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天的元首怎樣指揮地上的教會
耶穌基督復活昇返天上之後,誰領導他在地上的門徒呢?
不是由一個人。在較早的時候,耶穌曾吩咐他的門徒不要受『師尊』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師尊,就是基督。」(馬太福音23:10)不錯,耶穌基督雖然在『天上坐於上帝的右邊』,上帝卻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以弗所書1:20,22;歌羅西書1:18。
但是耶穌基督怎可以從天上行使元首的職權呢?他經常用天使傳訊嗎?若不然,他豈不是需要像彼得這樣的人作他地上的主要代表或代理人嗎?
聖經的記錄表明雖然天使曾間中將訓示傳給新成立的基督教會,這卻不是耶穌行使元首職權的主要方法。雖然耶穌的使徒和門徒中有些人如保羅、彼得和其他門徒受委派去看顧特別某個地區的弟兄,卻沒有任何人受委派去督導普世的教會。
但彼得豈不是在公元33年的五旬節前後在教會的事務上擔任一個顯要角色嗎?不錯,他曾提議選人代替不忠的猶大的地位,並在聚集起來的門徒面前提出聖經理由支持他的建議。他在五旬節特別受人注意,之後他(有時和約翰一起)曾屢次作門徒的發言人,並且顯然在某些大會中擔任主席。(使徒行傳1:15-22;2:14,37;4:8-20;5:1-9,27-32)但是這使他成為教會的顯形元首嗎?其他使徒和普世的門徒都受他委派和指揮嗎?
不,事實並非如此。例如並不是由彼得為使徒們揀選人填補猶大的空缺。反之當時他們選出兩個候選人,然後由耶和華作最後的選擇。(使徒行傳1:23-26)捐款不是由彼得保管而是「放在使徒腳前。」(使徒行傳4:34-37;5:1,2)當有一個嚴重的難題威脅到教會的團結時,使徒們共同任命人去解決難題。(使徒行傳6:1-6)腓利在撒瑪利亞的傳道工作產生了許多門徒之後,使徒行傳8:14,15告訴我們:「使徒在耶路撒冷聽見撒瑪利亞人領受了上帝的道,就打發彼得約翰往他們那裡去。兩個人到了,就為他們禱告,要叫他們受聖靈。」所以彼得絕沒有以「使徒的首領」的身份獨斷獨行;反之他受使徒團的委派和服從它的指揮。在這件委派的工作上,他是他們的代表。
通過聖靈和上帝的道行使元首職權
耶穌基督應許賜一位「保惠師」給他的門徒。這是個人嗎?不是,反之它是上帝的聖靈或動力;聖靈會使耶穌的門徒記得他的所言所行,並且會引導他們認識真理。(約翰福音14:16,17,26;15:26;16:13)聖靈會使他們有能力去完成他們受委派的工作。(使徒行傳1:4,5,8)這個應許特別在公元33年的五旬節以來獲得應驗。身為基督教會的總監督,耶穌運用上帝的靈去管理他的教會,指引教會揀選人擔任特別的工作和督導各地的小組。(使徒行傳13:2-4;20:28)他藉著聖靈指示他們將傳福音的努力集中在那個地區,推動他們到那裡傳道及限制他們在那裡工作。(使徒行傳16:6-10;20:22)這一切是否都出於自動以致他們無需作任何努力呢?絕不然,雖然在五旬節每個人都可以得到上帝的聖靈為「恩賜」,他們卻必須受浸,然後由使徒按手在他們頭上。受了聖靈的洗之後,這些受膏的基督徒希望結出聖靈的果子。他們也可以向他們的天父祈求聖靈,熱切地尋求這種恩賜。——使徒行傳2:38;路加福音11:9-13。
但是要得到基督通過聖靈的指引還需要其他條件。他們必須繼續承認和服從耶和華上帝的宇宙至尊統治權。正如使徒彼得對猶主公會(最高法院)說,上帝唯獨賜聖經給「服從他為統治者的人」。(使徒行傳5:32,《新世》)基督徒同時需要承認上帝的受膏者主耶穌的元首權柄;這從以弗所的若干門徒在「奉主耶穌的名受洗」之後才獲得聖靈一事可以見之。(使徒行傳19:1-6)這同時暗示門徒須要盡心盡性遵守上帝的道,即耶穌向他的門徒宣揚,並吩咐他們要全心相信的教訓。拒絕讓這道指引他們的生活和決定就是抗拒聖靈。(使徒行傳7:51-53;帖撒羅尼迦前書4:8)但是藉著謙卑、誠懇地接納上帝的這些安排,門徒得以在元首耶穌基督的愛裡與他合而為一。——約翰福音17:6,20,21;15:7,10。
