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禮與得救的關係
1.(甲)彼得前書3:20,21怎樣將八個人渡過洪水與基督徒的浸禮相提並論?(乙)浸禮怎樣與施浸的水不同?
使徒彼得在他所寫的第一封信中(第三章)曾論及浸禮與得救的關係。他提及耶穌復活成為靈體和後者向監獄中的靈體傳道,然後他接著說:「上帝的忍耐在挪亞的日子當方舟被建造之際等待著,當時只有幾個人,那便是說,八條生命,得以完全地渡過洪水。與此相當的東西現今也正在拯救你們,那便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復活而施行的浸禮,(不是除去肉體的污穢而是向上帝祈求一個清白的良心。)」(彼得前書3:20,21,《新世》)拯救人的並不是水。浸禮不是指施浸的水。反之浸禮是指沒入水中,然後由水中出來。浸禮是一個動作而不是水。
2.(甲)希伯來書11:7怎樣表明使挪亞得救渡過洪水的是什麼事?(乙)雖然挪亞在洪水之前已與上帝同行,他仍須採取什麼果敢的步驟才能得救?
2拯救挪亞的並不是洪水。希伯來書11:7告訴我們挪亞怎樣得救,說:「挪亞因著信,既蒙上帝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甚至在洪水之前,挪亞己「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上帝同行。」(創世記6:9)但是後來挪亞不得不作一個重大決定。上帝警告他在當時那個世代會有什麼事發生,並吩咐他建造一隻巨大的方舟。挪亞必須表現很大的信心和服從才行。當時的問題是,挪亞願意遵行上帝的旨意嗎?他毅然決定做這件在他一生中最重大的事。他獻身遵行上帝的旨意。這為他自己和他一家帶來了拯救。他們得以在方舟中保存性命。——請參考希伯來書10:7-9。
3.(甲)因此對挪亞和他一家人來說,保存他們性命的方舟是代表什麼事的一個象徵?(乙)當時的八個人由於憑著信心表現順服,他們得以對上帝持有什麼?
3因此方舟成為代表挪亞獻身遵行上帝的旨意,以及他懷著信心順服地遵行這神聖旨意的一個象徵。方舟是表示他遵行上帝旨意的一個具體、確實的證據;這便是拯救挪亞和其他七個人的東西。洪水並沒有拯救他們;反之洪水為方舟外的人帶來了死亡。挪亞和家人則在方舟裡安然渡過洪水而得救。由於挪亞在方舟的事上獻身遵行上帝的旨意,然後實際將方舟築成,他得以對上帝持有清白的良心。他的家人也與他亦步亦趨。直至建造方舟之時為止,他們所具有的公義本身並不足以拯救他們渡過洪水。挪亞和他一家人在進入方舟之前所住的房屋在洪水中消滅了。
4.正如猶太人(在摩西律法的約之下)的事例表明,為什麼清白的良心是我們必須向上帝祈求才能獲得的?
4這相當於發生在受浸成為耶穌基督門徒的人身上的一件事。我們並非生來就對上帝懷有清白的良心,也無法按照我們自訂的條件憑著自以為義的行為獲得這樣的良心。猶太人曾企圖將摩西律法的約吩咐他們所做的事做得十全十美,希望藉此對耶和華上帝持有一個清白的良心,但是他們卻無法如此行。由於這緣故,他們必須每年在贖罪日(提斯利月十日)由以色列的大祭司為他們獻上贖罪祭,以求對上帝恢復清白的良心,因此清白的良心是我們必須對耶和華上帝提出懇求才能獲致的。
5.(甲)我們怎樣向上帝祈求有一個清白的良心而得償所願?(乙)在此之前我們所隨從的是誰的心意?
5由於這緣故,彼得在解釋浸禮的意義時說:「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上帝面前有無虧的良心。」(彼得前書3:21)可是我們怎樣向上帝祈求有一個清白無虧的良心呢?藉著步挪亞的後塵,在自水而出之前採取獻身的步驟。我們像挪亞一樣將自己呈獻給耶和華上帝以遵行他的旨意,然後切實如此行。既然這件事牽涉到我們與耶和華的新約(以耶穌基督為中保)的關係,我們就必須像以色列人在未與上帝締結律法的約之前在西乃山所為一般;當時他們將自己呈獻給上帝,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出埃及記19:8;24:7,8)我們「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為了人的私慾』而生活;但現在我們卻獻身給上帝,『為了他的旨意』而生活。(彼得前書4:1-3,19)這使我們能夠有一個清白無虧的良心,因為我們知道自己正遵行上帝的旨意,所以能夠問心無愧。
6.既然現在我們僅能以不完美的方式遵行上帝的旨意,我們需要耶穌將什麼應用在我的身上才能保持一個清白的良心?
