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你勞碌得來的好處
「我所見為善為美的,就是人在上帝賜他一生的日子吃喝,享受日光下勞碌得來的好處。」——傳道書5:18。
1.正如提摩太前書1:11表明,耶和華是個怎樣的上帝?因此我們有理由認為他希望一切有智力的受造物都怎樣?(申命記12:18;26:11;詩篇32:11)
至高的上帝耶和華是極為快樂的,他對自己的完美和自己的作為均至感滿意。(提摩太前書1:11,《新世》)再者,他希望他所造的一切有智力的生物,特別是他的忠僕,分享他的快樂。
2.我們的感官所能感受的各事如何表明上帝「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
2 事實上,我們的感官被設計成能夠感受許多種不同的景象、聲音、氣味、味道和質地。觀看燦爛的日落、繁星密布的夜空、蜿蜒的河流、平靜的湖泊、飛濺的瀑布、椰樹環立的海灘、蒼翠的草原和白雪皚皚的群山能夠給予我們多大的愉快!品嘗新鮮美味的水果或精心烹調,營養豐富的飯餐是多麼大的享受!在炎熱的日子受到和風吹拂固然愉快,感覺到親者的觸摸或擁抱甚至更為可喜。除此之外,傾聽潺潺的溪水聲、驚濤拍岸的浪聲,風吹樹葉的沙沙聲,雀鳥的鳴聲和孩童的笑聲,豈不是賞心樂事嗎?在樹林或可愛的公園裡漫步,聞到芬芳撲鼻的花香,多麼令人心曠神怡!我們的確不得不同意保羅的話:上帝「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提摩太前書6:17。
3.聖經透露上帝對於我們享受飲食一事懷有什麼看法?
3 上帝的旨意無疑要我們從他厚賜給全人類的百物尋得喜樂。(使徒行傳14:16,17)這乃是睿智的所羅門王在仔細研究過地上萬事之後所獲得的結論。他說:「我所見為善為美的,就是人在上帝賜他一生的日子吃喝,享受日光之下勞碌得來的好處。」——傳道書5:18。
4.耶穌基督所立的榜樣如何表明基督徒享受物質的東西是正當的?
4 對耶和華的基督徒僕人來說,這話無疑是真的。基督教會的元首耶穌基督在享受物質東西方面為我們立下完美的榜樣。他絕不是一個苦行者。他曾接受別人請他吃飯或赴宴的邀約。(路加福音5:29;7:36;14:1;19:5,6)他所行的第一個奇跡——將水變為上好的美酒——使一個婚宴的主客均得以盡歡。(約翰福音2:1-11)但是有些人卻不體會耶穌在這件事上所保持的平衡,以致誣衊他說:「他是貪食好酒的人。」(馬太福音11:19)他們未能看出耶穌基督其實正適當地運用天父所厚賜的百物,但卻同時總是將屬靈的事置於首位。——馬太福音6:24-34。
對享樂懷有現實的看法
5.據聖經預言透露,「末世」在什麼人當中會有很多愛宴樂的人?為什麼這對耶和華的忠僕形成一項危險?
5 雖然上帝的僕人可以正當地從飲食和各種消遣尋得樂趣,有些陷阱卻是他們所必須避免的。據聖經的預言透露,「末世」有許多自稱為基督徒的人會「愛宴樂不愛上帝」。(提摩太後書3:4)這些人會開始為享樂而生活,將追求逸樂視為人生的首務。今日耶和華的忠僕既然面對著追求逸樂者的強大影響,他們必須留意提防自己的思想開始受到這種風氣所影響。
6,7.(甲)關於歡樂和嬉笑,所羅門王作出什麼正確的結論?(乙)所羅門的話是什麼意思?
6 所羅門王對享樂所懷的現實看法對我們極有幫助。他論及自己所作的考察和所得的結論說:「我心裡說:『來吧,我以喜樂試試你,你好享福。』誰知這也是虛空。我指嬉笑說:『這是狂妄!』論喜樂說:『有何功效呢?』」——傳道書2:1,2。
7 所羅門向我們指出什麼事實呢?他的話清楚表明,狂熱地追求娛樂並不能帶來真正、恆久的快樂。他發覺僅為了追求歡樂本身而歡樂是空虛、徒然的,因為這種歡樂本身並不能產生任何真正有價值的東西。誠然,嬉笑和歡樂能夠幫助人暫時忘記自己的難題。但是難題並不會就此而消失。在嬉戲作樂之後人仍然必須面對同一的難題。再者,一個人若將十分嚴肅的事一笑置之,他便沒有表現良好的見識了。這樣行也很容易引起別人的反感。由於這緣故,他的嬉笑可以稱為「狂妄」。慣於開玩笑的人的「嬉笑」或作樂是毫無益處的。正如所羅門說,「有何功效呢?」不錯,這樣的嬉笑作樂會產生什麼有意義的實在結果呢?
8.將我們從所羅門的考察所學得的教訓付諸實行可以怎樣對我們大有幫助?
