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順服權威可以帶來豐富的報酬
1.為什麼我們可以說順服現存的安排是明智和有益的?
對現存的安排表現順服乃是明智之舉。無論完全的獨立自主看來多麼誘人,這其實是不可取和不切實際的。地上沒有任何人凡事都親力親為或無所不知。正如我們倚賴空氣、陽光、食物和水才能維持生命,同樣地我們若想從生命得益及享有生活的樂趣,就需要別人和別人為我們所作的服務。
2.耶和華是至尊的主宰這件事實應當對我們的生活有什麼影響?
2 政府的安排,雇主與雇員的關係,家庭的連繫,與基督徒小組的交往,我們生活在人們當中,這一切都將若干責任加於我們身上。鑑於我們從別人所得的好處,我們有義務要予以報答。在履行對人所負的責任方面,一件極重要的事是我們承認耶和華上帝的地位。身為造物主,他乃是至高的主宰;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來自他的。使徒約翰在一個異象中聽見二十四位長老宣布說:「我們的主[耶和華],我們的上帝,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為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啟示錄4:11)我們承認耶和華為至高者並非僅是在口頭上如此行而已。在我們所有的關係上,我們都應當表明我們順服上帝對我們所定的旨意及承認耶穌基督是上帝所任命的主。
「為主的緣故」
3,4.我們應當順服的「人的制度」是什麼?為什麼我們可以說這些東西是「人的制度」?
3 關於順服屬人的權威的主要原因,使徒彼得有力地提出以下的崇高觀點。他寫道:「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彼得前書2:13,14。
4 我們應當順服的「人的一切制度」便是人為的統治權威。他們是『人的制度』,因為君王和較次的統治者的職位是人而非上帝所創立的。至高者僅是容許這些統治者產生和容忍他們存在而已,因為他們在目前的情形之下的確能達成一個有用的目的。既然政府權威憑著上帝的允准而存在,反抗這些權柄的人便等於反抗「上帝的安排」了。直至目前為止,他仍然容許這項安排存在而尚未以他愛子所統治的屬天王國取而代之。(羅馬書13:1,2,《新世》)在使徒彼得的日子,羅馬皇帝(該撒)任命省長管理帝國各行省,包括猶太省在內,的事務。這些省長直接對皇帝負責,要在他們治下的地區中維持法律和秩序。當這些省長執行自己的職責之際,他會『懲罰惡人』——盜匪、挾持者、竊賊和叛國者。但他們同時也『獎賞行善的人』;他們尊榮正直的人,公開承認他們是社會賢達及保護他們的身體、財產和權利。
5.我們應當為了誰的緣故而順服?為什麼我們稱他為「主」是很應當的?
5 聖經敦促基督徒要順服掌權者,但主要的原因並不是為了逃避懲罰及為自己贏得稱讚。反之,這樣行是「為主的緣故」。這位主便是耶穌基督,因為使徒彼得在較早時候將他標明出來。(彼得前書1:3)聖經將上帝的兒子稱為「死人並活人的主」。(羅馬書14:9)因此他居於一個從沒有任何屬人的統治者曾持有過的地位。身為『死人的主』,耶穌基督能夠使他們復活過來而將他們召到他面前。耶穌作為主所擁有的權柄甚至越過管理活人和死人的地步。上帝的兒子在復活之後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馬太福音28:18)既然耶穌基督比屬人的統治者操有大得多的權柄,我們為了他的緣故而順服屬人的統治者無疑是明智之舉。
6,7.我們怎樣「為主的緣故」順服人為的統治者?
