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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守望台1963年 |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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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
● 當一個獻了身給耶和華的人參加教士所主持的喪禮,婚禮或畢業典禮時,若有一個不認識耶和華或未獻身給他的人朗讀代表眾人禱告的話,獻了身的基督徒應該怎樣?——美國H.L.君問。
聖經表明上帝的僕人絕不能參與敬拜別神的人所作的崇拜。(申命記7:1-6,16,25,26)耶穌基督曾屢次指出純真的崇拜是專一的:「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耶和華上帝曾對一些並非敬拜他的組織中愛好公義的人說:「我的民哪,你們要從那城出來,免得與他一同有罪,受他所受的災殃。」——馬太福音12:30;約翰福音14:6;啟示錄18:4。
既然如此,耶和華的僕人自不能與不敬拜他的人一起禱告,因為禱告乃是崇拜的方式之一。那末在一個由教士主持的婚禮,喪禮,或兒女的畢業典禮中教士若起立作禱告的話,耶和華的僕人應該怎樣呢?
如果全體都起立的話,他可以自行決定是否也起立,因為起立這項動作本身並不是一種崇拜的行為,低頭也是一樣。如果他靜立著,他可以不像其他的人一樣低頭以藉此讓人知道他並沒有參與禱告,因此該禱告並沒有將他包括在內。耶和華的僕人也可以低頭另作禱告。他若這樣行的話,他無疑不應該附和別人在禱告結束時朗聲說「阿門」以致看來好像同意教士所作的禱告一般。因此,基督徒自己可以根據情形作最適當的決定;別人並不應該批評他所作的決定。
基督徒在別人家裡作客時也可以運用同樣的原則。如果家主為了對客人表示尊敬而請他在飯前作禱告,耶和華的僕人可以按照聖經的訓示如此行。但假如主人並不是一個崇拜耶和華的人,那末當他禱告時作客的耶和華見證人就不能參與他的禱告;反之,他可以默禱感謝上帝。有些家庭有大家牽著手作禱告的習慣,跟從這個習慣即表示參與他們所作的禱告。因此當一個並不崇拜耶和華上帝的人領禱時,基督徒就不應該附和這種牽手禱告的習慣。我們的禱告若想獲得上帝的悅納,我們就必須依照他吩咐我們的方式去向他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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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歲大的傳道員感化譏笑者守望台1963年 |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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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歲大的傳道員感化譏笑者
在利比里阿(Liberia)有一個人本來對耶和華見證人所傳的信息肆意譏笑,但後來卻由於聽到一位年紀只有九歲的姐妹作一個傳道演講而大受感動,於是開始對真理作認真的研究。這位年輕的姐妹雖然沒有進過學校,但卻在小組所舉辦的識字班中學識了字。這件事實亦令那人感到大為驚奇。因此他宣布他決定要像這個小孩一樣對聖經獲得清楚的認識。使弟兄們很驚奇地,他真的將他的決心付諸實行,而且現在已經進一步成為一個宣揚王國的傳道員。——1962年耶和華見證人《年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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