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父母和基督徒的小組
正如你們年青人都知道,你們常常會遇到一些需要你們作決定的情況。你們有些人已留意到,如果所作的決定是明智的,結果通常會是好的。反過來說,如果決定所根據的思想不正確,一個人便可能一生受損。那麼,你們可以從那裡獲得這種亟需的幫助,使你們能夠以成功的方式應付生活上的各種難題呢?父母們,你們可以給予他們什麼幫助呢?耶和華已仁慈地在聖經裡列出了一些能夠保護和造益我們的安排。
雖然你可能以前已讀過箴言6:20-22,但是請再考慮一下那裡明智的勸告,並且記得它可能幫助你解決你所面對的難題:「我兒,要謹守你父親的誡命,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要常繫在你心上;掛在你項上。你行走,它必引導你;你躺臥,它必保守你;你睡醒,它必與你談論。」
所以,上帝並沒有撇下你們年青人,讓你們獨自以「嘗試錯誤」的方法去摸索人生的一切。反之他作了明智的安排讓你們在家庭的庇護之下進入這世界裡。你的父母曾經遇到過許多你將會遭遇到的難題,所以他們可以給你指導。如果你聽從聖經的吩咐將父母的教訓謹記在心裡,並且遵從他們的訓誡,這樣行便可以引導你成功地解決人生的各種難題。你的父母若已獻了身給耶和華上帝,則你更當如此。
藉著以此表示你十分尊重你肉身的父母,你可以為與天父耶和華和他那像母親一般的組織締結正當的關係打下基礎。如果你順從肉身的父母,你便會得到「主的喜悅,」因為這是與他的旨意一致的。——歌羅西書3:20。
你們作父母的亦希望取悅耶和華,因此你們應該在這方面留意,不但把你們對人生的體驗授予你們的兒女,同時以上帝的道的正確知識與及對它的深刻體會諄諄教導他們。尤其是你們作父親的當對這件事負起主要的責任,因為上帝的道指定你們是一家之主。以弗所書6:4很明確地說:「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耶和華]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這需要你付出時間和精力,並與你的妻子合作。這需要你在家裡經常討論聖經和耐心地將要點反覆提醒他們以求深印在他們的腦海裡。(申命記6:4-7)這需要你們作父親的幫助你們的兒女明白聖經所說「要避免少年的私慾」的意思,與及它為什麼說「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提摩太後書2:22;約翰一書2:15)不錯,你需要幫助你家庭中的每一分子認識怎樣把聖經原則應用在他們在一生中所遇到的各種環境之上。你若這樣行,結果必定會使家庭緊密團結和得到耶和華的喜悅。反過來說,一個家庭中作父親的若不負起他的責任,難題便會滋生起來了。
你豈不同意你的家庭參加當地小組的聚會和傳道活動,並且不是間歇地而是經常地,這乃是主所喜悅的事嗎?很可能這已在靈性上強化你的家人而使他們團結一致。正如你所知,這可以幫助每個人記得他對上帝,對家庭中的其他分子和對鄰人所負的責任。藉著利用這些造就靈性的安排,你可以使上帝的靈更順利地作用在你的家庭裡,而結出更多聖靈的果子來。這樣亦可以鞏固你的家人抗拒對肉體屈服的傾向,從而不致失去耶和華的喜悅。——加拉太書5:19-24;羅馬書8:8。
誰作決定?