6 「為主的緣故」而順服政府中居高位的人是什麼意思呢?我們承認耶穌基督為我們的主乃是推使我們順服政府統治者的理由。上帝的兒子在這方面立下完美的榜樣。他並沒有反抗政府權威的要求,也沒有教別人如此行。反之他勸告說:「有人要強迫你服役走一里路,就陪他走兩里。」(馬太福音5:41,《新譯》)『該撒之物當還給該撒。』——馬太福音22:21。
7 有時政府可能吩咐人民為了各項不同的目的而登記,或者要求人民支持社區的某些建築或種植計劃,也許與建築道路、水壩或學校有關。(可參閱路加福音2:1-3。)在所有這些事上,基督徒當然需要考慮到自己的良心。可是,事情若不牽涉到違反我們那受過聖經薰陶的良心的爭論,基督徒若盡可能表現順服和合作的態度,這可以促進「好消息」的傳播。基督徒若慫恿人反對政府的計劃或在任何水平上公開反抗政府的權威,那就極為不當了。聖經的訓示是要我「服從執政的和掌權的,聽從他們,隨時準備作各種善工。」狂妄倨傲的立場與上帝兒子的教訓和榜樣並不一致。——提多書3:1,2,《新譯》。
「作上帝的奴僕」
8.對統治者作適當的順服可以帶來什麼裨益?
8 使徒彼得指出,對權威表現適當的順服可以怎樣推廣純真的崇拜,說:「因為上帝的旨意是要你們以好行為來堵住那班無知之輩的口。」(彼得前書2:15,《現譯》)藉著做一些被統治者們視為善良或守法的事,同時在上帝面前保持清白的良心,基督徒可能贏得別人的稱讚。這可以堵住一些無知之輩的口;這些人可能曾誣告至高者的僕人頑梗悖逆,反對社會,妨害治安或顛覆政府。這樣,基督徒那值得稱讚的品行遂證明是在別人詆毀他們的名聲時最佳的辯護。
9,10.為什麼我們順服政府的權威並不像奴僕對主人低首下心,唯命是從一般?
9 但是基督徒順服統治者是否意味到要對統治者們奴顏婢膝,唯命是從 呢?上帝所感示的答案是,不然。使徒彼得繼續說:「你們是自由人,但不要濫用自由來掩蓋任何邪惡;要作上帝的奴僕。」——彼得前書2:16,《現譯》。
10 身為基督徒,我們已從罪與死的奴役獲得釋放。(約翰福音8:31-36)上帝的兒子甚至將我們從對橫死的恐懼解放出來。魔鬼利用這種恐懼使人受他所奴役,藉著世人專橫獨裁的命令迫使人行事違背自己的良心。(希伯來書2:14,15)可是,既然我們是自由的人,我們的良心不能對任何世人或團體的指揮和恐嚇唯唯諾諾,俯首帖耳。我們對統治者的順服是自願的,並且受到至高的主宰耶和華上帝的較高命令所限制。我們無法成為任何人的卑賤奴僕,對人唯命是從而不理會上帝的律法。正如使徒彼得指出,基督徒是「上帝的奴僕」。因此,我們樂於服從政府權威的命令,只要這樣行與我們對至高者的崇拜並無直接衝突。不然,我們就必須採取彼得和其他使徒在猶太最高法庭面前所宣布的立場了:「服從上帝過於服從人是應當的。」——使徒行傳5:29,《新譯》。
有限度的自由
11.我們若對政府權威懷有什麼態度便濫用了基督徒的自由?
11 可是,我們若對世上的政府視若無睹,彷彿他們無權管理我們一般,在與上帝的律法並無衝突的事上亦不服從他們,這樣行就不對了。這種不尊重的行為乃是濫用了基督徒的自由。我們所享的自由是受到我們是上帝的奴僕這件事實所限制的。這種自由並不容許我們撇開一切適當的約束而胡作非為,或將一些可能使我們感覺不便,但卻是為了保護生命和環境而訂立的律法視若無睹。反之,我們應當以行為表明我們體會政府制定交通條例、反染污規條、打獵和釣魚的限制等一類法律所懷的良好用意。
12.什麼可以決定我們對別人負有什麼義務?
12 不錯,我們對別人負有義務。這些責任的性質受到我們與耶和華上帝及我們同胞的關係所影響。使徒彼得指出這些義務,並且勸勉我們說:「你們要尊重別人,要愛信主的弟兄姊妹;要敬畏上帝,尊敬君王。」——彼得前書2:17,《現譯》。
13.(甲)為什麼所有人都配受尊重?(乙)我們對自己屬靈的弟兄應當懷有什麼態度?(丙)我們對人表現怎樣的尊重應當受什麼所決定?(丁)我們應當將什麼東西唯獨歸於上帝?
