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
58.在約翰寫給基督徒的第一封信的末了,關於耶穌基督他向我們表達什麼見解?
甚至在他寫給基督徒的第一封信的末了,使徒約翰仍然對我們表達同一的見解,那便是說,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由上帝所生的人則與耶穌基督同是上帝的兒女。根據《美國譯本》(An American Translation)約翰在他的信的末了說:「我們知道上帝的兒女必定不會犯罪,反之,上帝所生的會保護他,那惡者就無法碰他。我們知道我們是上帝的兒女,但全世界都在那惡者的勢力之下。我們也知道上帝的兒子已經來到,並且已賜給我們能力認識那真實者;而我們均與那真實者團結一致。」怎樣團結一致呢?「藉著他的兒子耶穌基督。他乃是真正的上帝和永恆的生命。親愛的兒女,要避開偶像。」——約翰一書5:18-21,AT;RS。
59.各種譯本將約翰福音1:1譯成怎樣?但現在我們已有能力作什麼決定?
59 既然耶穌基督的父親是「真正的上帝和永恆的生命,」而耶穌基督則是「上帝所生的,」並且會保護上帝其他的兒女,我們對於有好幾種不同譯法的約翰福音1:1應該怎樣了解呢?有許多譯本說:「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另外有些說:「道(羅格司)是神聖的。」有一本說:「道就是神。」其他的則說:「道是一位神。」既然我們已查考過約翰論及成為肉身的道的這麼多經文,我們現在便有能力決定在這幾種不同的翻譯中究竟哪一種正確了。這樣行和我們的得救有密切的關係。
60.托爾斯泰對於約翰福音1:1,2最流行的譯法作了一項什麼評論?
60 首先讓我們考慮一下《欽訂本》或《杜亥譯本》那種流行的譯法:「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這道太初與上帝同在。」關於此點,托爾斯泰伯爵(Count Leo Tolstoy)在所著的「四福音的和諧與翻譯」(The Four Gospels Harmonized and Translated)一書中所說的一段話值得我們引證出來:
如果它說在起初有了理解或道,而道屬於上帝或與上帝同在或支持上帝的話,它便不可能接著說道就是上帝。如果道是上帝,它就不能同時與上帝存有關係。a
無疑使徒約翰不會無理到說某人(「道」)與另一個人(「上帝」)在一起,但同時就是另一個人(「上帝」)。
61.(甲)既然約翰已證明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我們可以說道是誰?(乙)鑑於啟示錄19:13所說,約翰福音1:1論及道的話最多只是什麼意思?
61 約翰證明在太初與上帝同在的道後來「成了肉身」而成為耶穌基督,而耶穌基督乃是「上帝的兒子。」因此我們可以說道是上帝的兒子。但若有任何人說道就是上帝和「獨一的真神」的話,那便和約翰在他的其他寫作中所證明的事實背道而馳了。在聖經最後的一本書啟示錄中,約翰在19:13將耶穌稱為「上帝的道,」說:「他的名稱為上帝的道。」(AV;Dy)請留意他的名字並不是稱為「道上帝」而是稱為「上帝的道。」因此約翰福音1:1的意思最多只是道屬於上帝而已。
62.《初期基督教教父的福音》一書說約翰福音1:1的真正譯法很可能是什麼?
62 我們手頭有一本稱為「初期基督教教父的福音——第二世紀的福音的英譯本」(The Patristic Gospels——An English Version of the Holy Gospels as they existed in the Second Century)b的書,譯者是羅士凌·當士頓(Roslyn D’Onston)。這本書的內封面告訴我們這部譯本是怎樣編成的。在約翰福音1:1這部譯本說:「道就是上帝」但它在腳注中說:「這句話的真正譯法很可能是屬於上帝。見評論。」——118頁。c
63.為什麼約翰福音1:1在希臘文的措辭使譯者對於道是誰的問題意見不能一致?
