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應該怎樣對待女子?
男子對待女子的最佳方式是什麼呢?特別是,丈夫應該怎樣對待妻子才能使雙方獲得最大益處?
這些問題的答案只能來自具備最高資格的一位。這一位是誰呢?這便是設計和創造男、女身心的造物主。造物主耶和華上帝無疑對自己的創造物怎樣行才能獲致最好結果知道得最清楚。
請記得,婚姻並不是意外發生或在許多,世紀以來逐漸發展而成的事。反之第一宗婚姻是上帝所創立的。首先,上帝創造了男人,然後創造女人而使兩者結為夫婦。他賦予男女不同的品質和責任。關於這件事,創世記2:18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幫助」的意思是加以補足而使其成為完全。幫助者會供應對方所缺乏或需要的東西。以男子與女子而言,兩者是造成互為補足的。男女間在品質上的平衡或互助得如此完善,以致結了婚的夫妻可以被現為「一體」。(創世記2:24)這種安排對男、女雙方均有最大造益可見於聖經的記錄所說:「上帝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世記1:31。
請也留意當女人被造時,聖經並沒有說她的功用僅是生兒育女。反之聖經特別提及女人對丈夫的關係是作為助手或伴侶。女子在生育方面顯然是男子的合作者,因為單獨一方面便不能成事。可是女子也在其他許多事上幫助丈夫。
上帝對女性的看法
同時,女子與造物主耶和華的關係比她與丈夫或兒女的關係更為重要。這件事從多方面可以看出。其中之一是男子雖然被授予較重大的責任,女性卻與男子一樣被賦予一些反映上帝性格的品質。
例如,女子在愛的品質上決不會低於男子,而這乃是上帝的品格中最顯著的品質。上帝的道說:「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上帝,因為上帝就是愛。……上帝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上帝裡面,上帝也住在他裡面。」(約翰一書4:8,16)這些話對女子說來也與男子同樣地真確。
此外,使徒保羅不但對男性的基督徒,同時也對女性的基督徒說:「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耶和華]的靈變成的。」(哥林多後書3:18)事實上,上帝看重婦女的最大證據是讓女人有權利蒙召成為他愛子的屬天政府的成員。因此聖經論及這件事說:「並不分……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加拉太書3:28)所以上帝對女子十分看重和愛護;他將她們當作堂堂正正的人來看待,她們與上帝的關係和男人與上帝的關係同等重要。
誰擔當更大的罪咎?
可是,後來第一個男人和女人卻開始渴望一些不應得的東西。他們希望像上帝一般有權柄和能力自行決定是非善惡而不須受上帝的律法所指導。女人首先反叛上帝,男人則步其後塵。——創世記3:1-6。
在這件事上有人認為『若不是為了女人,我們就仍會在伊甸園裡了。』其實並不然。男子既首先被造,且被立為一家之主,自然負有較大責任。像一位『船長』一樣,他應該在浪濤洶湧的海上保持正直的航線。可是第一個男人亞當卻在作家庭首領方面大為失職。既然他負有較大責任,他便要負更大的罪咎。因此,羅馬書5:12說:「罪是從一人[亞當]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
由於偏離上帝的指導,人類開始自行制定行為的律則。在這方面,女人時常吃虧,因為男子體力較強和富於侵略性,遂能支配女性或甚至加以虐待。但這是與上帝的旨意背道而馳的。
上帝較優越的方式顯露出來
可是,上帝容許人類愚行的時間是有限的。隨著時間的過去,上帝逐漸透露他會採取什麼行動去補救人類家庭墮落到這般田地的惡劣情況。
大約在耶穌基督誕生前十五個世紀,上帝憑著她對待古代以色列人的方式將他的旨意作進一步的顯示。他通過摩西路給以色列人一套法典。其中有許多規條是為造益婦女而設的。這使以色列婦女在地位上比四周異教國的婦女優越得多。
許多世紀之後,耶穌基督創立了基督教而將上帝的旨意更充分地揭露出來。在基督教的安排下,婦女的地位甚至比在古代以色列國中更高。真正的基督教是一種生活方式;這種生活方式遠較任何人為的制度高超、優越,婦女若實踐上帝所訂的生活方式便會得益不淺。
在基督教的規制下,男人作為一家之主的角色仍然不變。鑑於上帝造男造女的先後次序,這乃是最好的安排。因此,正如以弗所書5:23所說,「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一個家庭若是沒有首領,那便會有什麼遭遇呢?於是家中各人便會彼此爭論,議而不決,沒有人可以作最後決定。為了家庭福利起見,必須有人擁有作最後決定的權柄,而上帝已經指定作丈夫的擔任這個角色。
例如,假設有一位男子駕駛汽車,他見到交通狀況發生難題而有立刻改變方向或速度的必要,他的妻子若另有主張並堅持按她的主張行事,則只有把事情弄得更糟而已。因此必須有人作最後決定。丈夫所作的決定看出於愛心和體貼,這無疑會使家人獲得最大益處。
怎樣的首領職權?
