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你期待1975年來臨?
1,2.(甲)什麼引起了人們對1975年的興趣?結果如何?(乙)但是我們提出一些什麼問題?
關於1975年的許多議論又如何呢?在近幾個月來,一般認真研究聖經的人對這個問題作了很熱烈的討論,但有些則僅是以臆測為根據。他們的興趣是由於他們相信自從亞當被造以來的人類歷史在1975年會達到6000年而引起的。這樣重要的年代的臨近的確引發了我們的想像力而提出無限的討論機會。
2 但是請等一等!我們怎麼知道他們的計算是正確的呢?我們有什麼根據可以說亞當是差不多在5993年之前被造的呢?我們可以絕對信賴其歷史正確性的書——耶和華所感示的道聖經——是否支持這樣的見解呢?
3.許多聖經版本所載的亞當受造的年代是上帝所感示的經文的一部分嗎?所有的學者都同意這個年代嗎?
3 在基督新教的英文《欽定本》或《英王雅各譯本》的邊注裡以及某些英文天主教《杜亥譯本》的腳注裡,人類被造的年代被列為公元前4004年。可是,這個在邊注中的年代卻並不是上帝所感示的聖經經文的一部分,因為它是在聖經的最後一位執筆者死後過了一千五百多年才首次被人提出來的,而且直至1701年才被人加進聖經的版本裡。這乃是根據一位愛爾蘭籍的教長,英國聖公會的大主教詹姆士·渥雪(1581-1656),所作的計算而加插在聖經裡的。在過去的世紀中曾有許多人作了一番誠懇的努力以求決定亞當被造的時候,渥雪的年代表只是這些努力之一而已。在一百年前有人作過一項統計,結果發現嚴肅的學者們所編訂的年代表竟不下140個之多。這些年代表將亞當被造的時候訂為公元前3616年以至公元前6174年。有一個甚至將其訂為公元前20,000年。當我們找尋上述問題的答案時,這些存於世界各地的圖書館裡的不同答案無疑會使人更感困惑。
4.從上一篇文章我們獲悉什麼?因此現在我們準備怎樣?
4 在上一篇文章中,我們從上帝所感示的記載本身而非從某些聖經版本中不受上帝感示的邊注獲悉猶大七十年的荒涼始於公元前607年的十月五日左右。這段七十年的時期的開始顯然與它的終結有密切關係,意即與巴比倫在公元前539年的傾覆有關。既然我們已將公元前607年可靠地定於格里高里曆的絕對日期公元前539年之上,我們便可以進一步向上追溯到更早的時期以決定聖經歷史上其他重要事件的日期了。例如我們可以根據現今的曆法決定掃羅、大衛和所羅門相繼統治上帝的選民的年代。
5.在公元前997年有什麼製造歷史的事件發生?
5 所羅門死後他的王國分裂為二。南部由猶大和便雅憫兩個支派組成的國家繼續受所羅門的後裔所統治,這個國家稱為猶大國。北部的十個支派則構成了以色列國,有時被人以它後來的國都為名而稱之為「撒瑪利亞」;這個國家受耶羅波安和他的承繼者所統治。藉著運用以西結書4:1-9所提及與耶路撒冷的毀滅有關的一段預言性時期(共390年),我們發現所羅門死於公元前997年。這正好是耶路撒冷於公元前607年遭受毀滅之前390年。
擔當以色列的罪孽390年
6,7.以西結書4:1-9提及什麼時期?
6 請留意以西結先知怎樣論及這件事:
7 「人子阿,你要拿一塊磚,擺在你面前,將一座耶路撒冷城畫在其上,又圍困這城,……好作以色列家的預兆。你要向左側臥,承當以色列家的罪孽;要按你向左側臥的日數擔當他們的罪孽。因為我已將他們作孽的年數定為你向左側臥的日數,就是三百九十日,你要這樣擔當以色列家的罪孽。再者,你滿了這些日子還要向右側臥,擔當猶大家的罪孽;我給你定規側臥四十日,一日頂一年。……你要取小麥、大麥、豆子、紅豆、小米、粗麥,裝在一個器皿中,用以為自己作餅,要按你側臥的三百九十日吃這餅。」——以西結書4:1-9。
8.擔當南部王國的「罪孽」一事在什麼時候結束?
8 以西結書這一章並不是敘述過去的歷史事件而是預言未來的事件。它論及將來宏偉的耶路撒冷城被敵人圍困和居民被人擄去之時;這一切都果然在公元前607年發生。因此預言論及猶大的四十年遂在那一年結束。與猶大的罪孽比較起來,北部王國的「罪孽」差不多大十倍而延續了390年。那末這390年在什麼時候結束呢?
