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會從死裡復活?
「至於死人復活,摩西……就指示明白了。」(路加福音20:37)。
1.(甲)誰證明了自己是上帝所應許較摩西更大的先知?(乙)在有關復活的題目方面,摩西與這位更大的先知比較起來怎麼樣?
三千五百年前的先知摩西預表了將來會從他自己的種族中興起的一位更偉大的先知。這是至高的上帝曾對摩西自己說過的。(申命記18:17-19)十九世紀之前或公元第一世紀的時候,那位上帝應許了要比摩西更偉大的先知被人辨認出是一個曾行過較摩西所行更偉大的奇跡,奉著摩西當日所奉的同一位上帝的名,並屬於摩西之種族的名叫耶穌基督的人。好些聽過他講道的人都說:「這真是那先知。」(約翰福音7:40)在耶路撒冷的聖殿以及最高的宗教法庭面前,他都曾被人宣告為這樣一位先知。(使徒行傳3:22-26;7:37,38,52)與此頗一致地,既然摩西曾透露過有關死者會復活這樣奇妙的事,那麼,與摩西相似但卻比摩西更大的先知,耶穌基督自然亦會對死者復活的事有不少的話可以告訴人。事實上,他的確講了不少關於這件事的話。同時,他自己便曾從死裡復活過來。
2,3.在馬太福音11:20-24,耶穌為什麼責備哥拉泛、伯賽大和迦百農?
2 在公元31年,這位比摩西更大的先知有一次曾舉出了某些古代的人民和古代城市的居民,並指示出關於他們前途的某些事。他提到了推羅、西頓、和所多瑪這幾個城市。我們從聖經裡讀到這件事:
3 「耶穌在諸城中行了許多異能,那些城的人終不悔改,就在那時後責備他們說:『哥拉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阿,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推羅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迦百農阿,你[或許要升高到天上麼?]將來必墜落陰間[海地司];因為在你那裡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所多瑪,它還可以存到今日。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你還容易受呢。』」——馬太福音11:20-24;路加福音10:11-15。
4,5.(甲)耶穌的這些話是否說信奉異教的推羅西頓人民不會從死裡復活?(乙)以西結書32:21-30表明推羅西頓的人民會怎樣?
4 現在產生了一個問題:那些古代城市的人民會不會從死裡復活過來呢?耶穌的意思是不是說由於推羅和西頓城中的人民信奉異教,他們在審判的日子會無可忍受而根本不會復活過來呢?但是且假設推羅和西頓的人民會被復活過來,而在審判的日子他們所受的會比哥拉泛和伯賽大的猶太人所受的更容易受。那麼既然哥拉泛和伯賽大的猶太人在審判的日子還不如他們有希望,這意思是不是說哥拉泛和伯賽大的猶太人根本不會有任何機會,因此也不會被復活過來呢?
5 換句話說,我們是否應該認為耶穌的話的意思是說哥拉泛和伯賽大的猶太人也和推羅西頓信奉異教的人民一樣都不會從死裡復活呢?不是的!與此正相反,以西結書32:21-30明白地告訴我們說西頓的異教人民都在「希屋爾」或「海地司」裡,而不是在磯漢那裡。所以在審判的日子當死亡和海地司將其中的死人交出來的時候,他們都會得著第一次復活。(啟示錄20:11-15)推羅城乃是西頓的一個殖民地。它死去了的市民也都在海地司。
6.推羅西頓的人之復活再生為什麼是一件合理的事?
6 推羅和西頓的人民應該在希屋爾或海地司裡而且應當被復活再生原是一件合理的事。為什麼呢?因為耶穌清楚地表明了他們在宗教方面尚未達到無法悔改歸順上帝之公義的地步。他們從未有機會得著有關耶和華上帝和他救恩之王國的徹底見證。他們若曾有過像哥拉泛和伯賽大諸城市所得著的機會的話,「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他們在宗教方面尚未達到希伯來書6:4-6所描寫的「不能……重新懊悔」的程度。
7.古代的推羅和西頓城中的人民會得著什麼復活的機會?
7 在審判的日子,西頓人和推羅人的復活會使他們有機會對於耶穌基督所統治的上帝王國獲得一項徹底的見證。然後他們便能夠誠懇地悔改,彷彿「披麻蒙灰」一般;他們不會有在上帝屬天的王國裡得生命的希望,反之他們有希望永遠地生活在我們這個遍處均轉變為樂園般情況的地球上。
8.所多瑪存在了多久?我們為什麼不能爭辯說迦百農和所多瑪的人民都不會復活?
