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伯拉罕——一切有信心的人之父
「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上帝的道成為引領人的光的方式之一無疑是藉著將上帝對以往忠心的人所行的事記錄下來;在這些忠心的古人當中,最傑出的之一便是亞伯拉罕。聖經曾屢次將真實的上帝耶和華稱為「亞伯拉罕的上帝,」而「在亞伯拉罕懷裡」便是代表得耶和華喜愛的意思。聖經將亞伯拉罕稱為「耶和華的朋友」和「一切有信心的人之父」並不是沒有理由的。——詩篇119:105;馬太福音22:32;路加福音16:22;雅各書2:23;羅馬書4:11。
亞伯拉罕本來叫做亞伯蘭,意思是「崇高的父親。」他生於洪水之後350年,享壽175歲。以色列人,以東人,以實瑪利人,米但人和米甸人都是他的子孫。不僅考古學證實亞伯蘭和他的祖先都是真實的歷史人物,更重要地,耶穌基督和他的使徒也證明他是個真實的歷史人物,因為他們曾提及他達七十餘次之多。——歷代志上1:28,32,34。
他的家鄉吾珥位於波斯灣之北約五十哩,靠近幼發拉底河與泰格里斯河匯合之處。這城之所以被稱為「迦勒底的吾珥」是因為它位於米索不達美亞的南部,而該處在亞伯蘭之後的幾百年間均為迦勒底人所佔據。——創世記11:28,31;15:7;使徒行傳7:2。
在亞伯蘭的日子,吾珥並不是一個無名的小城,雖然它已不像它在未被以攔人佔領之前作為強大的蘇瑪利國(Sumerian)首都時那樣繁榮。在它那橢圓形的破舊城牆之內至少有廿五萬居民。據凱勒氏(Keller)所著的《聖經的歷史記載》一書指出,當時吾珥是一個「強盛繁榮而多采多姿的都城。」
可是更重要地,吾珥是一個宗教性很濃厚的城市。城中的西北部完全被劃作崇拜異神的區域,主要的神祗乃是月神南那(Nanna)和他的皇后寧格(Ningal),在這個區域裡有巨大的廟塔和許多廟宇。除此之外,全城各處均佈滿了供崇拜其他神祗之用的神龕,而且除了最貧窮的人家之外,每家人都設有自己的神龕。「它的宗教是最淫褻下流的一種多神教,」考古學家胡理(Woolley)在他所著的《亞伯拉罕》一書中說。亞伯蘭便生長在這樣的一個城市裡。
一切有信心的人之父
信心必須由工作加以證實。(雅各書2:14-26)亞伯蘭曾以將近百年的工作證實了自己對上帝所具的信心。根據聖經的記載,亞伯蘭初次受到信心的考驗時已差不多七十歲,當時上帝向他顯現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藉著你祝福自己]。」司提反清楚地表明上帝對亞伯蘭所作的這個呼召是當他「在米所波大米,還未往哈蘭的時候」向他發出的。——創世記12:1-3;使徒行傳7:2。
亞伯蘭的確需要具有真正的信心才能有勇氣帶著他的父親他拉,他的姪兒羅得和其他的一切眷屬及財產離開吾珥城。在向西北方行了許多哩之後,他們在哈蘭逗留了一段時期,哈蘭城的居民亦是月神的崇拜者,所以當他拉逝世而亞伯蘭已達七十五歲的高齡時,他再度啟程向上帝應許賜給他的地方進發。——創世記11:32;12:4。
使徒保羅在討論信心問題的書信中很適切地強調亞伯蘭的信心說:「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那裡去。他因著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上帝所經營所建造的。」耶穌基督也作過類似的見證,說:「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希伯來書11:8-16;約翰福音8:56。