63 為什麼譯者們對於道是什麼——「上帝」,「神」抑或「一位神」——有不同的意見呢?因為「神」這個字的希臘文是在句子的開端,雖然它本身屬於述語;同時也因為這個字的前面沒有一個定冠詞「the」。為了表明這點,我們在以下的經文中第一行將第四世紀安色爾字體抄本的希臘經文列出來,第二行是希臘經文的英文譯音;第三行則是逐字的英文直譯。請留意「神」一字的希臘文縮寫。
ΕΝ ΑΡΧΗ ΗΝ Ο ΛΟΓΟΣ ΚΑΙ Ο ΛΟΓΟΣ
EN ARKHEI ĒN HO LOGOS, KAI HO LOGOS
IN BEGINNING WAS THE WORD, AND THE WORD
ΗΝ ΠΡΟΣ ΤΟΝ ΘΝ ΚΑΙ ΘΣ ΗΝ Ο ΛΟΓΟΣ
ĒN PROS TON THN, KAI THS ĒN HO LOGOS.
WAS WITH THE GOD, AND GOD WAS THE WORD.
ΟΥΤΟΣ ΗΝ ΕΝ ΑΡΧΗ ΠΡΟΣ ΤΟΝ ΘΝ
HOUTOS ĒN EN ARKHEI PROS TON THN.
THIS WAS IN BEGINNING WITH THE GOD.
64.據毛爾教授所作的引證,韋斯各主教說「神」一字之前若沒有「the」這個定冠詞乃是要形容什麼?
64 請留意第二個「神」(God)字之前並沒有「THE」這個定冠詞。關於這點毛爾教授問道:「在theós ēn ho lógos這句話中省出定冠詞是否僅是一種慣用的語法呢?」在下一段毛爾接著說:
在另一方面我們必須承認第四福音的作者[約翰]並不一定要選擇這種字句的排列,而他之選擇這種句子結構雖然造成了若干曖昧不明,卻可能是他的意思的一種暗示;而韋斯各[主教]的注解雖然可能需要加上一些關於慣用語法的解釋,也許仍然代表作者的神學意圖:『這個句子沒有冠詞(theós而非ho theós)是必需的,因為他的用意是要形容道的性質而非指出他的身分。若說「道是『號西亞士』(ho theós)」的話,那便純粹屬於神位唯一說(Sabellianism)了。這種措辭並非暗示道在質性方面比較低下,反之僅是證實道的真正神性而已。請與第五章27節關於基督的真正人性的相對聲明比較(hóti huiòs anthrópou estín . . . )』d
65.鑑於韋斯各主教所說的話,有些譯者將約翰福音1:1譯成怎樣?這種譯法將道形容為怎樣?
65 已故的韋斯各主教,著名的韋斯各及何特《基督教聖經希臘文》版本的編纂者之一,一方面談及「基督的真正人性,」同時卻辯稱耶穌基督並非一個真正的人而是一個所謂的神人混合物。可是請留意這位主教說在希臘字「西亞士」(theós)之前省去定冠詞「號」(ho)使「西亞士」這個字變成好像一個形容詞一般「形容道的性質而非指出他的身分。」這便是為什麼有些譯者將這句話譯成「道是神聖的」的緣故。這和聲稱道就是上帝或與上帝一樣自然是兩件截然不同的事。有一位文法家將這段經文譯成「道就是神」以表達他那認為道並非「上帝的全部」的見解。e據主張三位一體的人說,道只是上帝的三分之一;他乃是一個三合一的上帝中與其他兩部分平等的第二位。可是我們從約翰的寫作所考慮的許多經文已證明了這個道裡是多麼謬誤,甚至連主張三位一體的人自己也無法了解或解釋。道乃是上帝的兒子而非上帝的第二位。
66,67.(甲)托利的譯本將約翰福音印成怎樣?(乙)《顯明新約》將其印成怎樣?
66 托利(C. C. Torrey)所譯的《四福音》(The Four Gospels)可以表明有「號」(ho)這個定冠詞的「西亞士」(theós)一字和沒有「號」的「西亞士」一字之間的分別;它將這節經文印成:「道與上帝(God)同在,而道是神(god)。」(1947年再版)
67 威爾遜(Benjamin Wilson)在1864年出版的《顯明新約》(The Emphatic Diaglott)也表明這種分別而將譯文印成:「羅格司與上帝(GOD)同在,而羅格司是神(God)。」
68.(甲)印成這樣的譯本暗示道是怎樣的?(乙)由此產生了一個什麼問題?