8 那麼,至於古代的所多瑪以及其鄰近的蛾摩拉城中的居民,我們可以說些什麼呢?這兩個城只存在到上帝從天上將硫磺與烈火將它們及附近諸城毀滅了的時候。我們是否應該爭辯說在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根本無可忍受,而較之罪責更重的迦百農城亦無可忍受,故此迦百農和所多瑪的人都同樣地得不著復活呢?不是的!為什麼不是呢?因為耶穌將所多瑪和推羅西頓放在同等的地位上。
9.(甲)我們怎麼知道所多瑪的人民是否已在靈性上達到無可悔改的地步?(乙)以西結書16:46-61怎樣論及所多瑪?
9 就像在推羅和西頓的事例上一樣,耶穌指出所多瑪雖然敗壞,但卻尚未達到無法悔改的地步。因此耶穌說假若他將在迦百農所行的異能奇事在所多瑪施行的話,「它還可以存到」耶穌的日子。而且在這件事上,耶穌說曾在一種屬靈的意義上猶如升高到天上的迦百農,將來必會墜落海地司,而非落到磯漢那。天代表了高度而海地司或希屋爾則代表深下的程度;以這種對比,耶穌的意思是說迦百農會經歷最深的貶黜。雖然曾蒙耶穌眷顧,那個城市今日也和所多瑪一樣不復存在。但是假若所多瑪曾有像迦百農一樣的機會,所多瑪便會在其中找到十個或十個以上的義人而它便可以繼續留存一千九百多年至耶穌的日子而且或者更長久一點。所以所多瑪已死去的人民在靈性上復甦並不是無望的事。(創世記18:22-32)以西結書16:46-61以懷著希望的語氣論及與古代所多瑪類似的人。
10.在差遣門徒出去傳道時,耶穌說了一些什麼關於所多瑪和蛾摩拉的話?何以如此?
10 當耶穌差遣他的門徒出去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中間去傳揚上帝的王國時,他對他們說:「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我實在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馬太福音10:14,15;路加福音10:10-12)何以如此呢?因為所多瑪和蛾摩拉當時並沒有得著關於上帝王國的這樣一次見證。
11.特別在與迦百農所得的見證比較起來,所多瑪曾得到多少程度的見證?
11 固然亞伯拉罕的姪兒羅得曾居住在所多瑪,但是羅得並沒有王國的信息,所以不能將其傳講給他們聽。他甚至將他的兩個女兒許配給兩個所多瑪人。固然耶和華的兩名天使曾去探訪過所多瑪城,但是他們只不過留宿一夜以探測城中的真實情形,而不是向所多瑪傳揚上帝的王國。那天晚上天使所遭遇的事的確說明了所多瑪人墮落卑劣的程度。可是所多瑪卻沒有聽到過關於悔改,皈依和永遠救恩的信息。只有羅得的未來女婿受到警告關於即將來臨的災難。顯然地,他們並沒有得到像耶穌和使徒的日子迦百農城所得到的那樣一個王國見證。——創世記13:12,13;19:1-29。
一個預表性的先模
12,13.(甲)所多瑪人當時處於一種什麼不利的境況中?但是在屬靈的意義上說來,什麼城市比他們更不如?(乙)鑑於彼得後書2:6-10的話,我們對所多瑪的毀滅產生了什麼問題?
12 耶和華上帝的天使在所多瑪找不到十個公義的男子,更不用說公義的女子。所多瑪的人民都是迦南人,因此都處於昔日族長挪亞加諸於他們的祖先迦南身上的咒詛之下。(創世記9:20-25;10:19)但是比較地說來,耶穌日子的迦百農城在一種屬靈的意義上較之所多瑪更不如而更可責。那麼,所多瑪的居民被從天而降的火與硫磺所滅是否永遠的毀滅呢?抑或這項毀滅僅是預表一些違犯之同類的原則但罪責卻更重的人所要遭受的永遠毀滅呢?彼得後書2:6-10對於這件事說了些什麼話呢?我們讀到:
13 「[他]又判定所多瑪蛾摩拉,將兩城傾覆焚燒成灰,作為後世不敬虔人的鑑戒[先模,《新世》],只搭救了那常為惡人淫行憂傷的義人羅得,因為那義人住在他們中間看見聽見他們不法的事,他的義心就天天傷痛;[耶和華]知道搭救敬虔的人脫離試探,把不義的人留在刑罰之下等候審判的日子,那些隨肉身縱污穢的情慾輕慢主治之人的更是如此。」
14.羅得當日所得的是一種什麼程度的拯救?所多瑪的毀滅怎樣含有一種鑑戒或先模的作用?
