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貪財之心?
誰有貪財之心呢?為什麼它是危險的?
在現今的經濟制度之下,你若沒有錢可以在你的房子裡住多久呢?若沒有錢你能夠供給自己和家人在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所需嗎?在你所需和所做的一切事上幾乎都需要錢。在這個世界裡,錢是每日生活上不可少的東西。但是錢這種有用的性質卻可能對你產生有害的影響。
當你對金錢的追求不再只是為了得著生活上的必需品和舒適而是變成了一種想致富的強烈慾望時,金錢便不再是你的奴僕而是變成你的主子和你的神。它變成了你一生的目標。猶如殘害人體的癌病一樣,貪財之心會逐漸蠶食你所具有的基督徒的美德而使你變成禽獸一樣以自私自利為唯一的信條。它會使你失去公平,正直,誠實,慷慨和憐憫的心。由於錢是如此有用,人很容易會養成一種對錢的極端貪愛。使徒保羅在很久以前已警告我們提防這種錯誤的態度。他在馬其頓寫信給在以弗所,當時的一個繁盛的商業中心,的提摩太說:「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書6:9,10。
保羅並非警告人提防金錢本身。他並沒有說錢本身是萬惡之根或使人陷入許多有害的私慾和滅亡裡的緣因。他警告人提防的乃是貪錢之心和想發財的一種無厭的慾望。早在保羅之前很久,箴言亦發出一個同樣的警告:「不要勞碌求富。」(箴言23:4)這種追求財富的勞碌曾促成了無盡的痛苦,不幸和流血紛爭。保羅這項警告對於生活在商業繁榮的以弗所城及其他的大城,諸如離以弗所東面僅四十哩的老底嘉城,裡的基督徒特別適切。在這些時常有大筆錢財交易和商業繁盛的都市裡,不謹慎的基督徒很容易會陷入物質至上主義的泥沼中。
顯然老底嘉的基督徒並沒有將保羅的警告緊記在心。大約在三十年後,當約翰寫啟示錄時,老底嘉的基督徒已落入了貪財的陷阱中。由此他們失去了他們在靈性上的美善和豐足。啟示錄3:17針對著他們說:「你說:『我是富足,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卻不知道你是那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因為他們重視物質的財富過於屬靈的富足他們在靈性上貧乏得可憐而淪於衰敗的狀況。他們對金錢的愛好已沉迷至不能自拔的地步。
貧窮是不必的
在某些非基督教的宗教裡,有些人認為可以藉著過一種貧窮困苦的生活而獲得宗教上的裨益。例如佛教的和尚便拋棄一切財物而在寺廟裡以靜修和沉思度過一生。他們變成身無長物,全部財產僅包括一襲裟袈,一個鉢碗,一根針,一串有108粒佛珠的念珠,一塊刀片和一個從食水中濾去蟲蝨的濾水器。
基督徒並不需要過一種清苦的生活才能得著真正的上帝的嘉許。上帝從來沒有吩咐過他的崇拜者過一種苦修的生活。基督徒可以自由地賺錢和用賺得的錢購買生活的必需品,甚至各種舒適和奢侈品。上帝並沒有禁止人不准用自己的錢去購買一些他所負擔得起的東西。
一個擁有中上資產的人若在事業上成功而經常有豐厚的收入,但並沒有懷著想發財的危險慾望,我們若因他有錢便貿然指責他貪財就錯了。一個人之是否貪財並非由他所擁有的金錢或財產數量或質量來決定。反之,這乃是由他對財物所抱的態度而定。
對金錢所懷的錯誤態度
一個人可能很窮而仍然貪財,因為他懷有想發財的慾望和渴望獲得他所沒有的東西。在這一個窮人的眼中看來,另外一個國家裡一個具有中等資金的人可能很富有,但那人卻不一定像這個窮人一樣對金錢懷有錯誤的態度。不論貧富,貪財的人都由於他們的錯誤態度受到聖經所譴責。
耶利米書9:23說:「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在此耶和華並沒有說人不應該有智慧,勇力或財富,反之他乃是說人應該謹慎不要對這些東西抱著錯誤的態度而為其誇口。
第一世紀老底嘉城的基督徒便犯了依賴財富的錯誤而對金錢懷著一種錯誤的態度。他們好像詩篇52:7所說的人一樣「不以上帝為他力量……只倚仗他豐富的財物。」
聖經曾屢次強調倚賴會消滅的錢財是多麼愚蠢。由於貪婪地追求財富,有些獻了身給上帝的人亦如保羅所說「被引誘離了真道。」(提摩太前書6:10)他們未能保持基督徒的清白以致被捲入俗世不法的行徑裡。「誠實人必多得福,想要急速發財的不免受罰。」(箴言28:20)忠心的人會熱心地事奉耶和華;他的勞碌主要是為了儲積屬靈的財富。
儲積屬靈的財富在今日和未來所帶來的酬報必貪婪地積聚物質財富作為安全的保障大得多。耶穌曾強調這點說:「不要為自己積儹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儹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銹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馬太福音6:19,20。
耶穌並不是說人不應該節儉慳省。他對門徒所說的話意思是要教訓他們不要錙銖必較地積蓄錢財而以其為倚靠。唯有天上的財寶,例如得著上帝的嘉許,才能為人帶來永恆的裨益。死亡會將貪財者與他們的財富分離而把財富留給他人享用。錢財並不能救他的命。「凡為自己積財,在上帝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路加福音12:21。
對金錢的正當看法
當現今這個事物制度尚存在的時候,基督徒可以運用金錢獲得他們所需的東西和現代若干使生活舒適便利的用品,以及促進傳道工作的發展。由於金錢能夠帶給他們這許多東西,他們必須實行自制;他們必須時刻留意以金錢為供人使用的工具而非愛慕的對象。
在寫給提摩太的信中,使徒保羅曾強調我們對財富所應持有的正確態度。在警告人提防貪財的危險之後,他提及有些基督徒在物質方面頗為富有,但他並沒有因此而責備他們或吩咐他們拋棄一切財富去過一種貧苦的生活,反之他勉勵他們對錢財保持一種正當的看法。「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上帝;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預備將來,叫他們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摩太前書6:17-19)在物質上富有但卻懷著這種正確態度的基督徒並不是貪財的人。他們所倚靠的乃是上帝而非他們的財富。他們若必須在兩者之間作一抉擇時,他們會樂意放棄他們的財富而選擇事奉上帝的工作。
沒有任何數量的錢財可以和像使徒保羅一樣全心一意地事奉耶和華的寶貴權利相比。他並不需要經常做製帳篷的工作才能維持生活,因此他便將全部的時間用來做傳道工作。在今日亦有許多基督徒像他一樣以他們的全部時間用來做傳道工作,在新世界社會裡擔任先驅傳道員或監督的職務。既對金錢懷著正當的態度,他們認為他們在靈性上所得的幸福比他們以大部分時間從事世俗工作所能獲得的財物有價值得多。
不論一個人的收入優厚,微薄或根本沒有收入,他的態度必須與耶穌基督所訂的律則一致:「你們要[不斷]先追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馬太福音6:33)若懷有這種正確的態度,基督徒便能夠善用金錢作為一項工具而永不會陷入引致靈性衰敗的貪財陷阱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