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磯漢那的烈火又如何?
『不錯,』也許有人會說,『聖經所說的海地司從不是指一個烈火熊熊的受苦之地。但是聖經豈不曾談及「地獄的火」嗎?』
是的,基督教希臘文聖經(通常稱為「新約」)有許多譯本均採用「地獄的火」一詞。在此被譯作「地獄」的希臘字是磯漢那(geʹen·na或Gehenna)。但磯漢那是一個烈火熊熊的受苦之地的名字嗎?基督教國有許多聖經評釋家說是的。可是他們明知「魂」並不是不死的。他們也知道聖經表明不死性是上帝僅賜給他視為配得的人的一個獎賞;他們知道這並不是加於惡人身上,使他們永遠受苦的一個咒詛。——羅馬書2:6,7;哥林多前書15:53,54。
基督教國的其他評釋家則承認磯漢那並不是一個烈火熊熊的永遠受苦之地。《新聖經評註》(779頁)說:「磯漢那是耶路撒冷的欣嫩谷的希臘名字,在這谷裡不斷有火焚燒以便將城裡的垃圾燒去。這是最後毀滅的一個有力象徵。」
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呢?若要找出問題的答案,最好莫如查考一下聖經本身怎樣說。
「磯漢那」這個字在基督教希臘文聖經裡出現過十二次。門徒雅各用過這字一次,其餘十一次則出現在耶穌基督所說的話裡而與定罪的審判有關。這些經文如下:
「我告訴你們,凡向他的弟兄發怒的,要擔受審判;凡對他的弟兄說『飯桶』的,要擔受議院底審判;凡對他說『傻瓜』的[不公地論斷和譴責弟兄,視之為冥頑不靈],要擔受地獄[磯漢那]裡底火。」——馬太福音5:22,《新修》。
「不要怕那殺身體,卻不能殺生魂的,惟有能把身體和生魂都滅在地獄[磯漢那]裡的,正要怕他。」——馬太福音10:28,《新舊》。
「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磯漢那]裡的。」——路加福音12:5。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磯漢那]之子,比你們還加倍。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阿,怎能逃脫地獄[磯漢那]的刑罰呢?」——馬太福音23:15,33。
「倘若你一隻手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手落到地獄[磯漢那],入那不滅的火裡。倘若你一隻腳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你瘸腿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腳被丟在地獄[磯漢那]裡。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丟掉它;你只有一隻眼進入上帝的國,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磯漢那]裡。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馬可福音9:43-48;可參看馬太福音5:29,30;18:8,9措辭類似的經文。
「舌頭就是火。在我們百體中,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能污穢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並且是從地獄[磯漢那]裡點著的[這段話的意思是:濫用舌頭有如磯漢那一般可以毀滅人;它可以影響到人的整個一生,使其配受磯漢那的懲罰]。」——雅各書3:6。
請留意,雖然這些經文將火與磯漢那相提並論,卻沒有一節談及人死後會繼續有知覺地生存或受苦。反之,正如耶穌在馬太福音10:28指出,上帝不但能將身體,同時能將整個人或「生魂」都「滅」在磯漢那裡。這種毀滅究竟屬於什麼性質呢?我們對「磯漢那」一字作進一步的查考便可以明白這點。
磯漢那——欣嫩谷
雖然「磯漢那」一詞出現在基督教的希臘文聖經裡,這個字其實由兩個希伯來字,磯(Gaʹi)和欣嫩(Hin·nomʹ),所構成,意即欣嫩谷。這個山谷位於耶路撒冷的南方及西南方。在沒有信心的猶大國王亞哈斯和瑪拿西的日子,人們在欣嫩谷舉行各種崇拜偶像的宗教儀式,包括將孩童獻作活祭的可憎習俗在內。(歷代志下28:1,3;33:1,6;耶利米書7:31;19:2,6)後來賢明的國王約西亞禁止人在磯漢那崇拜偶像,並且使這個山谷不再宜於供崇拜之用。——列王紀下23:10。
