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督徒欠政府什麼?警醒!1978年 | 2月8日
-
-
這樣的情況。大利烏簽署一條法令要將「任何『在三十日內向王以外或向神或人求什麼』」的人處死。(但以理書6:7)但以理若順從這條律法,便意味到他要停止禱告三十日了。但以理怎樣行呢?他不理會這條反對人崇拜上帝的律法,並在其後經歷到一場神奇拯救。
與此類似地,使徒們拒絕服從猶太高等法院禁止人宣揚關於基督的「好消息」的命令。使徒們答道:「我們必須順服上帝為統治者過於服從人」。——使徒行傳5:29,《新世》。
但這並不意味到基督徒有權參加革命性的活動或公然反對一些雖然限制我們的活動,卻並不禁止我們執行純真崇拜的要求的國家律法。傳道書8:6,7的話在這方面提出有益的指引。我們讀到:「各樣事務成就都有時候和定理,因為人的苦難重壓在他身上。他不知道將來的事,因為將來如何,誰能告訴他呢?」
有洞察力的人體會到「各樣事務」都有其適當的時候和定理或處理的方法。這可以防止他行事狂妄。人生已充滿了足夠的「禍患」,人實在無謂再藉著魯莽的行動去增加難題。再者,沒有任何人可以確知將來有什麼事發生,甚至獨裁者的統治也不能永久繼續下去。人若記得將來是不確定的,巨大的轉變可以迅速發生,這無疑可以幫助他忍受不愉快的情況。
一個意識到行事合時及以良好判斷力行事的重要性的人會跟從聖經箴言的健全勸告:「不要與反覆無常的人結交,因為他們的災難必忽然而起。所施行的毀滅,誰能知道呢?」(箴言24:21,22)不錯,你何必為一件不能保證未來安全的事招致災禍呢?只有上帝的基督王國才能保證帶來安全。
與聖經及第一世紀的基督徒榜樣一致地,上帝今日的僕人有義務繳交政府加於他們身上的所有稅項,並要對統治者及官員表現這些人的地位所配受的畏懼及尊重,包括這些用人的尊貴銜頭稱呼他們,並不以任何方式妨礙他們執行其任務。可是,當統治權威的命令違反了純真的崇拜時,基督徒便會「服從上帝過於服從人」了。——使徒行傳5:29,《新譯》。
-
-
聲稱具有羅馬公民身分警醒!1978年 | 2月8日
-
-
聲稱具有羅馬公民身分
在公元第一世紀,羅馬公民身分是相當貴重的。羅馬公民享有若干寶貴權利和豁免權。舉例說,他不可以被人鞭打或虐待以圖迫他招供。
基督的使徒保羅曾利用他身為羅馬公民的權利,而他具有羅馬公民身分的聲言是憑他本人說出而立即被人接納。何以官員接受保羅個人的聲明而無需加以證實呢?(使徒行傳16:37,38;22:25-29)當時極少可能會有任何人敢作虛假的聲稱,因為這是一項可以處死的過犯。古代歷史家斯維都尼亞寫及克勞第阿斯皇帝在位期間的事:「外國人採納羅馬家族的名字是非法的,有任何人若僭取羅馬公民身分的權利便要在愛斯基連山山坡上受到處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