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籲請人對耶和華作聖潔的崇拜
耶和華的敬拜者必須保持聖潔。聖經裡的利未記一書屢次清楚表明這件事實。例如我們讀到:「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未記11:44;19:2;20:7,26。
利未記是先知摩西寫的,看來在公元前1512年於西乃山寫成。這本書只論及發生於一個月之內的事——從帳幕在以色列人擺脫埃及的奴役之後第二年的一月一日豎立起來直至耶和華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第二年二月初一日」吩咐摩西點數以色列的男丁為止。(民數記1:1-3;出埃及記40:17)這本書的內容反映出在營裡的生活,由此表明這本書是在曠野裡寫成的。——利未記4:21;10:4,5;14:8;17:1-5。
今日耶和華的見證人並不處於上帝通過摩西所頒布的律法之下,因為耶穌基督的死亡已將律法除去了。(羅馬書6:14;以弗所書2:11-16)既然如此,利未記所載的條例可以對基督徒有益嗎?若然,在什麼方面有益?關於我們對耶和華所作的崇拜,我們從這本書可以獲悉什麼?
內容強調聖潔
利未記1章至7章論及各種祭物和供物。人們自願獻上的燔祭必須是完整的,正如耶穌基督將自己完全獻上一般。自願獻上的平安祭(或交誼祭)的一部分在祭壇上獻給上帝,另一部分由祭司所吃,還有一部分則由獻祭者所吃。與此相當地,對受膏的基督徒來說,基督的受難紀念乃是一項交誼餐。——利未記1:1-17;3:1-17;7:11-36;哥林多前書10:16-22。
贖罪祭和贖愆祭是律法規定必須獻上的。贖罪祭的目的是要消除人在無意中所犯的罪,贖愆祭的目的則看來是為了某項受到侵犯的權利和/或為了恢復悔改的犯過者的某項權利而滿足上帝的要求。(利未記4:1-35;5:1-6:7;6:24-30;7:1-7)值得留意的一點是,上帝不只一次地提醒以色列人不可吃血。(利未記3:17;7:26,27)此外,他們也為了承認耶和華所賜的豐富收成而獻上無血的素祭。(利未記2:1-16;6:14-23;7:9,10)今日基督徒對這些事懷有熱切的興趣,因為上帝在律法的約之下吩咐人獻上的祭物都指向耶穌基督和他所獻的祭物,或指向由此而來的各種裨益。——希伯來書8:3-6;9:9-14;10:5-10。
接著利未記提出關於祭司的條例。按照上帝的吩咐,摩西主持一項任命的儀式,將亞倫任命為大祭司,亞倫的四個兒子為副祭司。於是祭司的安排遂開始發揮作用。——利未記8:1-10:20。
然後利未記提出關於潔淨和不潔之物的律法。律法規定某些動物潔淨可食,另一些則不然;這可以保護以色列人不致受有害的生物所感染,同時也加強他們與四周列國的人之間的藩籬。其他的條例論及人由於接觸屍骸而變成不潔,女子生育之後的潔淨禮,處理痲瘋的程序和男女由於性排泄而導致的不潔。考慮一下這些律法應當使我們深深體會到耶和華的敬拜者必須保持聖潔。——利未記11:1-15:33。
最重要的贖罪祭在每年的贖罪日獻上。除了其他祭物之外,他們為祭司和其餘的利未人獻上一隻公牛為祭,也為非祭司的以色列各支派宰殺一隻山羊獻上;此外祭司承認人民的罪愆,將罪歸於一隻活著的山羊頭上,然後將其遣送到曠野裡。兩隻山羊均被視為同一的贖罪祭(16:5),由此表示他們共同形成一個象徵。因此,耶穌基督不但犧牲自己的生命作祭物,同時也將他為之捨命的人的罪帶走。——利未記16:1-34。
然後利未記提出關於吃肉和獻祭的條例。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上帝禁止人吃血。禁戒血仍然是一切以聖潔方式敬拜耶和華的人所必須遵守的標準。——利未記17:1-16;使徒行傳15:28,29。
