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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債務懷有敬虔的看法守望台1977年 | 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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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獲悉這種貪婪可以危害一個人與耶和華上帝的關係。以利沙的僕人基哈西的事例足以說明這點。藉著以利沙,亞蘭的元帥乃縵的痲瘋病獲得治癒。為了表示感激,乃縵希望送給先知一份禮物。但以利沙拒絕接受,因為他不想從他自上帝所得的先知職分及與之有關的能力取利。但是,基哈西卻貪圖以利沙所推卻的東西,並藉謊言從乃縵得到一份禮物。結果,基哈西自己患上大痲瘋而受到耶和華的處分。——列王紀下5:15,20-23,27。
因此,一個人若因貪婪之故沒有償還自己的債務,他可以為自己帶來不利的判決。聖經警告我們,『貪婪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哥林多前書6:10)真的,貪婪可能使人失去永生的恩賜。因此貪婪的人付出多麼昂貴的代價!
身為基督徒,我們在與任何人的交易上都要保持忠實。我們應當受以下的原則所指引:「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馬太福音7:12)「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加拉太書6:10)因此,倘若我們希望別人在料理他們的債務上富於責任感,我們並不應當本身立下榜樣嗎?我們更當關心善待我們的弟兄,在償還欠他們的債務時均不可利用弟兄的仁慈佔他們的便宜。
在商業往來方面,基督徒不應認為信徒同工有義務給他們特價優待。對方若予以任何特別優待,則應表現感激之心。基督徒應當希望弟兄獲得他們有權獲得的任何東西。使徒保羅向作僕人的基督徒提出一項良好訓示:「僕人有信道的主人,不可因為他是弟兄就輕看他。更要加意服事他。因為得服事之益處的,是信道蒙愛的。」(提摩太前書6:2)基督徒在償還對信徒同工所欠的債方面富於責任感無疑是與這勸諭一致的。
但願我們處理債務的方式顯露我們行事與聖經原則一致。我們永不應忽視故意欠債不還乃是罪惡。至高者永不會悅納那些由於貪婪或自私而忽視自己義務的人。唯獨藉著留意『我們除了愛,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我們才能希望得到上帝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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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守望台1977年 | 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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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
● 馬太福音10:9,10和馬可福音6:8,9怎能和諧一致?
這些經節含有耶穌在差遣十二使徒出外傳道時所作的一部份訓示。馬太福音10:9,10說:「行路不要帶口袋,不要帶兩件褂子,也不要帶鞋和拐杖;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馬可福音6:8,9則說:「[他]並且囑咐他們,行路的時候不要帶食物和口袋,腰袋也不要帶錢,除了拐杖以外,什麼都不要帶。只要穿鞋。也不要穿兩件褂子。」——可參閱路加福音9:3。
耶穌當然並不期望使徒們餓著肚子,不穿衣服或赤著足起程。但他們卻無需作特別準備,例如購置或穿著「兩件褂子」。他們當時身上的衣服和腳上的鞋已足夠了。同樣地,他們倘若已經有一支杖,他們可以攜帶,但卻不必為旅程購置一支額外的。
基本上說來,耶穌的勸告是:『你們照現時的樣子帶著身上的衣服、鞋和杖去吧。不要自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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