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弗他法官和他的誓
耶弗他是一個將軍,同時是一個法官。他生於古以色列士師統治時代的後期。因為他所作的一個牽涉到他的兒女的誓言,他和他的女兒成了作家、詩人和作曲家心愛的著作題材。由十六世紀直至目前,以他和他的女兒為題材的詩歌,戲曲和小說共有300部之多,此外還有170多首樂曲其中包括100首聖樂——有一首是韓德爾的作品。
正如其他的許多聖經題目一樣,一般人對於耶弗他法官,他的誓言和他女兒的遭遇等問題意見頗紛紜。我們若對這些問題獲得正確的了解,這會為我們帶來很大的啟迪和鼓勵。
耶弗他生逢以色列人再度離棄耶和華上帝的純真崇拜以致上帝容許他們的敵人亞捫人欺壓他們十八年的時候。像基甸法官一樣,耶弗他是個「大能的勇士。」他的父親基列有很好的名聲;他的母親則曾經是一個妓女。顯然基列在這妓女懷了孕時娶了她而將她立為他的合法妻子。不然,耶弗他便會成為私生子而無法加入耶和華的教會,更不用說成為法官了。——士師記11:1;申命記23:2。
耶弗他的父親基列還有另一個妻子,她為他生了許多兒子。在他們的父親死後,他們把耶弗他趕走,很可能是要阻止他承受長子的雙份產業。但是他們所用的藉口是,「你是妓女的兒子。」——士師記11:2。
「耶弗他就逃避他的弟兄,去住在陀伯地。」這地方是在以色列的境外。有許多「流氓」聚集在他那裡,正如在若干年後當大衛逃避掃羅王的怒氣時,有許多「受窘迫的」人結集到大衛手下一般。——士師記11:3;撒母耳記上22:2。
看來在這件事發生之前不久,亞捫人再度侵犯約旦河東基列的豐饒地區。基列的各首領和民眾曾商議說:「誰能先去攻打亞捫人,誰必作基列一切居民的領袖。」(士師記10:18)顯然沒有人字告奮勇。可是,當亞捫人開始攻擊以色列人時,情勢變得更惡化了,於是「基列的長老到陀伯地去要叫耶弗他回來。」他們對他說:「請你來作我們的元帥,我們好與亞捫人爭戰。」當耶弗他因為他們以前對待他的方式而拒卻他們時,他們答應立他為他們的領袖。——士師記11:4-8。
耶弗他成為領袖
耶弗他的答覆顯示出他的一個優點,就是在他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認定耶和華。(箴言3:6)他回答說:「耶和華把[敵人]交給我,我可以作你們的領袖麼?」他沒有把勝利的功勞歸於自己而不歸於耶和華。前此,基列的居民在他們的談話中並沒有提及耶和華,但是當他們看見耶弗他的思想傾向,在凡事上都以耶和華為念時,他們回答說:「有耶和華在你我中間作見證,我們必定照你的話行。」耶弗他遂答應與他們回去,然後他「在米斯巴將自己的一切化陳明在耶和華面前。」——士師記11:9-11。
雖然耶弗他是一個「大能的勇士,」他卻並不好鬥。反之他首先試圖與敵人議和。他派人往見亞捫王,問他因何攻擊以色列人。亞捫王回答說,這地原是屬他們的,但後來以色列人在出埃及時佔據了這地。——士師記11:12,13。
耶弗他很熟悉他的百姓的歷史,因此他提醒亞捫王以色列人是從亞摩利人(而非亞捫人)手中奪得這地的,而他們這樣行乃是因為亞摩利人先攻擊以色列人,於是耶和華使他的子民贏得了這地。現在以色列人佔領這地已有300年。正如亞捫王要得到他們的神基抹賜給他們的土地,同樣,以色列人亦得到耶和華賜給他們的地。耶弗他再次提及耶和華說:「原來我沒有得罪你,你卻攻打我,惡待我。願審判人的耶和華今日在以色列人和亞捫人中間判斷是非。」——士師記11:14-28。
