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主國家與共產主義當中的神治組織
「那賜諸般恩典的上帝曾在基督裡召你們得享他永遠的榮耀,等你們暫受苦難之後必要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願權能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彼得前書5:10,11。
1,2.(甲)「神治國」一詞是個新近出現的字嗎?(乙)這個字是誰鑄造的?他怎樣解釋這個字?
對許多讀者說來,「神治國」(英文theocracy)一詞可能是個新字,但這個字其實至少有一千九百年的歷史。不錯,這個名詞曾在公元第一世紀被人使用;在當時的人看來這也是個相當陌生的字。
2 這個字是由一位歷史家,耶路撒冷城的弗利維亞斯·約西佛斯,所鑄造的。為了答辯別人對他的同胞所作的批評,約西弗斯寫了一本分為兩冊的書,題名為「反駁亞比安」。在第二冊第45段,他提及「摩西,我們超卓的立法者」;在第52段,他於希臘文的寫作中提及上述的新字:「不同的國家擁有不同的政府及不同的法律。有些政府託付給一個人,有些則託付給人民。我們的立法者對這一切政府形式均沒有採納。反之他設立了一個可以大致稱為神治國[希臘文the·o·kra·tiʹa,狄奧克拉提亞]或神聖聯邦的政府;這個政府將一切權柄和權力均歸於上帝,並使人民將上帝視為一切美物的賜予者,無論是全人類所共享的抑或個別所享有的。他吩咐我們在苦難中向他尋求援助,因為他會垂聽我們的禱告及鑑察我們內心的祕密。除了我們藉著他的工作對他所得的認識之外,他更諄諄教導我們只有一位上帝,一位自有永有、恆常不變、無限榮耀、無可測度的神。」a
3,4.(甲)約西佛斯將「神治國」一詞應用在什麼政府之上?(乙)在這二十世紀,《守望台》將這個名詞應用在什麼之上?《守望台》怎樣說?
3 因此神治國一詞的意思是指「上帝的統治」一個受至高的上帝所統治的政府而有別於「託付給一個人」的政府(專制政府)、委託「給人民」的政府(民主政府)、委託給富人的政府(富豪政府)和委託給許多官僚的政府(官僚政府)。歷史家約西佛斯用神治國一詞去稱呼立法者摩西奉上帝之命建立的政府。上帝曾告訴摩西他的名字是耶和華(或耶威)。可是,在我們這二十世紀,神治國或神治政府一詞則被用來指基督的真正教會。(在我們這個世紀,不但民主政府的數目大增,共產主義的政體也以暴力手段在許多國家中建立起來。)因此基督徒的組織乃是一個神治組織,是受偉大的神皇耶和華上帝所統治的。鑑於這件事實,1938年六月一日的《守望台》在163頁第一段說:
4 「耶和華的組織絕不是一個民主組織。耶和華是至尊的,他的政府或組織完全是神治的。這是一個無可反駁的結論。」
5.鑑於約西佛斯應用「神治國」一詞的方式,關於以色列人在耶路撒冷所建立的政府是否一個神治國,我們必須怎樣說?
5 歷史家約西佛斯目擊耶路撒冷在公元70年被羅馬大軍所摧毀。他將神治國一詞用來指在這場浩劫之前存在的猶大國家組織。在目前,自從1967年的六日戰事以來,猶太人一直佔有今日耶路撒冷城的全部;他們的國都也設在這個城裡。但是我們可以將猶太人在這個古城裡設立的政府視為摩西在公元前1513年奉上帝之命建立的神治政府的承繼者嗎?現在以古耶路撒冷城為國都的政府真的是個神治政府嗎?既然這個政府稱為「共和國」而有一個以民主方法選舉出來的總統,並且自1949年以來一直是一個謀求世界和平與安全的列邦組織——聯合國——的成員,這個政府又怎可能是個神治國呢?甚至以色列共和國的總統和國家議會的議員也不會聲稱他們的政府是個神治政府或神治組織。今日以色列的政客對於是否應該嚴格遵守摩西的律法發生了很大的爭論。究竟有什麼事發生呢?答案是:
6.在第一世紀,猶太國已不再是什麼?猶太人在保羅總督面前所作的什麼呼喊足以證明這件事實?
