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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烈火熊熊的地獄嗎?守望台1974年 |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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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到聖經中「魂」一字的用法,《新天主教百科全書》承認:「在舊約中人的魂本身的概念與希臘及現代哲學所指的並非一樣……舊約中的魂,意思並不是人的一部分而是指整個人——一個有知覺的活物的生命。」
人並不擁有一個不朽的魂,反之人乃是一個魂。「首先的人亞當,」正如聖經說,「成了活著的魂。」(哥林多前書15:45,《新舊》)。既然如此,其實並沒有任何「魂」在人的身體死後仍繼續生存,因此,亦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在死後受苦。但至於「地獄」一詞又怎樣呢?
值得留意之點是,英文「地獄」(Hell)一詞原來並不含有火或受苦的意思,反之它只是指一個「被蓋著或隱藏的地方。」你知道這點嗎?這詞與希伯來文「希屋爾」及希臘文「海地司」有相似的意思。一本根據路易士·西剛所譯的法文譯本而編的辭典,1910年修訂本,在「死者的居所」這個辭句之下寫道:「這辭由希臘字海地司翻譯過來,相當於希伯來文的希屋爾一字。這是死者在死亡之後與復活之前所處的一個地方。某些譯本錯誤地將這字譯為地獄。」(路加福音16:23;使徒行傳2:27,31;啟示錄20:13,14)
所以,提及海地司及希屋爾的經文並不支持有一個死後受苦之處的信仰。提及「磯漢那」(在若干譯本中譯作地獄)的經文亦不能用來支持死後受苦的觀念。聖經並沒有說上帝會使那些被扔在磯漢那裡的人受痛苦,反之它說上帝「能把身體和生魂都滅在地獄[磯漢那]裡。」(馬太福音10:28,《新舊》)。在聖經時代,火是用來毀滅物品的最徹底方法,因此磯漢那的「火」適切地代表毀滅。
至於啟示錄第二十章所提及的「火湖」,聖經在第14節解釋這湖並不是實際的,反之這乃是代表「第二次的死」的一個象徵。所有經歷「第二次死」的人會「永永遠遠」留在那裡。(啟示錄20:10)請留意第14節說「死亡和陰間」本身亦被「扔在火湖中」(啟示錄20:14)很明顯地,死亡和陰間並無任何知覺,但它們卻可以被毀滅,而火乃是代表這種毀滅。
因此我們可以看出,有一個烈火熊熊的地獄這個道理並非根據聖經;這只不過是人不願意接受死亡終止一切知覺存在這項事實所帶來的產物。這個道理誤傳上帝是個殘忍的神,並且將他想那些蒙他嘉許的人所具有的品質隱瞞起來。耶和華上帝並不希望人單為了懼怕可怖的懲罰而事奉他,反之他希望人為了對他懷有深摯的愛而如此行。(耶利米書9:24;詩篇97:10;119:104,128,163,約翰一書4:8-12)愛在遏止錯誤行為方面比懼怕懲罰更為有力。(羅馬書13:8-10)耶和華上帝對一切想取悅他的人,接出獲致永生的機會。將有億萬的人會藉著復活獲得這個機會。——約翰福音5:28,29;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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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蟲的嗅覺力守望台1974年 |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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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蟲的嗅覺力
◆ 西德最近的研究透露,昆蟲具有特殊的嗅覺力。實驗表明每隻吉普賽蛾的嗅覺神經末稍觸鬚有50,000個感官細胞。每個感官細胞對一種特別的氣味分子發生反應,雖然其他的也可以感受到這種氣味分子。雄吉普賽蛾有半數的感官細胞對雌蛾的氣味發生反應,因此能察出一哩之外或更遠的雌蛾所在。科學家希望把害蟲的嗅覺力混亂以控制其繁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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