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一個基督徒從政府的福利措施得益或是接受政府對災區的賑濟是應當的嗎?——薩爾瓦多P.A.君問。
是的。政府作這些安排乃是想一些有資格接受的人從這些措施得益。
基督徒既然依照世上政府的需求而納稅(羅馬書13:1,6,7),那末當有此需要時,那些有資格接受政府幫助的基督徒,若喜歡的話,自然可以正當地接受政府的幫助,因為這些救濟的安排是從稅項方面撥款舉辦的。
可是,有些不是真正基督徒和不講原則的人卻不時騙取這種幫助。有些人將若干關於他們真實的經濟情況的事實隱瞞,有些人則雖有能力,卻不肯找工作做。有些人雖然沒有資格領受那種幫助,卻藉著不正當的方法,多年倚賴政府的幫助來養活一家人。真正的基督徒絕不可以這樣行。他必須忠厚,誠實和正直。他對上帝和對人都應懷有一個清白的良心。——箴言3:32;使徒行傳24:16。
基督徒會將使徒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後書3:10所宣布的原則緊記在心,他說:「若有人不肯工作,就不可吃飯。」他們亦知道「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提摩太前書5:8)他們不會忘記「用詭詐話求財的,就是自己取死;所得之財乃是吹來吹去的浮雲。」(箴言21:6)因此,有責任感和有氣力的基督徒會盡自己的力量賺取生活的必需品而不願意不合法地騙取政府或其他方面的經濟幫助。
一個獻了身的基督徒若不正當和不合法地取得這些幫助,一旦被人知道,他便會因這件事而無法在基督徒小組之內和之「外有好名聲。」他會成為一個「貪不義之財的人。」這樣他便不會有資格在基督徒的小組裡擔任僕職的人任。——提摩太前書3:1,7-9。
一個誠實的基督徒會樂於工作。但是他可能因為某些原因而失業。倘若當地有安排讓工人領取失業的補助金,聖經並不反對他在尋找另一份工作時接受這種幫助。當他接受這種幫助和找尋工作的時候,他甚至可以比平時撥出更多的時間參加傳道的活動。但是一個基督徒若為了能夠用更多的時間做傳道的緣故特別設法取得長久的救濟而不去作工,那便不應當了。再者,如果當局認為一個失業人應該以較多的時間和力量尋找職業才有資格得到這種幫助,一個不符合這種條件的基督徒便不應當接受這種金錢的幫助。當遇到一份適合自己的職業時,他不應該拒絕它而不忠實地繼續領取失業的補助金或其他類似性質的經濟幫助。他知道聖經極不贊同不忠實和懶惰的人。反之聖經稱讚忠實和勤懇工作的人。——以弗所書4:28;傳道書3:22。
如果由於他所無法改善的環境的緣故一個基督徒需要倚賴政府的幫助而生活,他應該明智地運用政府所安排的救濟。政府給他的救濟只是幫助他獲得生活的必需品和僅是因為他遭遇到經濟困難的緣故;這並不是為了幫助他購置奢侈品而設的。
有些時候由於地方上發生水災,地震或其他災難,政府會宣布一個特別的區域為災區而盡量賑濟和供應災民的必需品。這些人可能無需食物和其他東西,真正的基督徒可能也有同樣的需要在這種情形下,基督徒接受政府的幫助是對的。但是真正的基督徒不會從中得到不該得的益處,因此,他只應接受他真正所需的東西。上帝的忠僕想「凡事按正道而行。」——希伯來書13:18。
政府可能有一些無論人民是否需要均有權獲得的協助。這些協助包括某些社會保障,醫藥幫助,失業補助金或其他給予老年人的幫助。按照法律有資格接受這種幫助的人無疑可以請求得到這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