6 在公元第一世紀,猶大國已不再是一個神治組織了。這件事發生於甚至耶路撒冷尚未在公元70年遭受毀滅之前。歷史所載的事件均指向這件嚴肅的事實。在公元33年的逾越節,一大群民眾結集在羅馬總督本丟·彼拉多面前鼓噪要將罪犯巴拉巴釋放;雖然彼拉多本人想將一個他認為無辜的人釋放,民眾卻不許他如此行。當時耶路撒冷城中的暴民怎樣喊叫呢?他們恐嚇說:「你若釋放這個人,就不是該撒的忠臣。凡以自己為王的就是背叛該撒了。……除了該撒,我們沒有王。」(約翰福音19:12-15)他們的鼓噪與他們的古代先知以賽亞在很久以前所說的話多麼不同:「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耶和華是給我們設律法的,耶和華是我們的王。」——以賽亞書33:22。
7,8.後來猶太公會所舉行的會議由誰主持?受審的人如何答覆他的指責?
7 兩個多月之後,另一個場面在同一的耶路撒冷城中演出。場合是稱為猶太公會的國家法庭(由七十一人分子構成)的審判廳。當時主持審判的是猶太的大祭司,有十二個猶太人因為宣揚若干被猶太公會這個最高法庭視為謬誤的道理而受審。關於這件事,我們讀到:
8 「[將他們]帶到了,便叫使徒站在公會前,大祭司問他們說:『我們不是嚴嚴的禁止你們,不可奉這名教訓人麼?你們倒把你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想要叫這人的血歸到我們身上。」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上帝[為統治者],不順從人,是應當的。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宗的上帝已經叫他復活。他就是上帝高舉在自己的右邊,叫他作君主,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我們為這事作見證,上帝賜給順從[他為統治者]的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使徒行傳5:27-32。
9.使徒的話透露耶和華的神治國在什麼人當中?
9 使徒們在這次審訊中所說的話透露誰才按照神治的原則行事,承認上帝為統治者及神皇。從他們所說的話看來,誰擁有神治的組織呢——代表猶太國家的公會抑或新近被公會所害死的耶穌的十二使徒?無可置疑地,耶和華的神治國是在耶穌基督的十二使徒當中。
10,11.(甲)在五旬節的日子,什麼有力的證據證明神治國已不再在猶太人的國中?(乙)迦瑪列對猶太公會所提出的勸告怎樣暗示他們的行為與神治的原則相反?
10 上帝的神治國已不再在以色列人當中而轉移到耶穌基督的十二使徒和其他門徒當中了,這件事實可由一個有力的證據加以證明。什麼證據呢?證據便是,上帝已將他的聖靈傾澆在基督這些門徒身上,因為他們順服上帝為統治者過於順服一些反對上帝的人。憑著聖靈之助,彼得和其他十一個使徒勇敢地對猶太公會作證。在此之前幾天,上帝在五旬節的日子將聖靈傾澆在他們身上而應驗了約珥書2:28,29的預言。當使徒彼得在那天向數千個守節的猶太人解釋剛發生的奇跡時,他曾引用這個預言。當時彼得對詢問他的猶太人說:「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柱]上的這位耶穌,上帝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使徒行傳2:14-36)後來當猶太的律法師迦瑪列對公會論及在他們面前受審的十二使徒時,他的話也暗示當時那個猶太國家已不再按照神治的原則行事了。
11 「以色列人哪,論到這些人,你們應當小心怎樣辦理。……現在我勸你們不要管這些人,任憑他們吧;他們所謀的所行的若是出於人,必要敗壞;若是出於上帝,你們就不能敗壞他們,恐怕你們倒是攻擊上帝了。」——使徒行傳5:34-39。
12.後來什麼證明基督徒「所謀的所行的」乃是出於上帝?因此其實已有什麼轉移發生?