接著這本書列出關於亂倫、性變態和各種可憎的惡行——包括拜偶像、通靈術、毀謗等——的條例;這也應當使我們深深意識到在敬拜耶和華方面需要保持聖潔。很適當地,祭司們本身也必須保持聖潔。除了其他事之外,利未記也提出關於祭司的婚姻、祭司的不潔和吃聖物的條例。——利未記18:1-22:33。
在此之後利未記提及每年的三個節期——早春的逾越節、晚春的五旬節和秋天的住棚節或收割節。在此之後是關於侮辱耶和華的聖名,守安息(每週、每月和每七年)和禧年,對待貧窮的以色列人和對待奴僕的方式等的條例。——利未記23:1-25:55。
然後利未記將順服上帝所帶來的幸福與忤逆他所招致的禍患作一對比。此外也提出關於許願的禮物及其價值的條例,以及關於首生的動物和獻出十分之一「為聖歸於耶和華」。這便結束了「耶和華在西乃山,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西的命令。」——利未記26:1-27:34。
仔細閱讀利未記無疑使你獲得深刻印象,留意到這本書強調對耶和華所作的聖潔崇拜。但是你可能也遇到一些難題。因此以下幾個問題和答案可能使你頗感興趣。
聖潔的供物與祭司的服務
• 2:11——為什麼以蜜為供物獻上是耶和華所不接納的?
看來這裡所說的蜜不是蜂蜜而是指水果的蜜汁。不然這就不會被包括在「初熟的供物」之列了。(利未記2:12;歷代志下31:5)既然果蜜可以發酵,所以遂不宜於在祭壇上獻上。
• 3:17——為什麼律法禁止人吃脂油?
脂油被視為祭物中最佳或最肥美的部分,我們從『土地肥美的出產』這句話可以看出其比喻性的含意。(創世記45:18)因此律法禁止人吃脂油顯然使以色列人獲得深刻印象,意識到最佳的部分是屬於耶和華的。雖然基督徒不在律法的這條禁令之下,這可以提醒耶和華在現代的僕人他們應當繼續將最佳的東西獻給耶和華。——箴言3:9,10;歌羅西書3:23,24。
• 10:1,2——這裡所說的罪可能牽涉到什麼事?
當拿答和亞比戶行事不當時,他們可能喝醉了酒。這是很可能的,因為在此之後不久耶和華明令禁止祭司在帳幕服務時喝酒。可是,拿答和亞比戶被處死的實際原因是由於他們「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利未記10:3-11)這件事表明今日耶和華手下負有責任的僕人必須遵循上帝所定的條件,他們在酒精飲品的影響之下就無法適當地履行上帝授予他們的職責。
聖潔的崇拜要求人保持潔淨
• 11:40——這條命令怎能與申命記14:21一致,既然後者說:「凡自死的,你們都不可吃」?
其實這兩節經文之間並無衝突。申命記14:21禁止人吃自行死去或被人發覺死去的動物。但是利未記11:40規定以色列人若違返了這條禁令就必須怎樣行。類似地,律法禁止例如偷竊一類的行為,但有些人卻偷竊。加於犯過者身上的懲罰可以加強律法的禁令的力量。
生育器官是被造來傳授完美屬人的生命的。可是,由於承受到罪的影響,父母傳給後代的乃是不完美和有罪的生命。生育、行經和遺精所導致的暫時『不潔』使人想起遺傳的罪性。(利未記15:16-24;詩篇51:5;羅馬書5:12)這特別以生育為然,因為律法規定要人獻上一個贖罪祭。令人感興趣地,由於體貼的緣故,耶和華在這件事上容許窮人僅獻上四隻雀鳥以代替較昂貴的綿羊。(利未記12:8)這種潔淨的規條可以幫助以色列人體會到他們需要有一個贖價祭物去消除人類的罪性而恢復屬人的完美。當然,他們所獻上的牲畜祭物無法成就這件事。因此律法的目的是要帶領以色列人歸附基督,幫助他們體會到惟獨基督的祭物才能夠使他們獲得真正的赦免而最後恢復屬人的完美。——加拉太書3:24;希伯來書9:13,14;10:3,4。
必須保持聖潔
• 16:29——「刻苦己心」是什麼意思?