你們這些被父母按照如此良好的基督徒生活模式教養成人的青年會受到保護不致被其他的人引誘而做出不道德或不法的事來。由於認識聖經所定關於首腦的原則,你會知道,只要你還未成年,你的父親便有權規定你可以做什麼和不可以做什麼。(箴言4:1)當有難題發生時,你知道你應該向父親求教然後依從他的訓示而行。可能其他家庭的孩子得到父母准許做某些你的父母不許你做的事,也可能你知道有些年青人利用這點去試圖改變他們父母的意見。但是你若甘心樂意地服從你父母的決定,體會到這是上帝為你的好處而作的安排,這便會表明你具有一種健康的基督徒思想。
當然,在妻子是獻了身的基督徒但丈夫卻不是的家庭裡,情形便比較複雜一點,但是聖經的原則仍然適用。丈夫或父親是一家之主,所以教養兒女的主要責任仍然落在他身上。(歌羅西書3:18;彼得前書3:1)在這樣一個家庭裡的兒女不應該將他們父親的願望置諸不理;在他們還未成年之前,他們仍受他所管理。同時,他們可以仿效母親的敬虔榜樣,與她一同參加基督徒小組的聚會,對耶和華上帝和他公義的行事方式養成堅強的信心。甚至當父親不准他們參加這些聚會時,渴望取悅上帝的年青人仍可以在家裡留心聽從母親的教導和向她請教應該指引他們的思想和行為的聖經原則。——使徒行傳16:1,2。
當難題發生時
在現今這個充滿不良影響的世界裡長大的孩子亟需父母不斷注意他們的活動,引導他們行走正當的道路。但是當你有一個孩子不聽你諄諄的訓誨而交上不良的友伴,和作出一些不合基督徒身分的壞事時,那又如何呢?你應該怎樣處理呢?
既然他還未成年,他最好和作父母的你們談及到底發生了一些什麼事。你們的兒女是否喜歡親近你,當他們有難題發生時是否樂於隨時和你們商討呢?很可能,他們若在起初便肯聽從你的勸誡,他們便不會惹上麻煩了。但是有些年青人必須經過一場嚴重的打擊才會體會到他們的父母並不是想阻止他們作樂,反之乃是真心想幫助和保護他們。
你們作父母的在聽過有什麼事發生之後,如果你們感覺應該採取步驟矯正你們兒女的行為,那麼你們便應該負責執行這件事。如果你感覺有對別人賠罪或賠償損失的必要,那麼你便應該負責這樣行。處理這件事乃是你們作父母的人的責任;如果你們認為需要對兒女施以若干嚴格的管束以防再次有同樣的事端發生,你們可以這樣行。——希伯來書12:9。
如果年青人犯了事,當地耶和華見證人小組委員會中的成熟弟兄並沒有責任代父母教養或懲罰糾正他們,即使這些年青人是小組中獻了身受了浸的分子。這個責任是屬於父母,特別屬於父親的。如果這少年的行為使耶和華的子民的小組蒙受不良的影響,他的父母便應該告訴小組委員會他們採取了什麼辦法處理這件事。但是只要他們肯負起責任,小組委員會便不會採取步驟干預這件事。可是,如果父母讓他們的孩子放蕩不羈,而毫不管束他們,小組委員會便可能調查這種情形。可是,他們仍然會主要通過父母去處理它,因為究竟他們才是須對兒女負責的人。如果父母仍然不理會這件事,甚至在小組委員會給予他們仁愛的忠告之後仍是一樣,那麼委員會便可以對他們的兒女採取必要的步驟以保持小組的潔淨。同樣地,如果一個獻了身受了浸的未成年人時常做嚴重的錯事而拒絕服從父母加於他身上的緩刑監視處分,小組便會採取步驟開除這個常常犯罪的青年。
但是這種靈性上的不幸事件卻不是必需發生的。聖經的原則和小組的努力,並不是要干涉家庭的私事,反之乃是要強化家庭的聯繫。如果你是一個父親,你何不現在就安排你家人的事務以便對家中每個人的靈性福利均予以必需的注意,使他們保持堅強的信心而行走榮耀上帝的途徑呢?如果你是一個年青人,何不養成良好的習慣讓父母知道你所做的事,向他們請教和服從他們,並且不是僅在你喜歡的時候而是常常這樣行,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呢?這樣年青人,他們的父母和基督徒小組便可以保持崇高的道德標準而感化別人也榮耀上帝。——彼得後書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