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和基督怎樣「合一」?
「我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10:30)耶穌所說的這句話會觸怒他的同胞。他們將他的話視作褻瀆而準備用石頭打他。(約翰福音10:31-33)為什麼如此呢?耶穌基督有聲稱他自己是上帝而與他的天父同等嗎?
聖經所載的耶穌的話的上下文表明他的意思是什麼。當時有一群猶太人圍著他,要求他坦白的告訴他們他是不是基督。在回答他們時,耶穌說:「我已經告訴你們,你們卻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為我作見證;只是你們不信,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迷失,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我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10:25-30。
合一並不同等
很明顯地,耶穌基督並沒有聲稱與他的父同等。他自己說他不是奉自己的名行事,反之是「奉他父之名」而行。他承認他父的崇高地位和權威,承認「羊」是他父賜給他的。他率直地說「父比萬有都大。」同時父和子在拯救羊這個目標方面是「合一」的。意即兩者都同樣關懷羊而不容許任何人將羊從他們的手中奪去。
因此耶穌所指的不是在神的地位上同等而是在目標和行動上的合一,這由他在約翰福音第17章所作的禱告加以證實。耶穌說:「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他們本是你的,你將他們賜給我,他們也遵守了你的道。如今他們知道,凡你所賜給我的,都是從你那裡來的。……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為他們本是你的。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裡去。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約翰福音17:6-11。
請留意耶穌在這禱告中所表達的思想與他在約翰福音第10章所說的話相似。在第17章,耶穌再次承認他的門徒,他的羊是父賜給他的。因此這兩章所指的「合一」是相同的。從耶穌的禱告中我們可以看出耶穌與他的父「合一」和他的真正門徒的「合一」意義完全相同。(約翰福音17:11)很明顯地,耶穌基督的忠心門徒永不能成為一位三合一的上帝的一部分。可是,他們卻能在目標和活動方面合而為一。進一步證明耶穌從沒有聲稱與他的父同等的一件事實是,在他的禱告中,他稱他的父為「獨一的真神,」並且談及他自己是他父「差來」的。——約翰福音17:3,8。
但有些人可能提出反對,辯稱「當耶穌說『我與父原為一,』時,猶太人認為這句話的意思是他是上帝,而耶穌並沒有否認這點。」但這是真的嗎?何不考察一下記載呢?
天主教的耶路撒冷聖經譯本載述:「耶穌對他們說,『我行了許多善工給你們看,是從我父而來的工作;你們是為哪一件拿石頭打我呢?』猶太人回答他說,『我們不是為做善工的事拿石頭打你,而是為了褻瀆:你只是個人,反聲稱是上帝。』耶穌回答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麼?因此律法用神這個字去稱呼那些上帝之道向其說話的人,而經上的說話是不能棄卻的。但你們卻對父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那位說,「你在褻瀆,」因為他說,「我是上帝的兒子。」「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你們就不必信我;但我若作這工,那麼縱然你們拒絕相信我,至少也當信我做的工;你們便確實的知道父在我裡面,我也在父裡面。」』」——約翰福音10:32-38。
那末,為何沒有信心的猶太人斷定耶穌自視為「上帝」呢?顯然因為耶穌自稱擁有的能力是猶太人相信唯獨屬於父的。例如,耶穌說他會賜「永生」給「羊。」這是沒有人可以做到的事。可是,不信的猶太人所忽略的一點是,耶穌承認他從父那裡獲得所有的東西,而他正在做著的善工證明他是他父的代表。雖然猶太人斷定耶穌犯了褻瀆之罪及把自己當作上帝,他們卻錯了。
不信的猶太人作了錯誤的推理亦可從其他的事例上清楚看出。耶穌在公會受審時,他被誣告犯了褻瀆之罪,不是因為他聲稱是「子上帝」而是因為他聲稱是「彌賽亞,永生上帝的兒子。」(馬太福音26:63-68;路加福音22:66-71)再者,在一件較早的事例上,某些猶太人以為耶穌自視與上帝同等而想把他當作一個褻瀆者一般殺了。關於這件事,約翰福音5:18告訴我們:「所以猶太人越發想殺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上帝為他的父,將自己和上帝當作平等。」請留意耶穌沒有說自己是上帝,反之他稱「上帝為他的父。」可是,耶穌那些不信的同胞卻反對他與父的這種關係,這種特別的父子關係。正如他們在聲稱耶穌是個破壞安息日的人這件事上是錯誤的,同樣地,他們因耶穌「稱上帝為他的父」便認為他使自己與上帝同等這種武斷見解也是錯誤的。
不像他父一般永恆
耶穌和他的父所享有的合一與團結當然遠較任何人類的父子所享有的關係更偉大和更美好。甚至在這個物質宇宙被造以前,父和子已「合而為一。」
關於他降生為人以前的存在,耶穌對不信的猶太人說:「在亞伯拉罕生存以先已有了我[英文I am]。」(約翰福音8:58,《耶路撒冷聖經》)耶穌由此標明他是耶和華嗎?上帝豈不是告訴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出埃及記3:14,《耶路撒冷聖經》)很多譯本在約翰福音8:58和出埃及記3:14都採用「有」這個詞語。可是這兩節經文表達同樣的思想嗎?
不。我們知道它們不是,因為在出埃及記3:14希臘文的《七十人譯本》(公元第一世紀時使徒們經常引證的譯本)。所用的是依高、艾米、豪翰一詞,意即「我是那永存的。」這與約翰福音8:58的依高艾米一詞[有]頗為不同。在約翰福音8:58艾米這個動詞顯然用於歷史性的現在式,因為耶穌正談及他自己與亞伯拉罕過去有關的事。許多譯者在他們的譯文中表明這點。例如,美國譯本將這句話翻作:「我在亞伯拉罕出生以前既已存在!」
耶穌指出他降生為人之前的存在本不應使猶太人震驚。數世紀以前,彌迦先知談及彌賽亞說:「伯利恆,以法他啊,你在猶大諸城中為小,將來必有一位從你那裡出來,在以色列中為我作掌權的。他的根源a從亙古,從太初就有」。(彌迦書5:2)因此雖然耶穌遠早於亞伯拉罕存在,他卻不是沒有開始的。與他那「從亙古到永遠」的父不同,子被論及為有「根源」的。——詩篇90:2
事實上耶穌之被稱為「上帝的兒子」即表明他是父所生的,他乃是父的首生子和獨生子。耶穌本人說:「我又因父活著。」(約翰福音6:57)在出生之後,子被任用去創造萬物。(約翰福音1:3;歌羅西書1:15-17;希伯來書1:2)身為上帝的首生子,這一位與父享有一種特別親密的關係。在聖經裡他被描述為在「父懷裡」。——約翰福音1:18。
由於耶穌能如此完美地反映出他父的形象——品格和行事方式——他可以對腓力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翰福音14:9)由於這個緣故,人唯獨通過子才能認識上帝。正如耶穌指出:「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是誰,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是誰。」——路加福音10:22。
耶和華上帝和他的首生子之間存有多麼美好的「合一」關係!他們在目標和活動方面永遠保持「合一。」但正如聖經清楚地表明,他們並不同等。子一向都承認他父的崇高地位,順服他的父,將父視作他的上帝而樂於實行他父的旨意。耶穌說:「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他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裡,因為我常作他所喜悅的事。」(約翰福音8:29;哥林多前書11:3)因此耶穌絕不是「子上帝」或三合一的上帝中的「第二位」,反之他乃是「上帝的兒子。」——約翰福音20:31。
[腳注]
a 這個譯法與布朗-朱華-伯力士,高希勒-伯加拿和席土尼亞斯的辭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