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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守望台1979年 |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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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
● 提摩太前書6:15,16提及「那獨一不死」的。為什麼這是指耶穌,而不是耶和華呢?
這幾節經文說:「到了日期,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要顯現出來]。但願尊貴和永遠的權能,都歸給他。阿們。」——提摩太前書6:15,16。
許多人以為這幾句話是描述耶和華的。這也難怪,因為那些話多半可以用來描述上帝,他是「永世的君王」,「不能朽壞」的,「可稱頌的[或作快樂的]」上帝,也是「萬主之主」。(提摩太前書1:11,17;申命記10:17)同時,人從來未曾,也永不能看見上帝。(出埃及記33:20)不過,保羅在寫提摩太前書6:15,16的時候,不能夠說只有耶和華是不死的,因為耶穌復活的時候便有不死性賜給他。——哥林多前書15:50-54;希伯來書7:16;羅馬書6:9。
可是,提摩太前書6:15,16的描述的確適合耶穌,因為他是「[耶和華]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希伯來書1:3;歌羅西書1:15)自從耶穌復活升天以來,他就「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從來沒有人親眼看見過得了榮耀的耶穌。當他向迫害人的掃羅顯現的時候,他那抵擋不了的光使掃羅變盲了。(使徒行傳9:3-8;22:6-11;約翰福音14:19)偉大而操有權能的耶穌會得著永世無窮的尊榮,因為他的父賜給他「榮耀和尊貴」作為冠冕。——希伯來書2:9;腓立比書2:9-11。
但耶穌怎麼是『獨一不死』的?我們要看看背景怎樣。當時保羅不是在討論上帝的王權或者不死性,而是要表明耶穌怎樣跟人類不同。耶穌是「萬[屬人的]王之王」。(啟示錄17:12,14;19:16)基督也是超卓的主,是「萬[屬人的]主之主。」(參考哥林多前書8:5,6)所以,保羅說耶穌是「那獨一不死」的時候,意思是說在所有來自人間的君王和主之中,唯獨得了榮耀的基督才是不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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姦淫者干犯己身守望台1979年 |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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姦淫者干犯己身
箴言的執筆者所說的話就像父親勸告兒子一樣,箴言6:30-35說:「賊因饑餓偷竊充饑,人不藐視他。若被找著,他必賠還七倍,必將家中所有的,盡都償還。與婦人行淫的,便是無知,行這事的,必喪掉生命。他必受傷損,必被凌辱。他的羞恥不得塗抹。因為人的嫉恨,成了烈怒。報仇的時候,決不留情。什麼贖價,他都不顧。你雖送許多禮物,也不肯干休。」
這裡把姦淫者和竊賊拿來比較。一個賊因為饑火中燒而偷竊,人可能同情他。不過有幾部譯本這樣寫道:「人不藐視竊賊麼?」不管竊賊有沒有受人藐視,捉到他就會加以懲罰。在摩西律法之下,竊賊要按照環境和所偷的東西,雙倍,四倍甚至五倍償還。(出埃及記22:1,4,7)在箴言第6章這裡,『七倍』很可能是指完全償還的意思,這要視乎法官怎樣估定,因「七」字常常用來象徵完全。意思也可能是,竊賊為了使受害者滿意而且跟他和好,要付出一切所有的作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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