很可能這裡所說的「刻苦己心」是指禁食而言。除了其他事之外,在贖罪日要為利未人和其他以色列人的罪獻上牲畜為祭。在大祭司承認人民在上一年所犯的罪,並將罪歸在一隻活的山羊頭上之後,這隻羊被送走而將他們的罪帶進曠野裡。鑑於贖罪日所採取的步驟,當時所作的禁食顯然與認罪有關。——利未記16:5-10,15,20-22。
• 20:9——為什麼律法規定要將「咒罵父母」的人治死?
人若咒罵父母,想有大禍臨到父母身上,這人便懷有一種仇恨和殺人的性情。雖然他沒有用武器殺死父母,他卻在心裡希望見到他們死亡。既然這種惡毒的精神在耶和華眼中視為與殺人無異,律法遂規定咒罵父母的人要與實際殺死父母的人遭受同一懲罰。這應當促使基督徒對信徒同工表現愛心而非仇恨。——約翰一書3:14,15。
• 25:35-37——向弟兄收取利息總是不對的嗎?
一個弟兄若為了做生意的目的借錢給另一個人他可以期望收回本錢,同時也可以收取利息。借貸者使用金錢為他謀利,因此將錢借出的人有權分享金錢所帶來的裨益而收取適當的利息。(可參閱馬太福音25:27。)可是,律法禁止人在借錢給人濟窮時索取利息。債主可以期望得回本錢,但從貧苦鄰人的困境得利則被視為不對的事。——出埃及記22:25。
• 26:26——『十個女人在一個爐子烤餅』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通常每個女子會需要獨自用一個爐烤餅。但這句話描述糧食如此缺乏,以致一個爐便足以烤十個女子所要烤的餅。這乃是以色列人『行事與耶和華反對』而沒有在事奉他方面保持聖潔所帶來的悲慘後果之一。——利未記26:23-25。
利未記可以怎樣影響到我們的崇拜
現代的耶和華見證人並非生活在律法之下。(加拉太書3:23-25)但是利未記所說的話使我們可以領會耶和華對各事的觀點,因此能夠影響到我們的崇拜。請留意這在幾方面說來是真的。
主宰耶和華配受聖潔的崇拜。耶和華不能容忍任何敵對;他是聖潔的,而且要求對他作神聖事奉的人也保持聖潔。(利未記11:45;19:2)這個標準對基督徒的崇拜也適用,正如使徒彼得很清楚地表明:「你們既作順命的兒女,就不要效法從前蒙昧無知的時候那放縱私慾的樣子。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得前書1:14-16。
耶和華的名字必須成聖。耶和華見證人絕不敢為上帝的聖名帶來羞辱,正如古代的以色列人必須留意避免如此行一般。(利未記22:32;24:10-16,23)身為蒙上帝揀選成聖以從事神聖服務的人,我們理應讚美他的名和禱告求他的名成聖。——詩篇7:17;馬太福音6:9。
耶和華要求我們竭力抵抗罪。赦罪不但需要獻上贖罪的祭物,同時也需要人認罪、悔改和盡力作出補償。我們若知道小組的另一分子犯了嚴重的罪,但卻不肯承認,我們就應當將事情告訴受任命的長老。(可參閱利未記4:2;5:1,5,6。)當然,有些罪是無法赦免的。(利未記20:2,10;希伯來書6:4-6;10:26-29)但是我們若極力抗拒罪,時刻努力按照天父的行事方式做事及接受耶穌基督所獻的贖價祭物,我們便能夠在聖潔的上帝耶和華面前享有一個適當的地位。——約翰一書2:1,2。
因此顯然利未記應當影響到我們身為耶和華基督徒見證人所作的崇拜。這本書應當使我們深深體會到我們的上帝要求他的僕人保持聖潔。因此我們必須使他的名保持聖潔及不斷努力抗拒罪。再者聖經的這本書應當感動我們將自己擁有的最好東西獻給至高者,在神聖的服務方面時刻保持聖潔、純淨以便為我們聖潔的上帝耶和華帶來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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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律法之下獻上的各種祭物指向耶穌基督犧牲生命作祭物及我們自其所得的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