68 甚至印成如此的譯文也暗示道在未降生為人而在天上與上帝同處時具有一種屬神的品質,但卻不是上帝本身或上帝的一部分。道乃是上帝的兒子。由此產生了一個問題:我們應該將這個在上帝天上的眾子中首先具有屬神的品質的上帝之子稱為什麼呢?我們記得耶穌基督曾告訴猶太人說詩篇82:1-6將地上一些被上帝所譴責的法官也稱為「神。」——約翰福音10:34-36。
「上帝的兒子們」
69.《基申尼亞氏希伯來文文法》對於《希伯來文聖經》中的「上帝的兒子們」一詞作了一項什麼評論?
69 《希伯來文聖經》在創世記6:2,4;約伯記1:6;2:1和38:7提及「上帝的兒子們」一詞。《基申尼亞氏希伯來文文法》(Gesenius’ Hebrew Grammar)在418頁第二段評論這幾節經文說:
「賓」(ben,「的兒子」)或「賓乃」(beneí,「的兒子們」)一字的另一個用途是表示屬於一個公會或社會(或一個部落,或任何固定的階級)。因此出現在創世記6:2,4;約伯記1:6;2:1和38:7的「賓乃以魯謙」(beneí Elohím,「神的兒子們」)或「賓乃夏以魯謙」(beneí ha-Elohím,「上帝的兒子們」)一詞(請也與詩篇29:1,89:7之「賓乃以廉」[beneí Elím]比較)意思並非諸神的兒子們而是屬於「以魯謙」或「以廉」階級的生物;……
這本文法接著解釋列王紀上20:35所用的「先知的兒子們」(Sons of the prophets,AV)一詞意思其實是「屬於先知公會的人」;而尼希米記3:8所用的「藥劑師們的兒子」(son of apothecaries,AV)一詞在希伯來文的原意應該是「屬於藥劑師公會的人。」——並可參看阿摩司書7:14。
70.高勒和伯姆嘉納合編的《舊約各書辭典》怎樣與《基申尼亞氏希伯來文文法》的意見一致?
70 關於此點高勒(Koehler)與伯姆嘉納(Baumgartner)合編的《舊約各書詞典》(The Lexicon for the Old Testament Books)與《基申尼亞氏希伯來文文法》意見一致。在1951年版的134頁第一欄第12,13行,這本辭典首先將希伯來字印出,然後用德文和英文加以解釋,說:「賓乃以魯謙(BENEI ELOHIM)(個別的)神靈,諸神。」在51頁第一欄第2,3行則說:「賓乃夏以魯謙(BENEI HA-ELOHIM)(單獨的)諸神,創世記6:2;約伯記1:6;2:1和38:7。」
71.在詩篇第8章大衛將天使稱為什麼?各種譯本將詩篇8:5譯成怎樣?
71 在詩篇8:4,5大衛預言性地論及上帝的道怎樣成為肉身;他在這節經文中將天使稱為「以魯謙」或「諸神」,所用的是與詩篇82:1,6一樣的字。《欽訂本》,或稱《英文雅各譯本》說:「人是什麼,你竟顧念他?人子是什麼,你竟眷顧他?因為你將他造成比天使低一點,並賜給他榮耀尊貴為冠冕。」希伯來書2:6-9將這段話應用在耶穌基督身上,指出他如何由於成為肉身而變成「比天使低一點。」可是《美國譯本》卻將詩篇8:5譯成:「可是你將他造成比上帝低一點。」拜形頓(S. T. Byington)所譯的詩篇(The Book of Psalms)說:「你將他造成僅次於上帝。」摩伐的翻譯則說:「可是你將他造成僅次於神聖。」
72.《新世界譯本》將詩篇8:5譯成怎樣?為什麼這種譯法並非鼓吹多神主義?
