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予上帝他所配得的專一效忠
耶和華上帝在我們心中配佔有一個獨特的地位。理由很多,他是我們的生命之源。由於他的旨意,被造之物才得以存在。他統治的方法是以愛心為根基;他的命令能增加服從他的人的快樂和幸福。(詩篇19:7-11)耶和華上帝既是我們的造物主,生命之源和立法者,他真配得我們的效忠、依賴和愛戴。(啟示錄4:11)我們對他的愛應該超乎我們對任何人的愛。
給予耶和華上帝他所應得的專一效忠並非時時都是容易辦得到的事。作基督的門徒而忠貞地事奉耶和華可能帶來非難和虐待,甚至你的親朋戚友也可能與你為敵。正如耶穌曾經說道:「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麼。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分爭。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分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路加福音12:51-53)究竟什麼促成這種分裂呢?由於家人對上帝王國的好消息反應各有不同。有些接受這個「好消息」,另一些卻拒絕;他們甚至可能激烈反對。
了解這點之後我們可以明白耶穌所說的話:「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憎惡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和甚至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14:26,《新世》)上帝的兒子是否在這裡表示,凡作他門徒的人都要對家人或自己懷有敵意或厭惡之感呢?絕對不是。反之,他只是清楚指出對家人和自己的愛應居於次位。如果一個人不能夠愛上帝過於愛自己的親人,他在面臨家庭反對時便無法抵擋了。此外,如果他不將上帝的旨意看得比自己的慾望更重要,在自己的能力許可時,他便會不擇手段,採取一條表面上看來有利,但其實卻違反上帝命令的途徑。明顯地,只有那些不顧任何障礙,仍然甘心樂意讓上帝在自己心中居於首位,居於一個獨特地位的人,才能成為耶穌基督的門徒。
耶穌基督在這事上的評論和摩西律法所顯示的原則大同小異,有些親屬或朋友不但拒絕專一效忠於耶和華上帝,還企圖誘使別人也不忠於耶和華。關於這些人,律法聲明:「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誘你,說,我們不如去事奉別神……你不可依從他,也不可聽從他,眼不可顧惜他,你不可憐恤他,也不可遮庇他,總要殺他,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要用石頭打死他,因為他想要勾引你離開耶和華你的上帝。」——申命記13:6-10。
無可置疑地,個人必須對上帝懷有最高的忠誠和摯愛,才能指控自己所愛的家人及朋友,並在執行死刑時首先下手。當然,有些人認為這樣的做法太過嚴厲。這是真的嗎?
假如准許那拜偶像的親戚或朋友活下去繼續影響別人行惡,那又如何呢?這會導至非常嚴重,甚至悲慘的後果。賣淫、同性戀、醉酒、將兒童獻作燔祭,與拜偶像一同被列為可憎的事。(列王紀上14:24;耶利米書19:3-5;何西阿書4:13,14;阿摩司書2:8)試想想這些可恥的事能夠如何破壞以色列整個民族的道德觀念,並且造成多大的痛苦和損害。由此可見,如果容許拜偶像者繼續存在,他的影響會帶來難以估計的痛苦;若是將他處死,許多人便會因此受到保護。
當然,現今的基督徒並沒有權力將拜偶像者處死。即使如此,一個人若對親人或朋友的影響屈服而藐視上帝的律法,他只會為自己帶來禍害而已。誠然這種屈服可能帶來短暫的舒解,使他人的恐嚇、辱罵和虐待暫時終止。但是,這個人在心裡卻知道自己對上帝不忠和採取了一條終歸受到上帝唾棄的途徑。他對自己的親朋戚友屈服,卻反把他們置於一個不利的地位,這些親朋戚友失去了一個目睹基督徒生活的好機會。一個好榜樣也許會使他們重新檢討自己的態度,說不定,他們自己也會成為基督的門徒。
上帝的兒子以身作則,不容許親人對他發生錯誤的影響。在一個場合他的家人喊道,「他癲狂了」。(馬可福音3:21)同時,雖然他做了很多可驚奇的事,他的兄弟卻『不信他』。(約翰福音7:5)但是,這些親人的不信並沒有使耶穌灰心放棄。反之,他繼續執行上帝交託給他的任務。這有什麼結果呢?耶穌受死和復活之後,在公元三十三年的五旬節,聖靈澆灌在一百二十個門徒身上。事實表明耶穌的弟兄也在他的門徒當中。(使徒行傳1:14;2:1-4)由於耶穌所強調的屬靈而非血統的關係,他的弟兄最後得以與耶和華建立良好的屬靈關係。
不單是親朋戚友才會使我們未能對上帝作專一的效忠,事實上,我們若讓任何一個人或一件事在我們生活上佔有過度的重要性,我們便至終會變成不能專一效忠於上帝。舉個例來說,聖經說貪婪與「拜偶像」無異。(歌羅西書3:5)一個人若對一件東西過度喜愛,他對上帝的愛便會轉移到這件東西之上,於是這件東西便成為一個偶像了。試看看一個渴望名成利就的人。他將所有的時間和精力都用來追求這個目標。他毫沒有考慮到上帝在這事上的旨意是什麼。顯而易見地,他沒有專一效忠於上帝。反之他讓另一種興趣成為他最關心的事——他所喜愛的對象。
既然耶和華上帝有權要求我們對他作專一的效忠,我們必須小心提防,讓其他東西在我們生活上佔有過度的重要性,以致影響到我們對上帝的愛戴。我們不應讓俗世的任何事物蒙蔽我們的目光,以致我們忘記了專一事奉耶和華的重要性。反之,我們應當注意上帝所默示的勸告:「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私]慾,眼目的[私]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這世界和其上的[私]慾,都要過去。唯獨遵行上帝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翰一書2:15-17)不錯,如果我們最關心的是給予耶和華上帝他所應得的專一效忠,我們便可以確信他必定會將永生的獎賞賜給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