由於耶弗他在他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考慮到耶和華,我們自然可以期望耶和華將他的靈降在他身上,因此我們讀到聖經的記載說:「耶和華的靈降在耶弗他身上。」於是他穿過基列和瑪拿西,沿途招募新兵,同時派人往以法連請求救兵。耶弗他再次表明他『在他一切所行的事上認定耶和華,』因為現在他「向耶和華許願說:『你若將亞捫人交在我手中,我從亞捫人那裡平平安安回來的時候,無論什麼人,先從我家門出來迎接我,就必歸你,我也必將他獻上為燔祭』。」——士師記11:29-31。
立了這個誓之後,耶弗他和他的軍隊遂攻打亞捫人,「耶和華將他們交在他手中。」他將所有異教的侵略者徹底擊潰,攻取了十二座城和殲滅敵人,「大大殺敗他們。……這樣亞捫人就被以色列人制伏了。」——士師記11:32,33。
但是耶弗他的征伐還未結束。他的勝利引起了勢力強大而驕傲的以法蓮族的嫉妒,正如以前他們在基甸勝利時所為一般。現在他們竟威脅要焚毀耶弗他的屋宇,因為他們埋怨他沒有呼召他們參戰。其實他們是撒謊,正如耶弗他向他們指出,然後耶弗他再將勝利的功勞歸與耶和華說:「我見你們不來救我,我就拼命前去攻擊亞捫人,耶和華將他們交在我手中。你們今日為什麼上我這裡來攻打我呢?」——士師記12:1-3。
以法蓮人渡過約旦河與耶弗他爭戰,使他除了與他們交戰之外沒有其他的選擇。結果以法蓮人一敗塗地而損失了42,000人。此後耶弗他作以色列人的法官六年,然後逝世而葬於米斯巴。——士師記12:4-7。
耶弗他的誓
當耶弗他戰勝亞捫人之後回到他在米斯巴的家時,他家裡第一個出來迎接他的竟是他的女兒,她「拿著鼓跳舞出來迎接他!」聖經告訴我們她是他唯一的女兒。她的父親看見她便說:哀哉,我的女兒阿!你使我甚是愁苦。……因為我已經向耶和華開口許願不能挽回。」——士師記11:34,35。
他的女兒孝順地回答說:「父阿,你既向耶和華開口,就當照你口中所說的向我行,因耶和華已經在仇敵亞捫人身上為你報仇。」她多麼酷肖她的父親!她只求他容她與同伴到山上為她的終身不嫁而哀哭兩個月,他應允了她。之後,耶弗他便履行了他所作的誓。——士師記11:36-39。
這個誓又如何呢?為什麼耶弗他要立它呢?它是什麼意思呢?他有實際將他的女兒獻做燔祭嗎?我們最好先回答另一個問題:耶弗他是怎樣的一種人?這對於回答以上的各問題會有很大的幫助。
許多批評家說耶弗他的誓是輕率,不恭,愚蠢和未經考慮的,而且這些人認定他實際將他的女兒放在祭壇上獻作燔祭。他們同時把耶弗他描寫成一個粗魯無知的人。但是在這方面,他們其實犯了極大的錯誤;我們接著便可以看出了。
第一,請留意撒母耳先知和希伯來書的執筆者在提及忠心的勇士時均提及耶弗他。他若是一個無知和粗魯的人,並且發了一個愚蠢的誓,無疑他不會被列在這些人中間。——撒母耳記上12:11;希伯來書11:32。
再者,我們已經見到他如何時刻以耶和華為念。這種品質可以幫助我們了解他為什麼發這誓。為什麼呢?無疑是因為他如此渴望耶和華的百姓得勝。以致他甘願為其犧牲任何東西,對他說來耶和華無疑是非常實在的!此外,我們豈不是讀到聖經說在他發這誓之前不久,『耶和華的靈降在耶弗他身上』嗎?因此,我們所得到的合理結論就是耶弗他所發的誓是完全與上帝的聖靈一致的。
所以,認為耶弗他打算將首先出來迎接他的人實際獻作燔祭看來是不合理的,這樣行是和上帝所訂關於人命神聖的律法衝突的,而且會成為整本聖經裡將人實際獻作祭品而蒙上帝悅納的唯一例子。因此相反地,合理的結論便是耶弗他所打算和實際所行的是僅是將最先出來迎接他的人獻給上帝為上帝服務;他所使用的「燔祭」一詞只是一種比喻性的說法而已。——創世記9:6。
他不可能以為有些畜牲出來迎接他,正如有些人所主張一般。因為他說「先從我家門出來迎接我」的,便把他獻上。以色列人是不會將低等動物養在家裡的,——甚至被今日有些人視為寵物的狗也無例外!所以他必定以為出來迎接他的若不是一個僕人便是一個親屬,或甚至是他鍾愛的獨生女兒。但是不論犧牲多大,他都甘願付出,如果耶和華會使他得勝的話!