9.什麼表示北部王國的「罪孽」也在公元前607年結束?
9 它們並非結束於公元前740年當撒瑪利亞被毀滅的時候,因為以西結是在「約雅斤王被擄去第五年」之後的某個時候演出這齣預言性的戲劇的;因此這段時期的結束不會早於公元前613年,即撒瑪利亞被亞述人毀滅之後127年。(以西結書1:2)既然這整齣預言性的戲劇很顯然指向耶路撒冷的毀滅,再者,既然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其實是由一個約將其連結起來而無法分離的同一民族,而且他們的餘民從放逐返國時不會再是一群分裂的人,唯一的合理結論便是兩家的罪孽是同時發生的,而且同時在公元前607年結束。這樣猶大荒涼70年的時期結束於先知擔當完的兩家罪孽之後的70年,於是來自兩家的一群餘民遂得以返回耶路撒冷的故址。
10.因此以色列的「罪孽」始於什麼時候?
10 「以色列家的罪孽」若在607年結束,它的開始(在此之前390年)便是在公元前997年了。它始於所羅門王去世和耶羅波安犯過的那年;在那一年耶羅波安犯了一個嚴重的罪,因為他在他那從大衛家分裂出來的領土中開始「引誘以色列人不隨從耶和華,」使他們「陷在大罪裡。」——列王紀下17:21。
出埃及的日期——公元前1513年
11,12.我們現在準備決定人類歷史上其他什麼事件的年日?憑著什麼重要經文之助?
11 回顧遠古,我們見到人類歷史上的另一個里程碑——以色列人在摩西率領之下脫離埃及人的奴役的難忘經驗。若不是憑著耶和華忠實的道聖經之助,我們就無法在曆法上準確地決定這件大事的年日了,因為埃及象形文字的記錄對第一個世界霸權從耶和華所受的這項屈辱打擊絕口不提。但是憑著聖經的年代表之助,決定這件值得紀念的大事的發生日期只是一件相當簡單的事而已。
12 在列王紀上6:1我們讀到:「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第]四百八十年,所羅門作以色列王第四年西弗月,就是二月,開工建造耶和華的殿。」
13,14.(甲)所羅門在格里高里曆的那一年開始統治?(乙)在那一年他開始建築聖殿?
13 憑著這項資料,我們只需決定所羅門在曆法的什麼年開始建築聖殿,於是便可以很容易地算出法老的軍隊在什麼時候於紅海全軍覆沒了。
14 「所羅門在耶路撒冷作以色列眾人的王共四十年。」(列王紀上11:42)這意味到他在位的最後一個整年結束於公元前997年的春季。a將40和997加起來便是公元前1037年,亦即所羅門開始他的太平統治的那年。正如記載說,他一直到他在位第四年的第二個月才開始建築聖殿;那時他已統治了三年零一個月。從1037年減去3年便是公元前1034年,即建殿工程開始的那年。其時是猶太年的第二個月西弗月,相當於四月至五月之間。聖經說這乃是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之後的第「四百八十年。」
15.(甲)試解釋基數與序數的差別。(乙)因此以色列人在什麼時候離開埃及?
15 當我們將「第」這個字加在一個數目之前時,例如加在十之前而說第十的話,這個數目便由基數變成序數了。當一個人談及壘球打到第十局時,他的意思是九局已經打完了,但第十局只打了一部分;他們尚未打完十局。同樣地,當聖經使用一個序數,說建築聖殿的工作開始於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之後第四百八十年時,而這一年在曆法上是公元前1034年時,我們將479個整年(不是480個與1034加起來而得到公元前1513年;這便是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年代。它同時是在春季逾越節的時候,即尼散月的第十四日。
洪水在多久之前?
16.現在我們已追溯到歷史的什麼時候?我們可以追溯到更古遠的時候嗎?
16 憑著聖經之助,我們已從公元1968年的春季準確地追溯到公元前1513年的春季,總共是3480年。藉著耶和華的聖道所含的忠實記憶和準確記錄的繼續幫助,我們可以再進一步透入遠古而追溯到挪亞時代的洪水。
17.在敘述以色列人的經歷時,司提反提及什麼事件和什麼時期?
