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令人舒暢的消遣
「我們以喜樂、筵席、歌唱和遊戲敬拜諸神,但是你們[基督徒]卻崇拜一個被釘死的人;他並不喜歡見到人享有這些樂趣,他鄙視喜樂和譴責消遣。」第二世紀一個仇視基督教的人這樣說。a但這樣的意見多麼錯誤!早期的基督徒的確在生活上尋得真正的喜樂。
他們的領袖耶穌基督是「快樂的上帝」的兒子,聖經說他曾「歡欣鼓舞」,他乃是「快樂的……有權能者」。他在地上時曾禱告求上帝使他的門徒「心裡充滿[他]的喜樂。」——提摩太前書1:11;6:15;路加福音10:21,《新世》;約翰福音17:13。
他們的喜樂並非基於來自飲宴或遊戲的暫時歡笑。他們深知古代的箴言(14:13)說:「人在喜笑中,心也憂愁;快樂至極,就生愁苦。」他們最大的喜樂來自遵從基督教的原則。這種喜樂深入他們的內心。他們現在與全能的上帝享有一項寶貴的關係,並且和他們的基督徒同工有親密的交往。他們也在幫助別人認識真理方面獲得令人振奮的經驗;除此之外,他們在教養兒女方面的成功也成為喜樂的一個來源。
「空閒時間」的機會
雖然,照料聖經所指定的各項責任及將基督徒的信息與別人分享是最重要的活動,這卻不會佔去他們醒來的所有時間。他們的主憑著自己的榜樣表明,有點休息和鬆弛的時間是對的。作過一整天的見證工作之後,耶穌對門徒說:「『你們來同我暗暗的到曠野地方去歇一歇。』這是因為來往的人多,他們連吃飯也沒有[空閒時間]。」——馬可福音6:31。
「歇一歇」(動詞的中間語態)的希臘動詞在腓利門書20節被譯為「暢快」(動詞的主動語態)。因此「空閒時間」可以用來改變日常事務的步調,藉此恢復精神以繼續從事慣常的工作。早期的基督徒雖然將精神主要用來積極、熱心地宣揚王國的信息,卻有時撥出時間改變步調而使精神感覺真正的舒暢。
無疑他們有時彼此探訪和一同吃飯。除此之外,這些門徒或他們的兒女可能作各種正當的消遣。聖經提及在基督之前的日子,青年男子和其他的人彈奏樂器。(撒母耳記上16:18;列王紀上1:40;耶利米哀歌5:14;可參閱路加福音15:25。)聖經也談及兒童玩遊戲和跳舞。(馬太福音11:16,17)無論當時有什麼形式的『身體操練』,這些都『稍有益處』;但在行為上表現出來的敬虔卻「凡事都有益處,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基督徒在當時所作的消遣均保持平衡而沒有表現非基督徒的狂野放縱。這種活動從沒有成為比他們的「敬虔」更重要,而後者乃是他們喜樂的真正來源。——提摩太前書4:8。
有些家庭現在怎樣行
今日基督徒家庭也可以共度一些愉快的時光。他們從一起做事尋得真正的喜樂和親密的交往——主要是在向人宣揚上帝的王國方面。可是,還有其他的事也是他們一同作的,例如從事各種不同的消遣。怎樣的消遣呢?一個曾經成功地教養好幾個兒女成人的父親談及多種富於造就的活動,然後補充說:「最成功的消遣看來是一些運用孩子的精力而向他們提出挑戰的消遣。」
一位基督徒父親有四個青少年兒女,他們生活在一個看來沒有什麼消遣機會的地區。有人問他是否發覺為家人尋得有意義的消遣是個難題。他回答說:「找尋消遣從不困難。需要克服的唯一障礙是看出消遣的機會和對自己所享有的東西感覺滿足。享受簡單的東西,例如游泳、遠足、款待賓客等,看來最令人滿意。我們要恢復精神無須有昂貴的消遣設備,反之,只需利用人人都有的機會便行了。」