12 這個猶太法利賽人迦瑪列論及基督徒「所謀的所行的」,他們的工作證明的確是「出於上帝」的,因為猶太公會和羅馬帝國內外的猶太人均無法將其推翻,雖然他們極力迫害耶穌基督手下受聖靈所生的門徒。到公元70年,猶太國的首都耶路撒冷被徹底摧毀,猶太公會亦隨之而逝。三年之後(公元73年),猶太人在猶太省的最後一個要塞,死海西岸的馬沙達也落入羅馬大軍的手中。但在這一切發生之前,忠心的猶太籍基督徒己逃出耶路撒冷和猶太省的其他部分,因為耶穌基督在預言到耶路撒冷的毀滅時曾吩咐他們如此行。(馬太福音24:15-22;馬可福音13:14-20;路加福音21:20-24)因此很顯然地,耶和華的神治國已從受過割體的實際猶太人當中轉移到上帝愛子耶穌基督的門徒所形成的充滿聖靈的組織中。直至今日他們仍在向人宣揚上帝的王國而非鼓吹以色列共和國或其他任何人為的政府。
第一世紀的神治組織
13.我們應該查考一下《守望台》許多獻了身的讀者是否遵守什麼?為什麼?
13 《守望台》雜誌會屢次向人指出上帝的神治組織;為了與此一致,我們應該查考一下閱讀這本雜誌的許多獻了身、受了浸的基督徒是否在組織方面謹守神治的原則。
14.使徒們知道基督之前的以色列國具有怎樣的施政安排?摩西回到埃及時所往見的人怎樣表明這點?
14 無疑我們需要首先回顧一下第一世紀基督使徒的日子,看看他們的神治組織具有怎樣的結構。使徒們都是受過割體的猶太人或以色列人,正如耶穌基督一樣。他們熟知在基督教建立之前,以色列的神治國中設有若干受任命的官員或施政者。他們知道當耶和華派摩西回到埃及將他的百姓從奴役中解放出來時,他吩咐摩西說:「你去招聚以色列的長老[希伯來文zeqe·nim’,西桂寧],對他們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上帝,……向我顯現。』」(出埃及記3:16)那些「長老」並非僅是年長的人,反之他們是持有「長老」職位的人;當時他們很可能是整個以色列國的代表。
15.與摩西同登西乃山的七十個人持有什麼職位?聖經怎樣表明這點?
15 幾個月之後,上帝以摩西為中保與以色列人訂立了律法的約;上帝在西乃山對摩西說:「你和亞倫、拿答、亞比戶,並以色列長老[西桂寧]中的七十人,都要上到我這裡來。」這七十個「長老」乃是以色列人的代表,從出埃及記24:11所說我們可以看得很清楚:「他[耶和華]的手不加害在以色列的尊者身上;他們觀看上帝[的異象],他們又吃又喝。」因此他們是「尊者」而非僅是年老的人。(出埃及記24:1,14)他們擁有「長老」的職位。
16.後來耶和華將摩西身上的聖靈分一部分給七十個人,這些人持有什麼職位?
16 後來耶和華決定將摩西身上的聖靈分一部分給其他七十個以色列人,他對摩西說:「你從以色列的長老[西桂寧]中招聚七十個人,就是你所知道作百姓的長老和長官的,到我這裡來,領他們到會幕前,使他們和你一同站立。」摩西遵囑而行之後,耶和華將摩西身上的聖靈取一部分「分賜那七十個長老」,「他們就受感說話。」(民數記11:16-25)這七十個人與民中的「長官」共事;由於持有「長老」之職,他們自己很可能也是以色列人的特別長官。
17.耶和華給摩西的訓示透露以色列的諸城會設有什麼?事實怎樣表明甚至在耶穌的日子情形仍然如此?
17 按照耶和華給摩西的訓示,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以後要在各城設立「長老」。(申命記19:12;21:2-20;22:15-18;25:7-9)聖經歷史表明他們的確在以色列的各城鎮中如此行。(士師記8:14-16;列王紀上21:8-11;以斯拉記10:14)甚至在耶穌基督和使徒的日子這種情形仍然存在。當耶穌告訴門徒他將會被人害死時,他說「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馬太福音16:21)這些並非僅是年老的人,反之他們是持有正式受任命的「長老」職位的人。在逮捕和審訊耶穌方面他們與祭司長和文士狼狽為奸。(馬太福音26:47至27:41)這些「長老」也與祭司長串同賄賂看守耶穌墳墓的兵士,叫他們偽稱耶穌其實並沒有復活,只是他的門徒將他的屍體竊去而已。——馬太福音28:12。
18.(甲)像耶穌一樣,使徒們必須在誰的手中受苦?(乙)從什麼意義說來這些人是「長老」?在他們的會議中他們需要有什麼?任期多長?