6當然,我們只能夠以一種不完美的方式遵行上帝的旨意,因此我們需要上帝的大祭司耶穌基督將他那具有贖罪能力的血應用在我們身上,藉此將罪和不完美的污點除去。正如希伯來書9:14問道:「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上帝,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上帝麼?」
7.(甲)據彼得前書3:21說,我們通過基督將自已呈獻給上帝其實代表什麼?(乙)為了保持清白的良心,我們必須不斷從什麼得益?
7所以,將自己呈獻給上帝以遵行他的旨意的確可說是「向上帝祈求一個清白的良心」。清白的良心不是來自從事自以為義的「死行」而是來自遵行上帝所規定的工作,遵行上帝的旨意。我們獻身給他便是要如此行。獲得了無虧的良心之後,我們必須不斷從耶穌基督所流出的血得益才能使其保持清白,因為這乃是上帝的大祭司在真正的大贖罪日所獻上的贖罪祭。正如希伯來書9:22提醒我們,「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由於這緣故,我們的罪既藉基督獲得赦免,「就不再覺得有罪了」。——希伯來書10:1,2。
8.(甲)由於我們悔改歸正獻身給上帝,他將什麼應用在我們身上?這為我們帶來什麼結果?(乙)因此我們所受的浸禮可說是象徵什麼?(丙)什麼經文表明拯救我們的是否唯獨限於浸禮?
8我們通過基督將自己呈獻給上帝相當於「向上帝祈求一個清白的良心」。為什麼呢?因為以我們本身而言,我們既是不完姜、有罪的人,我們自然無法蒙上帝悅納。但是由於我們悔改歸正,通過基督將自己呈獻給上帝,耶和華遂將基督的贖罪祭和他那具有潔淨力量的血應用在我們身上,使我們得以擺脫罪的譴責而對他持有一個清白的良心。因此我們可以說我們所受的浸禮,我們服從上帝的命令在水中受浸,象徵我們通過耶穌基督將自己呈獻給耶和華上帝。挪亞順服地遵行上帝的旨意,建造方舟拯救了他自己和他的一家;同樣地,我們將自己呈獻給上帝以遵行他的旨意,然後忠心地努力如此行,這「也正在拯救」我們。與此有關地,我們在求告耶和華的名而得救。(希伯來書13:15)我們正相信主耶穌而得救。(希伯來書4:12)為了得救,我們正以口公開承認和宣告「耶穌是主」,同時心裡相信「上帝叫他從死裡復活」。
9.關於「向上帝祈求一個清白的良心」,採取了這些積極步驟的人不能在後來怎樣說?
9由於這緣故,凡是採取悔改、歸正和獻身的積極步驟的人絕沒有理由在後來說他雖然「向上帝祈求一個清白的良心」。上帝卻沒有應允他的請求賜給他一個清白的良心,因此他所作的獻身並沒有生效而對他不具有約束性。
10.(甲)若要得救,我們必須毅然採取什麼步驟?(乙)為什麼「藉著耶穌基督的復活」,這樣的浸禮『現今也正在拯救我們』?
10有鑑於此,現在我們可以體會到,我們若想得救就必須效法耶穌基督和服從他的命令採取受浸的步驟。(馬太福音28:19,20)彼得前書3:21說得很清楚:「與此相當的東西現今也正在拯救你們,那便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復活而施行的浸禮。」(《新世》)我們必須全心相信上帝已將耶穌從死裡復活。耶穌基督必須復活,然後我們才有得救的希望。因為上帝的兒子必須復活才能作上帝的大祭司,將他為我們流出的血的價值在天上獻給上帝,使我們的罪得蒙赦免而享有一個清白無虧的良心。上帝必須通過耶穌才能聽允我們的懇求將一個清白的良心賜給找們。——彼得前書3:22。
我們的彌賽亞領袖
11.「大群人」用羔羊的血洗淨自己的袍服為他們帶來什麼結果?他們有什麼良好理由要對上帝的羔羊歡呼致敬?
11甚至今日上帝正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召集出來的『大群人』也「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而得以對上帝持有一個清白的良心。他們有很好理由為此站在上帝的寶座前,「手拿棕樹技大聲喊著說:『願救恩歸與坐在寶座上我們的上帝,也歸與羔羊。』」(啟示錄7:9-14)他們向上帝統治權的元首歡呼致敬。他們以他為牧人和領袖而跟從他。
12.地上的什麼人必須服從上帝統治權的元首?他們這樣行會對他們有什麼意義?
12所有獻身受浸在上帝統治權的元首手下成為他門徒的人都必須跟從他。為了這樣行,他們需要「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希伯來書12:1,2)懷著愛心這樣行會為我們帶來永遠的拯救,同時也為偉大神聖的統治者耶和華上帝帶來永遠的讚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