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上帝的公義正直滿懷信心而瞻望未來
1,2.為什麼與你相識的人可能不會邀請你參加某些不正當的活動?
假設你的一群同事、同學或鄰人決定去看一齣不道德的影片。有人提及你,不知你是否也想去。你認為熟識你的人會有什麼反映呢?他們會這樣說嗎:「無謂請他,他不會去的;他對這些事沒有興趣。他不是這樣的人。」別人對基督徒的興趣和活動無疑應當有這樣的評估。——提摩太後書2:19。
2 可是究竟什麼使這些認識你的人發生這樣的反應呢?由於知道你做人的原則,也留意到你在以往怎樣行事為人,他們確信你在上述情形之下必然會作出這樣的反應。
3.我們有什麼理由堅信上帝所採取的途徑總是公義正直的?
3 如果善於觀察的人尚且知道一個基督徒會跟從什麼途徑,我們無疑更能夠確知耶和華上帝在某種情況之下會採取什麼途徑。在伊甸園裡,關於耶和華的宇宙統治權以及他對待人類的方式是否正當,產生了一個是非方面的爭論。這個爭論必須加以解決才行。聖經的歷史記載透露耶和華如何採取漸進的步驟使這個爭論獲得最後的解決。這項記錄使我們有充分理由堅信上帝的所作所為永遠是公義公平的。此外,聖經的記錄也向我們提出保證,耶和華所跟從的途徑不但公義正直而且總是為了人類恆久的最大福利著想。
4.耶和華容許人類經歷許多苦楚是否表明他不公義和不公平?
4 使徒保羅寫道:「因為受造之物[亞當夏娃所產生的人類]服在虛空之下[出來便有罪而面對死亡],不是自己願意[我們人類對於亞當的罪將罪孽和缺陷遺傳給我們並無法控制],乃是因那[上帝]叫他如此的[藉著容許亞當產生後代]。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羅馬書8:20,21)不錯,上帝容許人生下來,即使他們會在一生中經歷痛苦與難題。上帝這樣行絕非不公義或不公平,因為過了相當時間之後,他也向人類提出在樂園裡享永生的希望。
5.以人類『受敗壞所轄制』一事而言,今日我們怎樣居於特別有利的地位?
5 今日我們居於特別有利的地位,因為我們正站在上帝的新規制的門檻上;在這新規制裡,人類會得以「脫離敗壞的轄制」。聖經預言的應驗證明自1914年以來,我們已生活在會見到上帝鏟除地上罪惡,建立一個普世樂園的「世代」中。因此耶和華見證人正忙於向人宣揚『王國的好消息』,告訴人上帝的王國會為一切忠於耶和華的人帶來『上帝兒女榮耀的自由』。——馬太福音24:3-14,21,34。
對萬民傳道——怎樣成就?
6.關於耶穌在馬可福音13:10所說的話,有些什麼問題可能發生?
6 耶穌說,「福音必須先傳給萬民。」(馬可福音13:10)雖然耶和華見證人很努力傳道,看來仍有億萬人未曾親自獲得一個見證。甚至在見證人十分活躍的國家地區裡,有些人仍未聽見好消息。此外有千百萬人生活在只有很少或甚至全無見證人的地區中。重要的王國信息能夠及時傳給所有這些人嗎?若然,以什麼方法呢?我們應當『僅是將事情交託給上帝』嗎?抑或這件事也在某方面牽涉到我們?上帝會作出什麼判決呢?
7.為什麼我們可以堅信馬可福音13:10必定會實現?
7 傳道工作若是出於人的,我們便可能有理由感覺憂慮了。鑑於目前在有些國家中傳道工作受到政治藩籬所阻撓,而且「人口爆炸」使每年有千百萬人未聽過王國的信息,看來這件工作艱鉅到遠非人力所能成就。但是值得慶幸地,決定對萬民作見證的工作應當進行到什麼程度的一位並不是任何一個人或一群人;反之,決定這事的是耶和華上帝!他所行的事會與他的身份——一位智慧、公平、仁愛、慈悲的上帝——完全一致。為什麼我們能夠這麼肯定呢?
8.關於人贏得永生一事,耶和華懷有什麼看法?
8 耶和華差他的愛子到地上來「作萬人的贖價」。(提摩太前書2:6;約翰福音3:16)上帝向我們提出保證,他絕不想見到任何人因為不順服而喪生,正如彼得後書3:9說:「主[耶和華]所應許的尚未成就,……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滅亡],乃願人人都悔改。」因為造物主「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他讓人有時間聽見救恩的信息而悔改。(提摩太前書2:4)耶和華已使他的見證人在超過200個國家地區和海島宣揚「好消息」,這足以證明他的確關心人;耶和華想人順服他而贏得永生的幸福。——羅馬書6:23;希伯來書5:9;可參閱以賽亞書55:6,7;瑪拉基書3:7。
9.(甲)傳道工作怎樣可能以更大的規模進行?(乙)什麼例證足以表明這點?