傳統透露在此之後欣嫩谷成為一個焚化垃圾的地方。聖經的記載也證實這點。例如在耶利米書31:40,聖經顯然將欣嫩谷稱為「拋屍的全谷和倒灰之處」。此外聖經也提及「灰堆門」,這道城門看來朝著欣嫩谷的東端與汲淪谷接連之處。——尼希米記3:13,14,《新世》。
磯漢那與一個城市的垃圾堆所具有的毀滅性有關是和耶穌基督的話完全一致的。論到磯漢那,耶穌說:「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馬可福音9:48)他的話顯然是指垃圾堆不斷有火焚燒而言,也許人們更添上硫磺以加強火勢。在火燒不到的地方,蛆蟲會滋生而吃掉沒有被火燒去的廢物。
我們也應該留意的一點是,耶穌以這種方式談及磯漢那並非提出一種在希伯來文聖經裡從未出現過的新觀念。反之這些較早的聖經曾以差不多完全一樣的措辭論及惡人的命運。
以賽亞書66:24預言上帝所喜悅的人「必出去觀看那些違背[上帝]的人的屍首,因為他們的蟲是不死的,他們的火是不滅的,凡有血氣的都必憎惡他們。」這項描述所預表的顯然並非有知覺的受苦而是可怖的毀滅。惡人所遺下的不是有知覺的魂或靈而是毫無生氣的「屍首」。聖經表示活著的不是人而是他們屍首上的蛆蟲。聖經絕沒有提及任何「不死的靈魂」。
耶利米的預言也將欣嫩谷與沒有信心的人所遭受的毀滅相提並論。「耶和華說:『因此日子將到,這地方不再稱為陀斐特和欣嫩子谷,反倒稱為殺戮谷。我必在這地方使猶大和耶路撒冷的計謀落空,也必使他們在仇敵面前倒於刀下,並尋索其命的人手下。他們的屍首我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耶利米書19:6,7。
請留意耶利米論及欣嫩谷時絕沒有暗示人在死後會有知覺地受苦。反之他所描述的是完全的毀滅,惡人的「屍首」被鳥獸所吃。
毀滅的象徵
與聖經的證據一致地,磯漢那或欣嫩谷可以很適當地成為毀滅而非在火中受苦的象徵。約瑟·E·柯約翰在天主教的《大眾福利》雜誌中承認這件事實說:
「最後的懲罰地方顯然是磯漢那,[欣嫩谷],這山谷曾一度被人用來將活人獻給異教的神作祭物,但在聖經時代已成為耶路撒冷城外的一個垃圾堆。這裡的臭氣、濃煙和烈火不斷提醒城裡的居民廢物有什麼結局——它們被毀滅。」
聖經的其他地方則表明磯漢那所象徵的毀滅是永久的。使徒保羅在寫給帖撒羅尼迦的基督徒的信中說逼迫虐待他們的人「要擔受處罰,永世的死滅,和主底面和他有力量底榮耀分離。」——帖撒羅尼迦後書1:6-9,《新修》。
聖經的證據很清楚表明,被上帝判定為不配得永生的人會遭受「永世的死滅」而非在實際的火裡永遠受苦。他們不會在任何地方繼續活著。因此磯漢那的火乃是代表這種徹底毀滅的一個象徵。
值得注意的一點是,耶穌基督對他當日的宗教領袖說:「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阿,怎能逃脫地獄[磯漢那]的刑罰呢?」(馬太福音23:33)他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那些宗教領袖是偽君子。他們想受人敬仰,喜歡別人用漂亮的銜頭稱呼他們,但是他們對那些應該給予屬靈幫助的人卻漠不關心。他們以許多傳統的規條加重別人的負擔,但卻忽視了公平、慈悲、信實等美德。他們是假導師,將屬人的傳統置於上帝的道的權威之先。——馬太福音15:3-6;23:1-32。
你在今日的宗教領袖,特別是基督教國的宗教領袖,當中留意到類似的情形嗎?他們的結局會好過耶穌在地上傳道時的猶太教宗教領袖嗎?絕不會,因為基督教國的宗教領袖不忠地誤傳了上帝和『主耶穌的好消息』。只要他們仍然繼續鼓吹謬誤的道理,他們便有遭受永遠毀滅的危險。
關於磯漢那的真理應該幫助我們體會到,避免與偽宗教來往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正如耶穌指出,不但偽宗教的領袖們有危險,支持這些領袖的人亦然。事實上,耶穌說被文士和法利賽人勾引入教的人會成為『地獄[磯漢拿]之子,比他們還加倍。』(馬太福音23:15)因此,今日冥頑不靈地繼續跟從偽宗教道理的人絕不能希望逃過上帝的懲罰。
這件事一方面使我們嚴肅地想想自己所處的地位,同時給我們一項安慰的保證。怎會如此呢?因為我們可以確信耶和華上帝必定不會讓嚴重的過犯不受懲罰。人若不願順服他的公義律法,反而故意行惡犯罪,上帝就不會容許他們存留很久以繼續破壞義人所享的和平。
[第113頁的地圖]
(排版後的式樣,見出版物)
第一世紀耶路撒冷略圖
聖殿所在地
欣嫩谷(磯漢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