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需要從父母得到什麼
每個成年人都曾一度是個青少年。許多青少年的父母都曾一度自己是個青少年。因此成年人應當了解青年人所遭遇的難題和挫折。但是很多時父母卻不記得他們在青少年時期所遭遇的難題,以致未能懷著了解去對待他們的青少年兒女。一位祖父回想他自己的經驗說:
「我在童年發覺家人對我所施的管教時常苛刻和不公平。我記得當時我想到,我長大而自己有兒女之後,我必定會懷著愛心管教他們,傾聽他們說話及與他們推理。
「我成家立室之後,發覺生活的壓力很大。由於工作時間頗長,我很少有機會見到自己的兒女。當我與他們在一起時,我時常焦躁不耐和脾氣暴躁。
「時間過得很快,兒女已長大成人。現在我已抱孫,而我的態度與我作父母時大異其趣。我有時間與孫兒玩耍和作伴;當他們招惹麻煩時,我時常想為他們辯護,覺得他們的父親過於嚴格和缺乏了解。我時常想道:如果我們作父母的人能夠表現祖父母的忍耐和了解就好了。」
父母們時常忘記,按照正常的發展,青少年想來表明自己是個具有個別需要的個體。但父母卻誤解他們,以致引起難題。一位曾對青少年難題作過深入研究的傳道員報導,他向許多青少年提出這個問題:「你最渴望從父母得到什麼?」差不多毫無例外地,青少年回答說:
「受父母所了解」
一個15歲的女孩表示她懷有這樣的願望,說:「我的父母待我很好,但是我只希望他們了解我不再是個小孩子便好了。他們對待我的方式彷彿我仍然在小學三年級似的。但願他們能夠了解和信任我就好了。」她想父母承認她已長大而將若干規則改變。
想獲得較大的自由是長大成人的過程中一項正常的發展——但許多父母卻不願接受這件事實。從嬰孩時期開始,他們的孩子一直倚賴他們,他們亦很喜歡受到孩子的倚賴。但是現在他們的青少年兒女卻不再完全倚賴他們了,反之兒女想有較大程度的自主。這項態度上的改變並不是壞的。有些青少年在相當年輕時便開始養成成年人對事物的看法。聖經裡的一個例證是約西亞王。「[他]尚且年幼[約15歲],就尋求他祖大衛的上帝。」他在大約25歲時採取果敢的行動打擊他父親所提倡的謬誤崇拜。這個青少年有自由去採取自主的行動。僅因為他仍然年輕,他的態度和行動是否就是不對的呢?不然。(歷代志下34:1-8)此外,年輕的大衛曾探詢關於與歌利亞作戰一事;他所懷的動機是好的,但卻被他的長兄所誤解。——撒母耳記上17:26-28。
可是,因為青少年尚未成年,並非他所有的願望都是成熟的。他需要有時間玩耍。他需要父母了解到,當父母想鬆弛一下時,他卻有精力要做點事。青少年需要有交往。如果父母不提供適當的交往,青年人就會找尋自己的友伴,而他們所交的朋友可能是父母所不贊成的。
大部分青少年都喜歡參加宴會。由於在有些宴會中,與會者的行為頗成問題,父母可能不想兒女參加這樣的宴會。但是完全禁止兒女參加宴會可能會使青年人灰心而感覺沮喪。(歌羅西書3:21)如果父母安排這些宴會,他們就有權決定被邀的賓客和督導宴會中的活動,這樣便可以避免許多難題。青年人若參與計劃,這會使事情更為成功。
青少年若犯了錯誤而招惹麻煩,他在這個時候最需要受人了解。父母最好回想一下自己年輕的時候,同時記得他們由於年輕和缺乏經驗而犯的錯誤。若是如此,他們便更能夠抵抗反應過劇或吹毛求疵的引誘。他們若想青少年在招惹麻煩時向他們求助,他們就必須藉著他們對較細微的犯規事件的反應方式使兒女對他們懷有信心。
如果兒女所犯的錯誤是無心的過失,父母就應當表現仁慈和體貼。父母應當盡力向兒女解釋他們做錯了什麼事和怎樣避免重蹈覆轍。但是父母不應當告訴青年人他是個壞孩子。
如果青少年在學校裡有嚴重的操行難題,或做了犯法的事,或吸毒或犯了不道德,父母應當怎樣行呢?父母可能希望兒女所受的教養會防止這樣的事發生。但假設有這樣的事發生又如何呢?青少年在這樣的時候最需要別人的幫助和明智的指引。
這樣的難題使父母大為痛心。他們通常說:「我們究竟做錯了什麼?」他們時常恐嚇或責罵犯過的兒女,但這可能使兒女感覺憤恨而態度更強硬。耶和華在他的百姓偏離正道時表現了解和樂於寬恕的態度。他採取主動與他們溝通和提出幫助,雖然他們的罪很嚴重。耶和華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將事端解決,《新世》]。你們的罪雖像朱紅,必變成雪白。」——以賽亞書1:18。
青年人的前途有賴於在這段關係重大的時期中他受到怎樣的對待。不要說或做一些事使他難於返回你的懷抱,像「浪子」返回父親那裡一般。只要兒女一日在父母管束之下,父母就永不應當對兒女灰心放棄。反之要忍耐,要表現慈悲;要效法耶和華的這些美德。——雅各書2:13;彼得後書3:9,15;路加福音15:11-24。
被視作個別的人
青少年的一項重大需要是被人視作個別的人對待。查爾士R·霍斯特在他所著的《今日生活心理學》一書中說:
