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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與恨的敬虔品質守望台1975年 |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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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這些事的反應足以反映出你所懷的敬虔的恨。
20.我們永不應該憎恨誰?為什麼?
20敬虔的恨永不會以我們的基督徒弟兄為對象,無論他們多麼不完美。使徒約翰說:「凡恨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約翰一書3:15)即使我們的基督徒弟兄犯了嚴重的過錯,我們仍然會對其表現憐憫慈悲。上帝若容許悔改的犯過者留在基督徒的小組裡,我們自應該接納他們。——馬太福音18:18。
21.敬虔的恨以什麼方式表現出來?
21敬虔的恨不會容忍罪惡。這不是說基督徒會用武力摧毀偽宗教或腐敗的政府,因為他們意識到這是上帝要由他自己去做的事。基督徒會熱心地向人傳講上帝的道如何預言上帝的王國會成為統治地球的唯一政府,藉此表明他們對這些惡事深惡痛絕。敬虔的恨也藉著他們對說謊、偷竊、不道德一類的事的鄙視表現出來。基督徒的言談、生活方式和所選擇的娛樂將他們對這些事的立場確切不移地表明出來。——以弗所書5:3-5。
22.為什麼我們必須表現愛與恨這兩種敬虔的品質?
22現在便是我們應當盡力培養愛與恨的敬虔品質的時候。要愛耶和華所愛的,恨耶和華所恨的;這樣行可以保護我們不致沾染這個邪惡世界的種種敗行。愛的敬虔品質是使人為義的一股強大力量。恨的敬虔品質則可以保護我們不致作惡犯罪,並且幫助我們繼續行走耶和華的正道。我們的愛和恨真摯到什麼程度呢?我們一生的價值可以由我們的答案去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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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嬰孩應受浸嗎?守望台1975年 |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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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的看法如何?
你的嬰孩應受浸嗎?
從基督教開始以來,浸禮一直是它的一部分。耶穌自己曾受浸,而且在他指引之下,其他人也接受浸禮。
如果你快將為人父母,或最近成為父母,也許你曾想過究竟你的嬰孩應否受浸。為了使你的孩子獲得上帝的嘉許,這個步驟是必需的嗎?
基督教國各教會對此意見莫衷一是。有些實行嬰兒浸禮。其他的則唯獨為那些成長到足以對他們教會所提倡的宗教主張表現信仰的人施浸。
關於浸禮,聖經乃是唯一可靠的資料來源,因為只有它才是「上帝所默示的。」(提摩太後書3:16)聖經主張為嬰孩施浸嗎?
在上帝的道中最早提及浸禮一事與施洗約翰的活動有關。關於他,馬可福音1:5說:「猶太全地和耶路撒冷的人都出去到約翰那裡承認他們的罪,在約但河裡受他的洗。」這些人當然已成長到足以承認他們有罪的情況。
關於耶穌,我們讀到:「那時,耶穌從加利利的拿撒勒來,在約但河裡受了約翰的洗。他從水裡一上來,就看見天裂開了。」(馬可福音1:9,10)那時耶穌「年紀約有三十歲。」——路加福音3:23。
在他於地上傳道的期間,耶穌沒有親自為任何人施浸。然而,在他指引之下,他的門徒為數目不少的人施浸。他們當中包括嬰孩嗎?約翰福音報導:「耶穌收門徒施洗比約翰還多。」(約翰福音4:1)因此耶穌指揮他的跟從者唯獨為那些已成為門徒的人施浸。
獲悉這事幫助我們明白耶穌在馬太福音28:19,20的命令:「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耶穌的意思並不是藉著浸禮使人,甚至嬰兒,成為門徒。這命令明確地表示一個人唯獨成為門徒之後才應受浸。
在耶穌的死亡和復活之後,情形仍是一樣。那些在公元33年五旬節受浸的人均已「領受[使徒彼得]的話。」(使徒行傳2:41)一群受浸的撒瑪利亞人乃是「信了」基督徒信息的「男女。」(使徒行傳8:12)腓力為其施浸的埃提阿伯太監已經是耶和華的一個崇拜者(使徒行傳8:27,28)至於集合在哥尼流家裡的人,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而他們受了浸。——使徒行傳10:44。
在耶穌和十二使徒的日子,浸禮是以完全沒入水中的方式施行,而這乃是在受浸者心裡已發生過的某些事的象徵。例如,約翰的浸禮是「悔改的象徵[表記,《新英文聖經》]」(馬可福音1:4)聖經記載在公元36年以後所舉行的浸禮象徵信徒獻身遵行耶和華的旨意。這自然不可能應用於嬰兒身上。
可是今日嬰孩受浸卻很普遍。而且,很多教會施浸時只是藉著灑水或傾水而非完全沒入水中。究竟什麼促成了這些改變呢?
嬰兒浸禮出現——為什麼?
使徒保羅預言在十二使徒死後會有一項普遍對聖經的基督教「變節」的情形發生(帖撒羅尼迦後書2:3,6-12)在提摩太前書4:1保羅寫道:「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這信仰,聽從顛覆性的教義。」《新英文聖經》
關於浸禮的「顛覆性的教義」是怎麼出現的呢?這是因為變節的基督徒採納了希臘異教的信仰。《新約神學字典》談及使徒死後的那段時期說:
「外來的成分從外面的世界侵入。直至那時為止,憑著預言性和新約的宗教所煉淨,這些成分一直被小心地加以阻遏。但現在,運用儀式上的協助作為通道,它們如潮般湧入。浸禮成為一個攙雜的奧祕。」
結果,早於公元的第二世紀,浸禮洗去罪並帶來「再生」這種異教的思想已滲入基督徒的教會裡。關於受浸的人,公元第二世紀猶斯丁·馬特的評論足以說明這點:「他們由我們帶到有水的地方,並使他們再生。」「我們可以……在水中獲致赦免以往所犯的罪。」
關於浸禮,將異教的信仰和聖經的道理混雜引致什麼結果呢?希臘文學者A.T.羅拔遜解釋:
「這種對浸禮的象徵意義的曲解發展成傾水作為一項宗教儀式以及嬰兒的浸禮。如果浸禮對於拯救是必需的話或這是再生的方法,那麼病人、死人、嬰兒均必須受浸了。」
至公元第三世紀,嬰兒浸禮已成為教會的一個普遍習慣。第三世紀的俄利根寫道:「由於藉著浸禮,生來的污穢被除去,因此嬰兒要受浸。」俄利根甚至謬誤地聲稱,為嬰兒施浸是「來自使徒的一項傳統。」
幫助兒女獲得上帝的嘉許
雖然聖經並不容許人為嬰兒施浸,它卻表明父母可以做些什麼以幫助他們的兒女獲得上帝的嘉許。聖經在箴言22:6勸勉父母:「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
這種訓練方法最重要的方面可見於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6:4對父母所說的話:「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耶和華]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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