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死者表示敬意——以什麼方式?
馬可和波蓮娜到二十餘歲時已在法國故鄉參加過不少葬禮。因此他們深知舉行喪禮時的哀悼以及人們所遵循的一些喪禮習俗。
後來在1975年,他們在紐約攻讀時參加在一位來自加勒比海的朋友家中舉行的喪禮。他們早知有些習俗可能不同,但所見的情景卻完全出乎他們意外。在喪禮舉行之際,死者的有些親屬突然放聲大慟,有些參加葬禮的人企圖撲在棺木上;有些甚至想揭棺蓋去吻屍體,因為這乃是當地的習慣。
不錯,雖然這些喪禮習俗在法國人看來會震驚,在世上其他地方卻很尋常。這足以說明喪禮習俗因地而異。不少習俗看來是當地環境的產品,例如熱帶地方需要立刻將遺體下葬,土地狹小的國家流行火葬等。有些習俗起源於宗教或迷信。其他習俗則也許是來源不詳的傳統或古風。
所有喪禮習俗都不對嗎?
有些人在初認識聖經的律法和原則時,可能有意避免一切喪禮習俗。何以如此呢?
他們也許留意上帝特別禁止以色列人沾染四周民族的某些喪禮或哀悼儀式。上帝說:「不可使頭光禿,不可剃除鬍鬚的周圍,也不可用刀劃身。」(利未記21:5;19:27,28)上帝的百姓要在宗教上與外族保持分離。他們不應仿效四周異教民族極端的舉哀習俗。猶太人在後來的確採納了異教習俗,以致失去上帝的嘉許。
可是,這是否意味到今日基督徒必須絕對排斥所有的喪禮習俗呢?未必。
聖經表明有些喪禮習俗未必是不可取的。例如,聖經說當基督的門徒將耶穌的遺體從柱上取下來時,「他們就照猶太人殯葬的規矩,把耶穌的身體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約翰福音19:40。
在猶太人當中流行這種習俗的部分原因可能是阻延屍體的腐化。但既然香料只在外面塗抹,屍體仍會很快腐化。(約翰福音11:39)因此,猶太人的殯葬習俗可能含有對先人的敬意。可是基督徒組織在建立起來之後,怎樣行呢?頗有趣地,看來是早期基督徒繼續遵照猶太人的若干殯葬習俗,例如迅速將遺體埋葬而非延遲殯葬或舉行火葬。
關於雅各的記載也表明當地習俗並非完全不可取。當雅各在埃及逝世時,他的兒子吩咐當地的醫生用香料薰他的遺體。聖經記載說:「醫生就用香料薰了以色列,薰屍的常例是四十天。」(創世記50:1-3)約瑟遵循當地的殯殮程序,結果遂能將雅各的遺體運出埃及而與列祖同葬在迦南地。——創世記49:29-32;50:12-14。
值得考慮的因素
世界各地的喪禮習俗既是如此不同,有什麼原則可以幫助我們決定當地的殯葬風俗是否值得遵從呢?
一個人可能對死者懷有敬意,但最重要的卻是尊敬上帝,因此要考慮到習俗是否與聖經的教訓有所衝突。
例如,韓國人的一部分喪禮習俗是在喪家的屋頂或戶外撒米,同時由一位男親屬爬上屋頂,揮舞死者的衣服和喊叫死者的名字。這項儀式稱為「招魂」,意思是邀請死者的鬼魂離開房屋。其他地方的人則相信死者會投胎為另一生命,因此循例將銀子放在死者口內或棺內以便讓他在死後有錢可用,例如「付錢給陰間的船夫以渡他進入永恆」。
此等習俗的由來或流行是因為人們相信每個人均有個不死的靈魂,在身體死後繼續生存。但聖經的教訓是,人本身便是「魂」,人死時即完全死去而沒有知覺,他的將來希望有賴於上帝將他復活。(創世記2:7;傳道書9:5,10;約翰福音5:28,29;11:24-26)既然如此,一個認識關於死者實況的聖經真理的人怎能遵從以不死靈魂的謬誤教訓為根據的喪禮習俗呢?將死者牽涉在謬誤的信仰中無疑不是尊敬死者的方法。
值得考慮的另一個因素是習俗舉行的方式或人們對習俗的想法。
且以所謂的「守夜」為例。在許多地方,守夜的意思是按照習慣由家人和親友清醒地守在屍旁一夜或多夜。此舉的理由不一。有些人遵行此項習俗是因為相信有鬼魔企圖搶走遺體。有些人相信死者的魂在初夜仍留在宅內而會使睡著的人生病。此外《美國百科全書》報導說:「守夜有時會出現秩序混亂和醉酒」,這分明不是「對死者表示敬意」。
像當地所謂「守夜」的喪禮習俗是屬於那一類呢?明智的作法是考慮此舉的含意以及如何舉行。這個名稱現時可能也指日間前往喪家或殯儀館安慰死者的親屬。若是如此,則「守夜」的名稱無疑不會使你前往「安慰傷心人」一事成為不對。(約伯記29:25;馬太福音2:18;哥林多後書1:3,4)可是在你當地的「守夜」習俗若與謬誤的道理或沒有根據的迷信有關,則前往參加是否合乎聖經呢?同樣地,參與「秩序混亂和醉酒」的行為是否對死者表示敬意呢?——羅馬書13:12-14;以弗所書5:18。
倘若人們期望你參加其他某些殯葬儀式以『對死者表示敬意』;請考慮一下此舉在你所屬之地含有什麼意思。
例如;喪禮有獻花的習俗。此舉在現時的含意如何?在若干地方,尤其是在往昔,獻花被認為是對諸神獻祭的另一部分。同樣地,在日本今日的佛教葬禮中,弔唁者會在神前焚一炷香。顯然地,倘若你相信「當拜[耶和華]你的上帝,單要事奉他」,你便不能遵從這樣的習俗。(馬太福音4:10)可是,在其他地方,獻花已不是崇拜的舉動,也不含有崇拜的意思。它們僅是被用來表示同情或為喪禮增添安詳的美感而已。
關於喪禮服裝的習俗,當地的看法也值得考慮。這件事也是因地而異的。在中東和遠東多處地方,男女均需身穿粗布袍服,腳著草鞋。但日本和天主教國家則在習慣上穿著黑服或臂纏黑帶。尊敬死者必需嚴格遵守這種習俗嗎?
