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上帝的名被尊為聖
「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你的名被尊為聖」——馬太福音6:9,《新譯》。
1.我們應當為了什麼最重要的事而祈求?
所有自稱為基督徒的人都讀過或聽過耶穌向門徒提出的禱告綱要。當時門徒懇求耶穌說「主啊,求你教導我們禱告。」耶穌指出首要之點,說:「父啊,願你的名被尊為聖。」——路加福音11:1,2,《新譯》。
2.耶和華的名字代表些什麼事?
2 在宇宙所有的名字中,天父耶和華的名無疑最為顯赫和尊嚴。他乃是全能至尊,具有無限知識和行事無不公平的造物主;不但如此,他的仁愛和慈悲使他的名配受最高的尊榮、讚美和崇敬。有一次摩西懇求上帝讓他看看他的榮光,上帝遂吩咐摩西到西乃山上,於是「耶和華在雲中降臨,和摩西一同站在那裡宣告耶和華的名。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上帝,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埃及記33:18-23;34:4-7。
3.上帝有些什麼最顯著的品質?為什麼他說他「必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3 耶和華在此表明,仁愛和慈悲乃是他最顯著的品質之一。但是至高者絕不會讓犯過者誤用他的慈悲而以之為繼續作惡的藉口。不然他就無法管理宇宙以造福一切渴望秉公行義的人了。基督的使徒之一論及某些人說:「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上帝,上帝就任憑他們存著敗壞的心,去作那些不正當的事。這些人充滿了各樣的不義。」(羅馬書1:28,29,《新譯》)他們崇拜偶像,放蕩不羈;這樣的生活方式自然對他們的後代產生不利影響。(羅馬書1:21-23)但是甚至這些後代若向上帝求助,他們也能夠蒙他恩待。——以西結書18:21,22。
我們一生的目標
4.身為耶和華的見證人,我們應當以什麼為真正的財寶而感覺自豪?
4 因此耶和華向我們世人指出,我們應當以什麼為真正的財寶。他說:「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耶利米書9:23,24。
5.耶穌怎樣把尊耶和華的名為聖一事置於心中最高的地位?
5 由於這緣故,耶和華的名字和這名字所代表的一切應當在我們心中居於最高的地位。耶穌在地上時,令他最痛心的事乃是人們,特別是上帝的選民猶太人,為上帝聖名所帶來的羞辱。他說:「我常作[上帝]所喜悅的事。」(約翰福音8:29)他在客西馬尼園中經歷痛苦的試煉時,他最關心的事並不是他行將死去。他降世為人的目的便是要犧牲生命而死去;他自始至終均沒有偏離這個標的。但是在他死亡的前夕,令他大感難堪的乃是,他被人以褻瀆上帝的罪名處死會為耶和華的聖名帶來很大的羞辱——他,上帝的兒子和代表,竟在全世界之前以這種受人譴責的方式死去。聖經論及耶穌說;「辱罵你的人的辱罵,都落在我的身上。」——羅馬書15:3,《新譯》。
6.正如使徒保羅指出,羅馬書15:3的話應當對我們基督徒有什麼影響?
6 使徒保羅用這節經文鼓勵基督徒不要僅以取悅自己為念——他們應當甘願「不辭勞苦」地幫助別人。(羅馬書15:1,2)基督的一生和死亡均以此為目的;為了使人對他的天父具有正確觀點而能夠認識和讚美上帝,他甘願飽受辱罵。保羅對基督徒說:「願……上帝使你們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穌,同心一致的榮耀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羅馬書15:5,6,《新譯》,
在遠近的人面前
7.基督徒可以怎樣(甲)在私下,(乙)在家庭裡,(丙)在小組中,尊上帝的名為聖?
7 身為耶和華名下的百姓,基督徒怎樣才能確知自己時時刻刻均尊上帝的名為聖呢?當然,他甚至在私下也如此行;他會在心裡和腦中尊上帝的名為聖。他也在家中如此行,談論正當的事及對每個家人表現仁愛的關懷,同時表現上帝對他家人表現的各種美好品質。在基督徒小組裡,他會把握每個機會幫助弟兄,擔當在靈性上不及他堅強的人的弱點以藉此尊上帝的名為聖。(加拉太書6:10)由於他持有耶和華的名,他深知自己的言行會對上帝的聖名有所影響。
8.一個人可以怎樣在外界人士眼中尊上帝的名為聖?他應當懷有上帝的什麼態度?
8 基督徒怎樣在外界人士眼中尊上帝的名為聖呢?藉著效法上帝及讓別人知道他為何如此行。因此他必須像上帝一樣對人懷有愛心。上帝本可以將全人類視為一無是處、自私自利、令人憎厭的罪人。他大可以表現孤高自賞的感覺,對世人的污穢和墮落,他們的蠢笨和愚行不屑一顧。可是,上帝卻沒有採取這樣的立場。他看見世上有許多他所不喜悅的事。但是「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當「我們還軟弱的時候,……還作罪人,……作仇敵的時候」,基督即已為我們而死。——羅馬書5:6-10。
9.基督徒對不認識真理的人說話時可以怎樣尊上帝的名為聖?
9 尊上帝的名為聖最直接的方式之一是將上帝通過基督為人類所作的美好安排告訴別人。當對別人談論這些事時,不論後者看來是否表現興趣,基督徒均必須把尊耶和華的名為聖一事謹記在心。這意味到若是可能,我們的言行應當能夠鼓勵人對上帝懷有較友善的觀點。我們應當記得,我們與之談論的人對各事的看法和我們的看法並不同。我們若表現彬彬有禮、和藹可親、樂於助人的誠懇態度,這會比我們的言談更受人注意。別人若沒有在我們身上見到這些美好品質,就不會聽我們的話。
10.我們對外人談話時想避免什麼?我們想強調什麼?
