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新的生活之道
對耶和華的基督徒見證人社會裡的人說來,宗教是一件十分嚴肅的事。對他們而言宗教並非僅是隸屬於某個宗教派別和在方便的時候偶爾在星期日上教堂做禮拜而已。宗教在他們的生活中佔有最重要的位置。它對他們意味了一種新的生活之道。
在早期的時候,基督教被稱為「這道。」例如我們讀到大數人掃羅逼害那些「信奉這道的人。」聖經又說那些反對的人「毀謗這道。」(使徒行傳9:2;19:9,23)它同時亦被稱為「耶和華的道,」「上帝的道」和「真道,」因為它意指上帝在他的道中所規定出來讓一切純真的崇拜者去遵從的道路。(使徒行傳18:25,26;彼得後書2:2)聖經的例證清楚地說明了對於接受「這道」的人它的確是一種新的生活之道。
對於以前居住在邪惡的哥林多城中某些皈信基督教的人說來它的意思是要他們在道德上作劇烈的轉變,因為使徒保羅對他們說:「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國麼?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國。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上帝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哥林多前書6:9-11。
遵從「這道」對於那些曾行魔術,交鬼等巫術的人說來,其意亦包括了將態度完全改變過來。在昔日宗教色彩十分濃厚的以弗所城顯然有許多這類的人,因為我們讀到:「那已經信的,多有人來承認訴說自己所行的事。平素行邪術的,也有許多人把書拿來,堆積在眾人面前焚燒。他們算計書價,便知道共合五萬塊錢。主的道大大興旺而且得勝,就是這樣。」——使徒行傳19:18-20。
可是或許沒有人會比使徒保羅在由舊的轉入新的生活之道時經歷到更劇烈的改變了。他以前曾是大數人掃羅;他自己承認從前曾是「褻瀆上帝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和『罪魁,』但是在他改信之後,他卻能寫道:「我們向你們信主的人是何等聖潔,公義,無可指摘,有你們作見證,也有上帝作見證。你們也曉得我們怎樣勸勉你們,安慰你們,囑咐你們各人,好像父親待自己的兒女一樣。要叫你們行事對得起那召你們進他國得他榮耀的上帝。」——提摩太前書1:13,15;帖撒羅尼迦前書2:10-12。
在使徒日子那些接受基督教所須做的事,在今日接受和跟從「這道」的人也同樣地須要做。他們採取了一種新的思想,新的信仰,新的談吐和新的行為方式,也就是說一種完全嶄新的生活之道。他們生活的每一方面都受到影響。以前與他們交往的人對他們所作的改變均感覺十分驚奇。他們確實聽從了使徒的訓示:「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馬書12:2)他們已認識和體會到將他們標明為基督耶穌的真正跟從者的記號就是他們「彼此相愛。」——約翰福音13:34,35。
新的生活之道要求他們在家庭間的關係作適當的調整。丈夫當表現出他們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自己身體的一部分一般,而妻子則當順服丈夫如順服主一般。父母雖在必要時要堅定不苟,但對兒女卻應體貼愛護。他們不會無必要地惹他們的氣和激怒他們,反之,「要照著[耶和華]的教訓和警戒」教養他們。遵從新的生活之道的兒童則會聽從聖經的囑咐,凡事都順從主內的父母。——以弗所書5:22-26;6:1-4;歌羅西書3:20,21。
在對待鄰舍方面遵從「這道」的人亦當順從聖經原則的指引。他們絕無任何由種族,國籍或言語而產生的歧見。他們實踐耶穌的教訓:「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路加福音6:31)在工作時他們對雇主保持忠實,以一日勤勞的工作換取一日的工錢。他們不會因為以為人不知沒有關係便遲到早退。在沒有人看管時,他們也不會偷懶,亦不會暗自竊取雇主的貨品,現金或設備用品,即使這樣行不會被人發現。「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就是他們所聽從的命令。——以弗所書4:28。
跟從「這道」的人不會向當地的政府瞞稅。他們不參加任何政治或社會性的示威運動或暴亂,不滋事生端,不賭博。反之,他們努力要達到他們已選擇去遵行的新生活之道的標準。它不是一條易走的道路,在上面人可以很寬舒而任意地行走,相反地那門是窄的而路也是狹小的。雖然如此,他們卻十分高興已找著這條路,因為它乃是引到永生之路。——馬太福音7:13,14。
什麼使得這些人能夠在生活上作如此大的改變呢?個人和在小組聚會時對上帝的道勤奮的研究使他們看到並仿效古時那些放棄了陳腐自私的生活途徑而採取新的生活之道的人的好榜樣。他們知道忠心地遵循聖經的標準在現今會帶來和平與喜樂,同時也打開了一條通往無窮生命的道路,在上帝應許要賜給一切緊守忠誠的人作獎賞的新事物制度裡生活。他們發現了上帝對那些渴望渡過哈米吉多頓而活在他的新規制中的人所定的條件乃是要他們現在就自覺地努力遵循著新生活之道而行。
耶和華見證人的基督徒社會中這些分子充滿信心地緊守和珍視上帝的偉大應許:「我要使他們彼此同心同道,好叫他們永遠敬畏我,使他們和他們後世的子孫得福樂,又要與他們立永遠的約,必隨著他們施恩,並不離開她們,且使他們有敬畏我的心不離開我。我必歡喜施恩與他們,要盡心盡意,誠誠實實,將他們栽於此地。」——耶利米書32: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