有許多人發覺,當他們從事將聖經知識與別人分享之際,時常有消遣的機會向他們打開。上述四個兒女的父親寫道:
「我們有很多消遣活動均與我們的神治活動有關;只要我們繼續從事神治活動,便同時有許多作消遣的機會。我們在鄉村地帶作見證時常使我們有機會順便野餐。有許多次我們在作完一天的見證工作之後到樹林或郊野公園鬆弛一下。」
很自然地,每個家庭的環境都不同。無疑有各種不同的事是可以幫助整家人鬆弛身心的。另一個有四個兒女的父親說:「使青年人滿足快樂的並不是怎樣的消遣,而是與之有關的氣氛和交往。家庭各分子之間的關係乃是為他們同度的時間帶來歡樂的主要因素。」另一位基督徒補充說:「使[消遣]成為如此愉快的原因便是我們整家人一同作。」
父母的關懷深具價值
因此父母必須意識到,他們的孩子需要一些有意義的活動去消磨他們部份的空閒時間。一位母親(他的丈夫並非信徒)說:「你必須在家庭裡造成一種氣氛,使兒女不想離家;即使他們暫時離去,他們亦想回來。」有人問一對在教養兒女方面十分成功的父母他們有什麼「秘訣」。他們回答說:「我們一向均設法使兒女在家裡與我們一起比與他們的同輩在一起更為有趣。」
若要使兒女在家裡的生活「更為有趣」,父母必須對兒女表現衷心的關懷。一位母親一針見血地說:「追逐學走路的兒女勞動和刺激身體,但青少年卻刺激和勞動頭腦。」不錯,父母需要懷有衷心的關注,並且也必須願意動腦筋。
作出這樣的努力說起來容易過做。一位父親寫道,「我們有七個兒女,因此發覺供給他們衣食住所相當吃力,」然後他補充說,「因此我們的消遣十分有限,雖然我們會安排一點時間作消遣。」時常在家庭中父母的一方必須負起全部擔子。
可以了解地,在辛苦工作了一天回家之後還要開始花腦筋為家人準備消遣,這樣行相當困難。有些父母能夠照料自己所有的聖經責任,而仍然為家人安排一些有意義的消遣,他們的確值得稱讚!這樣行雖然困難,一位母親(他的七個兒女均獻身成為基督徒)卻說:「所得的喜樂足以抵消一切的犧牲和艱辛。」
兒女對此有反應嗎?有一位父親需要沒有妻子之助教養三個青少年女兒。三個女兒都成為基督徒。後來其中一個女兒說:
「我們一同作事。有時我們沒有錢去娛樂,便僅是步行,有時在市內行完一條街又一條街。父親不怕讓我們知道他只是個平凡的人。我們若無處可去而天正下雨,他便說,『讓我們出去在雨中散步。』我們便出去在雨中行走;我們無處可去,但只是與父視在一起便令我們滿足了。他撥出時間與我們作伴。」
無疑並非每個人都會把在雨中散步視為消遣,但要點是,重要的不是做什麼而是一家人一同做事,「改變一下生活步調」而帶來真正的舒暢。
屬靈的「家庭」
成為基督徒的人也在另一個家庭,小組,裡享有寶貴的交往,我們的確可以將小組比作一個包括『弟兄、姊妹、父母和兒女』的家庭。(馬可福音10:28-30)由於這緣故,小組的分子喜歡一同從事見證工作,同時也花一點時間彼此作富於造就的交往;這是很自然的。
這樣的社交集會可以令人舒暢,同時也增進小組各分子之間的感情。有人問一個基督徒青年在他的記憶中他從那一個集會獲得最大樂趣。他毫不猶疑地回答說:
「當時小組裡的幾個家庭,包括父母和兒女,集合起來。吃過一些簡單的茶點之後,我們坐下來傾談。一位弟兄開始問我們當中有些人我們是怎樣成為耶和華見證人的,或敘述一個我們在教導別人方面的經驗。不久不同的分子均敘述他們成為基督徒的經過和他們所克服的難題。沒有人獨佔談話,反之許多人都有份參加。所有在座的人都從這項經驗獲得鼓勵。這是個難忘的時光。」
