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變的上帝的公義標準
「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瑪拉基書3:6
1.對於一切的騷亂,耶和華的態度和旨意如何?
耶和華上帝乃是整個宇宙的最高主宰;身為最高的主宰,他是和平與秩序的維護者。(哥林多前書14:33)既然如此,他的一項無可動搖的旨意便是維持宇宙中的秩序;若有騷亂發生,他便會將情形糾正以恢復和平。他可能「多多忍耐寬容」那些未能體會到秩序的價值的人。(羅馬書9:22)可是他卻不會容許這樣的人永遠阻撓他的旨意。為了在宇宙中維持良好的秩序,他作了適當的安排;凡是拒絕服從這種安排的人都會遭受無可挽救的損失。
2,3.(甲)關於上帝在天上所造的無生物,什麼應該使我們獲得很深的印象?(乙)耶和華控制宇宙的法則若鬆懈下來便很可能會產生什麼結果?
2 當我們遙望環繞著我們這行星四週的天空時,我們應該對於處處所表現的秩序與和諧獲得很深刻的印象。令人驚嘆的奇妙法則——其中有許多至今尚未為人所知——將各星系中無數的星連結成一個龐大的系統,其中沒有任何一部分是離群獨立的。每顆星都在指定的軌道上保持其適當的地位,它們都共同一致地成就造物主的旨意。他給予每顆星極大的能量,使它們不但環繞著自己的軸心自轉,同時還以極大的速度在各自的軌道上運行。以賽亞先知說耶和華「按數目領出[天上的萬象],他一一稱其名。因他的權能,又因他的大能大力,連一個都不缺。」——以賽亞書40:26。
3 天空中沒有生命的龐大宇宙的運行是受上帝的法則所控制的,他若將這些法則取消,你能夠想像會有什麼情形發生嗎?無疑它們會失去控制地四處亂飛,結果彼此相撞而造成大災。足以令生活在我們這個渺小的地球上的人慶幸地,這樣的事故是永遠不會發生的,因為耶和華乃是宇宙秩序的維持者。
4,5.(甲)為什麼我們對於各天體並非僅具有淺薄的興趣?(乙)上帝所造的星辰和人類具有什麼共同的特色?
4 在他命人寫下的道裡,偉大的造物主曾將人比作星。例如但以理寫道:「智慧人必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但以理書12:3)亞伯拉罕的曾孫約瑟曾獲得一個夢裡的異象,其中的星代表他自己的家人。(創世記37:9)同時聖經也預言到亞伯拉罕的後代會成為像星一樣無法知其數目。——創世記22:17。
5 這種比較是多麼適切!像星一樣,人在人生中也有自己所居的崗位或所擔當的角色。像變化多端的星一般,人在外貌和特徵方面也各有不同。(哥林多前書15:41)人也能夠,如果他們願意的話,準確地反映他們的創造者的榮耀,正如星辰所行一般。而一般愚妄頑梗地拒絕服從上帝的公義標準的人則很適當地被形容為「流蕩的星,有墨黑的幽暗為他們永遠存留。」上帝永不會讓他們有機會和他手下有用的受造物相撞。——猶太書13。
人類需要一個正當的標準
6.(甲)既然沒有生命的宇宙是受不變的法則所控制的,我們從這件事實學得什麼教訓?(乙)上帝所宣布的旨意怎樣支持這點?
6 你現在已開始體會到上帝須要設立他的公義標準以指引每個活著的人嗎?他這樣行並不是要將獲致真正快樂所不可少的東西從任何人奪去,也不是想專橫武斷或顯自己的威風。他也不想剝奪任何人的真正自由,因為耶和華的靈乃是自由之靈。(哥林多後書3:17)相反地,他的偉大旨意是要在天上和地上均有一大群完美的受造物,像天上億萬的星辰一般,大家和平地彼此合作而絕不侵犯他人的權利。你若喜歡,請讀一讀以弗所書第一章第8至第10節以看看上帝的這項旨意。
7.關於一些堅持要在作決定和行動方面具有無限自由的人,我們留意到什麼?
