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他的生命來源
33.(甲)身為一個兒子,耶穌對他的父親怎樣?(乙)耶穌說所有的人都應該對子尊敬到什麼程度?
我們從約翰的寫作不斷獲得更多的證據表明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這件事實本身亦表示身為兒子的耶穌是賴上帝而生存的,因此並不與上帝平等。兒子並不能大於父親,反之按照上帝的命令兒子必須尊敬父親。身為上帝的兒子,耶穌說「我尊敬我的父。」(約翰福音8:49)他也宣布說:「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鑑於他所說的這段話,我們怎能說他將自己視為上帝或與上帝同等呢?(約翰福音5:22,23)在這段話裡耶穌並沒有叫我們尊敬他為天父或上帝。他並沒有說我們對子的尊敬應該達到與對父的尊敬同等的程度。
34.為什麼人應該尊敬子?達到什麼程度?
34 讓我們將耶穌的話再考慮一下,看看他究竟為什麼要說人會尊敬他像尊敬父一樣。耶穌說父已將他立為法官而讓他以代表最高的法官上帝的身分施行審判。身為上帝所任命的法官,子自然配受人尊敬。藉著尊敬子,我們對上帝任命子為法官一事也表示尊敬。我們若不尊敬子為法官,我們便等於不尊敬「差子來的父。」但這話的意思並不是我們應該將子奉為上帝或尊敬子達到像尊敬差子來的父一樣的程度。
35.(甲)榮耀子的是誰?到什麼程度?(乙)在地位方面耶穌與上帝及亞伯拉罕比較起來怎樣?
35 甚至天父上帝也沒有把子當作他的平輩來尊敬或榮耀。但上帝確曾賜給他的愛子耶穌基督比他其他所有的兒子更高的榮耀。當然,上帝所尊敬或榮耀的人我們也應該尊敬。事實上上帝要求我們如此行。耶穌自己曾說:「我若榮耀自己,我的榮耀就算不得什麼;榮耀我的乃是我的父,就是你們所說是你們的上帝。」(約翰福音8:54)耶穌的父便是猶太人的上帝。他們並沒有將耶穌視為一個神人或上帝親自化為肉身;耶穌亦沒有自命為上帝。他說猶太人自謂奉為上帝的神便是榮耀他的那位神。接著耶穌宣布他並不及上帝那麼偉大,但他卻大過亞伯拉罕,因為他在未降世為人之前已在天上存在了。
36.「父」這個頭銜是什麼意思?天父很適當地將什麼賜給上帝的兒子?
36 「父」這個頭銜的意思是男性的親體,而男性的親體意思便是指一個祖先,創始者或起源,一個產生後代的生產者。既然上帝是耶穌的父親,耶穌是否也賴上帝才能生存呢?唯有耶穌自己所說的話才能給予這個問題一個無可反駁的答案。請注意耶穌所說的這段話:「死人要聽見上帝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約翰福音5:25,26)身為父親的上帝乃是生命之源;而他將一項特權賜給他的兒子,讓後者在自己裡也有生命。因此我們可以體會到約翰福音1:4,5論及道或羅格司的話:「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
37.為人帶來光明的生命來自誰和通過誰而來?
37 世人均陷在死亡的黑暗中,但來自天父的生命卻照亮他們;他乃是這生命的來源,他的愛子則是他將生命賜給人的途徑。子從父獲得了生命的恩賜。因此使徒彼得很有理由對他的主人耶穌基督說:「主阿,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上帝的聖者。」——約翰福音6:68,69
38.耶穌怎樣將他自己的生命來源與憑著信心「吃他的肉」的人的生命來源作一比較?