10 因此,我們逐戶探訪別人時最好表現積極的態度。直言指責屋主的信仰或他所行的事並不會對他有所幫助。我們必須設法幫助他看出,我們奉耶和華的名告訴他的事是好的。他應當能夠看出這些是較好的事,是對他有所幫助而非譴責他的事,因此他會受這些事所吸引。
11.(甲)我們應當因為我們認識真理就認為我們好過組外的人嗎?(乙)使徒保羅說基督恩待他這個罪魁是為了什麼目的?
11 除此之外,我們對他及對世上所有人所懷的態度應當與使徒保羅所表現的態度一樣。保羅並沒有僅因為自己有權利認識真理,就覺得他好過他對之傳道的人;反之他體會到自己也是個不完美的人。他說:「我知道在我裡面,就是在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羅馬書7:18,《新譯》)他告訴他的同工提摩太說:「我感謝那給我力量的,我們主基督耶穌,因他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他。我從前是褻瀆上帝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作的。並且我主的恩是格外豐富,使我在基督耶穌裡有信心和愛心。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個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提摩太前書1:12-16。
在親屬面前
12.在家庭裡,當有一個分子成為耶和華見證人時,可能有怎樣的情形發生?
12 以尊耶和華的名為聖而言,一度對我們大部分人打開的大門是在我們那些不是耶和華見證人的親屬方面。我們也許誠懇地向他們傳講真理,但是對這些並不認識真理,或對與聖經有關的問題看法與我們不同的親屬,我們卻沒有表現適當的體貼。
13.例如妻子若比丈夫和親屬先認識真理,她可能怎樣行?
13 例如一個妻子認識真理之後看出她自己、她丈夫和親屬以前所做的某些事是不對的。她若試圖強迫丈夫和親屬接受她的見解,後者便很可能把她視為宗教狂了。她可能坦率地告訴丈夫和親屬,所有這些事,例如慶祝某個節日等,都是不對的,結果只是使他們掩耳不聽而已。有什麼方法比較好呢?
14.耶和華見證人應當對不認識真理的親屬懷有什麼正確態度及怎樣行?
14 表現忍耐、體貼和同情心!請想想你花多少時間上門探訪陌生的人,與他們研讀聖經,小心幫助他們先打好根基,然後才試圖促使他們改變他們的行事方式和交往等。既然如此,何必過度心急,強要你的親屬接受你的觀點呢?在你決定與他們斷絕來往或促使他們與你絕交之前,何不繼續對他們表現和藹可親、樂於助人的態度,並且將此視為事奉上帝的方式之一呢?你這樣行其實是表現上帝的品質而尊他的名為聖;當你日後有機會向他們指出上帝所安排的美好事物時,他們便可能由於在你身上見到上帝的品質而樂於聽你的話。
避免自視過高
15,16.在尋的曠野,摩西採取什麼不智的途徑?
15 無論對待不認識真理的人抑或對待我們的基督徒弟兄,我們都必須首先想想:我所做或正打算做的事是否把尊上帝的名為聖置於首位呢?我們很容易變成焦躁惱怒,或稍存自以為義之心而忘記全心倚賴耶和華。這樣行是非常不智的。有一次摩西便犯了這個不幸的錯誤。以色列人對摩西非常忤逆頑梗。在尋的曠野,他們由於沒有水喝而向摩西鼓噪爭吵。耶和華於是吩咐摩西命令磐石發出水來。但是摩西對民眾說:「你們這些背叛的人,聽我說,我為你們使水從這磐石中流出來麼?」摩西並沒有對磐石發言,反之他將民眾的注意力引到自己身上,並將他們稱為「背叛的人」之後,他擊打磐石兩下,於是便有水流出來。——民數記20:1,2,7-11。
16 摩西使民眾有水可喝。但是耶和華怎樣說呢?——「因為你們不信我,不在以色列人眼前尊我為聖;所以你們必不得領這會眾進我所賜給他們的地去。」——民數記20:12。
與人分享好消息
17.(甲)作為耶和華見證人,我們對外界人士負有義務嗎?(乙)試分析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9:19-27所說的話,並將原則應用在耶和華見證人身上。
17 由於上帝讓我們有權利認識真理,他其實使我們對外界人士和我們的弟兄均負有一項義務。使徒保羅對羅馬的基督徒指出這件事實,說:「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羅馬書1:14,15)保羅也說:「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上帝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得這福音的好處。」保羅絕不想在向人傳道之後,自己反倒被上帝唾棄而失去「福音的好處」。——哥林多前書9:19-27。
18.我們可以怎樣行以求與「願上帝的名被尊為聖」的禱告一致?
18 因此,我們若在禱告中對上帝說,「父啊,願你的名被尊為聖」,我們其實祈求上帝幫助我們將其他一切事撇開,使我們的所作所為能夠時時為上帝的聖名增光而使之被尊為聖。然後我們會行事與所作的祈求一致,極力避免在任何事上妨礙別人尋求真理而使其跌倒。我們會留意表現更大的愛心和避免吹毛求疵。我們會時時刻刻謹記在心,我們的目標不是要批評和論斷別人,而是要盡力將「福音和福音的好處」與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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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沒有尊耶和華的名為聖,摩西失去一項重大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