7 在一些對管制感覺不耐的人看來,任何一種必需條件都是可恨的。他們要自由自主,為所欲為。他們不想對任何權威負責任。他們像一位頗受歡迎的作家一樣說:「我必須能夠照我自己的意思而生活,否則我就根本不想活。」這並不是因為他們想受到和其他人一樣的待遇。反之,他們想被視為例外而受到特殊的待遇。可是他們也知道得很清楚,如果每個人都堅持要為所欲為、不受拘束,地上的情形便會比今日更為混亂了。既然拒絕考慮同胞的權利加於他們身上的限制,他們其實只知取悅自己。
8.什麼態度在很早的時候便侵入人類的家庭中?結果如何?
8 人類的早期歷史給予我們許多自稱有權獨斷獨行的人的例子。夏娃將上帝的命令置若罔聞,她這種自私的行動使她的丈夫亞當也大受連累。她容許自己的眼和心將她導入犯罪之途。亞當也決定他若不能與他那美貌但卻不守法的妻子長相廝守,他便不願活下去了。他們的長子該隱也是一個剛愎自用的人。雖然上帝對他發出警告,他卻頑固地拒絕聽從忠告,結果淪為一個殺人犯而被定罪。這並不是僅因為該隱從父母承受到缺陷的緣故。不,因為亞伯也處於同一的障礙之下,可是他卻贏得了上帝的喜悅。該隱是個堅要獨立自主的人;自他的日子以來,亞當有很多後代均具有這種態度。——約翰一書3:12。
9.在洪水之前有那兩種相反的態度顯露出來?
9 後來有些自私的天使『不守本位』,離開自己在天上的住處,化為人形而從事各種腐化人類的惡行。(猶大書6;創世記6:1-8)可是挪亞卻證明自己「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他對自己的家人保持適當的控制。保護他們免受當時那個邪惡世界中不道德的腐化勢力所影響。他拒絕與一班無法無天的人同流合污;這些人將上帝所訂的正當行為標準置諸不理,結果為他們的任性賠上了自己的性命。——創世記6:9。
10.所多瑪與其姐妹城市的毀滅特別將不變的上帝的什麼觀點表明出來?
10 當亞伯拉罕的姪兒 羅得住在所多瑪城中時,他『深為惡人的淫行而憂傷;』最後耶和華上帝決定以一種斷然的方式表明他對不潔的淫行所懷的憎恨。當羅得帶著家人急忙逃離現場時,『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降下』,把所多瑪和鄰近的城市完全傾覆,其中的居民亦全部遭受毀滅。(彼得後書2:7;創世記19:1-28)這場可怖的懲罰所留下的記錄應該提醒所有的人,上帝堅持一切想獲得他的嘉許的人 都必須在性和道德方面保持潔淨。
11.約瑟對於上帝為人類行為所訂的公義標準具有什麼看法?他採取立場抗拒什麼強烈的引誘?
11 雅各的兒子約瑟曾被買到女子在社會上居於顯要地位的一個國家裡為奴。當他雇主的妻子企圖勾引他時,他選擇什麼途徑呢?他的確面對一個選擇。他大可以認為順從女主人的要求不會有什麼害處而將全部責任推在她身上。但相反地,他考慮到一個較重要的問題。請留意當他掙脫女主人的痴纏時所說的決斷的話:「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上帝呢?」——創世記39:9。
12.以掃和雅各的行為怎樣將他們對上帝的規定所懷的不同態度表現出來?
12 亞伯拉罕的孫兒以掃和雅各對上帝向人啟示的行為標準表現出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以掃長成為一個「善於打獵的人,一個常在田野的人,但雅各則是個無可指責的人,居住在帳幕裡。」(創世記25:27,《新世》)這段話暗示以掃並不是一個無可指責的人。這可能是由於他對打獵的愛好使他未能經常督導一個敬虔的家庭嗎?他後來的行動證明他是個放蕩不羈的人,寧願過一種自由自主、不受拘束的生活過於過牧人那種安靜、勤勞的生活。由於只顧取悅自己,他娶了兩個赫族的女子為妻而使他的母親大感苦惱。——創世記27:46。
13.摩西若沒有決定與上帝的百姓同甘共苦便很可能被誘踏上什麼錯誤的途徑?