38 當耶穌論及自己會犧牲屬人的生命為相信的人作贖價時,他表明自己的生命來源說:「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約翰福音6:56,57)因耶穌活著的吃者藉著他才開始生存。同樣地耶穌也藉著上帝才開始生存因此耶穌若一向都和天父一樣永存而無始無終的,他又怎能忠實地說:「我因父活著」呢?由於從上帝獲得他的生命,耶穌的確是上帝的兒子。他從天父獲得生命正如相信和接受耶穌的贖價的人藉著耶穌獲得生命和因他活著一般。若不是由於耶穌犧牲他那屬人的生命作為贖價,人就絕不會有機會在上帝的新世界裡永遠生活。同樣地若不是由於上帝的緣故,子就不會活著。
39,40.(甲)耶穌之能夠繼續生存全視什麼而定?(乙)耶穌賴上帝才能生存這件事實怎樣以另一種神奇的方式表明出來?
39 耶穌之能否繼續生存全視他對天父上帝的順從而定。因此很適切地,當魔鬼引誘耶穌將石頭變成麵包以終止他那四十日的禁食時,耶穌將先知摩西的話應用在自己身上:「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裡所出的一切話。」(馬太福音4:4)耶穌之需要倚賴他的父上帝才能生存也從另一方面表明出來。什麼方面呢?上帝在他的愛子將自己屬人的生命犧牲作贖價之後的第三日將後者從死裡復活過來。
40 在約翰福音5:21耶穌論及上帝復活死者的能力說:「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耶穌並沒將自己從死裡復活,反之他倚賴他那不死的天父將他從死亡中拯救出來。在耶穌死後的第三日上帝將他的愛子復活過來把生命再度賜給他,於是耶穌再次獲得或取回他的生命。這正如耶穌所說一般:「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約翰福音10:17,18。
41.耶穌如何和為何犧牲他的生命?他怎樣將其取回?
41 耶穌捨棄了他的生命(希臘文:Psykhé)。當然,他是被羅馬的士兵在髑髏地殺死的,但耶穌容許他們如此行,因為這是和他的天父的旨意一致的;這乃是他的天父對他所下的命令。耶穌取回了他的生命,但意思並不是說他將他那屬人的生命取回或他將自己復活。反之,在他死後的第三日上帝命令他從死裡復活過來。耶穌於是憑著上帝的權威從他的天父手中得回他的生命。正如耶穌說:「我有權將其得回;這個命令是我從我父接獲的。」——譯自New English Bible。
42.耶穌怎樣像他對約翰所說一般是「首先的和末後的」?
42 耶穌現在又再度在天上生活了。在耶穌返回天父處之後,他在一個異象中對使徒約翰顯現,說:「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在復活這件事上他可說是首先的和末後的,因為約翰將他稱為「那誠實作見證的,從死裡首先復活……的耶穌基督;……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啟示錄1:17,18,5)他是地上第一個被上帝復活而「直活到永永遠遠」的人。他也是上帝所直接復活的最後一個人,因為上帝現在已將「死亡和陰間的鑰匙」賜給復活的耶穌了。因此在他的王國統治的期間,耶穌會以審判者的身分將他所紀念的人復活而賜予生命。
43.(甲)主張三位一體的人辯稱啟示錄3:14是什麼意思?(乙)但耶穌在這節經文中所說的其實是誰的創造工作?
43 以上這一切可以幫助我們了解耶穌在復活後吩咐約翰寫給小亞細亞老底嘉小組的話的真正意思。當時耶穌說:「那為阿們的忠心真實的見證,上帝底創造的開始,如此說。」(啟示錄3:14,譯自AV)a主張三位一體的人辯稱這句話意指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創造物的開始者,創始者或始源。他們會提出《美國譯本》和摩伐的翻譯,兩者均說:「上帝底創造的始源。」請留意「上帝底創造」這個辭句。這句話的意思當然不是指創造上帝,因為上帝不是被造的。耶穌說「上帝底創造;」他並沒有說「我所創造之物,」好像他在談及他所創造的東西一般。他所談及的是別人所創造的東西,那便是說,上帝的創造工作。
44,45.(甲)在希臘文中「上帝」一詞是屬於什麼格——主格抑或所有格?(乙)據文法家說,所謂的主詞所有格表示什麼?