13 所有人都是上帝所創造的,並且已受耶穌基督的寶血所購贖。由於這緣故,我們要尊重別人,對之一視同仁而不偏不倚。(使徒行傳10:34,35;提摩太前書2:5,6)可是,「信主的弟兄姊妹」卻配得到遠超過我們對普通一般人所表現的尊重。我們除此之外還應當對弟兄懷有深摯的愛心和感情。再者,雖然地上的君王和官員應當受到與他們的職位相稱的尊榮,唯獨至高的上帝才配受到含有崇拜意味的敬畏。因此,我們對任何人所表示的尊重必須總是受到我們對耶和華上帝和他的命令的正當尊重所限制。例如我們並不反對以統治者們慣有的銜頭去稱呼他們,只要這些銜頭並沒有將唯獨屬於上帝的尊榮歸於他們。但是會死的凡人卻不是基督徒的救主,也不是一切幸福的來源。(詩篇146:3,4;以賽亞書33:22;使徒行傳4:12;腓立比書2:9-11)因此,真正的基督徒尊稱掌權者的方式不會使人懷疑他們自己是否敬畏上帝,也不會將統治者抬高到遠超過後者的實際職位的地步。
所有官員都配受尊敬嗎?
14,15.(甲)為什麼統治者或官員的道德情況對於基督徒是否尊重這人並無影響?(乙)我們從使徒保羅對待官員的方式可以學到什麼?
14 鑑於聖經吩咐我們要尊敬統治者,也許有人問及某個官員說:『我怎能夠尊敬一個道德敗壞的人呢?』我們需要記得的是,官員的道德情況並非我們尊敬他們的原因。反之,官員所代表和操有的權柄要求我們予以相當的尊敬。人若不尊重正當的權威,就會導致無政府狀態,結果使社會,包括基督徒在內,蒙受重大損失。
15 使徒保羅對待政府官員的方式足以說明統治者的為人與我們應當對他們表現的尊敬無關。古代的歷史家泰西特斯描述羅馬總督腓力斯是個「膽大妄為,無法無天」的人;他「慘無人道,無惡不作,雖操君主之權,卻具小人之心。」可是,由於尊敬腓力斯所持有的職位,保羅在這人面前為自己申辯時恭敬地說:「我知道你在本國審案多年,所以樂意為自己申辯。」(使徒行傳24:10,《新譯》)雖然希律王亞基帕二世犯了亂倫罪,保羅卻對他表現適當的尊重,說:「今天我可以在你面前辯護,實在是萬幸;特別是你熟悉猶太人的一切規例和爭論。」(使徒行傳26:2,3,《新譯》)雖然非斯都總督是個崇拜偶像的人,保羅仍然將他稱為「大人」。——使徒行傳26:25。
納稅
16.羅馬書13:7對基督徒提出什麼勸告?
16 除了給予人與他們的權威相稱的尊敬之外,上帝也吩咐基督徒要在納稅方面忠實。聖經吩咐我們說:「你們要向各人清還所欠的;應當納稅的,就要給他納稅;應當進貢的,就給他進貢;應當敬畏的[由於所操的權柄,包括生殺予奪之權在內],就敬畏他;應當尊敬的,就尊敬他。」(羅馬書13:7,《新譯》)為什麼我們應當納稅及忠實地呈報入息呢?
17.(甲)為什麼基督徒應當將納稅看得有如償還債務一般?(乙)為什麼基督徒應當在繳納一切賦稅方面堪作模範?