13 在另一方面,摩西則留意謹守上帝為他在地上的僕人所定的崇高標準而在這方面立下了一個良好的榜樣。他本可以繼續作埃及的一個王子而隨心所欲地享盡各種榮華富貴。但是聖經的記錄卻告訴我們他「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他寧可和上帝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希伯來書11:24,25。
將標準記錄下來
14.摩西怎樣獲得獎賞?為了引導他那具有預表性的國家,耶和華賜給他們什麼?
14 由於摩西並沒有取悅自己,反之,他仰望隱形的上帝指引他和賜給他忍耐的能力,結果他獲得了很大的權利,被任命為一個約的中保。上帝通過他將一套記錄下來的法典賜給他從埃及為自己贖回的一個民族。這套法典的一部分基本規條如下:「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任何屬於你鄰人的東西。——出埃及記20:3,12-17。
15.上帝在西乃山賜給以色列人的基本律法含有什麼深刻的行為原則?
15 值得注意的一點是,若有任何以色列人堅要自行決定善惡,他便等於自立為神。上帝規定人必須服從家庭中的權威。剝奪另一個人的生存的權利以及擁有一個潔淨的身體、保有自己的財產和享有良好名譽的權利都是上帝所禁止的行為。最後上帝的道指出一切弊病的根源,警告人不可在心裡懷有非法的貪念。為了不讓任何以色列人有聲稱不知道這些公正規條的理由,上帝吩咐父母們從兒女的幼年即將這種知識灌輸給兒女。——申命記6:6-9。
16.耶和華特別警告他的百姓,他們若想繼續蒙他喜悅就必須提防什麼錯誤的行徑?
16 上帝也警告人提防異教崇拜的各種不潔和不道德的儀式:「不可敬拜別神,因為耶和華是忌邪的上帝,名為忌邪者;只怕你與那地的居民立約,百姓隨從他們的神,就行邪淫,祭祀他們的神,有人叫你,你便吃他的祭物。又為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為妻,他們的女兒隨從他們的神就行邪淫,使你的兒子也隨從他們的神行邪淫。」——出埃及記34:14-16。
17.為什麼上帝禁止他的百姓與四週的民族作普通社交的往來?
17 耶和華知道得很清楚事情會怎樣發展。開始時僅是作一種看來無害的社交,只是接受異教徒的款待而已。然後,受害者在不知不覺之中已接受了一些曾獻給異教偶像的食物,以致連帶有義務順應偽宗教的其他要求,即使這些行為可能很不道德和墮落。在古時,一個人若在另一個人的桌上與之一同進食,他便有義務與他的主人保持和好的立約關係。在一個假神的桌上吃喝也同樣地使人與這樣的一個神產生友善關係。可是耶和華向一切敬拜他的人所要求的乃是專一的效忠。
18.耶和華怎樣除去附和大眾的任何藉口?
18 由於預知在未來的日子他的百姓會跟從他們四週那些自立標準的民族的風俗,而且人數眾多的強大集團會企圖逼使他們步入歧途,耶和華吩咐他們說:「不可隨眾行惡;不可在爭訟的事上隨眾偏行,作見證屈枉正直。」(出埃及記23:2)他使他們無法在作惡之後為自己辯護說,『人人都這樣行。』
19.以色列人必須怎樣提防自己違反上帝的公義標準?為什麼心利和其他的以色列人未能如此行?
19 為了使他的百姓能夠保護自己抵抗誘人的罪的進攻,耶和華吩咐他們說:「[要]紀念遵行耶和華一切的命令,不隨從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像你們素常一樣。」(民數記15:39)因此他們的安全有賴於他們繼續不斷地提醒自己上帝公義的行為標準以及在生活上與之一致。撒路的兒子心利和其他二萬四千個以色列人若聽從這個訓示,他們就不會因為與墮落的摩押女子行淫以致被處決了。——民數記25:1-9。
沒有人可以不守上帝的標準
20.聖經的什麼例證表明物質主義和道德墮落時常有密切的關係?為什麼耶和華會迅速採取處置的行動?