44 在希臘原文裡「上帝」[Theoū]一字是所有格。在希臘文和英文中所有格均可以表達位於所有格的字和它所修飾的人或物之間好幾種不同的關係或聯繫。
45 根據羅拔遜博士(Dr. A. T. Robertson)說,所有格可分為好幾種,例如表示所有的所有格(Possessive Genitive),修飾所有格(Attributive Genitive),主詞所有格(Subjective Genitive),受詞所有格(Objective Genitive)等。b有一個希臘文的文法家解釋表示來源或創始者的所有格說:「主詞所有格。當位於所有格的名詞產生動作,因此是所修飾之含有動詞意味的名詞底主詞時,我們所用的便是主詞所有格。……耶穌基督的傳道。羅馬書16:25。」c另一本希臘文文法解釋主詞所有格的意思說:「一項動作或感覺的主詞:……人民的善意(那便是說,人民所感覺的。)。」d
46.(甲)在啟示錄3:14,「上帝」一詞屬於哪一種所有格?(乙)在希臘文的《七十人譯本》中,「開始」一字是什麼意思?
46 因此「上帝底創造」這句話可以指上帝所擁有或屬於上帝的創造物。或根據文法說來它也可以指上帝所產生的創造物。藉著他的寫作,使徒約翰幫助我們了解他在希臘文所用的是哪一種所有格。《基督教聖經》希臘經文的編纂者都一致同意啟示錄3:14所用的希臘字是引自或借自箴言8:22的。e根據湯姆生(Charles Thomson)對希臘文的《七十人譯本》所作的翻譯,箴言8:22說:「主為了他的工作創造了我,他的造化的開始。」無疑「開始」(英文beginning;希臘文《七十人譯本》:arkhé)這個字的意思並不是開始者,始源或創始者。顯然它的意思是指上帝所創造之物的第一個或最初一個。啟示錄3:14所說的「上帝底創造的開始」也是同一的意思。因此「上帝」這個字必定是屬於主詞所有格。
47.(甲)道的生命在什麼時候暫時中斷?(乙)耶穌基督怎樣是「上帝底創造的開始」?
47 約翰引證耶穌的話說他從他的父上帝獲得了生命。他的生命曾經中斷了一段時期,但不是在「道成為肉身」的時候而是在他被殺死去三日的期間。接著全能的上帝的神力將他復活過來成為不朽的靈體而永遠活著。當耶穌基督復活時,他乃是上帝的創造物或一個由上帝所產生的受造物。當他「太初」在天上成為道時,他是上帝所創造之物的第一個,「上帝主要的受造物。」(Yg)藉著以他為媒介,上帝創造了其他的萬物,正如約翰福音1:3所說一般。他並不是上帝所造之物的始源或創始者。反之他是上帝所造之物最初的一個。
48.(甲)為什麼我們可以說《新世界譯本》將啟示錄3:14的意思正確地翻譯出來?(乙)約翰的寫作將創造萬物的功勞歸於誰?
48 《新世界譯本》將啟示錄3:14正確地譯成「上帝所造之物的開始。」在約翰的寫作中他從沒有將「創造者」(Ktístes)這個頭銜應用在耶穌基督身上,反之約翰將一切創造的功勞都歸於「昔在今在[ho ōn]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坐在屬天的寶座之上的主上帝。聖經對這位全能者說:「我們的主,我們的上帝,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為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啟示錄4:8-11;10:5,6)道乃是上帝所造的第一個屬天的受造物。
「我的主,我的神!」
49.使徒多馬為什麼對耶穌說:「我的主,我的神」?
49 鼓吹三位一體的人辯稱使徒多馬在約翰福音20:28所說的話證明耶穌基督就是上帝。多馬告訴其他的使徒除非耶穌在他眼前化為人形,並且讓他用手指觸摸耶穌的釘痕和他肋旁被羅馬兵士用槍所刺的傷痕,否則他便不肯相信耶穌已經復活。因此耶穌遂在次週向眾使徒顯現,並且吩咐多馬用手觸摸他以便能夠真正相信。「多馬應聲對他說:我的主,我的神!」(《國語新舊庫譯本》;《國與聖經》譯作「我的主,我的上帝」;《英王雅各譯本》譯作「My Lord and my God」)。若將多馬的話從希臘原文逐字譯成英文,則這句話其實是:「The Lord of me and the God of me。」
50.據希臘文教授毛爾說,在「神」一字之前用一個冠詞「the」是否一定表示多馬將耶穌稱為上帝?