由於亞伯拉罕的信心,對他說來耶和華是非常真實的。我們屢次讀到亞伯蘭為耶和華建築祭壇和求告耶和華的名,那便是說,宣告或傳揚他的聖名;在另一方面,我們也讀到耶和華屢次向亞伯蘭顯現。當耶和華在亞伯蘭年老的時候應許賜給他一個兒子時,亞伯蘭的信心並沒有動搖,反之他「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在亞伯蘭流浪了大約廿四年之後,上帝與他和他的家屬訂立了割禮的約,同時上帝把亞伯蘭的名字改為亞伯拉罕,意思就是「大群人之父」。這時亞伯蘭已由於撒拉的建議與她的婢女夏甲生了一個兒子,取名為以實瑪利;但耶和華的旨意是要使他所應許的後裔從撒拉而出。——創世記15:6;17:5;9:14,24-27。
在亞伯拉罕憑著信心等候了幾年之後,上帝所應許的後嗣以撒終於誕生了。雖然亞伯拉罕的信心至此已飽受考驗,然而最大的考驗還需等到以撒長成為一個青年之後才臨到。當時耶和華向亞伯拉罕顯現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當亞伯拉罕聽到這些話而遵囑前往摩利亞山時,他的心情該是多麼沉重!——創世記22:2。
為了測驗亞伯拉罕的信心和順從,耶和華無法想出比這個更大的試驗,因為毫無疑問地,不論是在他以前或以後,世上均沒有任何父親愛兒子會比亞伯拉罕愛以撒的程度更深。他豈不是曾懇求耶和華說:「我既無子,你還賜我什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色人以利以謝麼?」他豈不是等待了多年才得著以撒嗎?除此以外,上帝豈不是曾答應他說從以撒生的才會稱為他的後裔嗎?如今上帝卻命令他把以撒獻作燔祭。那末這個應許又如何實現呢?——創世記15:2。
可是亞伯拉罕的信心並沒有動搖「他[認]為上帝還能叫[以撒]從死裡復活。」他順服地向摩利亞山進發。在那裡他用石頭築成了一座祭壇,把柴擺好,並且將他愛子的手腳綑綁起來,然後「就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亞伯拉罕既已通過了最大的信心考驗,上帝便不再讓他繼續下去。耶和華的一位天使呼喚亞伯拉罕而及時阻止了他的手,並且預備了一隻公羊去代替以撒。——希伯來書11:19;創世記22:3-14。
在亞伯拉罕將這隻公羊獻給上帝之後,上帝的天使接著對他說:「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祝福他們自己]。」在這事發生以後不久,撒拉去世了,亞伯拉罕遂續娶了基土拉為妻,並且藉著她又再神奇地生了六個兒子。——創世記22:16-18;25:1,2。
慷慨大量而樂施好客
亞伯拉罕之被稱為「一切有信心的人之父」和「上帝的朋友」確實是有理由的,他那充滿信心的一生是所有基督徒的一個多麼良好的模範!不但在信心方面,同時在慷慨大量,樂施好客和不貪愛錢財方面亞伯拉罕亦表明他是值得人仿效的一個榜樣。離鄉別井往一個未知的地方去使他在錢財上遭受不少的損失,因為吾珥一帶地方由於幼發拉底河灌溉而土地極為肥沃;但亞伯拉罕卻毫不在乎。再者,亞伯拉罕剛抵達迦南便由於當地的飢荒而不得不遷往埃及。在對待他的姪兒羅得方面,他表明自己多麼不吝嗇錢財!雖然他是羅得的長輩和家族中的首領,他卻讓羅得先揀選最好的牧場,而自己反取了他所選剩的!後來當他把姪兒羅得從進侵的諸王手中救出來時,亞伯拉罕不但不肯接受一文錢作為酬報,反而將自己所有財物的十分之一獻給身兼祭司和君王兩職的麥基洗德。