藉著運用聖經的原則,而且在場的長老、助理僕人或其他的成熟基督徒運用他們的良好影響,這樣的場合可以為人帶來真正的舒暢而不致由於有些人行為不檢而使許多人感覺不快。我們永不應當忘記,我們的主要任務是要為耶和華的聖名和王國作見證。甚至在基督徒社交集會的輕鬆氣氛中,我們的行為仍然應當為我們的聖潔天父增光。正如第二世紀的一位基督徒作家說:「基督徒隨時隨地均是基督徒。」——以賽亞書5:12;43:10-12;哥林多前書10:31。
消遣的相對價值
正當的消遣可以給予人若干樂趣。這可以使我們恢復精神而繼續從事我們普通的工作。可是消遣並非人生的大事。一位思想平衡,在歐洲以全時間傳揚好消息的青年姊妹說:
「娛樂並沒有在我們家庭受到強調。老實說,組外傳道才是我們家裡的大事。衣食、住所、屬靈的事、聚會是重要的事。可是我們若有時間的話,我們亦會享受一些消遣,也許探訪小組裡其他的家庭。
「許多時我看見青年人到各種娛樂場所,我不禁想到,『我若能夠這樣做便好了。』但是,其實未能經常作消遣對我並沒有害處。這從未對我有什麼不利。我並沒有比與我同年齡的其他青年人吃虧。」
我們若容許娛樂成為我們生活上的重要部份,這就會使我們的靈性受損,甚至對我們身體也有害。請留意箴言21:17的明確警告:「愛宴樂的,必致窮乏;好酒愛膏油的,必不富足。」
在古代的社交集會或筵席上,人們慣常喝酒,並以油和其他芬芳的膏油倒在與會者的頭上和衣服上。(箴言27:9;阿摩司書6:6)喜愛這種飲宴作樂的人不久便會發覺,他們忽略了生活上的其他活動而為自己帶來損失。有許多不幸的經驗表明,我們若經常從事純粹屬於消遣性質的飲宴作樂,這些活動常有表現俗世精神的傾向。因此我們必須十分小心。
請不要忘記,在世界各地,有許多基督徒並不享有在比較工業化的國家中的人所享的許多所謂「娛樂」。可是他們卻生活得很好,事實上,在許多方面甚至看來比享有許多娛樂機會的人更為快樂和滿足。一位曾小心留意國際情勢的長老評論說:「許多人覺得,對娛樂的著重是與道德的衰落相輔而行的。」因此每個基督徒均必須留意提防這樣的危險;他們所應當著重的乃是參與對我們天父所作的崇拜。
我們也必須面對一項事實,那便是,既然今日我們負有緊急的任務要在這「末世」宣揚上帝的王國,我們基督徒和我們的兒女只能將最少限度的時間用在娛樂之上。很顯然地,基督徒根本無法做足世人稱為「娛樂」的一切事。因此消遣必須適可而止。這需要我們保持一種屬靈而非屬肉體的觀點,並且努力將這樣的觀點灌輸到我們兒女的心裡。
因此,每個基督徒均應當對消遣保持平衡的看法。我們的生活應當集中在一些能夠為我們帶來衷心的喜樂和滿足的事上,同時我們也會偶爾享受一些富於造就性的消遣。最重要的是,我們的最大快樂應當來自過一種純潔的基督徒生活及熱心向別人宣揚王國的偉大希望;這個王國不久便會幫助全人類過一種平衡而有價值的生活,從而為我們的上帝耶和華帶來永遠的讚美。
[腳注]
a 一個法官對自稱為基督徒的依僻普地斯如此說。當時法官審問他和企圖迫使他妥協。據稱這件事在羅馬皇帝馬卡斯·奧里歐斯第十七年(公元177年)在法國發生。
「操練體魄雖好,得益畢竟有限,但操練靈性,卻使你受用無窮,享盡上帝所應允在今生和來世的福分。這是真話,實在值得你完全接受。」——提摩太前書4:8,9,《當代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