50 因此主張三位一體的人辯稱多馬既然將「神」(the God)這個名詞用在耶穌身上,這便證明耶穌就是上帝本身和一個三位一體的神了。可是毛爾教授(Professor C.F.D. Moule)說在「神」(God)這個字之前加上一個定冠詞「the」可能並不含有這樣意義。f不論事實如何,讓我們將當時的情況考慮一下以確定多馬的意思究竟如何。
51.在耶穌復活的那天,多馬從耶穌接獲一個什麼口信?因此對於耶穌和他所敬拜的神多馬知道什麼?
51 在不及兩週之前多馬聽到耶穌對天父禱告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翰福音17:3)在耶穌作了這個禱告之後的第四日,即在他復活那天,耶穌吩咐抹大拉的馬利亞將一個特別的口信帶給多馬和其他的使徒:「耶穌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上帝,也是你們的上帝。抹大拉的馬利亞就去告訴門徒說,我已經看見了主,她又將主對她說的這話告訴他們。」(約翰福音20:17,18)因此從耶穌的禱告和抹大拉的馬利亞帶回來的這個口信,多馬知道得很清楚他的上帝是誰。他的上帝並不是耶穌基督,反之他的上帝乃是耶穌基督的上帝。他的父便是耶穌基督的父。多馬知道耶穌也有一個為他所敬拜的上帝,那便是他的天父。
52.為什麼我們不應該將錯誤的含意加於多馬所說的「我的主,我的神」這句話之中?
52 所以多馬怎可能僅因為首次見到復活的耶穌而大喜過望,於是便貿然將耶穌稱為永生獨一的真神耶和華呢?多馬的話的意思怎可能是說耶穌本人便是「獨一的真神,」或耶穌是一個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上帝呢?鑑於多馬從耶穌所聽見和耶穌所告訴他的話,我們怎能認為「我的主我的神」這句話含有如此的一種意思呢?
53.為什麼耶穌沒有因為多馬所說的話而責備他?
53 耶穌若認為多馬竟將他視作他自己也稱之為「我的上帝」和「我的父」的「獨一真神,」他必定會責備多馬。耶穌無疑不會將一個屬於他的天父上帝的頭銜據為己有或竊佔他的父上帝所居的獨特地位。既然耶穌並沒有責備多馬以一種錯誤的方式稱呼他,耶穌顯然知道多馬的話按聖經說來是什麼意思。使徒約翰亦然。g
54.多馬若真的將耶穌稱為上帝,約翰本可以趁此對約翰福音1:1作怎樣的解釋?
54 約翰當時在場聽見多馬驚嘆說:「我的主,我的神!」約翰有沒有說我們從多馬的話所得的唯一結論便是耶穌就是上帝和名為耶和華的「獨一真神」呢?(詩篇35:23,24)若是如此的話,他大可以在這裡解釋約翰福音1:1的意思而向我們指出成為肉身的道就是上帝自己和「子上帝,神聖的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但這是不是約翰所獲得的結論呢?請聽聽約翰要我們獲得的結論:
55,56.(甲)約翰將這些事記在他的記載裡是為了使我們相信耶穌基督是什麼?(乙)因此我們跟從約翰獲致什麼結論?
55 「耶穌對他[多馬]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跡,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翰福音20:29-31
56 在關於耶穌一生的記載中,約翰想說服我們相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而不是上帝自己。但主張三位一體的人卻故意歪曲事實將他稱為「子上帝。」可是我們寧願根據約翰所用的辭句接受約翰的解釋,那便是說,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我們和約翰獲得同一的結論,即耶穌是他自己稱為「我的父」和「我的上帝」的那位神的兒子。因此多馬並沒有同時崇拜「父上帝」和「子上帝」而將兩者視為一個「三位一體的上帝」中相等的兩位。
57.(甲)由於將耶穌稱為「我的神」,多馬承認耶穌的父親是什麼?(乙)啟示錄第4和第5章表明約翰福音14:28是什麼意思?