18 像耶穌基督一樣,使徒必須在「長老」和祭司長的手中受苦。有一次使徒彼得和約翰受到關禁和審訊;他們獲得釋放之後,正如聖經的記載說,「就到會友那裡去,把祭司長和長老所說的話都告訴他們。」(使徒行傳4:5-23)由此可見這些與大祭司共享的人乃是正式受任命的「長老」。古代以色列國的城市並沒有「市長」,反之他們設有一個「長老」團。這樣的一個團體必須有一位主席或主持人,很可能由他們輪流擔任。每一分子都作主席一段時期。至於具備資格的人怎樣被立為「長老」,聖經並沒有說明。
19.(甲)因此關於公元33年五旬節以來上帝的新神治國,有一個什麼問題發生?(乙)關於「長老」,曾有人提出什麼意見?這個意見引起了什麼問題?
19 既然自從公元33年的五旬節以來,受過割禮的實際以色列人已不再是一個神治國了,反之耶和華已將他的神治國在他愛子門徒的教會中建立起來,這個新的神治組織是否也有正式受任命的「長老」呢?一度有人認為在基督的教會中,「所有受上帝所膏的人都是長老。」b若是如此,既然女子也可以在獻身受浸之後受上帝的靈所膏,這些女子也是長老了。但是第一世紀基督徒神治組織的特色實際表示什麼呢?記載是否表明在基督的教會裡沒有任何獻了身、受了浸的男子正式受任命為「長老」呢?讓我們看看。
20.(甲)由於彼得引用約珥書2:28,29的經文,這表明基督的教會裡會有些什麼人?(乙)根據約珥書2:28所用的字,為什麼這些人可能是正式任命的「長老」,也可能僅是「老年人」?
20 使徒彼得在公元33年的五旬節引用約珥書2:28,29的預言,這個預言表明在基督的教會裡會有作異夢的「老年人」。但是當這個預言被譯成希臘文時,七十人譯本卻採用伯列士彼特勞其時(pres·byʹte·ros)這個希臘字,而這個字的意思是「長老」。這乃是因為約珥書2:28所用的希伯來文撒昆(za·qenʹ)一字通常也被用來指「長老」,例如城市中的長老等。可是,這個希伯來字也可以僅是指年老的人,例如亞伯拉罕和撒拉。(創世記18:11;25:8)無論如何,約珥書2:28和使徒行傳2:17所提及的長老式「老年人」乃是耶和華會在「末後的日子」將聖靈傾於其上的『凡有血氣者』的一部分。他們可能是正式受任命的「長老」,也可能僅是「老年人」。
21.(甲)安提阿的信徒將賑款送到耶路撒冷的什麼人那裡?關於最初的教會這表示什麼?(乙)「長老」是什麼?
21 可是,在最早的基督教會裡有沒有正式受任命的「長老」呢?為了獲得一個令我們滿意的答案,讓我們看看使徒行傳11:30。當時有一位基督教的先知亞迦布預言「天下將有大饑荒」,這場饑荒果然在羅馬皇帝革老丟的統治期間發生。因此敘利亞的安提阿城的基督門徒遂決定捐一筆錢去賑濟羅馬猶太行省的基督徒弟兄。這些慷慨解囊的基督徒將賑款送到什麼人那裡呢?聖經的記載說:「他們就這樣行,把捐項託巴拿巴和掃羅送到眾長老那裡。」(使徒行傳11:27-30)因此他們將賑款直接交給「長老」,由這些主管人負責將款項分發給猶太各地的小組。《韋氏第三新國際辭典》為「長老」所下的定義是:「早期基督教會中的主管人通常負責領導一個地方的會眾。」我們可以從聖經看看這個定義是否正確。
治理機構——由誰組成?
22.安提阿的小組將割禮的問題交給誰解決?誰接待他們的代表?後來誰聚集起來商議這件事?
