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何謂不可寬恕的罪?——美國E.M.君問。
聖經所提及的不可寬恕的罪並不僅是某一類型的罪,如偷竊、說謊或性不道德等。可是,這些都是嚴重的過犯,它們也可能涉及不可寬恕的罪。(啟示錄21:8)不可寬恕的罪乃是故意不理會上帝聖靈的明顯運行而犯的罪。這種罪是由一顆徹底而永遠離棄上帝的心所促成的。
有一次猶太的宗教領袖到加利利看耶穌和他講道,但他們已商議好用什麼方法除滅他。(馬太福音12:14)在加利利他們看見耶穌醫好一個被鬼附著,又瞎又啞的人。法利賽人不但沒有承認耶穌藉著上帝的聖靈行奇跡這件明顯的事實,反而惡毒地誣捏他藉著撒但的力量行這事。耶穌指出他們的謬誤之後接著說:
「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唯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唯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馬太福音12:31,32;馬可福音3:28,29;路加福音12:10。
這些宗教領袖之所以犯了不可寬恕的罪並不只是因為他們不相信基督的道理和所行的事。哥拉汛和伯賽大的居民對他們的生活方式如此專注以致不肯接受耶穌而悔改;但是顯然他們仍然會得到上帝的憐憫,將來會復活而有機會學習行走公義的道路。(馬太福音11:20-24)這也不是因為法利賽人對上帝的旨意濛然不知以致與真正敬拜上帝的人作對。大數城的掃羅曾經是一個這樣的人,但是他卻獲得上帝的憐憫和寬恕。(提摩太前書1:13-16)反之,這些宗教領袖的心已壞透了,耶穌很清楚這點。不像一般平民,他們對上帝的道有相當的認識。現在他們看見上帝的靈的明顯表現。他們卻完全拒絕承認耶和華的靈所行的事,反而褻瀆地把耶穌所行的奇跡歸功於撒但的力量。一個人還能夠更壞嗎?
他們的罪嚴重嗎?耶穌「知道他們的意念,所以了解到他們雖親眼見到事實,卻故意違背自己所知而褻瀆詆毀聖靈的運行。他指出他們犯了「永遠的罪。」(馬太福音12:25;馬可福音3:29)鑑於這段話的上下文,以及耶穌後來說當時有很多宗教領袖均會在磯漢那遭受永遠的毀滅,他們顯然犯了不可寬恕的罪。(馬太福音23:15,33)他們的罪之不可寬恕並不是因為耶和華是一個不肯饒恕人的上帝,反之是因為他們怙惡不悛而無可挽救了。他們的罪使他們對耶和華的真正崇拜完全變節不忠。甚至在未來的事物制度中,犯了這種罪的人也是不可寬恕的。
今日一個人可能冒犯聖靈而變成無可寬恕嗎?這是可能的,一個人的思想和內心可以變成如此腐敗以致達到冒犯聖靈的地步。並非只有受了聖靈所膏的基督徒才能這樣行。要記得古代的法利賽人並不是受膏的基督徒,他們卻犯了無可寬恕的罪。
一個人怎知道自己犯了不可寬恕的罪呢?
這種罪與希伯來書10:26所談及的罪有關,在那裡,我們讀到:「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所以這種罪是蓄意或故意犯的,這樣的人硬起心來犯罪,深知他這樣行,直接觸犯了上帝的靈的運行和他的公義律法。再者,我們都有罪而需要基督的贖價犧牲才能獲得寬赦。但是一個人若已知道這點,卻故意「踐踏上帝的兒子,」將他流出的血「當作平常,」「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這人「褻慢施恩的聖靈。」(希伯來書10:29)他永不會悔改而謙卑地求上帝寬恕他所犯的罪和他拒絕基督的贖價的罪。他已無法悔改了。
可是有一個重要之點是須要記得你以耶穌而論,他知道猶太人內心的思想和情況,因此可以定他們冒犯了聖靈。今日不完美的人卻無法像耶和華和耶穌一樣看見人的內心,所以我們無法決定什麼時候一個人所犯的罪嚴重到觸犯聖靈的程度。(馬太福音12:25;希伯來書4:13)這必須由上帝去決定。
甚至一個人被基督徒的小組開除也不一定意味到他犯了不可寬恕的罪。在早期的基督徒小組中有一個受膏的基督徒由於犯了不道德和缺乏悔改之心而被開除。但是這人顯然後來得以返回小組裡,這表明他並沒有冒犯聖靈。——哥林多前書5:1-5;哥林多後書2:6-8。
可是一個人是可以冒犯聖靈的,僅是這件事實便應該足以使我們提高警惕。我們是不完美的,我們每日都會在無意中犯罪。一個人若痛改前非,這便證明他不是犯了不可寬恕的罪。因此要保持謙卑的精神,承認自己的過錯而努力求上帝寬恕這是十分重要的。(約翰一書1:9;彌迦書7:18)既知道永遠的毀滅就是那些犯了「永遠的罪」而冒犯聖靈的人的命運,我們便應該竭力避免習以為常地犯罪或否認上帝的靈的明顯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