9 至於見證工作還會擴大到什麼規模,我們無法知道。我們不應當忽視的一件事實是,這件工作是由耶和華負責的,而且他正使用天使督導其進行。(啟示錄14:6,7)請看看在公元33年一天之內所發生的事!(使徒行傳2:37-42)或在現代,請想想在蘇聯所產生的事。僅在不多年前,將「好消息」傳遍這個共產國家看來是一件無法想像的事。但現在好消息正傳遍該國,甚至僻遠的西伯利亞亦無例外。梅里斯·興度士在《克姆林宮的屬人難題》一書中論及耶和華見證人說:
「他們是無法制止的。在一處受壓制,他們便在另一處興起,一時在歐洲俄國,一時在西伯利亞。……他們看來好像決心要將他們從蘇聯境內鏟除的蘇聯警察一樣無法消滅。」——304頁。
此外,在許多地方,王國聚會所擁擠到令一般在1960年代中期以前參加傳道工作的人大為吃驚的程度。不錯,耶和華正使他的信息傳遍天下。
10.關於這項傳道工作,我們應當將注意力集中在什麼事上?
10 既然聖經向我們提出保證,我們全能、公義的上帝會決定在什麼時候傳道工作已執行到他所定意的程度,我們遂可以專心一意地執行我們份內的工作。他並沒有叫我們自行決定傳道工作在什麼時候已進行到足夠的程度,反之他吩咐我們繼續宣揚好消息。這件事牽涉到生命。我們既體會到這點,並且深知上帝授予我們傳道的任務,這無疑應當推使我們採取行動!
11.(甲)我們可以從耶和華在以西結書33:7-9所說的話學到什麼教訓?(乙)關於傳道工作,我們應當像保羅一樣關心什麼?
11 耶和華上帝曾對以西結指出他對一場行將臨到的毀滅所負的責任,我們可以由此學到一個教訓:
「我照樣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所以你要聽我口中的話,替我警戒他們。我對惡人說,『惡人哪,你必要死!』你以西結若不開口警戒惡人,使他離開所行的道,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倘若你警戒惡人轉離所行的道,他仍不轉離,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卻救自己脫離了罪。」——以西結書33:7-9。
耶和華在耶路撒冷於公元前607年遭受毀滅之前說出這番話。但是這段話也對今日的基督徒含有意義,因為他們有一項信息向人發出,一方面提出義告,同時也促請人『轉離他們的罪,行正直、公義的事』。(以西結書33:14)我們所關心的事應當好像使徒保羅所關心的一樣:
「保羅為道迫切,向猶太人證明耶穌是基督。他們既抗拒、毀謗,保羅就抖著衣裳說:『你們的罪歸到你們自己頭上,與我無干。』」——使徒行傳18:5,6。
既然有這麼多證據表明這個邪惡的事物制度的末日已臨近了,我們無疑也應當「為道迫切」而努力向人作見證。藉著這樣行,我們可以「對所有人的血保持潔淨」,同時耐心等候上帝決定傳道工作在什麼時候才執行到令他滿意的程度。——使徒行傳20:26。
他會作出什麼判決
12,13.(甲)我們有理由要對耶和華在事物制度的終結所作的判決感覺擔心嗎?(乙)我們在以西結書33:17所讀到的話怎樣表明這點?
12 與王國好消息會傳播到什麼程度有關的一個問題是,有些人對於耶和華在事物制度終結時會作出什麼判決一事感覺不安。他們擔心耶和華所作的判決是否會公義公平。
13 但是既然耶和華會對事情的結果負責,我們真的有任何理由要感覺擔心嗎?很早以前以賽亞先知論及耶和華上帝說:「他與誰商議?誰教導他?誰將公平的路指示他,又將知識教訓他,將通達的道指教他呢?」(以賽亞書40:14)上帝豈不是從不需要任何人教導他公平和公義嗎?有些以色列人曾說,「主[耶和華]的道不公平,」但其實不妥的是誰呢?並不是耶和華而是對於公平懷有不完美看法的世人。正如以西結指出,「其實他們的道不公平。」(以西結書33:17)我們可以絕對相信,耶和華在事物制度終結時所作的判決必定是公義、公平、仁愛、慈悲的。
14.關於綿羊和山羊的比喻在什麼時候獲得應驗?