57 多馬敬拜耶穌基督所敬拜的同一位上帝,即天父耶和華上帝。因此多馬若將耶穌稱為「我的神,」他就必須承認耶穌的父親是在神之上的一位神,一位高於耶穌基督的神和耶穌自己所敬拜的一位神。啟示錄4:1-11對這位坐在屬天的寶座上永遠長存的神,「全能者主上帝,」作了一項象徵性的描述;但在下一章中,啟示錄5:1-8將耶穌基督形容為上帝的羔羊,並且告訴我們他來到全能的主上帝面前將一個書卷從上帝的手中接過來。這件事可以說明耶穌對多馬和其他使徒所說的以下這句話的意思:「我到父那裡去,……因為父是比我大的。」(約翰福音14:28)由此耶穌承認他的父是全能的上帝,是高於子而超乎萬有的。
[腳注]
b 見A. T. Robertson所著之A Grammar of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in the Light of Historical Research,495-505頁,1934年版。
c 見Dana和Mantey所著之A Manual Grammar of the Greek New Testament,第78頁,1943年版。
d 見Dr. Wm. W. Goodwin所著之Greek Grammar,第230頁,1893年版。
e 見Westcott和Hort所編之Student’s Edition of The New Testament in Greek,第613頁,第一欄,「Quotations from the Old Testament」之下。也可參看Dr. Eberhard Nestle所編之Novum Testamentum Graece第665頁,第一欄(1960年版),List of Passages Quoted from the Old Testament之下。並參看Society of Jesus出版由Joseph M. Bover所編之Novi Testamenti Biblia Graeca et Latina第725頁,腳注14。
在希臘文的《七十人譯本》中,箴言8:22的譯文如下:「Kýrios éktisen me arkhèn hodôn autoû eis érga autoû」可參看S. Bagster and Sons , Limited所出版之The Septuagint Version——Greek & English。
f 我們將毛爾教授的話引證如下:「關於約翰福音20:28Ho kýrios mou kai ho theós mou[即我的主和我的神]這句話,我們應該留意當一個主格的名詞[例如上帝]被用於呼格[用來稱呼耶穌]而跟著是一個所有格[我的,of me]時,它就不能沒有一個定冠詞the;……所以在theós這字之前有一個冠詞[the]可能並沒有什麼特殊的含意。……將冠詞[the]與一個實際的呼格並用(請用以上所提及的約翰福音20:28與彼得前書2:18及歌羅西書3:18的腳注比較)也可能是由於希伯來文的一種慣用語法。」——劍橋大學神學教授毛爾所著之An Idiom-Book of New Testament Greek,第116,117頁,1953年版。
在希臘文中呼格之前通常有一個定冠詞[the],舉例說彼得前書2:18;3:1,7的逐字直譯是:「你們作僕人的[The house servants]……你們作妻子的[the wives]……你們作丈夫的[the husbands]」歌羅西書3:18至4:1則說:「你們作妻子的[The wives]……你們作丈夫的[The husbands]……你們作兒女的[The children]……你們作父親的[The fathers]……你們作僕人的[The slaves]……你們作主人的[The masters]。」
g 聖經譯者史康菲特(Hugh J. Schonfield)懷疑多馬並沒有說過「我的主我的神」這句話。因此在約翰福音20:28的腳注6之下史康菲特說:「作者可能因為羅馬皇帝杜米信(Domitian)堅持要別人將他稱為『我們的主和神』而故意將這句話放在多馬的口中,見蘇東尼亞(Suetonius)所著的Domitian一書第十三冊。」——The Authentic New Testament第503頁。
可是我們不附和這樣的一項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