72 《新世界譯本》說:「你也開始將他造成僅比與神相若者低一點。」這項翻譯是否鼓吹多神主義或多神崇拜呢?絕不是!為什麼不是呢?因為《希伯來文聖經》裡實際含有這些話,並且將「以魯謙」或「神」的頭銜加於人和天使身上;可是《希伯來文聖經》仍然沒有教導猶太人相信多神主義。
73,74.(甲)魔鬼撒但和他手下的鬼靈一度曾是什麼?他們成為這個世界及列國的什麼?(乙)保羅在哥林多前書8:5,6所說的話為什麼並非鼓吹多神主義?
73 請不要忘記聖經告訴我們淪為魔鬼撒但的靈體原本也是「上帝的兒子們」或這些稱為「以魯謙」的「與神相若者」之一。變成撒但手下鬼魔的靈體們一度也屬於這些「與神相若者」之列。所以使徒保羅大可以將撒但稱為「這世界的神,」並且說一般異教國家將鬼魔奉為神而向其獻祭。——哥林多後書4:4;哥林多前書10:20,21。
74 保羅說:「雖或有所謂神的——或是在天或是在地,就如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但保羅並非鼓吹多神主義。因為他接著說:「但在我們卻只有一位上帝,就是父;萬有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只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有都藉著他而存在,我們也藉著他而存在。」(哥林多前書8:5,6,《新約新譯修稿》)我們敬拜主耶穌基督所敬拜的同一位上帝,因此我們「有一位上帝,就是父。」我們通過上帝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對他作這種敬拜。
75.《新世界譯本》將約翰福音1:1-3譯成怎樣?它根據什麼將這節經文譯成如此?
75 根據使徒約翰的教訓以及整本聖經的教訓,《新世界譯本》將約翰福音譯成如下:「起初有了道,道與上帝同在,道是一位神。這位在起初便與上帝同在。萬物都是通過他而產生的,不靠他甚至連一件東西也沒有產生。」
76.(甲)因為被上帝用來產生其他的受造物,道在天上無疑居於什麼地位?(乙)像一句說出的話一樣,道是什麼?他持有什麼職位?
76 被天父上帝用來創造其他所有受造物的道或羅格司無疑是《希伯來文聖經》稱之為「以魯謙」或「神」的眾天使中的首長或首生者。他是上帝的「獨生子,」因為他是唯一由上帝不經任何受造物之手而直接創造的生物。(約翰福音3:16,AV;AS;Dy)如果道或羅格司不是上帝所創造的第一個生物,那末究竟誰是上帝首先創造的兒子,以及上帝的家族中這個首生的兒子怎樣被上帝所榮耀和運用呢?除了「上帝的道」或羅格司之外,我們不知道有其他任何生物居於這個地位。正如一句話(a word)是由說話的人所產生的,同樣地道(the word)或羅格司乃是上帝的創造物,上帝的第一個創造物。既然聖經將地上一些被上帝所譴責的不公法官稱為「神」(elohim),聖經自然也可以將上帝任命為一個公正的法官和用來將他的話傳給我們的「道」或羅格司稱為「一個神」。他比地上的法官能力高強得多。
「道」
77.「道」這個頭銜標明他是什麼?這使我們聯想到亞比西尼亞的什麼官員?
77 「道」這個頭銜其實便標明他是上帝的眾子中的首長。這件事使我們聯想到布魯斯(James Bruce)在一本遊記(Travels to Discover the Source of the Nile in 1768, 1769, 1770, 1771, 1772 and 1773)中所描述的亞比西尼亞「卡爾海西」(Kal Hatzè):f
有一個稱為「卡爾海西」的官員總是站在階梯上格子窗的旁邊,窗上有一個用綠綢的簾遮住的洞;國王便坐在簾後,通過這個洞他將他的話傳給他的官員,並且由後者起立接見站在階前的使者……直至今日,當房裡有陌生人時,他便通過一個稱為「卡爾海西」的官員,意即國王的聲音或話語,對我們說話……國王在公眾所作的這種露面看來從不適合這個民族的天才。以前他的面或任何部分均從來不許人看見,唯有他的雙腳有時是例外。
他在一個與露台類似的部分之上,在他之前有格子窗和簾子擋住。即使如此,他在接見別人時或在公眾場合中及施行審訊時均將面遮住。在審訊叛國的案件時,他坐在露台上和通過旁邊的一個洞將話傳給一個稱為「卡爾海西」,意即「國王的聲音或話語」,的官員。通過這個官員他將問題或他所想到的任何事項交給坐在議事席上的法官。
78.一個共和國的總統被人稱為人民喉舌是什麼意思?