14 關於上帝的這項判決,耶穌所作的一個比喻可以給我們若干提示。使徒們問基督『他的臨在和事物制度的終結有什麼徵象』。(馬太福音24:3,《新世》)他所作的回答的最後部份便是關於綿羊與山羊的比喻。(馬太福音25:31-46)今日這個比喻正在應驗中,自1914年以來,耶穌已在天上執掌王權而開始「臨在」了。當時『人子帶著榮耀來臨,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馬太福音25:31;但以理書7:13,14)另一件事實也足以證明這個應驗於基督開始「臨在」至事物制度遭受毀滅的期間,因為耶穌談及他的屬靈弟兄,144,000位受膏基督徒中仍留在地上的分子,受人虐待和監禁。這正是他們現今的遭遇而非在新規制裡才發生的事。——啟示錄12:17。
15.為什麼我們可以肯定現今是一段審判時期?
15 耶穌在比喻裡指出,在這段時期中「萬民都要聚集在他[登基掌權的君王]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馬太福音25:32)這並不是一種暫時的處理,反之事情牽涉到奉耶和華之命「審判活人死人」的法官所作的最後判決。(提摩太後書4:1;約翰福音5:26,27)那末,我們可以作出結論,認為在這段時期中,有些人的態度和行為會證明他們配受永遠的毀滅嗎?雖然有些人可能猶豫不敢作出這樣的結論,可是請留意耶穌怎樣論及那些在現今證明自己是「山羊」的人:「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馬太福音25:46;帖撒羅尼迦後書1:6-9)因此現今便是決定這些人永遠生死的時候;這是個審判時期。
16,17.(甲)關於誰是「山羊」,為什麼人無法作出完善的判決?(乙)關於這些問題,我們應當怎樣行?
16 可是請留意耶穌並沒有任由人去決定誰是「綿羊」,誰是「山羊」。這多麼值得欣幸!因為倘若上帝將審判的責任交給我們凡人,我們怎能適當地衡量以下一類的因素呢?例如:一個人究竟有過多少機會聽見和接受好消息呢?他的反應受到遺傳、家庭或宗教背景所影響嗎?他的內心情況如何——他愛好公義嗎?他若是孩童或生來便智力遲鈍,家庭或群體責任在這件事上有多大影響呢?——哥林多前書7:14;申命記30:19。
17 無可置疑地,我們當中沒有一個人有足夠能力衡量這些和也許其他許多重要因素及原則。我們無法作出『完美、公義、正直』的判決。(申命記32:4)因此我們何必妄圖決定誰會渡過末日和誰不會呢?我們若說,『我認為在此種情況下的這些人是「山羊」,他們會永遠滅亡,但屬於另一類的人則會活下去,』我們豈不是自立為法官嗎?(雅各書4:12)與其試圖決定某個人,其家人或某群人是否屬於聖經所描述的「山羊」階級,我們最好將事情交給「審判全地的主」決定。——創世記18:25。
18.(甲)上帝只是按照嚴格的公平行事嗎?(乙)為什麼我們可以肯定上帝的判決必定會是公義公平的?
18 上帝的審判並非僅是鐵面無私地執行嚴格的公平而已。反之這牽涉到他的慈悲、憐憫和愛心。正如詩篇的執筆者大衛說:「他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詩篇103:10)其實不完美、有罪的人所配得的唯一工價只是死亡而已。(羅馬書6:23)可是由於耶和華的慈悲和憐憫,他定意要使救恩的信息傳遍天下,使人有機會贏得永生。他想人贏得永生。(以西結書33:11;以賽亞書55:6,7)既然直至現今上帝如此首尾一貫地向人表現他的慈悲、愛心和憐憫,我們都自其得益,我們豈不是可以絕對肯定當他在這事物制度的終結執行判決時,他必定會表現同一的品質嗎?不錯,屆時生還者可以絕對正確地說:「主上帝全能者阿,你的判斷義哉誠哉。」——啟示錄16:5-7;19:1,2。
復活——誰?
19,20.關於未來的復活,聖經的主張如何?
19 我們已見到我們有充分理由堅信在宜揚『王國好消息』及在事物制度終結所作的判決方面,上帝必然是公義公平的。我們也有同樣充分的理由相信耶和華在復活死者方面會守正不阿、大公無私。
20 上帝在他的道裡向我們提出保證,「無論善惡都要復活。」(使徒行傳24:15)聖經的證據表示,所有死去去在希屋爾或海地司(人類墳墓的總稱)的人都會復活。(啟示錄20:13)因此,在以往死去的億萬人都會有機會在新規制裡跟從耶和華的公義標準而贏得永生。但是,也表示並非所有人都會復活。正如上述,這乃是因為有些人冒犯了聖靈;在耶和華看來,他們配受磯漢那的永遠毀滅。——馬可福音3:28,29;希伯來書6:4-6;馬太福音23:33。
21.我們能夠確知誰會從死裡復活嗎?為什麼?