14 羅得當日被從所多瑪的毀滅中拯救出來,但是他卻尚未完全得救在上帝的王國治下享永生。他需要一次復活才能這樣做。現在請注意彼得後書2:6說所多瑪和蛾摩拉所遭受的毀滅只不過是一個鑑戒或「先模」而已;它教訓敬虔的基督徒認識他們若對耶和華上帝保持忠心會有什麼結果,但他們若隨從一種像所多瑪和蛾摩拉人一樣的途徑則必然會遭遇什麼結局。
15.(甲)彼得說所多瑪與蛾摩拉的人民被永遠地毀滅了嗎?(乙)在彼得後書2:12,13彼得說誰會被永遠地毀滅?為什麼?
15 所多瑪人是否比其餘的迦南人更壞呢?從利未記18:21-28的話看來並不然。彼得並沒有說所多瑪人和蛾摩拉人當時遭受到永遠的毀滅。可是獻了身的基督徒,由於處於一個較所多瑪和蛾摩拉責任更重的地位,不錯,一個比不信的迦百農人責任更重的地位,則會被永遠地毀滅。因此彼得後書2:12,13論及一些獻了身受了浸但卻變節墮落的基督徒說:「這些人好像沒有靈性,生來就是畜類,以備捉拿宰殺的;他們毀謗所不曉得的事,正在敗壞人的時候自己必遭遇敗壞[毀滅]。」他們遭遇了好像較低動物所遭的毀滅。
16,17.我們可以怎樣見到猶大書7的話是與彼得後書2:6所說關於所多瑪與蛾摩拉的話一致的?
16 以城市而論,所多瑪和蛾摩拉業已被永久地被從地面上鏟除;它們並沒有留存到耶穌的日子。但是那些城市中的居民又如何呢?當我們讀到以下一段話時,我們必須記住基督的使徒彼得在上面所說過的話:「又如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也照他們一味的行淫,隨從逆性的情慾,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鑑戒。」——猶大書7。
17 所以所多瑪和蛾摩拉的居民被用來作為一個「鑑戒」,因為他們未被容許繼續存留到耶穌基督和彼得、猶大及諸門徒的時代。這並不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人民被定罪要受磯漢那的懲罰而被扔入了「燒著硫磺的火湖」裡;而是說他們被用來作為對不忠的基督徒(「不敬虔的人」)的一項鑑戒;這些不忠的基督徒將會被判處遭受「永火」或永遠毀滅的懲罰。——啟示錄20:14,15;21:8;彼得後書2:6。
18.那些變成「不敬虔人」的基督徒怎樣會遭受較所多瑪與蛾摩拉的人所受的更嚴重的懲罰?
18 所多瑪和蛾摩拉的人民當日被上帝的天使用混著硫磺的烈火直接地處死;這種毀滅在所多瑪人和蛾摩拉人身上所產生的後果一直繼續了約兩千年而到耶穌、彼得與猶大的日子。所以他們並沒有得到在耶穌的日子迦百農的猶太居民所得的機會。可是獻了身的基督徒若變節不忠而仿效古代這些人的行為的話,卻必定會受到一種「加重」的懲罰,一種由「永火」所象徵的永遠毀滅。——希伯來書10:29。
19.(甲)因此彼得和猶大均警告基督徒不可怎樣?(乙)根據希伯來書6:1-8,不忠的基督徒對於什麼「基督道理的開端」亦失去了體會之心?
19 彼得和猶大在他們的寫作中都警告了基督徒不可變成該受「磯漢那的審判」以致被判決受永遠毀滅的懲罰。這個意思就是說他們死後不會復活。曾寫信給皈依了基督教的希伯來人的作者給了我們更進一步的知識了解何以一個不忠的基督徒會被判決受毀滅之懲罰而沒有復活的希望。希伯來書6:1-8解釋說不肯「竭力進到完全[成熟]的地步」的基督徒終會對甚至基本的道理,「基督道理的開端」諸如「懊悔死行、信靠上帝、各樣浸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都失去了體會之心。故此這乃是我們務要「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的一個重大原因。為什麼呢?
20.根據希伯來書6:4-8,基督徒為什麼應該「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
20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上帝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上帝的兒子重釘[死],明明的羞辱他。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上帝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希伯來書6:4-8。
21.這樣的基督徒終於故意地犯了什麼罪?為什麼將他們復活過來會是一種浪費?