78 1961年九月十二日紐約《時報》登載了一篇名為「印尼的偶像——蘇加諾」的文章,其中一段提及一件和以上所說頗為相似的事。在蘇加諾的相片之下印著「印尼人民的喉舌」這個題詞,該篇文章接著說:
……講者差不多每一次都附帶說:「當我死了之後,不要用金字在我的墓上刻道:『印尼共和國第一任總統蘇加諾博士閣下之墓』。反之,只寫道:『印尼人民的喉舌加諾邦[弟兄]之墓』便夠了。」
所謂人民喉舌的意思便是說他代表整個國家的人民發言。
79.(甲)出埃及記4:16用一種什麼類似的說法來形容亞倫?(乙)耶穌對猶太人所說的什麼話表明他是上帝的道?
79 聖經在出埃及記4:16亦採用一種類似的說法;當時上帝對先知摩西論及他的長兄亞倫說:「他要替你對百姓說話;你要以他當作口,他要以你當作上帝。」身為與神相若的摩西的代言人,亞倫可說是像他的口一般。成為耶穌基督的道或羅格司也一樣。為了表明他是上帝的道或代言者,耶穌對猶太人說:「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上帝,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為了解釋他怎樣代表上帝發言,耶穌也說:「我所講的話正是照著父對我所說的。」——約翰福音7:16,17;12:50。
80.既然耶穌是上帝的道,我們從約翰福音1:1,18及20:28可以了解一件什麼事實?
80 既然耶穌基督以上帝的道的身分居於一個為其他任何受造物所無的地位,我們可以了解為什麼使徒約翰在約翰福音1:1寫道:「道是一位神。」我們也可以了解約翰在約翰福音1:18所說的話;根據最古的希臘文抄本,這節經文說:「從來沒有人見過上帝:一位獨生的神,在父懷的那位,他將他解釋出來。」(Rotherham氏的譯本)既知道他是將天父向我們解釋出來的「獨生的神,」我們遂可以體會到當使徒多馬看見復活的耶穌時,他所說的「我的主,我的神!」這句話的正當含意是什麼。
81.由於是上帝的道,耶穌降世為人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81 因為耶穌基督以「上帝的道」的身分代表他的父上帝對整個宇宙發言,使徒約翰可以很適切地將耶穌基督形容為上帝首要的見證。為上帝作見證乃是道或羅格司成為肉身住在血肉之軀的世人中間的主要目的。當他站在羅馬總督本丟·彼拉多前受審時,成為肉身的道說:「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約翰福音18:37。
82 鑑於「上帝的道」在地上時以上帝首要的見證身分所留下的記錄,他在獲得了屬天的榮耀之後的確可以在啟示錄3:14說:「那做『阿們』的,那可信靠而真的見證人,那做上帝所創造的萬物之初原的,這麼說。」(《新約新譯修稿》)因此使徒約翰可以祈求恩典與和平從上帝以及從「那誠實作見證的,從死裡首先復活,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臨到基督徒的各小組之上。(啟示錄1:4,5)他乃是耶和華上帝的基督徒見證人的元首。
83.(甲)因此我們最好怎樣?為什麼?(乙)藉著像約翰一樣如此行,我們也會成為什麼?