「我們體會到人的需要並非僅限於進食和睡眠。他想被人視為一位個別的人,他想感覺他是成功的。」
「無疑,人若能夠在某件事上成功,他若能夠感覺自己在世上的一席地位是重要的,每個人都會感覺較佳和工作更有效率。大部分研究社會行為的人都覺得,每個人均有一些未經發掘的潛能——人人都有一些他能夠做得好或做得更好的事,我們只需探知這是什麼便行了。」
每個青少年都需要被人視為與其他任何人均有別。父母獲知沒有兩個孩子是完全一樣的。對一個孩子頗為成功的訓練和管教可能對另一個孩子並沒有效。這特別以孩子達到青少年時期時為然。
所以,將一個孩子與另一個比較是不好的。一個人的工作若被用來與另一個人較佳的工作比較,這便會使他感覺憤恨而非受到鼓勵。(可參閱哥林多後書10:12。)青少年想別人因為他本身,因為他這個個別的人所能做的事而接納他。他想父母因為他本身而愛他及以仁慈待他。在另一方面,他並不想受到溺愛或永遠被看作小孩子對待。
首尾一貫的指導方針
青少年的另一項需要是有堅定而首尾一貫的指導方針。據《底特律新聞報》報導,詹姆士·F·卡爾弗海軍少將,美國海軍學校的督學和三個兒女的父親,最近說:
「今日的孩子從電視學得的東西遠較他們從我們所學得的為多。普通15歲的少年每日花20分鐘閱讀和兩小時觀看電視。」
在評論過父母未能將一種『責任感和家庭的自豪感』灌輸給兒女之後,他繼續說:「沒有管教,就不可能有基本的尊重。」卡爾弗將管教比作一個蛋殼。「若沒有破」他說,「蛋殼是一件堅固、美觀的東西。一旦破裂,它很快就會崩潰。
「青年人也許不會要求父母管教他們,但他們卻亟需受到管教。來自父母的堅定權威可以幫助兒女養成一種安全感。」
青少年需要首尾一貫的管教所提供的安全。他也許未必立即同意有些約束和規定是必需的,但他會很快同意父母應當在所立的規則方面首尾一貫。他想知道他可以或不可以做什麼事。律則若隨著父母當時的「感覺」而每天改變,他便會覺得受到挫折。耶穌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馬太福音5:37。
我們可以將規則和約束比作界限。青少年需要有人將界限清楚向他們劃出和表明;然後他想在這些界限之內受到信任和享有自由。一位父親將這件事實比作他一家人在租屋方面的經驗:
「房子在一個有樹林的地區。我們最先提出的問題之一便是,邊界在什麼地方。我們想知道,對於這間房屋,有些什麼事是我們可以做的?我們必須知道這些事才能夠住得舒服。你可以想像房東若每週改變規定,這會使我們多麼不方便和受到多大的挫折。同樣的原則也對加於青少年身上的限制適用。規則應當合理和首尾一貫。然後在這些範圍之內要信任他們和讓他們享有自由。」
規則無需嚴格到不合理的程度,在有些十分特殊的場合,父母可以對兒女的特別請求加以考慮。
幫助兒女在生活上訂立目標
兒女對指導的需要包括從父母獲得幫助去確立生活的目標,選擇職業和獲得所需的俗世教育。每個人都應當能夠覺得自己是個有價值的人,他所做的是有價值的事。他應當能夠尊重自己和有自豪之感。
父母可以表現對兒女的關注,幫助他們的青少年兒女選擇適合的職業。父母應該考慮到兒女的才幹或喜好。(可參閱羅馬書12:6。)他們應當幫助兒女訂立一些能夠達到的目標。不是人人都能夠獲致顯著的地位,立目標要切合實際;可以在達到較低的目標之後再訂立較高的目標。
父母需要向兒女提供適當的教育,使他們能夠獲得裝備去應付成年生活的各種難題;這是一項沉重的責任。青年人應當受到訓練和獲得一技之長,使他們能夠維持自己的生活。(提摩太前書5:8;箴言31:10,19,20)雖然耶穌會成為基督,他的養父約瑟仍然教他一門手藝,以致他以「木匠的兒子」和「木匠」為人所知。(馬太福音13:55;馬可福音6:3)使徒保羅則藉著作帳蓬維持自己和同工的生活。——使徒行傳18:1-4;20:33,34。
為了獲得裝備應付成年生活的種種難題及接受成年人的各種責任,青少年需要父母的支持和鼓勵以免半途而廢,自暴自棄。許多時他們在功課上需要幫助。有時他們可能感覺不想再讀書。在這樣的時候,父母可以藉著了解兒女所感受的挫折和坦白地與他們討論而予以鼓勵。父母若有時幫助兒女應付困難的功課難題,他們便能夠較清楚地了解青年人在功課方面所遭受的挫折而更能夠提出切合實際的建議。有時有一位富於了解的父母花些時間與兒女討論難題,便足以鼓勵青少年渡過危機了。
感覺為人所需
也許青少年所最渴望的便是感覺為人所需。由於這緣故,青年人有時問父母他們是否收養的,或他們的父母是否計劃生他們或想有他們。他們想獲得保證他們的父母的確愛他們。我們所有人都渴望享有歸屬感所帶來的安全。父母意識到他們的青少年兒女的需要,並且懷著了解去滿足兒女的需要,家庭裡的快樂便會大為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