通過一項組織安排行使元首權
耶穌曾把與他合成「真葡萄樹」的個別門徒比作枝子。(約翰福音15:1-5)既然對基督徒說來,「基督是各人的頭,」這是否意味到一個基督徒可以離開耶穌的其他真正門徒而個別與他的元首耶穌基督保持一種與眾分離的獨立關係呢?(哥林多前書11:3)絕不是。正如使徒保羅寫道:「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裡作主。你們也為此蒙召,歸為一體。」(歌羅西書3:15)為了表示我們與耶穌基督合一我們須要「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上帝,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以弗所書4:3-6)所以耶穌其實通過一項像身體般的組織安排向人表現他的元首職權。一個人離開這項安排便意味到他反對基督的元首權柄。這表示他若非懷疑基督有能力作控制全體的元首便是對基督如此行的方式感覺不滿。
正如上帝可以將血統上以色列人(當他們忠心時)稱為「我的僕人」同樣地,屬靈的以色列人,基督的教會,也成為一個集體的「僕人」階級。(以賽亞書41:8,9;43:10)耶穌基督將其稱為他的「忠心而有見識的僕人」或「管家」。當他第二次臨在時,雖然各人可能證明「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他卻應許任命這個受膏的基督徒僕人階級「管理一切所有的。」(馬太福音24:45-47;路加福音12:42;馬太福音25:21,23)屬靈的以色列人會怎樣履行管家的職責,管理基督在地上的一切事務呢?
我們若記得基督在第一世紀管理基督教會的方式,我們便可以了解這個問題。正如我們已經知道,使徒們在起初構成一個治理機構。後來有耶路撒冷小組其他符合條件的「長老」加入這個機構。在我們知道得最清楚的一個聚會中,上帝的靈和道的力量在聚會中引導他們作決定是非常明顯的。雖然這個討論割禮問題的聚會在開始時意見紛紜,上帝的靈和道這兩種力量卻使門徒得到一個全體一致的結論。
首先,彼得論及上帝賜聖靈給未受過割禮的外邦人。然後保羅和巴拿巴提出證據證明聖靈指引他們在這些人當中從事傳道工作。後來耶穌的同母異父弟,雅各(他之記得聖經中的適當經文無疑是憑著聖靈之助),將注意力引到先知在上帝感示之下論及外邦人求告上帝的名的預言上。門徒本可以很容易墨守成法,蹈常襲故。但是上帝的靈和道的力量均指往一個方向,要他們在思想上作一番調整。最後雅各提出一個解決問題的決策,全體遂一致通過。基督有藉著聖靈行使元首的權柄嗎?治理機構知道他的確如此行,因此他們在說明他們的決定的信中說:「因為[第一]聖靈和[第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唯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使徒行傳15:1-29。
後來耶路撒冷的治理機構派出代表將這封信轉送給各地的基督徒小組。各小組都體會和接受這個決定,由此表明他們切實地承認耶穌基督的元首權柄。這使他們獲得豐盛的祝福,信心穩固,人數日增。一使徒行傳15:22,30,31;16:4,5。
你有從上帝兒子的元首地位得益嗎?今日有什麼組織表明自己的確謹守上帝的道,服從耶穌通過聖靈的指引所表現的元首職權呢?你何不研究一下耶和華見證人的基督徒組織,看看他們是否有這種證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