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寶訓》——「什麼誓都不可起」
在論述完姦淫與離婚之後,耶穌將他的《登山寶訓》轉向起誓的問題上。他說:「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耶和華]謹守』」——馬太福音5:33。
聽耶穌發言的猶太人知道他們祖先從摩西律法聽過不少關於發誓的話,發誓是強制執行的。(出埃及記22:10,11;民數記5:21,22)上帝的道三番四次的強調履行誓言的重要性。——民數記30:2,3;申命記23:21-23;傳道書5:4,5。
「只是我告訴你們,」耶穌繼續說,「什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上帝的座位: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馬太福音5:34-36。
耶穌有意廢除一切誓言與誓約嗎?不然,因為上帝吩咐人在某些場合發誓的律法仍然生效。(加拉太書4:4)當在大祭司前受審時,耶穌本人並不拒絕接受起誓。(馬太福音26:63,64)當耶穌說人們應「什麼誓都不可起」時,他是指起誓一事的變質和誤用而言。怎會如此呢?
聖經所提及而又加以贊同的誓言每每均與重大事情有關,例如關乎純真崇拜的決定,立約及訴訟時的作證等。(創世記24:2-4,9;31:44,50,53;出埃及記22:10,11)可是,隨著時間的過去,猶太人變成習慣在與日常各式各樣事務有關方面起誓。舉例說,古代的猶太教法師寫作提及人們發誓不睡眠,不說話,不行路和不與妻子行房事,很多誓願是憑運用「各耳板」,意即「供獻」,一字而作的。據說,藉著說出這個字,一個人便可以將某些東西稱為有如聖殿祭物那般受到禁制,對他們或別人亦然。論到此事,耶穌對法利賽人說:
「你們誠然是廢棄上帝的誡命,要守自己的遺傳。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你們倒說,『人若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各耳板,(各耳板,就是供獻的意思),」』以後你們就不容他再奉養父母。這就是你們承接遺傳,廢了上帝的道。」——馬可福音7:9-13。a
起誓的方式亦同樣腐化了。不是依照聖經裡指著上帝的名起誓的榜樣,反而流行「指著天」,「指著地」,「指著耶路撒冷」及甚至指著別人的「頭」(或生命)而起誓。(申命記6:13;但以理書12:7)當時猶太人權威之間引起了爭論,究竟很多指著這類由人製造出來的東西而起的誓有效到什麼程度。顯然某些人認為他們可以收回誓言而無需受罰。——參閱馬太福音23:16-22。
可是,耶穌卻表明,由於天是「上帝的寶座」,地是「他的腳凳」而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指著它們起誓與藉上帝的名而發誓無異。(以賽亞書66:1;詩篇48:2)同樣地,指著別人的「頭」,或生命許願與奉上帝的名而立誓亦無分別,由於他乃是生命的創始者和維持者;並且沒有人能支配他的生命甚至僅是「使一根頭髮變白或變黑」的程度。——詩篇36:9。
在勸阻人不要隨便發誓之後,耶穌進而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馬太福音5:37。
經常發誓以增添一個人說話的可靠性變成流行乃是由於說謊與欺騙的普遍。可是,耶穌卻表明,在日常生活中一句簡單是或不是的話應當完全可靠而無需藉誓言以鄭重其詞,藉著不住地將他們所說的「起誓」而感到迫著要在這方面「多說」的人,顯露他們根本不值得信任。他們顯出那惡者魔鬼撒但,聖經稱之為「說謊之人的父」的精神。——約翰福音8:44;雅各書5:12。
[腳注]
a 事實上,這樣的一個人便等於對父母說:「對你說來,我的財產是『各耳板供獻,你不能以任何方式運用或從中得益。」藉著說「各耳板」這個字,一個人不一定獻他的財物給上帝。通常這個字意味到他僅是使之有如獻給上帝之物,好使他說話的對象不可以將其運用而已。在《彌賽亞耶穌的一生及其時代》一書中,亞爾弗艾特森寫道:「無可否認如此的誓言,與父母有關的,會具約束性,它們實際因此而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