8 我們若讓所羅門的考察所發現的事實指引我們,就無疑不會容許享樂成為比屬靈的活動更重要或取而代之。這需要我們在所參加的宴會和花於這些事上的時間方面有所節制。我們若屢屢參加宴會直至深夜,又怎能在次日有足夠精神運用各種屬靈的機會,例如參加小組聚會或公開見證工作呢?一個人若消遣至深夜,以致過度疲倦而無法在次日參加屬靈的活動,他在從事娛樂方面豈不是已達到漫無節制的地步了嗎?雖然我們可以享受有益身心的社交集會和其他形式的消遣,這些活動絕不應該成為我們生活上的大事。反之我們的最大滿足應當繼續來自一種以忠心事奉上帝為首務的生活。
9.性情嚴肅的基督徒可能必須提防什麼?
9 在另一方面,既然歡樂和嬉笑在上帝的僕人當中有其正當的地位,性情嚴肅而對某些消遣不感興趣的基督徒不應當因為信徒同工喜歡以有益的方式享受運動、跳舞或其他娛樂就加以藐視或批評。(羅馬書14:10-12)聖經勸告人說:「不要行義過分。」(傳道書7:16)因此我們應當留意避免過度關心一些純粹屬於私人性質的事而小題大做,引起爭端。「行義過分」可以使人表現魯莽的熱心,更糟的是,表現一種苛刻不仁,缺乏愛心的態度,以致失去上帝的喜悅和祝福。
宴樂必須適可而止
10.在早期基督徒所舉行的「愛席」方面有什麼難題發生?
10 顯然宴樂必須適可而止以免引起嚴重的難題。第一世紀的基督徒不得不在他們所舉行的「愛席」方面保持節制。在這些筵席上,看來甚至貧窮的基督徒也可以享受豐美的食物和富於造就的交往。很可惜有些缺乏屬靈思想的人利用這些場合去滿足自己的私慾。由於這緣故,基督的門徒猶大將某些人稱為「愛筵中的暗礁」。(猶大書12,《新譯》)受這些動機不良的人所愚可以將人的信心毀去,有如船觸礁沉沒一般。類似地,使徒彼得寫道:「他們在白晝縱情作樂,滿了污點與瑕疵,和你們一同吃飯的時候,就因自己的詭詐而沾沾自喜。」(彼得後書2:13,《新譯》)這種人晝夜以滿足自己的肉慾為念。他們假裝為基督徒,但卻恬不知恥地妄行這個遠離上帝的俗世的種種惡事。他們像污點和瑕疵一樣染污忠心基督徒的清白記錄,並為上帝的聖名帶來很大羞辱。藉著鼓吹他們那「詭詐」的理論和墮落的見解,看來他們使基督徒的正當集會變成縱情作樂、喧譁嘈吵的場合。
11.上帝百姓所舉行的社交集會必須避免什麼事?
11 今日上帝的僕人可以由此學得一個重要的教訓。基督徒聚集起來享受彼此的交往及作適可而止的飲宴是好的。但是這些集會若要對靈性有所造益,就必須避免一切俗世的風氣才行。如果在一個宴會中赴宴者開懷痛飲,直至深夜仍然樂聲大作,而且人們縱情跳著狂野的舞蹈,那又如何呢?無論有些人試圖用什麼好聽的名字去稱呼這樣的集會,這仍然是個俗世的派對,狂歡的飲宴。
12.基督徒對於縱情作樂一事應當懷有什麼感覺?
12 真正的基督徒在他們未認識上帝的旨意之前已嘗夠了這種漫無節制的狂歡作樂。他們絕不想參加任何以狂飲、喧譁、放縱肉慾為特色的宴會,也不想參加含有這些因素的任何一種或甚至只是接近這些情形的集會。他們既已受真理啟迪,遂將聖經的訓示謹記在心:「行事為人要光明磊落,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放蕩縱慾,不可紛爭嫉妒。」(羅馬書13:13,《新譯》)「你們過去隨從教外人的心意,行邪淫、私慾、醉酒、荒宴、狂飲和可憎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彼得前書4:3,《新譯》。
13,14.正如加拉太書5:21及以賽亞書5:11,12表明,為什麼耽於宴樂的人處於很危險的地位?
13 這是一件十分嚴重的事。聖經說耽溺於荒宴或狂歡作樂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加拉太書5:21)因此,開始專為享樂而生活的人正處於很危險的地位。在以賽亞的日子,某些以色列人的情形很有力地表明這點。他們大排筵席,開懷痛飲。酒酣耳熱之際,他們不但喧譁嘈吵,同時更以靡靡之音助興。因此耶和華通過以賽亞先知譴責他們說:「禍哉,那些清早起來,追求濃酒,留連到深夜,甚至因酒發燒的人!他們在筵席上彈琴,鼓瑟、擊鼓、吹笛、飲酒,卻不顧念耶和華的作為,也不留心他手所作的。」——以賽亞書5:11,12。
14 很有理由地,災禍會臨到這些縱情作樂的人身上。他們對於取悅造物主漠不關心。他們自朝至晚只求滿足自己的肉慾。今日的情形也一樣。沉緬於宴樂的人毫不理會耶和華的作為。一個人在狂飲濫食,並以靡靡之音自娛之際,又怎能思念耶和華的偉大作為呢?正如以賽亞指出,酒食徵逐的人在縱情作樂時彷彿沒有證據將至高者的存在和作為顯示出來一般。因此,像在以賽亞先知的日子一般,今日一切不願改過自新的宴樂者均在耶和華上帝面前受到譴責。
15.耶穌怎樣警告人提防耽於逸樂的危險?
