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看法如何?
以胎兒作醫學實驗對不對?
在普世各地的手術台上,小小的人體在受到解剖。他們的心仍然在跳動,大部分器官都在發揮功能。他們是完全成形的胚胎,是從母腹以墮胎手術取出的。
可是,在接受解剖時,醫生巧妙地切斷連接腦與身體之間的帶以「肯定胎兒不會有痛覺。」醫生於是迅速地取出仍然活動的小小腦子、肺、肝和腎等。或者,他會保留完整的身體,以人工方法使其多活數小時或幾天。這種實驗方式在好幾個國家中都很普遍,他們可從合法的墮胎取得活的胎兒。
不少人聽到這種殘忍無情、蔑視生命的行為大感震驚。但這些醫生認為他們所得的重要醫學知識是以任何其他方法不易得著的。有一位醫生說,若不取得「一些有用資料」便將胎兒「照常投入焚化爐才是不道德。」另一個醫學權威人士說:「既然胎兒不可能長成為孩子,我們遂將其看作僅是一片組織而己。」
僅是「一片組織」嗎?
這句話真的正確嗎?這小小的身體是否真的在生物學上說來「僅是一片組織」而已?生命的賜予者懷有這樣的看法嗎?聖經的觀點幫助我們避免自私的藉口和清楚認識問題的癥結所在。
聖經表明上帝將人看成生命是始於人出生之前而非之後。詩篇執筆者大衛說:「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我的形體並不向你隱藏。我未成形的體質,你的眼早已看見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詩篇139:13-16。
很清楚地,上帝將大衛在胚胎時已看成個別存在的生命。《大英百科全書》同意說:「個人的生命歷史,作為個別和生物學上的整體,是始於[受精]。」事實上,人類胚胎和母親是如此「有別」,以致母體的免疫防衛系統若沒有東西干預便會將其視為外物排斥出去。可是特殊的「營養細胞層」和後來的「胎盤」保護著胚胎,將其好像『從母腹中隔開。』
正如事實顯示,胎兒的逐步成長是隨著上帝放在每個細胞中的「冊子」指示而進行的。科學家認為這些指示載於細胞中的脫氧核糖核酸(或簡稱DNA)之中。關於創造DNA的一位,聖經的執筆者的確可以說:「我未成形的體質,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
在成孕時從父母雙方而來的DNA混合體便是模鑄和決定胎兒身心傾向的因素。這件事甚至在胎兒的各部分尚未「成形」之前已經發生,正如詩篇繼續說,「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那些『記在冊上的未成形的體質』並不僅是「一片組織」而已。每個胎兒的潛藏特性在造物主看來都歷歷如繪,好像寫在他的「冊」上一般。
上帝對未出生胎兒的看法
有鑑於此,我們可以明白為什麼上帝對耶利米說:「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別你為聖。」(耶利米書1:5)請留意上帝在耶利米未出生之前便將他看作個別的人。他能「曉得」他和斷定他有資格擔任上帝的特殊工作,因為在耶利米成孕之際,他的許多潛在特性已經決定了!
在施洗約翰出生之前,耶和華派遣天使說:「他在主[耶和華]面前將要為大。……從母腹裡就被聖靈充滿。」聖靈使在母親伊利沙伯腹中還是六個月胎兒的約翰在伊利沙伯聽見懷著耶穌的馬利亞問安時跳動起來。倘若胎兒約翰被上帝認為僅是「一片組織」,他會用聖靈去推動約翰嗎?——路加福音1:15,41,44。
在這時候,馬利亞腹中的胚胎大概只有針頭那麼大。可是耶和華知道這點原形質會有什麼發展。他的靈己供應「冊子」的一切指示,使之長成為一個完美的人而具有他獨生子的各種品質。(路加福音1:35)你認為上帝對那剛成孕的胚胎懷有什麼看法呢?伊利沙伯在聖靈感動之下對馬利亞所說的充滿體會的話十分適切:「你所懷的胎,也是有福的!」——路加福音1:42。
上帝的僕人和眾先知也反映出上帝對孕婦腹中的生命的重視。他們記述耶和華定了亞捫人的罪,除了其他事情之外,他們在與基列爭戰時『剖開孕婦的腹』。上帝留意到這些婦人及其胎兒的遭遇。——阿摩司書1:13。
所以難怪上帝在賜給摩西的律法中特別保護胎兒的生命和身體,以免胎兒在人彼此打鬥時受到傷害。(出埃及記21:22,24)既然如此,醫生對未出生的性命所作的故意傷害又如何呢?他們應該認真考慮第23和24節所載的原則:「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利未記24:19至21節說:「人若使他鄰舍的身體有殘疾,他怎樣行,也要照樣向他行。……打死人的,必被治死。」當醫生取去細小的器官和終止那小小的生命時,他們能夠認為自己不在這些原則之下嗎?
你是否以為小小的人僅因為未經正常的出生階段就不算是個別的生命呢?有些人說這樣的胎兒並非真正的個別生命,因為墮胎所取出的胎兒沒有特別的幫助就不能生存。但你會說因為太空人不穿太空衣就不能踏出太空船,他就不是活著的人嗎?這樣的論據並不能真正成立,對嗎?
真正的問題是,為了方便一些不願為自己的行動而正視責任的母親以及希望用「容易」方法作實驗的醫生,我們是否可以將上帝關於謀殺的律法置諸腦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