可是丈夫的首領職權意味到什麼呢?正如上述,這意味到丈夫在家中有權作最後決定,特別在重大的事上為然。但是他應該怎樣運用首領的職權呢?這使他有權成為老闆或獨裁者嗎?
上帝的旨意絕非如此,因為以弗所書5:28,29說:「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丈夫有義務將妻子看作自己的身子一般,因為他們是「一體」的。
可是這還牽涉到其他的事。上帝同時吩咐作丈夫的說:「你們作丈夫的,應當繼續按知識與她們[妻子]同住,予她們以女性較弱的器皿所應受的尊重。」——彼得前書3:7,《新世》。
你怎樣尊重別人呢?你若尊重一個人,就會顧慮到這個人的意見、喜好和嫌惡。你會在不致引起問題的事上予這人以優先權。你會照歌羅西書3:12,13所說的去行:「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
這些品質會使婦女樂於愛戴和尊敬她們的丈夫。事實上,有一次有人問一位幸福的妻子她最欣賞丈夫的什麼品質,她答道:『他對我的溫柔與體貼。』這正是上帝說丈夫們應該向妻子表現的品質。
同時,雖然在孩子的生活上起初母親的角色十分重要,但是隨著時間過去,父親的職責卻愈來愈重要。難怪上帝的道吩咐父親們在生活的重要事務上,如道德、宗教和管教方面,帶頭訓練成長中的兒女。在這一切事上母親雖然擔任重要角色,作領導的都是父親。——以弗所書6:4。
領導行動的一部分是以身作則,『言行一致』。父親能為兒女所做的最好的事之一是愛他們的母親。對於在將來會成為父母的青年人來說,這是個多麼好的榜樣!
不但如此,以弗所書5:25說:「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不錯,丈夫對妻子的愛護應該達到甘願為妻子捨己的程度!這正是耶穌為他所愛的人所行的事。
所以,有什麼明理的女子會希望從一位對她表示敬意、尊重、體貼、溫柔和忠貞的男子解放出來呢?當然,女子也有自己的職責要履行,聖經在這事上有良好的勸告。但是本文所討論的主要是男子的責任。
對待其他婦女
男子應該怎樣對待妻子以外的婦女呢?使徒保羅在上帝感示之下對年輕的提摩太提出這項訓示:「不可嚴責老年人,只要勸他如同父親。勸少年人如同弟兄。勸老年婦女如同母親,勸少年婦女如同姐妹,總要清清潔潔的。」——提摩太前書5:1,2。
男子應該尊敬老年婦女如向母親。對青年婦女則必須保持道德清白,待她們如同自己的姐妹,將其當作人來看待而非視之為『性的對象』。
對婦女角色的正確看法
耶穌對婦女十分重視。他絕沒有將她們視為『低等』、『性的對象』或僅是生育兒女的工具。有一次他探訪兩位姐妹,馬利亞和馬大。馬大忙於準備各事,馬利亞卻「在耶穌腳前坐著聽他的道。」後來馬大抱怨馬利亞不去幫她的忙,可是耶穌反而稱讚馬利亞,說她「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路加福音10:38-42)耶穌並沒有看輕家務,但表示婦女還有較家務更重要的事。
在另一個場合,有一位婦人對耶穌說:「懷你胎和乳養你的有福了!」但耶穌告訴她:「卻還不如聽上帝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路加福音11:27,28)他表示婦女與上帝的關係比作為母親的角色重要得多。此外,生育和教養兒女僅是婦女生活的一小部分而已。倘若有一個男子,即使是她的丈夫,命她違反上帝的律法,那又如何呢?聖經的原則是:『我們必須服從上帝過於服從人。』——使徒行傳5:29。
因此你若認真研究一下聖經裡關於男子應該怎樣對待婦女的訓示,便可以看出上帝的確將女人置於一個尊嚴和蒙恩的地位。誠然,世上大多數男子都沒有遵守上帝的崇高標準。但這並不會使標準成為錯誤。反之,這僅是暴露此類男子的錯誤態度面已。有一天他們必定要向上帝交帳。
真正的基督徒男子卻會接納上帝的標準。你若觀察一下耶和華見證人,你便會發現他們正這樣行。他們不斷學習在生活上如何實踐這些標準,以期造益他們本身以及和他們相處的婦女。他們的妻子、母親和姐妹們若都同樣看重上帝的崇高標準而以適當的方式各司其職,便會獲得極大的和諧與幸福。沒有一個這樣的女子會尋求解放,因為她們並非被迫留在這項安排之下而是樂於這樣行;她們看出這種方式在導致幸福方面比其他任何方法更優越。
可是,這些融洽相處的男子與女子也需要獲得解放。從什麼解放出來呢?從一個充滿仇恨、犯罪、戰爭、貧窮、疾病和死亡的世界;從一個不但使婦女,同時使男子和兒童也受盡不平待遇的世界獲得解放。這種釋放會成為現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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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一個婦人對耶穌說,「懷你胎和乳養你的有福了」,他回答說:「卻還不如聽上帝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