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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生的真正泉源守望台1968年 | 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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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萬年嗎?不是,會永遠活下去。再者,這並不會是一種枯燥單調的生存,反之他們在身心方面會不斷得到耶和華上帝通過他所喜愛的新耶路撒冷賜給他的子民的種種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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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守望台1968年 | 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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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
● 耶穌在路加福音20:34-36所說的話是指屬地的復活而言嗎?抑或是指144000人所享的屬天復活?——澳洲W.D.君問。
常常有人向我們問及這段經文,它說:「這事物制度的兒女有娶有嫁,但是那些被算為配贏得那個事物制度及從死裡復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事實上他們也不會再死,因為他們和天使一樣,他們由於是復活的兒女,所以也是上帝的兒女。」(《新世》)
我們可以了解基督徒可能很關心復活的人是否會有婚姻的希望 ,因為人類最強烈的感情時常繫於婚姻的配偶之上。上帝有許多忠心的僕人期望永遠在地上生活,但他們的配偶卻已去世,他們希望聖經支持他們與復活後的配偶復合的願望。雖然我們並非對他們所懷的真摯感情無動於衷,我們卻必須承認耶穌的話顯然是指屬地的復活而言;他的話表示在地上復活的人並不會結婚或與以前的配偶恢復婚姻關係。
為了明瞭為什麼我們持有這種見解,考慮一下耶穌的話的背境對我們是有所幫助的。我們最好讀讀馬太福音22:23-33。當時撒都該人提出一個問試圖難倒耶穌:有一個猶太婦人未有兒女便喪夫,她遵照申命記22:5-10所訂的叔嫂通婚的律法與她先夫的弟弟結婚,她順次與七個小叔結婚,但都未有生育兒女便喪夫。撒都該人問耶穌復活在後她會成為誰的妻子。——路加福音20:28-33。
雖然這些反對耶穌的撒都該人不承認希伯來文聖經所清楚表明的復活希望,猶太人卻知道會有屬地的復活,並且懷著這個希望。(以賽亞書25:8;約伯記14:13;但以理書12:13)耶穌在回答時並沒有談論屬天的生命以避免答覆他們的問題。他們所提出的問題涉及那些生活在摩西律法之下而在耶穌未將屬天生命的門徑打開之前便死去的人,因此按理耶穌會根據這種情形回答說:「當復活的時候,人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馬太福音22:30。
馬太福音22:31,32和路加福音20:37,38的記載進一步表明當時耶穌心中所想到的是屬地的復活,因為他提及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並以摩西從燃燒著的荊棘叢中所獲得的資料證明這些族長會從死裡復活。那末,這些人憑著聖經所懷的希望是什麼呢?他們在耶穌向人打開獲得屬天生命的機會而向數目很有限的一群人提出這個希望之前便死去了,因此他們所得的乃是屬地的復活。(馬太福音11:11;使徒行傳2:34;希伯來書10:19,20)所以這裡的整個討論都是論及屬地的復活而非使人能與天使一同生活在天上的屬天復活。
耶和華見證人在很久以前便具有這種了解而向人作這種解釋。早在1904年十一月十五日刊的《守望台》雜誌,第345頁,我們即已讀到論及這些經文的一段話說:「誠然,榮耀的教會不會結婚,但是這裡並不是指教會階級或新婦階級而言。這問題所指的不是聖徒而是處於律法之下的普通猶太人。……所提出的例子並沒有暗示這婦人或她的丈夫是主的門徒。」
但是被復活在地上生活的人怎會向天使一樣呢?天上的天使並不會婚嫁而產生天使的後代。但是他們可以和上帝其他無數的屬靈生物一同享有愉快的交往。同樣地,在現今這個邪惡的事物制度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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