當後來有一天他見到三個看來是過路的陌生人時,他亦表現了多麼慷慨好客的精神!他竭誠歡迎他們到他家裡歇息一下,並且吩咐僕人殺一隻肥嫩的牛犢,又囑咐妻子撒拉調麵作餅連同牛奶和奶油擺在客人面前;他將最好的東西拿出來招待客人。——創世記13:5-13;14:17-23;18:2-8;希伯來書13:1,5。
一個模範的家長
作為一家之主,亞伯拉罕亦立下了良好的榜樣。與耶和華後來對以色列國和屬靈的以色列人所作的訓示一致地,亞伯拉罕『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要遵守耶和華的道。』無疑他曾以正確的方式教養他的兒子以撒,否則以撒便絕不會順服地任由年紀老邁的父親把他的手腳綑綁起來當作祭品獻上!身為一個明智的慈父,亞伯拉罕深切地關懷他兒子的婚事;他要他娶一個信奉耶和華的女子而非娶一個異教的女子為妻。——創世記18:19;24:3,4。
當亞伯拉罕的姪兒羅得和家屬一起被敵人擄去時,亞伯拉罕毅然負起拯救的責任。他率領318個精壯的僕人在夜間突襲敵人而奪回羅得和他的一家。由此看來亞伯拉罕無疑是耶和華所用的第一個戰士,並且打了很可能是「耶和華的戰記上」的第一場勝仗。再者,當耶和華對羅得所居之地所作的不利判決使當地居民的生命遭受威脅時,亞伯拉罕懇求耶和華說:「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麼?」不論在使用武器方面抑或在向上帝禱告方面,亞伯拉罕都表現他是一個公義正直的一家之主。——創世記14:13-16;18:25;民數記21:14。
亞伯拉罕絕不是某些聖經批評家所暗示的懼內者,反之他被他的妻子撒拉尊稱為「主。」除此以外她更順服地遵從她的丈夫的建議向人認作他的妹妹以拯救丈夫的性命。既然亞伯拉罕使用這種策略並沒有受到上帝的任何責難,而且在他運用這種策略的兩次場合中耶和華均控制事態的發展而不讓撒拉遭受任何傷害,我們亦不應該在亞伯拉罕所作的這些事上妄自批評他。亞伯拉罕和撒拉都知道得很清楚在他們的日子婦女是被人看作可以犧牲的。——創世記18:12;12:11-20;彼得前書3:6。
預表性的特色
亞伯拉罕的模範生活也可以作為我們路上的明燈,因為它充滿了預表性的意義。他曾許多次被用來代表耶和華上帝。例如聖經說亞伯拉罕的名字會發揚光大,而且他會使別人得福,這其實代表耶和華會顯揚自己的聖名和使別人得福。——創世記12:2;瑪拉基書1:11。
再者,正如撒拉很久都沒有生育,上帝在天上的耶路撒冷即他那像妻子一般的組織,亦經過很長的時間才產生後來受膏成為「女人的後裔」的耶穌。正如亞伯拉罕曾兩次隱晦他與撒拉的關係,同樣地在一段很長的時期中耶和華上帝亦看來捨棄了他的妻子組織,或將他和這組織之間的關係隱瞞起來以誘使撒但手下的臣僕攻擊他在地上的代表。——以賽亞書54:1-8。
正如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分別由兩個婦人所生,耶和華上帝亦有兩批子民,一批是由一個地上組織所產生的血統上的猶太人,另一批則是藉著一個屬天的組織,即在上的耶路撒冷,而產生的屬靈的猶太人。正如婢女夏甲只持有暫時性的身份,以色列國在律法之約的束縛下亦只持有暫時性的身份。正如「自主的婦人」撒拉產生了應許的後裔,天上自主的耶路撒冷亦產生了應許的後嗣。——加拉太書4:21-31。
亞伯拉罕將他的兒子以撒獻上作祭物預表耶和華將他的獨生子獻出。亞伯拉罕差遣以利以謝為以撒迎娶一個妻子的事則預表耶和華會差遣他的聖靈從五旬節起為他的愛子迎娶一個屬靈的新婦。——約翰福音3:16;加拉太書3:16。
聖經將亞伯拉罕一類的人的一生事蹟記錄下來有力地表明它的確是我們路上的光和腳前的明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