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看法如何?
基督徒應該行驅邪術嗎?
安尼利當時只有23歲。他是西德格林根堡·米恩地方的一位見習教師。當她在1976年7月1日餓死時,體重只有70磅(32公斤)。她的死會引起大眾的物議。
因為在安尼利身亡之前,有兩位羅馬天主教教士曾在她身上行過驅邪術,企圖將附在她身的五個鬼靈趕走。這件事曾引起大眾人士的批評,因為許多德國人認為,驅邪趕鬼只是中世的儀式。他們相信這樣的事不應在今日施行。
很可能驅邪術這件事會在你的腦海中引起一些問題。例如,你或者想知道驅邪術是怎樣一回事和它是否真正靈驗。但是以下的問題卻更重要,那便是:基督徒應該行驅邪術嗎?
驅邪術是什麼?
一本神秘學百科全書說:「史蔑特利說,根據大家所接受的定義,驅邪術是使鬼靈受誓言所束縛,受誓言所指揮,亦即藉著某些話和舉行某些儀式,使鬼靈和其他邪靈順服及聽命。」
但是《新天主教百科全書》所下的定義則是:「驅邪術是一種從人、地或物身上將鬼靈趕走或擋開的行為。這些人、地或物受到,或被人認為受到鬼附或鬼迷,或有可能成為鬼靈惡作劇的受害者或工具。」
羅馬天主教會准許屬下的教士行驅邪術。關於這點,《新天主教百科全書》解釋說:「關於趕鬼的儀式,以前所用的書是關於驅邪術的書,但是今日我們可以使用主教儀典或彌撒書或儀典。將書交到當事人手中是一項必需的行動;而且正如主教儀典指出,任命聖職的主教的訓詞亦屬必要。」
但是這與聖經一致嗎?
聖經告訴我們:「到了晚上,有人帶著許多被鬼附的來到耶穌跟前,他只用一句話就把鬼都趕出去,並且治好了一切有病的人。」(馬太福音8:16)由此我們見到耶穌的確曾趕鬼,而且,他將鬼趕出後,病人就恢復原來的正常狀態。雖然,被鬼迷與普通的疾病不同,耶穌卻兩者都能治好。——馬可福音1:32-34。
耶穌行使什麼權威替人趕鬼呢?他的權威來自耶和華上帝。藉著從被鬼迷的人身上將鬼趕走,耶穌證明他是上帝所膏的彌賽亞。雖然鬼魔並不願意,他們卻不得不服從耶穌的權威,服服貼貼地從受害者身上離去。(馬太福音8:28-34)老實說,他們有什麼能力反抗呢?另一次,在耶穌被出賣晚上,他說:「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麼?」(馬太福音26:53)在面對著力量這麼強大的對手時,一個、多個或甚至一營的鬼魔,又有什麼能耐呢?——路加福音8:26-30。
耶穌有能力趕鬼是絕無疑問的。福音書的執筆者路加告訴我們,耶穌藉著「上帝的手指」趕鬼。但是這話含有什麼象徵性的意思呢?馬太的福音記載清楚地告訴我們,耶穌藉著上帝的聖靈或上帝的動力趕鬼。(路加福音11:20,《新世》;馬太福音12:28)。耶穌自己也承認,他之能夠趕鬼是靠著上帝的能力。——馬可福音5:18-20。
耶穌授權給他的十二個使徒,其後又授權給他所派出的七十個門徒憑著上帝的能力趕鬼。因此,他們能夠奉耶穌的名醫治被鬼迷的人。(路加福音9:1;10:1,17)。甚至一個並沒有與耶穌同行,但卻相信耶穌的人也能夠奉他的名趕鬼。(馬可福音9:38-40)在耶穌死後,他的使徒仍然擁有趕鬼的權柄。例如,使徒保羅便曾將一個行法術的巫鬼從一個使女身上趕出。——使徒行傳16:16-18。
顯然欠缺的東西
耶穌有舉行任何特別的趕鬼儀式嗎?在醫治被鬼迷的人時,耶穌、使徒或其他門徒有舉行降神會或使用任何形式的法術嗎?
絕沒有。耶穌和他在第一世紀的跟從者並不擁有或使用任何與驅邪術有關的書籍。此外,在全本聖經裡我們亦找不到有任何詞語或套語在驅邪方面具有特別功效。
因此,使用任何形式的法術均是與純真的基督教背道而馳的。耶和華曾吩咐他在古代的百姓說:「……不可有用法術的」(申命記18:10)在古代的以弗所城,有些平素行邪術的人後來成為基督徒,他們所採取的行動具有深長的意義。聖經說:「平素行邪術的,也有許多人把書拿來,堆積在眾人面前焚燒。」(使徒行傳19:18,19)這個城市曾以所謂「以弗所法經」聞名。據稱「這本法經含有若干組的文字或套語。若用某種抑揚的聲調加以吟誦,就可以產生治病或驅邪的功效。」但是,正如聖經透露,古代成為基督徒的以弗所人絕沒有採用世界馳名的「以弗所法經」。
為什麼看來似乎有效?