83 既然耶穌基督現在乃是天上榮耀的「上帝的道,」我們最好留心聽從他所說的話,因為當他發言時,那便等於耶和華上帝親自發言一般。(啟示錄19:13)藉著聽從榮耀和永活的「上帝之道」的訓示,我們證明自己是「屬真理」的人。藉著認出他的聲音和聽從他的命令,我們證明自己是他手下的「羊」。(約翰福音10:3,4,16,27)我們若聽見他的聲音便開門讓他進來,他必定會進來與我們共享一桌屬靈的筵席。(啟示錄3:20)使徒約翰比任何其他受上帝感示的《基督教聖經》作者更常提及見證人和作見證。我們若像約翰一樣聽從「上帝的道」的命令,我們也會成為忠心的見證人而為使人獲得自由和將人帶到上帝公義的新世界裡得永生的寶貴真理作見證。最後我們說,感謝耶和華上帝通過使徒約翰向我們表明道究竟是誰。
[腳注]
a 引自Leo Wiener教授從俄文所譯之The Four Gospels Harmonized and Translated,第30頁第二段,1904年由紐約之Willey Book Company出版。作者為著名的俄國小說家及宗教哲學家托爾斯泰,死於1910年。
b 這本書的內封面說:「資料來源:從第二至第十世紀120個希臘及拉丁教父的著作;第二世紀的26本拉丁古文譯本;拉丁文《通俗譯本》(Vulgate);24本安色爾字體和幾部草書抄本;敘利亞文,埃及文及其他文字的古代譯本,並藉著與Stephanus(公元1550年)至Westcott及Hort(1881)之間的一切鑑定版本比較而加以改正;從Wiclif(十四世紀)至1883的American Baptist Version之間的一切英文譯本;以及對譯文曾有建議之一切英國及外國評論家。——London:Grant Richards,48 Leicester square,1904.」
c 譯者對約翰福音1:1所作的評論(第156頁)說:「我們有三個不同的理由相信真正的譯法應該是『屬於上帝。』第一,由於抄本的緣故,正如小注所說明;第二,由於合理的論據,因為福音作者的意思若是『就是上帝』,他便沒有理由寫出下一節的話,他豈不會用ho lógos ēn theós這種比較文雅的寫法嗎?但我們若將這句讀成kai theoû ēn ho lógos,theoû一字便會在句子中處於適當的地方。我特別應韋斯各主教(Bishop Westcott)的請求沒有將這節經文改正。」
theoû這個希臘字的意思是「屬於上帝。」
d 引自劍橋大學神學教授C. F. D. Moule所著之An Idiom-Book of New Testament Greek,第116頁,1953年版。
e 參看New World Translation of the Christian Greek Scriptures之附錄,774頁第1,2段,1950年版。
f 引自這本書的第四冊第76頁和第三冊第231,265頁。這本書分為五冊,作者James Bruce是蘇格蘭愛丁堡的皇家學會會員。出版者為G. G. J. and J. Robinson,Paternoster Row,London,England(1790)。
在對布魯斯所著的以上一書作了部分的引證之後,Calmet所編的Dictionary of The Holy Bible接著說:
「關於這個官員的用處,布魯斯先生給了我們幾個出色的例證:其中特別以審訊叛徒的例最為特出,當其時國王通過他的卡爾海西向叛徒提出一個問題而有力地證實了後者的罪狀。看來亞比西尼亞的國王通過一個代表或一個稱為『他的道』(his WORD)的中間人施行審訊,發表意見和宣布他的決定。讓我們暫且假設這是一個猶太的習俗,我們便可以看出古代猶太的釋義者採用『耶和華的道』而非耶和華一詞時所指的是什麼;這個觀念是他們和他們的讀者均熟悉的;這和他們自己的記憶一樣必需……所以我們豈不應該自此不再指責福音的作者採納柏拉圖的神話觀念嗎?相反地,柏拉圖豈沒有採用東方的文字嗎?這種習俗豈不是在東方仍舊保留嗎?請看看外國使節進謁土耳其皇帝的一切記載;他從來不親自作答,反之總是吩咐他的大臣代他發言。在歐洲也一樣,法國的國王授權給掌璽大臣奉他的名發言;英國的貴族院議長在議會閉會時也奉國王的名表達國王的意旨,即使國王在座亦然。」——引自Calmet所編之Dictionary of The Holy Bible,第935頁,由已故之Charles Taylor發行之美國版。修訂版含有Edward Robinson所附加之資料,由紐約之Crocker and Brewster公司出版。
在Charles T. Russell於1897年所著之The Atonement Between God and Man一書中,第85,86頁以一個與上述阿比西尼亞卡爾海西類似的皇家官員作為說明的例子。在「創世影劇」的說明書中(1914年版)第54頁第三段亦有一個類似的例子被用來解釋約翰福音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