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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守望台1962年 |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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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由於基督徒的堅忍和不輕易灰心,他們可說是正在「勉強」或「強使」人來到生命之水的泉源。——使徒行傳16:15;啟示錄22:17。
● 為什麼耶和華讓以色列人兩次被便雅憫族擊敗,然後才讓他們將應得的懲罰加於在基比亞犯了大罪的便雅憫族身上?(士師記第20章)————蘇格蘭P.G.君問。
士師記第十九章記述基比亞的一些流氓終夜凌辱一個婦人,以致到天亮時她不堪蹂躪而死去。後來基比亞人由於包庇他們城中居民所作的暴行而犯了大過。在這方面便雅憫族亦犯了同樣的過錯。因為它不肯聽從其他十一支派的要求將犯這件惡行的暴徒處死。這種不道德的情況影響到上帝的選民中其餘各支派的忠誠。
在開始時以色列人所遭受的重大死傷使這些忠心的支派遭受一項很大的考驗,特別是在他們作戰的理由是否正當的問題上。藉著容許這些忠心的支派蒙受如此重大的損失,在兩日之內死傷四萬餘人,耶和華考驗他們在遭遇這樣慘重的損失之後是否仍然堅毅地決心要將以色列國中這種嚴重的惡行鏟除。
在這場征討的戰爭中喪生的幾萬忠心以色列人乃是為了正義而死。剩餘下來贏得勝利的人則在耶和華上帝和一切閱讀他的聖道的人眼前證實了自己的忠義。這是值得的,而以色列國亦得以藉此清除了一項極為邪惡墮落的罪行。
● 按聖經的觀點看來,獻了身的基督徒對於工會和其中的各種活動應該懷持什麼態度?
聖經勸勉基督徒「在眾人眼中作正當的事。」「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這些經文和今日的工會制度有相當關係,因為很可能人若要遵從這些命令便需要加入工會。工會中會員的責任和一個國家公民的責任頗類似。因為從政府享有相當的利益和方便,基督徒需要付稅;同樣地,他亦應該繳納工會的會費,因為這種費用實際上是一種職業保險。因此聖經並沒有反對基督隸屬於一個工會,繳納會費和在罷工時遵從停止工作的命令。——羅馬書12:17,根據NW;提摩太前書5:8。
可是基督徒並不應該在工會的活動方面活躍到在工會中擔任職位的地步。再者在罷工時期他們亦不應該參加糾察活動或以其他方式煽動別人採取積極的罷工行動。更重要的是,他不應該在勞工爭執中參加任何暴亂的行動,因為「主的僕人不可爭競。」「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正如基督徒在國家的政治和戰爭方面緊守中立,身為工會會員的基督徒亦不應該牽涉在工會的行政活動和爭取經濟福利的活動裡。反之他們必須保持中立。——提摩太後書2:24;羅馬書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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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擊敗不道德的勢力守望台1962年 |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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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擊敗不道德的勢力
聖露西亞島有一位姐妹認識真理的經過可以供世界各地面對類似情形的見證人作參考。見證人曾和她接觸了數年,並且也派了好幾本雜誌給她,但似乎都沒有引起她的任何興趣。由於見證人的堅忍不拔,她終於同意和見證人研讀聖經。她後來說:「最後我終於看出自己是生活在黑暗中,因此我想把自己呈獻給耶和華去事奉他。但是我不能夠受浸,因為我還和一個男子同居而我們並未經過正式結婚。」於是她不斷禱告求耶和華幫助她調整她的生活。終於那位男子和她脫離關係而到外洋去。她在恢復自由之後便受了浸。六個月之後她更申請成為假期先驅傳道員。——1961年耶和華見證人《年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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