耶穌和他的早期門徒有能力趕鬼,這乃是聖經所記錄的事實。但是當一些騙子,祭司長士基瓦的七個兒子,冒用保羅所傳的耶穌的名以圖趕鬼時,有什麼事發生呢?被鬼所附的人反將他們捉住,打了他們一頓,並且將他們七個人的衣服剝去。(使徒行傳19:13-16)因此,並非所有自稱能趕鬼的人都能奏效,即使他們使用耶穌的名字。
耶穌自己說:「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趕鬼……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馬太福音7:22,23)不錯,據報有時鬼媒可以將鬼趕出。但是這些人和他們的趕鬼行動都不是上帝所嘉許的,因為上帝宣告說:「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利未記19:31。
法利賽人曾誣衊耶穌靠鬼王別西卜,魔鬼撒但的能力趕鬼。但是當他們的「子弟」或門徒趕鬼時,他們則說是靠上帝的聖靈或動力。他們既在耶穌趕鬼時否認聖靈的明顯作用,他們便冒犯聖靈了。(馬太福音12:22-32)其實,法利賽人的「子弟」及其他不是基督門徒的人才是魔鬼的兒女。(約翰福音8:44;約翰一書3:10)。因此,凡自稱以法術驅魔的人都其實是撒但的臣僕。但是,撒但運用他們並不是自相紛爭。——哥林多後書11:14。
魔鬼撒但這樣行反可以增加他對受騙者的影響力。例如,當一個被鬼迷的人受到偽宗教一個法術的教士將鬼趕走之後,他豈不是對教士深懷感激麼?他本人、他的家人和朋友豈不是會相信教士是個對上帝懷有真正信仰的人嗎?在這種情形之下,他們豈不是很可能會查詢這個宗教或甚至加入這個組織嗎?若是這樣,撒但便獲得勝利了,他會將這個受騙者引入歧途或使其偏離了「以心靈和真理」敬拜耶和華上帝的純真宗教。——約翰福音4:23,24,《新世》。
誠然,在基督教的初期,耶和華上帝常常幫助耶穌的門徒憑聖靈的能力施行奇跡。但是一旦事實已證明「耶和華的手」的確與耶穌基督的門徒同在,聖靈的神奇恩賜就不再需要了。(使徒行傳11:21)因此,聖靈的神奇恩賜連同它的能力所作的不尋常表現遂告終止。——哥林多前書13:8-13。
是否全無幫助?
雖然今日驅邪的儀式並沒有聖經的支持,同時真正的基督徒亦不行驅邪的事,但是這並不意味到敬虔的人會在邪靈的勢力下毫無保護。反之,他們仍會得到所需的一切幫助。
所有相信自己受到邪靈攻擊的人都應該遠避降神術、占卜和一切與此有關的行為。(申命記18:10-12)他若受到來自靈界的「聲音」所困擾,就無論聲音自稱是誰都不可聽它的話。反之,他必須意識到聲音其實來自鬼靈,因此他必須加以拒絕——帖撒羅尼迦後書2:9。
很顯然地,一個人若要抵擋邪靈的勢力就必須留心不可與行魔術或巫術的人相交。反之,他應該與真正的基督徒為友。(哥林多前書15:33)他應該將自己家中所有與邪術有關的東西都除去。此外,他還要穿戴「上帝所賜的全副軍裝」,此點亦極重要。上帝所賜的軍裝包括「真理的束腰帶子」和「公義的護心鏡」等。——以弗所書6:11-18;彼得後書3:11。
但更重要的是要對耶和華懷具信心及向他懇切禱告。若受到鬼靈的攻擊,千萬不可忘記奉耶穌的名向耶和華上帝禱告及使用他的名字。「耶和華的名是堅固台,義人奔入便得安穩。」(箴言18:10;腓立比書4:6,7)基督徒小組中的監督會很樂於幫助一切事奉上帝,但卻受到鬼靈困擾的人。但是,當事人的態度亦十分重要。很要緊的一點是要抵抗邪靈的勢力,這樣做是有效的。門徒雅各寫道:「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雅各書4:7。
對被鬼迷這個問題來說,現代的驅邪術及其種種儀式都不是答案。可是,耶和華上帝已仁慈地預備了保護的安排,使人可以抵抗邪靈的勢力,一切明智的人都可以自其得益。不錯,基督徒絕不應該行驅邪術。反之,他們應該將精神集中在崇拜和事奉他們的天父耶和華上帝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