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念珠合乎聖經嗎?
千千萬萬以基督的門徒自居的人從未認真想過使用念珠這個問題。他們以為藉著念珠之助計算禱告的次數自然沒有任何不妥之處。他們以為這是基督教的習俗之一。
因此有許多人在獲悉此種習俗在印度教徒、佛教徒、和回教徒當中亦大為流行時不禁大為驚訝。羅馬天主教的富爾敦·J·錫因主教承認說:「念珠……很可能最初由佛教徒所採用。佛教徒與回教徒均在禱告時使用念珠。」但是耶穌基督的使徒和他們在第一世紀的信徒同工卻絕沒有使用念珠。
在今日使用念珠有任何不妥嗎?為了決定這個問題的答案,我們最好想想使用念珠牽涉到一些什麼事,並且按照聖經原則的光照去衡量這件事。
羅馬天主教徒通常使用的念珠由五組小珠構成,每兩組之間以一粒大珠隔開(共四粒),並以一個印有馬利亞肖像的獎牌連合起來。獎牌下懸有一個垂環或一條細鍊,其上有三粒小珠夾在兩粒較大的珠之間,末端則掛著一個十字架。
至於念經的步驟,還有不同的規定。《聖玫瑰經之十五奧祕》(在美國出版)定出以下的步驟:使用念珠的人先以十字架祝福自己,同時說:「求天主賜予援助。」然後開始誦念宗徒信經,天主經,三次「聖母經」,和一次「聖三光榮經」。當用細鍊上的珠或垂環念經時,這些禱告可有可無。但是當念經者數算其餘的珠時,所念的經則不可刪減。他們必須先念《天主經》,繼之以十次「聖母經」,然後以「聖三光榮經」結束十粒念珠的一個單位。
數算其他十粒一組的念珠時必須將同樣的禱告重複誦念,除非念經者轉而思念另一個奧祕。念完了所有的珠之後,信徒可以誦念「又聖母經」和「連貫經」。念完整部玫瑰經需要將念珠由頭至尾數三次。
玫瑰經將馬利亞置於最重要的地位,因為大部分禱告均是對馬利亞作的。這與耶穌的教訓相符嗎?
有一次一個婦人在聽完耶穌講道之後感情激動地說:「懷過你的胎,及你所吮吸過的乳房是有福的!」玫瑰經所表達的豈不是同樣的感情嗎?但是耶穌是否贊成這種感情衝動的表現呢?絕不然。反之耶穌回答說,「那聽天主的話而遵行的人更是有福的!」——路加福音11:27,28,《天主教聖經》。
耶穌基督從未對馬利亞表現過任何特別的偏愛。有一次馬利亞和她其他的兒女a在耶穌講道之際派人通知耶穌他們想跟他說話,耶穌答道:「『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兄弟?』遂伸出他的手,指著自己的門徒說:『看!我的母親,我的兄弟!不拘誰行我在天之父的意旨,他就是我的兄弟、姐妹和母親。』」——瑪竇福音12:48-50,《主經》。
馬利亞也表現謙卑的態度。當天使加伯列向她透露上帝在他的愛子降生為人一事上所定的旨意時,馬利亞回答說:「[我是]上主的婢女。」(路加福音1:38,《主經》)她的態度與使徒約翰在接獲異象之後向之下拜的天使頗相似。天使勸約翰要小心,說:「我只是你和你那些為耶穌作見證的弟兄們的同僕,你只該朝拜天主。」——默示錄19:10,《主經》。
念玫瑰經的所說的話豈不是與天使的訓示「你只該朝拜天主」背道而馳嗎?念經者所作的禱告豈不是大部分以馬利亞為對象嗎?但事情並非至此為止。
提倡念經的人被迫承認有許多人根本從念經得不著任何益處。《聖玫瑰經的十五奧祕》一書評論說:「許多人……念玫瑰經時僅是機械地誦念《天主經》和《聖母經》,結果使這件事變成沉悶的苦差,特別對青年人說來是如此。」
念玫瑰經的人的確需要作極多次的重複誦念。念完整個玫瑰經需要人將《天主經》,意即載於馬太福音6:9-13的主禱文,誦念十五次,同時將以下的「聖三光榮經」也覆述十五次:天主聖父,及聖子,及聖神,吾願其獲光榮。厥初如何,今茲亦然,以迨永遠,及世之世。亞孟。」此外還將「聖母經」誦念一百五十次:「萬福瑪利亞,滿備聖寵者。主與汝偕焉,女中汝為讚美。汝胎主耶穌,並為讚美。天主聖母瑪利亞為我等罪人今祈天主,及我等死後。亞孟。」
將禱告反覆誦念與聖經的訓示一致嗎?請留意耶穌基督所說的話:「你們祈禱時,不要嘮嘮叨叨如同外邦人一樣,因為他們以為只要多言便可獲得垂允。你們不要跟他們一樣。」——瑪竇福音6:7,8,《主經》。
念玫瑰經豈不是「多言」嗎?這樣行豈不是模仿在自謂的基督徒採用念珠之前很久早已運用念珠的異教徒嗎?
所以,無可置疑地,使用念珠是與聖經不符的。這樣行不但與耶穌論及禱告的話大相逕庭,同時也與「只該朝拜天主」的訓示背道而馳。想贏得上帝嘉許的人絕不應繼續使用念珠,反之他們應該通過上帝的愛子耶穌基督對上帝作衷心的禱告。
[腳注]
a 關於說明馬利亞有其他兒女的證據,請參閱《助人了解聖經的工具》(英文),262,263頁。
[第643頁的圖片]
一個印度教的「聖人」用念珠在孟買的馬哈勒士米廟中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