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當保羅教訓提摩太(提摩太後書4:12),「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時,提摩太的年齡有多大?——美國C.S.君問。
一般人的印象以為提摩太那時尚非常年輕,或許才十多歲,但其實不然。雖然聖經的記載並沒有明說出當時他的年歲,我們卻有充足的事實可以大約計算出他的年齡。
根據現存最可靠的資料,我們知道保羅大約在公元49年開始他的第二次海外傳道旅行。在旅程之初他遇到提摩太,當時他已是一個成熟的基督徒而不僅是一個男孩,我們可以從路加的敘述中看到這點:「在那裡有一個門徒,名叫提摩太,是信主之猶太婦人的兒子,他父親卻是希利尼人。路司得和以哥念的弟兄,都稱讚他。保羅要帶他同去,只因那些地方的猶太人知道他父親是希利尼人,就給他行了割禮。」由此我們可以合理地推想,提摩太能有這樣的名聲,他若非二十一,二也至少有十八,九歲。——使徒行傳16:1-3。
保羅在提摩太前書4:12所說提摩太不應讓人小看他年輕的話乃是在此之後十二至十五年,即公元61至64年之間寫成的。所以在這種年齡提摩太和他被授權去各小組委派為監督的長老比較起來仍然是相當年輕的;此外,無疑他是一個頗謙遜害羞的青年。——哥林多前書16:10,11;提摩太前書1:3;3:1-15。
在當時將他這樣年記的人稱為青年或甚至男孩乃是很普通的。故此我們曾讀到:「pais(男孩)這個字……有時可以延展到一個較年長的時期。例如攸西俾阿斯將一個超過十八歲的神學教師奧利根(Origen)稱為男孩。……君士坦丁在戴奧克里仙發起迫害運動時雖已年屆三十亦自稱為男孩。」所以我們亦會發現一個作家在談到他的「少年時期」時往往是指由十八歲至四十歲之間的任何年歲。——沙赫氏合編之《宗教知識百科全書》,第1117頁。
在希伯來文聖經裡我們亦同樣看到「孩童」和「男孩」這些字眼亦常用在一種相對的意義上。例如約瑟在十七歲的時候流便尚稱他為「童子。」(創世記37:2,30)在創世記44:20,22猶太將當時必然已有三十歲的便雅憫稱為「小孩子」和「童子。」同樣地,當耶利米說「我是年幼的」時,他可能只是在自己的眼光中是一個男孩而已。事實上,我們可以懷疑耶利米若真的是一個才十餘歲的男孩或少年的話,上帝是否會委派他去擔任如此沉重的職責。——耶利米書1:6。
可是,我們並不能憑以上所說的便貿然斷定耶和華上帝不會用年幼的人去為他服務。當撒母耳在會幕裡事奉上帝以及耶和華的天使向他顯現並給他關於耶和華對他子民所作的審判的警告信息時,他尚頗為年幼,根據約西弗斯,當撒母耳在當時是十二歲,而這是很可能的。我們知道耶穌在殿裡與教師對答議論而令他們大為驚奇時,他也是十二歲。——撒母耳記上1:24;3:1-18;路加福音2:42-47。
許多年後在耶穌的傳道生涯行將結束時,聖殿裡有小孩向耶穌呼喊道:「和撒那歸於大衛的子孫!」當祭司長和文士阻止他們時,耶穌回答說:「經上說『你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完全了讚美的話,』你們沒有念過麼?」(我們可以順便提起在此「嬰孩」和「吃奶的」亦被用著一種相對的意義上。)——馬太福音21:15,16。
很清楚地,當我們讀到保羅對提摩太所說的這種話時,我們必須考慮到其上下文以便看看它們的意思是實際的抑或是相對的。
● 西番雅書2:3的意思是否說一個人即使認識真理遵行上帝的旨意,亦不一定能夠贏得永生?——波特黎各H.B.君問。
這節經文說:「世上遵守耶和華典章的謙卑人哪,你們都當尋求耶和華,當尋求公義謙卑,或者在耶和華發怒的日子可以隱藏起來。」《英王雅各譯本》則說,「可能你會在主發怒的日子隱藏起來。」
在《英王雅各譯本》中被譯成「可能」的希伯來字是ulaí。這個希伯來字不含有任何肯定的意思。它可以被譯作「或許」「很可能」或「可能。」《新世界譯本》在創世記43:12和列王紀上18:27均將它譯作「可能。」在約書亞記9:7譯作「或許」,在西番雅書2:3則譯作「很可能。」1952年版的《修訂標準譯本》的譯法亦與此一致,它將西番雅書2:3譯作:「地上一切遵守他典章的謙卑人哪,你們都當尋求主;尋求公義,尋求謙卑;或許你在主發烈怒的日子可以隱藏起來。」
有的時候ulaí表達出懷疑,但亦可以表達盼望。在創世記16:2則顯然含有盼望的意思,那節經文說:「撒萊對亞伯蘭說,『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亞伯蘭聽從了撒萊的話。」阿摩司書5:15亦表示出盼望的意思說:「要惡惡好善,在城門口秉公行義。或者耶和華萬軍之上帝向約瑟的餘民施恩。」
西番雅書2:3表明那些開始尋求公義和謙卑的人並不能只因他們開始行走公義的途徑便可以保證自己在耶和華發怒的日子得以隱藏起來。但是他們都有希望有資格被隱藏起來。他們有被隱藏的可能性。
然而這節經文的所用的辭句卻含有相當不肯定因素在內。不過這種不肯定的意義並非指上帝而言,以致猶如說上帝可能在哈米吉多頓時沒有能力庇護尋求公義和謙卑的忠心人士。不是這個意思,主要是上帝並沒有義務這樣做,所以才會引起或含有不肯定的意思。我們不能將上帝的庇護當作理所當然的或我們應得或上帝欠我們的,它全賴上帝對我們有罪的人所施的憐憫和恩典,因為我們的罪應得死亡。不過我們若想依據聖經而盼望上帝對我們施恩,唯一的方法便是趁現在尚未太晚的時候尋求上帝和公義謙卑。然後他可能會因為我們的悔改和獻身而顧慮到我們。聖經給了我們理由相信他很可能會這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