17 第一個以身殉道的基督徒司提反曾論及耶和華說會臨到亞伯拉罕的後代身上的事。「上帝說他的後裔必寄居外邦,那裡的人要叫他們作奴僕,苦待他們四百年。」(使徒行傳7:6;創世記15:13)司提反在這裡提及以色列人在以往的三個經歷:在外地寄居,被人奴役和受苦四百年。
18.什麼表明這些事件並不是互相接續而彼此獨立的經驗?
18 我們不應該以為這三個經歷都在長度上相等或它們是幾個彼此獨立但卻互相接續的個別經驗。他們是在埃及寄居了相當久之後——七十多年之後和直至約瑟死去之後——才淪為奴僕的。反之,司提反的話意思是說在同一段400年的受苦時期中,他們會同時受奴役和寄居異邦。
19.我們怎麼知道以色列人在未進入埃及之前即已是寄居者?
19 請留意當司提反說他們「寄居外邦……四百年」時,他並沒有說,亦沒有暗示,他們在進入埃及之前不是寄居者。因此我們若堅持這節經文證明以色列人在埃及寄居了四百年,我們便錯了。誠然,當約瑟的弟兄抵達埃及而首次謁見法老時,他們說:「我們來到這地寄居。」但是他們並沒有說,而且意思也不是說他們在此之前不是寄居者,因為在同一個場合,當法老問他們的父親雅各他年紀多大時,雅各回答說:「我寄居在世的年日是一百三十歲。」雅各不但在遷居埃及之前一生都是寄居者,而且他告訴法老他的祖先也是寄居者。——創世記47:4-9。
20.這400年在什麼時候結束?它們在什麼時候開始?
20 既然以色列人所受的虐待在公元前1513年結束,它必定開始於400年前,即1913年。那一年相當於以撒在斷乳的日子被以實瑪利「戲笑」虐待的時候。當時以撒僅五歲大,而這是在以色列進入埃及之前很久。——創世記21:8,9。
21,22.在整個430年的期間以色列人均在埃及嗎?某些古抄本怎樣幫助我們了解這點?
21 那末,以色列人究竟在埃及寄居了多久呢?出埃及記12:40,41說:「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正滿了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軍隊都從埃及地出來了。」
22 在《七十人譯本》裡,出12章第40節說:「但是以色列人[和他們的列祖,《亞歷山大抄本》]住在埃及地和迦南地共四百三十年。」撒瑪利亞文的《摩西五經》則說:「在迦南地和埃及地。」這兩本譯本所根據的希伯來文的抄本均早過馬所利抄本,但它們都在「埃及」兩字之外包括「在迦南地」等字。
23.(甲)以色列人實際在埃及寄居了多久?保羅怎樣證實這點?(乙)試解釋聖經所提及的400年與430年之間的差別。
23 從亞伯拉罕進入迦南至以撒出生一共是25年,b從那時至雅各出生共60年;在此之後又過了130年雅各才進入埃及。這總共是215年,正好是430年的一半;他們在遷往埃及之前在迦南一共逗留了這麼多年。(創世記12:4;21:5;25:26;47:9)使徒保羅在上帝感示之下也證實從上帝在族長亞伯拉罕進入迦南時與他立約直至律法之約的訂立總共是430年。——加拉太書3:17。
24,25.洪水始於曆法的哪一年?這在亞伯拉罕進入迦南之前多久?
24 將這430年加在1513年之上便將我們帶到公元前1943年,亞伯拉罕在他的父親他拉於米索不達美亞的哈蘭逝世之後首次進入迦南的時候。現在我們只需將幾代人加起來便可以準確地決定洪水的年代了。這些數目載於創世記第11,12章裡,我們可以將其簡述如下:
從洪水開始
至亞法撒出生(創世記11:10) 2年
至沙拉出生(11:12) 35年
至希伯出生(11:14) 30年
至法勒出生(11:16) 34年
至拉吳出生(11:18) 30年
至西鹿出生(11:20) 32年
至拿鶴出生(11:22) 30年
至他拉出生(11:24) 29年
至他拉在哈蘭去世,亞伯蘭在75歲時遷往迦南(11:32;12:4) 205年
共計 427年
25 藉著將這427年加在公元前1943年之上,我們可以決定洪水開始於公元前2370年,意即4,337年之前。
從亞當受造的6,000年
26,27.(甲)亞當是在洪水之前多久被造的?在哪一年?(乙)什麼表示亞當是在秋季被造的?