21 這些「於聖靈有分」的基督徒在墮落時終於蓄意而明知故犯地得罪了聖靈,由此硬起心來永不願悔改。耶穌曾對那些惡意曲解上帝的聖靈在他身上之作用的猶太人提到這種觸犯聖靈的罪。耶穌說:「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唯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唯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不論在現今這事物制度中抑或在那將來的]總不得赦免。」(馬太福音12:31,32)因此在上帝王國治下將來的事物制度中,將這樣的人復活過來並不會有任何好處而且也等於浪費了機會。
22.根據希伯來書10:26-31,基督徒為什麼需要經常聚集彼此造就?
22 真誠的基督徒都要避免讓自己變成該受「磯漢那的審判」。所以他們需要經常地聚集彼此勉勵和在靈性上互相造就。為什麼呢?希伯來書10:26-31回答說:「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唯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上帝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上帝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因為我們知道誰說:『申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耶和華]要審判他的百姓。』落在永生上帝的手裡真是可怕的。」
「該怎樣加重呢?」
23.與那些干犯摩西律法的猶太人比較起來,不忠之基督徒所受的刑罰要重多少?
23 這些曾受真理的正確知識所啟迪但卻在後來故意犯罪的基督徒,耶穌基督不會再為他們死一次。這樣的人否認了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本身而認為在贖罪、成聖和使約生效方面耶穌的血並不比其他任何人的血更有價值。所以當他們拒絕了耶穌完美屬人的祭物時,他們還有什麼祭物可以獻給上帝以消除他們故意去犯的罪呢?根本沒有!因此他們在死時便被判決去到磯漢那,「火湖」或「第二次的死」。他們不會去到海地司或希屋爾而有可能被復活。故此他們所受的刑罰要比那些由於干犯摩西(耶穌基督的一個先模)律法而被「不得憐恤」處死的以色列人所受的更「加重」。
24.這些基督徒原先所盼望的是什麼復活?但是他們在死時便遭受什麼?
24 所以故意犯罪的基督徒不會被復活過來。他原先作為上帝一個屬靈兒子時所盼望的復活乃是「第一次的復活」,就是與王兼祭司之耶穌基督同在天上作後嗣得生命的144,000名門徒所得的復活。但是他所犯的故意而無可寬恕的罪卻將這種復活得榮耀屬天生命的一切可能性都抹掉了。當他在肉身死去時他便在「永生上帝的手裡」遭遇了永遠的毀滅。
25,26.(甲)加略人猶大雖然沒有在公元33年五旬節為聖靈所生而獲得一個屬天的希望,為什麼他仍會遭受這種「加重」的刑罰?(乙)加略人猶大死時去到何處?為什麼?
25 加略人猶大便是一個落在永生上帝的手裡受到永遠毀滅之「加重」刑罰報應的一個基督徒。猶大沒有活到公元33年五旬節那天受聖靈之浸禮並為天父上帝所生獲得一個屬天的希望。可是他卻曾被選召為耶穌基督的一位使徒,並在他與其他十一位使徒一同被耶穌差遣出去傳道時被賜予聖靈行奇能異事。(馬太福音10:1-8)但是猶大卻背叛了他的救主耶穌基督,不是為了得著永遠的救恩而是為了從謀害他主人的人手中得到三十塊銀子。
26 加略人猶大與那些耶穌說誘使人入教成為磯漢那之子兩倍於他們自己而且自己亦該受「磯漢那的審判」的人作了一次交易。(馬太福音23:15,33)猶大拒絕了被獻為祭物的「上帝的羔羊」。故此他不能為他故意犯下的罪再獻上任何祭物。很合理地,他成為了一個「滅亡之子」。當他自殺時,他便下到磯漢那去。他甚至不會在地上得著一次屬肉體的復活。——約翰福音6:70,71;17:12。
27-29.(甲)保羅所說的另一個「滅亡之子」是誰?(乙)在帖撒羅尼迦後書2:3-12保羅說了一些什麼關於他的話?