20 貪婪和缺乏敬畏上帝之心是與性的不道德相輔而行的;我們從祭司以利的兩個兒子——在示羅上帝的帳幕裡服務的非尼哈和何弗尼——的事跡可以留意到這件事實。他們不但藐視人民獻給耶和華的祭物,而且更利用他們那受人信任的職權「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撒母耳記上2:17,22,34)上帝於是採取行動以維持他所定的標準。在給予以利充分的機會去管教他的兒子之後,一位屬上帝的人向他宣布一個令他大為震驚的信息:「他們二人[以利的兒子]必一日同死。」不久之後,當非利士人在戰爭中擊敗以色列人而將神聖的約櫃奪去時,這項判決便被執行了。所持有的職位和權利均不能為以利免除父母的責任或為他的兩個兒子免去瀆褻聖物所招致的懲罰。
21.我們從大衛在拔示巴的事件上犯罪之後所經歷的痛苦遭遇學得什麼教訓?
21 沒有人可以在上帝面前聲稱他(或她)是個例外而要求不守規定什麼是正當行為的嚴格律例。甚至身為國君之尊的大衛王,當他垂涎別人的妻子,然後將這女子的丈夫害死以求滿足自己的錯誤慾望時,他的地位並不能為他脫罪。雖然上帝饒他一命,拔示巴為他所生的兒子卻死去,而且他終其餘生均不斷從他自己的兒子及心腹的僕人所引起的糾紛和事端受到莫大的痛苦。甚至他的妃嬪也被他自己家裡一個叛逆的兒子所公開污辱。——撒母耳記下12:1-14;16:21,22。
22.所羅門怎樣令致上帝宣布將有災難臨到他的王國之上?
22 在大衛和拔示巴所生的第二個兒子所羅門統治的後期,他忽視了上帝所立的正當標準。他為自己增添妃嬪而娶了許多來自異教國家的女子,這些女子堅持要將她們所崇拜的假神輸入到以色列國中。聖經的記載告訴我們他怎樣討好那些恃寵而驕、對丈夫所信的上帝毫不尊重的女子,以及他怎樣為她們的偶像建築廟宇。耶和華宣布所羅門王死後必定會有禍患臨到他的王國之上。十個支派反叛他的兒子的統治而設立一個獨立的王國。只有兩個支派繼續效忠於在耶路撒冷統治的國王。
23.(甲)為什麼耶和華預言和容許以色列及猶大的君王遭遇被人傾覆的悲慘命運?(乙)直至以斯拉的日子,個別的猶太人尚未學得什麼教訓?
23 除了少數幾個例外,後來猶大和以色列的國王都證明不忠於上帝的規定;他們與四週各國所崇拜的假神苟合私通,採納各種猥褻不潔的宗教儀式。最後耶和華終於將他們的國家交在亞述和巴比倫的征服者手中,使猶大地方淪為一片荒土達七十年之久。然後他仁慈地讓他們獲得釋放而重返故土。但他們在此之後有沒有服從他所訂的行為標準呢?沒有,因為他們未能與四週的迦南人和其他混雜的民族保持分離。文士以斯拉曾大為震驚地獲悉他們竟為自己和兒子娶異教的女子為妻。他立即對犯過者發出警告他們會遭受上帝的懲罰。在獲得他那發人深省的告誡之後,猶太人同意改過自新:「現在當與我們的上帝立約,休這一切[異教]的妻,離絕她們所生的,照著我主……所議定的按律法而行。」(以斯拉記10:3)這項選擇是極為重要的。他們藉此得以避免耶和華的忿怒所帶來的可怖後果。
列國按照上帝的標準受審
24.當耶和華採取處分的行動以維護他的公義標準時,他的對象是否僅限於他的條件視若無睹的個人?試舉例說明。
24 在以往,不但個別的人,甚至整個國家亦曾視他們究竟尊重抑或忽視不變的上帝所訂的公義標準而興衰。摩押、亞捫和以東,這些屬於閃族的國家都藐視和仇恨以色列,並且垂涎他們的土地及對耶和華毫不尊重,結果他們均由於公義的上帝的判決而衰亡。(以西結書25:1-14)腓尼基人曾因商業上的貪婪而違反他們與猶太人所訂的協約;他們開始將猶太籍的俘虜販賣為奴。以色列的上帝首先藉著巴比倫的尼布甲尼撒使災禍臨到他們身上,後來又再藉著希臘的亞歷山大如此行。
25.上帝的公正怎樣向整個猶大國和以色列國表現出來?為什麼?