15 值得留意地,耶穌基督告誡門徒務要提防變成享樂主義者的重大危險,說:「你們要謹慎,恐怕因貪食醉酒……累住你們的心。」(路加福音21:34)狂飲濫食可以使人的心充滿罪咎之感,並將人對屬靈事物的喜愛破壞無遺。結果可能使人在靈性上昏昏欲睡,對耶穌基督的門徒所負的責任視若無睹。他若繼續一仍舊貫,上帝的兒子以行刑官的身分來到執行上帝的判決時,這日子便會好像網羅一般突然臨到他身上了。耶穌警告說:「那日子要這樣臨到全地上一切居住的人。你們要時時儆醒,常常祈求,使你們能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加福音21:35,36)在現今這「末世」期間,我們無疑不應當將這項警告置諸不理,以致在社交集會中仿效俗世的風氣。
怎樣防止難題發生
16.基督徒小組的所有分子都一定是良朋益友嗎?
16 我們怎樣才能防止社交集會受俗世風氣所沾染,以致變成對靈性有損及招致上帝的不悅呢?我們必須留意不讓應邀者帶來一種有害的影響。使徒保羅在寫給提摩太的信中指出,基督徒小組中並非所有分子都一定是良朋益友。他寫道:「在富貴人的家裡,不但有金器、銀器,也有木器、瓦器;有貴重的,也有卑賤的。人若自潔,離開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主使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你應當逃避青年人的私慾,要和那些以清潔的心求告主的人,一同追求公義、信心、愛心、和平。」——提摩太後書2:20-22,《新譯》。
17.基督徒不應當與小組中的什麼人有社交往來?為什麼?(帖撒羅尼迦後書3:6-15)
17 因此基督徒有責任要避開一些品行有嚴重問題的人。他們無疑沒有義務要邀請任何口不擇言或在其他方面沒有節制的人參加他們的社交集會。事實上,邀請這些人並不會對他們有所幫助。這非但不會促使他們改過自新,反可能使他們以為他們那不當的言行為基督徒小組所認可。
18.(甲)上帝的僕人在所有活動上均應受什麼所指引?(乙)什麼因素通常可以使基督徒的社交集會具有造就性?
18 每逢上帝的僕人共聚同遊,他們都應當將這項聖經訓示謹記在心:「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行。」(哥林多前書10:31)我們可以問自己一個問題,我們的交往真的為耶和華上帝帶來榮耀嗎?社交集會若人數不太多,基督徒主人若留意揀選所邀請的人,並且忠實地對集會中所發生的事負起全責,通常參加的人都能夠享受到造就性的交往。例如若整個小組一同舉行野餐,長老們無疑想運用自己的影響力去造益別人。但是社交集會若不分皂白地邀請小組之外的人參加,長老們就很難或甚至無法對赴宴者作有益的督導了。因此,安排社交集會的人應當將這件事謹記在心以避免造成任何缺乏控制和指導的混亂場面。
19.關於社交集會,我們可以從路加福音14:13,14及馬太福音6:3看出什麼原則?
19 基督徒也應當記得不要總是邀請某幾個知交與他分享他勞碌的成果。也許有其他的基督徒——例如老年人和寡婦——會很喜歡享受基督徒的正當交往而自其得益。耶穌基督鼓勵人說:「你擺設筵席,倒要請那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你就有福了,因為他們沒有什麼可報答你。」(路加福音14:13,14)一個人若大排筵席,但卻向赴宴者收費以幫補開銷,結果除剩有餘,反使主人有利可圖,那便與耶穌的勸告大相逕庭了。再者,規模太大的社交集會可能將過多注意集中於設宴的人身上,以致違反了耶穌吩咐人「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這項勸告。——馬太福音6:3。
20.在社交集會中實踐聖經原則可以帶來什麼好處?
20 藉著聽從聖經的勸告,耶和華上帝的僕人的確可以從享受自己勞力的成果及與別人分享這些好處而獲得真正的喜樂。他們會在靈性上保持儆醒,留意避免一切俗世的風氣。這樣他們的社交集會便會為快樂的上帝帶來榮耀,並且促使誠懇的觀察者說:「上帝真是在你們中間了。」(哥林多前書14:25)不但如此,他們會繼續在上帝和基督面前保持蒙嘉許的地位。他們熱切期待上帝的應許實現:「主耶和華必擦去各人臉上的眼淚,」並「為萬民用肥甘設擺筵席。」屆時他們會懷著平衡的態度享受這桌筵席和上帝賜給他們的其他一切仁愛恩典。——以賽亞書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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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情作樂能夠造就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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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或你應當作有益的家庭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