耶弗他絕不是一個粗魯無知的人;反之我們從他對待亞捫人和以法蓮人的方式可以知道他不是一個輕舉妄動的人,反之,他是一個合情理,同時能夠沉著應付危難情形的人。他非常熟悉以色列人的歷史,因此他必然會熟識上帝的誡命,禁止人將自己的子女獻作燔祭:「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申命記18:10;耶利米書7:31。
再者,他女兒的順服態度也有力地表明耶弗他是對的。她沒有認為這是個愚蠢的誓,也沒有怪責她的父親發這誓。可是,她若面臨死亡的話,她會只為她的終身不嫁而哀哭嗎?聖經的記載在提及她的父親履行了關於她的誓言之後接著說:「女兒終身沒有親近男子。」如果她是唯一被上帝的僕人實際在祭壇上獻作燔祭的人,她終生不嫁這件事會是關於她的特出之點嗎?除非我們認為她仍然活著,不過只是作一個處女而已。否則上述的話便不會有什麼意義了。——士師記11:39。
此外還有一件事:「此後以色列中有個規例:每年以色列的女子會去讚揚基列人耶弗他的女兒四天。」a如果他死了,她們怎樣可以使她得到稱讚呢?而且,在聖經其他地方並沒有提及這個規例。為什麼沒有呢?無疑是因為只當她在世時才有這個規矩,到她死後它便終止了。——士師記11:39,40,《新世》。
預言性的模式
這種正確的了解會幫助人看清楚耶弗他的真正為人,同時亦和其他關於他的記載協調一致。它同時也適合今日與上帝的子民有關的事實。它乃是一個預言性的模式,因為它是為了教訓我們而記下的以往事跡的一部份。——哥林多前書10:11。
不錯,正如其他許多載於聖經的古代事例一樣,我們在今日可以發現與這件事相當的一種情形。像耶弗他一樣,今日上帝組織由地上獻了身跟從耶穌的受膏門徒所代表也是擁護上帝的成熟戰士,他們組成了「忠心而有見識的僕人」階級。(馬太福音24:45-47)正如耶弗他把他最心愛的東西獻出來事奉上帝,同樣地這些忠心的基督徒也有一個女兒階級,即「大群」「另外的羊;」他們將後者獻給耶和華,去從事上帝的工作;他們不希望為自己帶來報酬,反之只望這些人像自己一樣忠心事奉耶和華。——啟示錄7:9;約翰福音10:16。
由此看來,耶弗他和他的誓給予耶和華上帝今日所有僕人的教訓就是:在你所行一切的事上都要以耶和華為念,要將勝利的功勞全歸於他,要對他履行你所立的誓願,並將你從他的工作所得到的一切果實獻給上帝。
[腳注]
a AV,RS《國語聖經》等譯本在將這個字譯成「哀哭」是錯誤的,因為它的希伯來字tanah的意思其實是「讚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