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第119篇顯揚耶和華的道
「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研究聖經的人無疑很熟悉和喜愛這節經文。很適當地,這句話來自詩篇第119篇(第105節)。為什麼很適當呢?因為這篇詩自始至終都顯揚上帝的道。
詩篇119篇的有趣特色之一是所用的離合詩體。大部份離合體的詩篇都每節以順序的希伯來文字母為開始,詩篇第119篇卻每八節以同一個希伯來文字母為開始,然後順序採用其他的希伯來文字母。希伯來文有二十二個字母,因此這篇詩一共有176節而成為詩篇中最長的一首。
但是這篇詩最傑出的特色是執筆者發展其主題——對上帝的道的賞識——的方式。這篇詩以八個名詞去稱上帝的道或作為,平均每個名詞用了二十二次——總共176次。這些名詞是:「命令」、「律法」、「訓詞」、「律例」、「法度」、「判語」、「話」、「道」。詩篇第19篇提及過這些名詞中的五個——第7至9節。
命令(或誡命)一詞譯自希伯來文的密茲華(mits·wahʹ)一字。按照猶太律法,猶太男孩滿了十二歲,家人便會舉行巴·密茲華的慶祝,因為現在男孩已成為一個『誡命之子』了,意即從今以後他必須對誡命負責。密茲華這個希伯來字在聖經裡出現過180次左右;除了少數例外,這個字都是指上帝賜給他的子民以色列人的命令而言。例如利未記在結尾說:「這就是耶和華在西乃山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西的命令。」在用來指上帝在他的道裡所作的規定的幾個名詞中,「命令」一詞看來是含義最廣的一個。因此我們在傳道書的結論中讀到:「敬畏上帝,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利未記27:34;傳道書12:13。
命令是由操有完全的控制或權柄的一位所發出的。詩篇119篇的執筆者深深體會到這件事宜,因此他很樂於遵守這些命令。很適切地,他在這篇詩的末了說:「求你尋找僕人,因我不忘記你的命令。」——詩篇119:176。
律法一詞譯自希伯來文的托拉(toh·rahʹ)一字。這個字可以指耶和華所賜的整套律法,也可以指其中的某部份。摩西曾提及關於「燔祭」、「素祭」、「贖罪祭」的律法。——利未記6:9,14,25;7:1,《新世》。
律法的定義是「一個國家或社會承認對其成員具有縛束力的一套規則。」這個字差不多總是以單數形式出現,而「命令」一詞則泰半以複數形式出現。詩篇的執筆者無疑對上帝的律法有很深的體會,因為他說:「你口中的律法與我有益,勝於千萬的金銀。」「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終日不住的思想。」「愛你律法的人有大平安,什麼都不能使他們絆腳。」——詩篇119:72,97,165。
訓詞譯自希伯來文的辟高典(piq·qoh·dimʹ)一字。這個字和「監督」一詞具有同一的字根,意思是「審查」。這個字的意思是『精確詳細的訓示』和『行為的律則』。詩篇的執筆者對這些「訓詞」表示熱切的體會,說:「你看我怎樣愛你的訓詞。」「我守了你的訓詞。」「我藉著你的訓詞得以明白。」——詩篇119:159,100,104。
律例譯自希伯來字鶴格(hhoq)。這個字時常指上帝所規定的條件而言,可是也被用來指上帝為無生物所訂的律則。(約伯記28:26;38:10)「律例」的定義是一項權威性的律則或原則。
詩篇的執筆者對上帝的律例大為賞識,因為我們讀到:「我……素來以你的律例為詩歌。」(詩篇119:54)他屢次懇求上帝:「求你將你的律例教訓我。」(詩篇119篇12,26,64,68,124,135節)他也因為上帝如此行而讚美上帝。(詩篇119篇171節)他不但渴望認識這些律例,同時也樂於遵守:「我必守你的律例。」——詩篇119:8。
還有一個希伯來字也被用來指上帝對她百姓所頒佈的旨意。這個字是以達(e·dah’),被譯作法度。這個字含有見證或證言的意思,字根的意思是覆述、重申。詩篇的執筆者表示對上帝的法度深為體會,並且屢次提及他謹守這些法度。(詩篇119:22,88,129,167,168)他祈求上帝使他的心趨向耶和華的法度。(詩篇119篇第36節)他也宣佈說:「我也要在君王面前論說你的法度,並不至於羞愧。」——詩篇119篇第46節。
詩篇的執筆者將上述五個名詞(命令、律法、訓詞、律例、法度)用來指上帝的道中一些彼此有許多共通之點的事。一個含義頗不同的字是判語,譯自希伯來文的密殊柏(mish·patʹ)我們應該對上帝的判語懷有正當的畏懼。因此詩篇的執筆者說:「我因懼怕你,肉就發抖;我也怕你的判語。」(詩篇119:120)他論及自己學習上帝的判語(詩篇119篇第7節),傳揚(詩篇119篇13節)和切慕(詩篇119篇20節)這些判語。他堅信上帝的判語是「忠信」(詩篇119篇30節)和「公義」(詩篇119篇106節)的,而且兩次懇求上帝說,「求你照你的典章[或判語]將我救活。」——詩篇119:149,156。
詩篇第119篇的執筆者看來特別歡喜用的另一個字是欽拉(im·rahʹ),通常譯作話。這個字來自一個意思是「說」的字根,因此指的是所說的話。詩篇的執筆者屢次用這個字去指上帝的應許;由於這緣故,《新英文聖經》在這篇詩中將這個字劃一地譯作「應許」。詩篇的執筆者祈求上帝「照你的話」扶持和恩待他。(詩篇119篇116,58,170節)上帝的話對他有莫大幫助:「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詩篇119篇11節)他為上帝的話而歡欣,「好像人得了許多擄物」一般。——詩篇119篇67,162節。
最後一個希伯來名詞是達瓦(da·vahrʹ),意即道或字。達瓦不是指一個字而是指一個思想或一句話。因此聖經將十誡稱為「十道」(出埃及記34:28,《新世》)詩篇119篇第9和105節將詩篇執筆者對上帝的「道」所懷的體會表露無遺:「少年人用什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你的[道]。」「你的[道]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在這方面詩篇第119篇的執筆者無疑為所有愛戴耶和華上帝的人立下良好的榜樣。他樂於把他對上帝的道的體會表露出來;他將自己的思想環繞著八個基本的希伯來字表達出來,並將其編成一篇含有176節的離合體詩。這無疑需要他花很多心血。他像所羅門一樣「專心尋求可喜悅的言語。」(傳道書12:10)上帝的「話」在他看來比蜜更甜,他喜愛上帝的命令「勝於金子」——詩篇119:103,127。
我們若對上帝的道懷有類似的體會,我們會怎樣行呢?我們會經常研讀這道和「默想其中的教訓。(詩篇119:15,48,78,148)不但如此,我們會敏於向別人談論這道,甚至不怕向君王傳講。最重要的是,我們會切實遵守上帝所訂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