對上帝所訂的善惡標準視若無睹,別人的生命、快樂和福利每日均受到威脅。罪犯、歹徒和性變態者所犯的偷竊、強姦和毆打變成了家常便飯。性的不道德導致性病的蔓延,使許多家庭破裂,兒童失去所需的父母督導及許多無辜的生命被墮胎所消滅。不理會造物主的人顯然在身體、感情和精神上均受到損害。我們可以清楚看見上帝不變的律法所產生的結果;「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拉太書6:7。
順服上帝的裨益
16,17.服從上帝的律法會帶來什麼裨益?
16在另一方面,忠心地謹守上帝的律法卻會帶來恆久的裨益。由於全能的主宰是一位仁愛(約翰一書4:8)智慧(羅馬書16:27)的上帝,他所訂的律法都是對人最有益的。這些律法的目的是要保護人免受傷害和得到好處。關於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上帝所訂的一切律法都以愛同胞之心為基礎。正如使徒保羅寫道:「凡事都不可虧欠人,唯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與人的。」——羅馬書13:8-10。
17無疑沒有任何合理的人會否認,如果世界各地的人都表現真正的愛人如己之心,他一定會得益不淺。不錯,人唯有服從上帝的律法才能獲致真正的快樂、和平與安全。對律法作過一番仔細研究之後,英國法學權威威廉·伯列克史東深受感動寫道:「[上帝]使他那永遠公正的律法與每個人的快樂有如此密切不可分的關係,以致後者唯獨藉著遵守前者才能獲致;人若謹守前者便可以自然導致後者。」既知道上帝的律法是為了我們的益處而設的,我們應該像詩篇的執筆者一般向他表示我們的感激,說:「我因你公義的典章一天七次讚美你。愛你律法的人有大平安,什麼都不能使他們絆腳。」——詩篇119:164,165。
對上帝保持順服
18.為什麼人若想取悅上帝就必須對聖經具有清楚的認識?
18當然,一個人若想享有忠心謹守上帝的善惡標準所帶來的裨益,他必須對聖經所顯示的這項標準具有清楚的認識才行。一個人若從未查考過上帝的標準或僅是聽信別人說這標準是什麼而己,他顯然無法確知自己的行事為人從上帝的觀點看來是對的。箴言說:「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箴言14:12。
19.(甲)為什麼僅是具有知識並不足以使人繼續作耶和華所嘉許的僕人?(乙)除了知識之外更需要什麼?
19可是,一個人若想繼續順服他的造物主,僅是具有知識還不夠。例如亞當便明知吃禁果會為他帶來死亡;他「並沒有被騙倒。」(提摩太前書2:14,《新世》)可是亞當卻蓄意違反上帝的律法。為什麼呢?因為亞當將他與他那有罪的妻子的關係看得比他與造物主的關係更重要。這表明一個人必須對造物主懷有一種無可動搖的愛,一種超越其他一切感情的愛,才能繼續作上帝手下一個蒙他嘉許的僕人。這意味到他必須甘願犧牲一切,甚至犧牲自己的性命,對上帝保持順服,即使外界的壓力使他很難這樣行。你有這樣的愛心嗎?你的永久福利有賴於你具有和保持這種愛心。正如基督耶穌說:「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約翰福音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