27 除了猶大之外,還有另外一個「滅亡之子」,就是使徒保羅所講到的。這並不是指好像加略人猶大一樣的個人而言,而是自稱為基督徒的一批人;他們自公元33年五旬節之後,特別是自從耶穌基督的十二位忠心使徒死去之後,才出現。這一批被稱為「滅亡之子」的人是由一些自稱為基督徒領袖的人構成的;他們已離開了聖經所教導的純正基督教道理並且成為了違犯上帝律法的人,不過他們仍假裝是他的兒子耶穌基督的跟從者。他們已將自己組織成基督教國的教士階級,而基督教國乃是大巴比倫(偽宗教世界帝國)在今日的主要部分。在帖撒羅尼迦後書2:3-12保羅警告我們關於這個「滅亡之子」說:
28 「人不拘用什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滅亡]之子,顯露出來。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上帝的殿裡,自稱是神。我還在你們那裡的時候曾把這些事告訴你們,你們不記得麼?現在你們也知道那攔阻他的是什麼,是叫他到了時候才可以顯露。
29 「因為那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只是現在有一個攔阻的。等到那攔阻的被除去,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這不法的人來是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奇和一切虛假的奇事,並且在那[滅亡]的人身上行各樣出於不義的詭詐,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故此上帝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
30.這個「滅亡之子」的「不法行為」怎樣清楚地表明他是與誰作對的?他一直受到約束直到什麼時候?
30 這個集體性的「不法的人」或「罪人」的不法行為是與至高的上帝作對的。這可以從這個不法的人企圖高抬自己超過一切被人尊敬為神的之上這件事實中看出來。他甚至企圖在上帝屬靈的殿中取代真實上帝的地位。這個不法的人要人崇拜和尊敬他自己,將上帝的聖經推到一邊而寧願信從一些宗教的傳統和異教的道理。他滿心都是宗教的詭詐並且甘願作為原先的說謊者撒但魔鬼手中的工具。直到忠心的十二使徒死去的時候,這個不法的人一直在受到約束。那時以後他便更容易地向前推進並擴增他的勢力轄制著一般自稱為基督徒的人。
31.(甲)為什麼「滅亡之子」這個名字很適合這批人?(乙)為什麼基督教國的教士們反對王國的信息並不是奇怪的事?
31 可是主耶穌在他的屬天王國裡臨在的期間卻會將這個不法的人除去和消滅。他會徹底地毀滅這個不法的人,因此這個不法的人又被稱為「滅亡之子」。在過去十九個世紀中構成這個「不法的人」的那些人都在他們個人死亡的時候便受到不利的審判而被判定到磯漢那去。他們和另外一個「滅亡之子」及加略人猶大一樣都不會得著復活。他們根本就不愛那引致救恩的真理。因此他們相信虛謊而且固執地散布錯誤的道理。所以基督教國的教士階級反對上帝彌賽亞王國的信息並且迫害它的使者並不是奇怪的事。當大巴比倫被永遠毀滅的時候,這個「不法的人」亦會被「磯漢那的審判」所處決。
「那惡僕」
32.在馬太福音24:45-51耶穌所說關於僕人的比喻中,自稱是基督徒的另外一群什麼人也被判決要受毀滅?
32 另外一群自稱為基督徒但卻會遭受和「不法的人」同樣判決的人就是耶穌曾預言性地稱之為「那惡僕」的一群人。(馬太福音24:48-51;路加福音12:45,46)這些乃是獻了身和受了浸的基督徒;他們曾受上帝聖靈所生懷有屬天的希望並且曾與耶穌稱之為「忠心有見識的僕人」的忠心基督教會同在一起聯絡交往。(馬太福音24:45-47)可是這「惡僕」階級後來變成叛逆的並且企圖按照自己的意思來處理主的事務,同時又按照其肉體的慾望自行其道和惡待那些屬於「忠心有見識的僕人」階級的人。
33.(甲)為什麼「惡僕」比主人家外的偽善者更可責?(乙)耶穌在其他比喻中所提及的什麼階級相當於這個「惡僕」階級?
33 主耶穌基督來時正好撞見這「惡僕」在做著這種不當的行為。他就「重重的處治他」,將他趕出去和外面的宗教偽善者一起,而這正是「惡僕」該去的地方。由於曾為主的真正家人的一員,同時曾受主所託管理他貴重的屬靈事務,這「惡僕」階級的基督徒比在外面的偽善者更為可責。他們還犯了背叛他們忠心的基督徒弟兄的罪,就好像加略人猶大背叛主耶穌基督一樣。他們和猶大一樣都不會得著復活。耶穌在馬太福音25:15,16,22-30所說將一千銀子原封不動交還給主人的那「又惡又懶的僕人」就是這「惡僕」,或包括在「惡僕」階級之內;耶穌在路加福音19:13,20-27所描寫的那個不肯用主人的一錠銀子去賺錢的「惡僕」也是一樣。聖經沒有給予這些人可以復活在天上得生命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