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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願努力保持忠實嗎?守望台1973年 |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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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實際上有數以千計的人沒有任何適當的理由去接受這種利益,或者他們所接受的其實多於他們所應該得到的。」美國健康、教育、福利部所作的一項研究透露五十萬接受援助的人當中有百分之4.9是沒有資格接受援助的,有百分之7.9的人超過應得的援助。
當面對引誘去接受看來『易得的錢財』時,我們必須在各種不同的環境之下作很大努力才能保持忠實。例如一個人可能有一個時候有資格接受福利金,但是後來環境改變,例如結婚,找到職業或者加了薪等。法律可能規定現在他應該得到較少的援助或者完全得不到援助。他會努力保持忠實,將他在情形方面的改變通知當局嗎?
有些人並沒有如此行;他們認為只要政府不發覺這件事便行了。但是即使一個人將情形通知當局,他仍可能由於當局的職員工作效率低或疏忽大意而繼續像以前一樣收到援助金。
如果你的情形正是這樣,你會怎麼辦呢?你會接受這些錢,認為別人的錯誤或疏忽使你有權接受嗎?抑或你會拒絕接受按照法律無權接受的金錢呢?聖經可以幫助你作正確的決定。聖經可以怎樣幫助我們呢?
聖經透露的一件事實是,「耶和華的眼目無處不在,惡人善人他都鑑察。」他看見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這件事本身便足以鼓勵我們在立身處世方面要時刻保持忠實。——箴言15:3;請參考詩篇139:1-12。
上帝的道也坦率地譴責欺騙和偷竊。我們在以弗所書4:25讀到:「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謊言當然包括直接的說謊。但是故意將該撒有權知道的資料隱瞞又如何呢?這豈不也是謊言嗎?
聖經的命令很清楚:「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基督徒不想將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據為已有,即使這可以極易地由於某人的錯誤或忽略而辦到。反之,基督的門徒「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以弗所書4:28。
忠實也在許多積極方面值得推薦。最重要的一點是箴言3:32向我們指出的事實:「因為乖僻人為耶和華所憎惡,正直[或忠實]人為他所親密。」
努力與造物主培養這種良好關係的人知道他們毋須用詭詐和欺騙去求取生活所需。他們若「[繼續]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義包括忠實在內,他們便可以確信「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他們]。」——馬太福音6:33。
再者,研究聖經使人深信「施比受更為有福。」結果如何呢?一個人能夠免除對物質的憂慮而享有非金錢所能衡量的幸福。——使徒行傳20:35。
不錯,保持忠實需要我們作一番努力。但是為了與耶和華上帝享有良好的關係及隨之而來的幸福,這種努力是值得的。但是問題是:你願努力保持忠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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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守望台1973年 |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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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
● 根據帖撒羅尼後書3:14,15的描述,一個人怎樣被「記下」呢?——美屬薩摩亞一讀者問。
使徒保羅對帖撒羅尼迦小組寫道:「若有人不聽從我們這信上的話,要記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覺羞愧。但不要以他為仇人,要勸他如弟兄。」(帖撒羅尼迦後書3:14,15)在較早的時候,他提出類似的訓示說:「弟兄們,我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們,凡有弟兄不按規矩而行,不遵守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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