26 同樣地,我們只須將洪水以前十個世代的年數加起來便可以算出亞當受造的年代了:
從亞當受造
至塞特出生(創世記5:3) 130年
至以挪士出生(5:6) 105年
至該南出生(5:9) 90年
至瑪勒列出生(5:12) 70年
至雅列出生(5:15) 65年
至以諾出生(5:18) 162年
至瑪土撒拉出生(5:21) 65年
至拉麥出生(5:25) 187年
至挪亞出生(5:28,29) 182年
至洪水開始(7:6) 600年
共計 1,656年
27 將1,656這個數字加在2,370之上便是公元前4026年,即根據格里高里曆亞當受造的年代。既然人自然會從自己開始生存之日開始計算時間,而大部分古代的曆法都以秋季為每年的開始,我們可以合理地推斷第一個人亞當是在秋天被創造的。
28.關於亞當的受造,這項年代計算與渥雪的有什麼不同?
28 這樣,藉著一些獻了身給上帝的聖經學者多年來對這個問題所作的仔細和獨立的研究(他們並沒有盲目地跟從基督教國若干傳統的年代計算),我們所算出的亞當受造的年代比渥雪的數字早了22年。這意味到時間的過去比傳統的年代學所期待的早了二十多年。
29.為什麼我們要關心亞當受造的年代?
29 在考慮過以上的數學計算和宗譜之後,這些資料對我們今日有什麼益處呢?這一切豈不都是死去的歷史,究研它們有如在墳場裡將墓碑上的年代抄錄下來一樣無趣和無益嗎?我們有什麼理由要對亞當被造的年代比對杜特王的生日更感興趣呢?至少一個原因是,我們若將4,026年和1,968年加起來(留意在公元前和公元後之間並沒有零年),我們便會發現到1968年的秋天,從亞當的受造以來已有5,993年過去了。這意味到距現在大約七年左右,到1975年的秋天(而非1997年,如果渥雪的計算正確的話),自從人類的始祖亞當被造以來便總共過了6,000年了!
亞當在「第六日」的末了被造
30.什麼可能在1975年之前發生?但是我們應該具有什麼態度?
30 我們是否可以由此認為到1975年的秋天,哈米吉多頓大戰會已經成為過去,人類期待已久的基督千年統治已經開始了呢?這是可能的,但我們想等一下看看人類生存的第七個一千年與基督那像安息日一般的千年統治接近到什麼程度。這兩段時期若在曆法的年方面同時進行的話,那就不會是由於巧合而是由於耶和華那仁愛合時的旨意之故,可是,我們的年代計算雖然相當準確(但卻不是絕無謬誤可能),最多只能指出人類在地上的生存會在1975年的秋季滿了6,000年而已,它並不一定意味到耶和華第七個創造「日」會在1975年滿了6,000年。為什麼呢?因為在亞當被造之後,他在「第六日」還活了一段時期,而我們須要將這段未知的時期從亞當所活的930年減去才能決定第六個七千年的時期或「日」在什麼時期結束,以及亞當在「第七日」活了多久。可是第六個創造「日」很可能就在亞當被造的同一個格里高里曆的年結束。這可能只牽涉到幾個星期或幾個月的時間而非數年之久。
31 關於亞當的受造,我們最好仔細地讀一讀聖經的記載。當摩西編寫創世記時,他提及在洪水以前寫下的記錄或「歷史。」這些記錄的第一部始於創世記1:1而終於創世記2:4,說:「[這是]創造天地的來歷。」第二部歷史文獻則始於創世記2:5而終於第五章第二節。因此我們有兩項根據稍為不同的觀點寫成的創世記錄。在第二部記載中,在創世記2:19,被譯成「造成」的希伯來文動詞屬於未完成的進行式。這意思並不是說上帝在創造亞當之後還繼續創造鳥獸。創世記1:20-28表明這節經文的意思並非如此。因此,為了避免使第一章與第二章發生衝突,創世記2:19,20必定只是一句附加而帶有插句性質的話,以藉此解釋上帝需要為男子創造一個「配偶」而已。這個進行式的希伯來文動詞也可以被譯成「曾造成。」——見勞得漢(Ro)與利撒(Le)的英文譯本。
32.什麼表示第六個創造日並沒有在亞當受造之後立即結束?
32 創世記的兩項創造記載雖然在處理資料的方式方面稍為不同,在所有的要點方面卻是完全吻合的,包括夏娃在亞當之後被造這件事實在內。因此第六個創造日是在這事之後才結束的。聖經並沒有透露它在亞當被造之後多久才結束。「[在此之後](亞當和夏娃被造之後)上帝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六日。」(創世記1:31)第六個創造日結束之後,第七日便開始了。
33.(甲)我們怎麼知道第六個創造日在亞當受造之後不久即結束?(乙)創世記1:31怎樣證明第六日在亞當夏娃犯罪之前結束?