當然,死者根本不會留意到生人穿著什麼。但其他生者卻會留意到。你遵守習俗使他們產生什麼印象呢?再者,此等習俗是否被大眾認為與相信靈魂不死和地獄永火的人或某個教會的成員有關的久遠儀式?若然,你遵守這項習俗便會被人視為你懷有當地關於靈魂的信仰或是屬於某個教會了。在另一方面,適當的服裝牽涉到良好的判斷力,因為你不願無端傷害他人的感情。你也許認為穿著樸素的服裝,保持「遭喪之家」的嚴肅勝於穿著顏色鮮豔而較適合「宴樂之家」的服裝。——傳道書7:1-4。
基督徒表現憂愁或悲哀也不是錯誤的事。古代猶太人雖不至於極端到自殘身體,但他們在親人去世時也會表示哀傷。事實上,這些人在各種環境下舉哀可以從他們的服飾或外表看出來。——撒母耳記下13:18,19;19:4;可參閱約伯記1:20;2:11,12。
基督徒應有平衡的觀點,耶穌見慣了別人為死者哀哭。(馬可福音5:38,39)可是,耶穌雖然也為朋友拉撒路之死而憂愁哭泣,卻沒有任何證據表明他過度哀傷。(約翰福音11:33,35)同樣地,耶穌的門徒雖然為了死別而表示若干程度的悲哀,卻同時為了予人力量和喜樂的復活希望而在這方面有所節制。使徒保羅寫道:「論到睡了的人,我們不願意弟兄們不知道,恐怕你們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帖撒羅尼迦前書4:13。
由此可見,基督徒的平衡觀點也可以在與喪禮習俗有關事上表現出來。
個人的感情
關於喪禮習俗,一項可能十分重要的因素便是個人的感情或基於良心的感覺。
例如,若干地方的喪禮習慣包括由家屬甚至弔唁者跪在棺前禱告。聖經當然不反對人向耶和華上帝禱告,不論是否在喪禮中如此行。耶穌曾在拉撒路的墳前禱告。(約翰福音11:41,42)但真正的基督徒卻不會向逝世的親戚禱告,也不想別人誤會他們的禱告是為了幫助人脫離煉獄或渡人升天。同時,有很多基督徒不願作任何帶有炫耀性質而看來僅屬於形式的禱告。——馬太福音6:1,5,6。
在喪禮中對別人的反應有所影響的另一種個人感情是使喪禮保持簡單和免除繁文縟節的願望。
例如這可能牽涉到人們在墳場中遵行的若干習俗。在有些地方,扶棺者或死者家屬會將花放在棺上或在墳墓未填土之前撒花在墳中。在許多人看來,這僅是對死者表示最終的敬意而已。當然,真正基督徒知道死者對獻花一無所知。同時,死者若是真正的基督徒,他必然會同意羅馬書1:25的勸告,叫人不可向受造物作不當的崇敬。因此,有些人會由於個人的感情而避免這項習俗。
在墳場上舉行的另一個儀式是灑一撮土入墳穴內。牧師或喪禮主持人可能習慣如此行,他們引證創世記3:19說亞當出於塵土和歸於塵土的經文。但聖經其實是陳述一件事實而已,上帝在那裡向亞當預告幾百年後發生的事。這並不是必須在每個喪禮重複舉行的儀式。
當然,在喪禮中使用來自聖經的話,包括創世記3:19的話,並沒有什麼不對之處。但是在這時候,特別令人感覺安慰的卻是聖經所提出的復活希望。這些話對人具有恆久的裨益,遠勝於喪禮中某項含有象徵意味的動作。
普世各地既有這麼多不同的喪禮習俗,誰能夠熟知所有的習俗或知道它們是如何及為何形成的呢?但基督徒在決定是否附和當地某種習俗之前考慮以下幾個問題會頗有幫助。這種習俗的起源或含意是人所共知與上帝的道的教訓衝突的嗎?習俗的執行方法是否與基督徒從聖經所知的真正希望大相逕庭?參加或拒絕附和某種習俗會開罪別人或不必要地使人跌倒嗎?他在當地其他真正基督徒所舉行的簡單喪禮中觀察到什麼?他個人的感情和良心指示他怎樣行?
考慮這些因素能幫助基督徒採取與自己的信仰和良心一致,但卻同時對死者表示適當敬意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