25 甚至猶大和以色列國亦堅要取悅自己而跟從四週的異教國家。耶和華通過他的先知對他們那種污穢而不道德的行為 提出譴責。他將他們稱為「淫婦的女兒,」並將他們形容為「貪戀所愛的人。」可是他們卻將他的警告置諸不理,結果他終於使他判處他們遭受的屠殺臨到他們身上:「我必使多人來攻擊他們,使他們拋來拋去,被人搶奪。這些人必用石頭打死他們,用刀劍殺害他們,有殺戮他們的兒女,用火焚燒他們的房屋。這樣我必使淫行從境內止息。」(以西結書23:46-48)這些大受優待的人竟然藐視耶和華為了促進他們的福利和快樂而設的標準;這是多麼愚蠢!
26.耶和華怎樣通過他的先知瑪拉基向他的百姓指出他所訂的公義標準是不變的?
26 甚至在以斯拉的日子之後,猶太人在道德上又再次墮落到他們四週的異教民族的低水平。再次上帝通過他的先知瑪拉基嚴肅地警告他們提防自己的危險境況:「我必臨近你們施行審判;我必速速作見證,警戒行邪術的、犯姦淫的、起假誓的、虧負人之工價的、欺壓寡婦孤兒的、屈枉寄居的和不敬畏我的。因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瑪拉基書3:5,6)上帝對以上列出的各種惡事的看法仍和以往一樣。他在這方面並沒有改變,而且也永不會改變。他永不會將故意違反他的公義標準的人視若無睹。
不與眾同流合污
27.關於大多數不完美的人對這些問題的見解,我們可以說些什麼?
27 不論是國家抑或個人,若過度受大部分不完美和有罪的人的行為所影響便會落入陷阱之中。例如在挪亞的日子,在生活上仿效大眾的人都證明錯了,結果上帝的不利判決遂臨到他們身上。人多並不一定就安全。對事物的一種流行和正統的看法很少是和上帝的旨意一致的。
28.上帝命人寫下的道所稱讚的古代忠心人士均表現什麼正確的態度?
28 在另一方面,對大多數人所跟從的易行之路懷具戒心的人卻選擇在生活上與上帝的旨意一致。挪亞、亞伯拉罕、約伯、雅各、摩西及耶和華手下其他忠心的僕人都跟從少數人所行的途徑。他們都沒有受大多數人所左右。他們知道造物主的思想和行事方式均遠較世人的思想和行事方式高超,而且亦遠較關係重大。(以賽亞書55:9)他們寧願將來在上帝所應許的潔淨的新規制中享永生的獎賞而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或滿足自己的私慾。(希伯來書11:25)距離現在不久,這些忠心的人便會獲得豐盛的獎賞了。
29.今日敬虔上帝的人應該獲得一些什麼結論?
29 今日我們若能夠從聖經所載的這些人類歷史的精華中看出我們在現今這個普世危機中如此急需的忠告和指導,這無疑是智慧之途。我們若承認沒有任何人能夠正當地聲稱他可以將同胞的權益和福利以及造物主所規定的正當行為標準均置諸不理而獨斷獨行、為所欲為,那會是多麼明智!不論是個人抑或國家,若妄圖不顧上帝的安排而行事及違反他為了引導他的受造物而設立的道德標準,都必定會招致禍患。
30.關於上帝對待以往的人的方式,什麼是我們可以確知的?
30 上帝在以往如何對待一般尊重或藐視他所訂的公義行為標準的人其實對我們這些生活在今日的人有莫大的關係。為什麼呢?保羅,耶穌基督的使徒之一,回答說:「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羅馬書15:4)同時,我們可以放心上帝對人類行為所訂的標準是不會改變的,因為聖經很適切地將耶和華描述為「眾光之父,……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各書1:17)他的確是永不改變和永遠長存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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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瑟逃避引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