33 請留意,在亞當受造和第七日開始之間並不需要有很長的時間。這段時間可能相當短。亞當為各種動物起名和發現自己沒有配偶並不需要很長的時間。當時動物都是順服亞當的;牠們都性情和平而受上帝所指揮;亞當並不需要追逐捕捉牠們。挪亞只需七日便能夠將同一種類的雌雄動物帶進方舟裡了(創世記7:1-4)「當亞當沉睡之際」上帝很快便將夏娃造成了。(創世記2:21)因此雖然我們不知道在亞當受造與第六個創造日結束之間過了多少時間,這卻會是一段比較短的時候。聖經說在第六日的末了,「上帝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這證明創造週的第七日的開始並沒有等到亞當夏娃犯了罪而被逐出伊甸園之後。
1975年!……以及更遙遠的日子!
34.什麼使我們對聖經的年代學了解得更清楚?
34 聖經的年代學是一項有趣的研究;它將許多歷史性的事件按照它們發生的先後次序在時間上排列起來。許多年來守望台社一直努力把聖經所載的歷史性和預言性事件一致的最新知識貢獻給它的同工。由於聖經預言的應驗、考古學的發現或由於較佳的聖經譯本將原文記錄的意思更清楚地表達出來,聖經年代學中若干重大的難題已獲得解決了。可是仍有幾個較不重要的年代學難題尚未獲得解決。例如當以色列人離開埃及,而耶和華將世俗曆法的一年之始從秋季轉移到聖曆的春季時,猶太的曆法究竟失去抑或增添了六個月呢?——出埃及記12:1,2。
35.為什麼現今絕不是可以漠不關心或洋洋自得的時候?
35 有一件事是絕對確定的,應驗了聖經預言所證實的聖經年代學表明人類的生存很快就會,不錯,在這個世代之內就會,滿六千年了!(馬太福音24:34)所以今日絕不是可以漠不關心或洋洋自得的時候。今日我們也不應該僅因為耶穌說「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唯獨父知道,」就以此自娛。(馬太福音24:36)相反地,今日我們應該提高警覺,記得這個事物制度很快就會遭遇末日了。不錯,天父自己知道「那日子時辰」就夠了!
36.在這方面使徒們為我們留下什麼好榜樣?
36 即使一個人無法見到1975年以後的事,他有任何理由鬆懈下來嗎?使徒們甚至無法見到這麼遠;他們對於1975年一無所知。他們所能見到的只是他們尚有一段短短的時間讓他們完成上帝委派給他們的工作。(彼得前書4:7)因此他們的寫作均帶有警惕和緊急的語氣。(使徒行傳20:20;提摩太後書4:2)他們很有理由如此行。他們若因循自誤或三心兩意地浪費時間,覺得末日還有幾千年才會來臨而洋洋自得,他們就絕不能跑完他們前頭的路程了。反之他們都竭力奔跑和儘快奔跑,結果他們贏得了獎賞!在他們看來這是一件生死攸關的大事。——哥林多前書9:24;提摩太後書4:7;希伯來書12:1。
37.因此你在現今和1975年之間會怎樣行?在此之後又如何?
37 耶和華在這二十世紀後半期的忠心見證人也一樣。他們具有真正基督徒的觀點。他們所竭力從事的傳道活動並不是現今這十年才有的特色。他們獻身事奉耶和華絕不是僅至1975年為止。自從基督耶穌作開路先鋒和吩咐門徒「跟從我!」以來,基督徒一直在這條路上奔跑。因此要具有基督耶穌的態度。不要讓任何事物使你緩慢下來或灰心喪氣。想逃出大巴比倫和這個屬撒但的事物制度的人現在正朝著上帝的王國逃命,但他們並不會到1975年就停止。絕不!反之他們會繼續在這條導致永生的大道上向前邁進,永永遠遠讚美事奉耶和華!
[腳注]
a 「對國王在位年數的計算是以始於春季的年為根據的,這與巴比倫人所用的方法相當。」——《新施查夫——赫索宗教知識百科全書》,1957年版,第十二卷474頁。
b 可附帶一提的是,若在25之外加上5年而算到以撒斷乳的時候,即使共計39年。這正好解釋400年(創世記15:13;使徒行傳7:6)與430年(出埃及記12:40;加拉太書3:17)之間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