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放縱就是自取滅亡
「我們就吃吃喝喝罷,因為明天要死了。」這是兩千五百年前某些人對事物的看法,從許多人在今日的行為看來,他們對事物亦懷著同樣的看法。由於將來的不穩定,他們可能不會再有明天,或者明天他們就要死了,於是他們便盡情放縱自己。可是這樣行其實是欺騙自己,因為自我放縱就是自取敗亡。——以賽亞書22:13;哥林多前書15:32。
自我放縱的定義是「過度的或無節制地滿足自己的嗜好,欲望或妄想。」為什麼這就是自取敗亡呢?理由有許多。它之所以是自取敗亡首先因為它是越出常理,超出公正的範圍的;總言之,它是不合情理的。人若為飲食而生活而不是為生活而飲食,這就是自私的表現。它乃是自取敗亡,因為「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雖然不信上帝的人曾努力否認它,宇宙的律法卻是合理的,人不能藐視地破壞上帝的律法;人無法逃避它。人與低等的動物不同,上帝照他的形象造人,賜給了人頭腦,正義感和自由的意志,並給他約束自己身體的能力。人並不是憑著本能來支配他的思想。放縱自己與上帝對人的旨意正好背道而馳,因此必定會自取敗亡。——加拉太書6:7。
以色列的大祭司以利的兩個兒子的事便足以說明這一點,他們非常任性,既不尊重崇拜上帝的人,亦不尊敬上帝。撒母耳記下2:12-17說及這兩個應為以色列人立下好榜樣的祭司的無饜貪欲。根據律法的規定,當人獻交誼祭給耶和華時,祭牲的右肩和胸部應歸給祭司,牠的油脂獻給上帝,其餘的部份則歸給獻祭的人。可是任性的何弗尼和非尼哈對此並不滿足。當祭牲被享煮的時候,他們派遣一個僕人,手拿三齒的叉子插入鍋裡,「插上來的肉,祭司都取了去,」於是剝奪了獻祭者當得的分。不但如此,他們貪婪到甚至不等到先將屬上帝的油脂獻上之後才這樣做。他們嗜食烤肉,而不喜煮肉,所以他們企圖得著生肉。獻祭的人若反對說:「必須先燒油脂,」他們便回答說:「你立時給我,不然我便搶去!」自我放縱使這二人犯了藐視耶和華的大罪。
放縱自己之所以是自取敗亡也因為它將人帶入一種縛束中,人愈放縱自己就愈使自己受縛束。法王路易十五世,即在法國革命時上斷頭台的路易十六世的父親,的一生便說明了這項原則。路易十五世以「Aprés nous le déluge」(在我們之後有大災)來輕描淡寫地掩飾他的荒淫無度,那大災後來真的來臨,就是法國大革命。關於他歷史記載道,「在歐洲的君王中很難找到任何一位王的私生活比他更荒淫無度。」
可是他並非愚蠢的,因為他能夠看透那曾瞞過許多人,包括普魯士國王在內的,伏爾泰的聰明策謀。在另一方面,一個他所寵愛的,一個情婦彭巴都夫人卻操縱了如此大的權柄以致將法王所支持的天主教耶穌會教士逐出了法國。所以一位著名的歷史家評論這位國王說:「自縱必然會削弱各種道德力量的要素,除了加深自悔的痛苦外,更剝奪了天賦的一切力量。」路易十五世晚年的日子的確是如此,他可以說,「我毫無喜樂。」——傳道書12:1。
放縱自己之所以是自取敗亡亦由於它將人引到一種空虛頹喪而非滿足的感覺。假若你想時常享受你的飯餐,便不要吃得太飽。這條原則同樣適用在婚姻之樂趣上。在婚前和婚後,適度的節制和自制結果會帶來更大的快樂。可是放縱自己,不論是合法或不合法地,必然會引致頹喪挫敗,同時還可能帶來痛苦與羞辱。——箴言7:22,23。
今日有一種日愈增加的自縱形式乃是吸煙的習慣。這也是自取敗亡,正如一位醫生說:「若純粹以樂趣而言,則無疑不吸煙的樂趣遠較吸煙的樂趣更大。煙草造成的緊張比其鎮靜作用更大。它會使嗅覺和味覺遲鈍」等。
人的另一弱點就是喜歡別人誇獎自己,聽到恭維自己的稱讚。在這方面放縱自己也是自取敗亡。一個渴望得著稱讚,自吹自擂或設法想使別人稱讚自己的人會發覺自己總是貪求無饜地企求更多的稱讚。放縱這種得人稱讚的欲望,只會使他渴望得更多的恭維;好像美國的一家糖食公司以前曾賣的廣告說,「你愈吃愈想吃。」上帝的道明智地勸誡我們不可去追求或沉溺於自我讚美的欲望中。——箴言25:27;27:2。
這項原則亦適用於耽好逸樂的人身上。一個人愈縱容自己疏懶,便愈少工作,於是便愈不想工作,而做任何工作都會感覺愈吃力。所以一位智者說懶惰的人連舉手拿東西放入口吃都懶得!——箴言19:24。
毫無疑問地放縱自由就是自取敗亡,如以上的例子表明它愈來愈虧本的事。那些能駕馭自己的嗜好和欲望使其為他們的僕役而非主子的人是有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