22 後來在敘利亞的安提阿,歸信基督教的非猶太人是否應受割體的問題引起了重大的爭論,當地的小組將問題交給誰解決呢?他們派人「為所辯論的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保羅、巴拿巴和安提阿的其他代表抵達耶路撒冷之後由誰接待他們呢?「教會和使徒並長老都接待他們。」我們留意到這個記載將「長老」和使徒跟教會分開來說。並非耶路撒冷的整個小組而僅是「使徒和長老聚會商議這事。」——使徒行傳15:2,4,6。
23.誰贊成將耶路撒冷會議所作的決定通知各小組?決議由誰聯同署名?
23 會議決定新近歸信的外邦人不用受割體之後,正如聖經的記載說,「使徒和長老並全教會定意從他們中間揀選人,差他們和保羅、巴拿巴同往安提阿去;所揀選的就是稱呼巴拿巴的猶大和西拉,這兩個人在弟兄中是作首領的。於是寫信交付他們,內中說:『使徒和作長老的,弟兄們,問安提阿、敘利亞、基利家外邦眾弟兄的安。,」——使徒行傳15:22,23。
24.當時的「長老」包括誰在內?使徒和長老以什麼身分行事?在會議中由誰擔任主席?
24 由此看來,使徒和「長老」形成一個管理世界各地一切基督徒小組的治理機構,但他們同時受到耶路撒冷小組所支持。當時的長老包括與耶穌基督同母異父的雅各、猶大(巴撒巴)和西拉。(哥林多後書1:19;帖撒羅尼迦前書1:1;帖撒羅尼迦後書1:1;彼得前書5:12)通常一般學者均同意在治理機構於耶路撒冷舉行的這個會議中,這個名為雅各的長老(馬利亞的兒子)擔任主席。但是雖然關於新近歸信的外邦人應該遵守什麼義務的決議是由他提出來的,這件事本身卻未必使他擔任主席一事成為定論。——使徒行傳15:13-21。
25.保羅和西拉在所探訪的各城中頒布誰所定的規條?關於與使徒一起作決定的人,事實表示什麼?
25 使徒行傳16:4報導使徒保羅和他的同伴西拉(治理機構的成員)的動態,說:「他們經過[小亞細亞]各城,把耶路撒冷使徒和長老所定的條規交給門徒遵守。」既然這些「長老」與使徒一起同是基督徒的治理機構的成員,他們無疑是正式受任命的「長老」。
26.保羅在最後一次上耶路撒冷的途中在米利都與誰會面話別?關於耶路撒冷的小組的結構,使徒行傳21:17,18表示什麼?
26 若干年後,使徒保羅最後一次上耶路撒冷去。他在途中的米利都海港暫作逗留,並與鄰近的以弗所的小組取得聯絡。他是否請以弗所的整個小組前來與他話別呢?使徒行傳20:17告訴我們:「保羅從米利都打發人往以弗所去,請教會的長老來。」因此以弗所的小組有些正式受任命的「長老」。使徒行傳21:17,18提醒我們耶路撒冷的小組也有這樣的主管人,因此路加醫生的報導說:「到了耶路撒冷,弟兄們歡歡喜喜的接待我們。第二天,保羅同我們去見雅各;長老們也都在那裡。」耶穌基督的同母異父弟弟雅各也是「長老」之一。保羅在加拉太書2:9將雅各譽為屬靈的柱石,說:「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磯法、約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
27.據提摩太前書5:17說,誰「配受加倍的敬奉」?為什麼?誰的禱告特別有益?
27 使徒保羅大約在公元61至64年寫給提摩太的信也表明小組的「長老」是一項正式受任命的職位;他吩咐提摩太說:「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提摩太前書5:17)由此可見這些「長老」在小組裡負主持之責而致力於「傳道教導人」的工作。據雅各書5:14說。這些「長老」的禱告特別有益。
[腳注]
a 見威廉·威斯頓的譯本482頁第三段第一、二欄,1849年在美國麻省波士頓城出版。
b 見《守望台》1932年九月一日刊266頁第一段。
[第205頁的圖片]
由使徒和其他長老組成的治理機構決定外邦人不用受割禮。當時門徒雅各可能擔任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