21 有些人想知道:『我的這個親戚會復活嗎?或者我所識的這個人,或某個曾經迫害真正基督徒的統治者又如何?』這樣的問題是可能發生的。可是我們當中有任何人能作出肯定的結論嗎?聖經本身若沒有明言某個人死後在海地司裡或被判處永遠毀滅,我們就無法斷言會有什麼事發生。我們對於這人的一生並不知道所有的事實。再者,我們能夠看見別人的心嗎?不,我們不能。但是耶和華卻知道所有事實,而且能夠鑑察人的心。我們讀到:「我耶和華是鑑察人心……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結果報應他。」(耶利米書17:9,10;撒母耳記上16:7)因此我們不應當妄圖決定什麼人會復活及什麼人不會復活,反之我們有充分理由堅信耶和華與耶穌會作出公義公平的決定。——約翰福音5:30;羅馬書9:14。
對他的供應懷具信心
22.關於上帝為復活的人所作的安排,聖經有將一切細節透露出來嗎?
22 聖經並沒有將復活的一切細節透露出來。例如聖經沒有說復活的人會與誰一同生活或住在什麼地方,因此我們應當明智地避免在這些事上妄自猜測,這樣行只會徒令自己或別人感覺不安而已。反之我們可以信賴上帝,耐心等待觀看。
23.(甲)關於復活,猶太的宗教領袖向耶穌提出什麼問題?(乙)耶穌的回答對誰適用?
23 可是聖經卻對婚姻問題作過若干評論。有一次,若干對天上的復活一無所知的猶太宗教領袖問及一位在摩西律法之下曾有七個丈夫的猶太婦人。他們問耶穌她在復活時會是誰的妻子。耶穌回答說:
「這世界的人有娶有嫁,唯有算是配得那世界,與從死裡復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因為他們不能再死,和天使一樣;既是復活的人,就為上帝的兒子。至於死人復活,摩西在荊棘篇上稱主[耶和華]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就指示明白了。上帝原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因為在他那裡人都是活的。」——路加福音20:34-38;馬太福音22:29-32。
耶穌是否談及屬天的復活呢?不,他們向耶穌問及屬地的復活,他並沒有避而不答;反之他直接回答他們的問題。他談及地上的復活,例如像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獲得的。這些忠心的人並不會獲得不死性,但是卻會像天使一樣。怎會如此呢?他們會像天使一樣是可以死的,但是藉著對耶和華保持忠貞,他們會永遠不死。上帝會賜給他們永生的權利,這樣便沒有任何不得上帝授權的人能將他們的生命奪去。在地上享無窮的生命是唯獨耶和華才能賜給人的恩典;他不但會將生命賜給人,而且會將其永遠保全下去!
24.為什麼聖經含有關於死亡對婚姻關係的影響的資料?
24 耶穌在回答中表示死亡會解除婚姻的關係,這件事實曾由保羅在後來加以證實。(羅馬書7:3;哥林多前書7:39)因此一個女子的丈夫若死去,她需要感覺有守寡的義務,以致令她的兒女沒有父親照顧嗎?不需要。為什麼我們知道呢?因為耶和華仁慈地將這些資料包含在聖經裡。即使他沒有將新規制中家庭安排的全部細節向我們透露,他卻幫助仍然生活在這個事物制度裡的基督徒消除了一個可能發生的難題。既然他對我們表現這麼深刻的了解和同情,這豈不是使我們更有理由堅信,不論他在新規制裡為我們作出什麼安排,這些安排都會反映出他的仁愛、憐憫和智慧嗎?
25.為什麼我們樂於事奉耶和華?
25 撒但聲稱人只是為了自私利益才事奉耶和華。但是真正的基督徒事奉上帝主要並不是為了他們在現今所獲得或期望在新規制裡獲得的幸福。反之他們由於真正愛耶和華和有權使他的名成聖而事奉他。由於耶和華本身的奇妙和偉大,他們很樂於在現今和永遠事奉他。他是我們的創造者,我們都因他賜給我們的生命而感激他。(詩篇100:3-5)他也因為他所具有的品質和他行事方式而配受我們敬拜。他是「誠實無偽的上帝,又公義又正直。」——申命記32:4。
26.我們認識耶和華和耶穌使我們對未來懷有什麼看法?
26 耶和華永不會使我們失望。他的義行會促使我們永遠感激他是我們的上帝。他的愛子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因此基督的千年統治會表現同樣的公義和公平。(希伯來書1:3)聖經描述基督的統治說:「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以賽亞書9:7;11:2-5)我們可以充滿信心地期望從耶和華上帝與他的愛子獲得這些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