17 政府提供若干重要的服務以確保人民的安全和福利。這些服務包括保養道路、設立治安機構、法庭、學校、衛生服務、郵政等。政府既然提供這些服務,自然有權獲得酬報。因此,基督徒有理由將納稅或納貢視為償還債務。至於政府在事後怎樣運用所得的稅款,這並不是基督徒的責任。即使政府官員濫用所得的稅款,基督徒亦無權因此就拒絕償還債務。在目前的事物安排之下,基督徒需要政府所作的各種服務,因此他們憑著清白的良心繳納政府所規定的賦稅。我們若欠了別人的債,即使別人誤用了所得的金錢,這並不會將我們的債務取消。同樣地,不論政府怎樣行,基督徒均無法免除繳納賦稅的責任。他應當遵守法律的規定,呈報入息或所購置的需要打稅的物品而在這方面堪作模範。他在這些事上的忠實使他不致為自己和基督徒小組帶來別人的非議。這也使別人對純真的崇拜獲得良好印象而為上帝及基督增光。
雇主雇員的關係
18.我們可以將聖經中關於主僕關係的原則應用在目前的什麼情況上?
18 基督徒並非僅是在與政府權威的關係上才需要表現正當的順服。例如在工作的地方,基督徒可能需要對一位監督或上司負責。在公元第一世紀,奴隸制度在羅馬帝國中十分流行,有許多基督徒是奴隸或僕人。很適當地,上帝的道論及他們對主人所負的義務。今日我們可以將主僕關係上的行為原則應用在雇主雇員的關係之上。
19.彼得對作僕人的基督徒提出什麼勸告?
19 使徒彼得對一般作僕人的基督徒寫道:
「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上帝,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上帝所]喜愛的。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什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上帝看是可喜愛的。」——彼得前書2:18-20。
20.(甲)僕人會怎樣「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乙)什麼情況可能使一個作奴僕的基督徒受苦?
20 聽從這項勸告需要我們怎樣行呢?當履行奴僕的責任之際,基督徒應當對主人表現適當的敬畏或尊重;他絕不想故意令主人不悅。即使主人缺乏體貼,嚴酷苛刻或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基督徒仍需表現這種敬畏之心。主人可能是個喜歡吹毛求疵的人。他也許要求作奴僕的基督徒做一些違反上帝律法的事。由於忠貞地服從敬虔的良心的指引,基督徒奴僕可能因為拒絕為主人偷竊或說謊而受到冤屈的苦楚。在其他時候,奴僕也許受到毆打和辱罵。
21.奴僕耐心忍受虐待可以帶來什麼好處?
21 與彼得的勸告一致地,作奴僕的基督徒不會憤然反抗苛刻的主人。反之他會繼續努力工作,耐心忍受主人的虐待。這樣的途徑在上帝眼中是可喜愛的,因為這不會為基督教帶來非議。別人可以看出純真的崇拜對奴僕具有良好的影響。這可能促使他們查考一下基督教以求探知一個飽受虐待的奴僕怎樣能夠表現如此可嘉的自制。在另一方面,奴僕若虧負 了主人而受到嚴懲,人們就不會看出奴僕忍受懲罰有任何可嘉之處了。
22.作雇員的基督徒會在工作上怎樣行事為人?
22 今日一個基督徒若在工作上遇到特別惱人的處境,他也許能夠另尋職業。但這樣行並非時時都可能。他也許與雇主定了合約,或因為無法尋得其他職業而被迫繼續在不如意的情況之下工作。因此他的處境與第一世紀一個無法離開乖戾的主人的奴僕並沒有很大差別。因此,只要基督徒繼續受雇於人,他就會盡力將工作做得好,並且不發怨言地耐心忍受他所遭遇而無法以合乎聖經的方法加以制止的虐待。他也會繼續對雇主表現適當的尊敬和體貼。
耶穌的榜樣——一項鼓勵
23,24.(甲)當我們為了行善而受人虐待時,誰的榜樣可以鼓勵我們?(乙)這人曾面對什麼艱辛?他怎樣行事為人?
23 顯然,忍受不平的待遇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是,值得慶幸地,我們卻有一個完美的榜樣,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供我們跟從。他的榜樣可以成為鼓勵的一個真正來源。為了鼓勵飽受虐待的基督徒奴僕,使徒彼得提出耶穌所立的榜樣,說:
「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彼得前書2:21-23。
24 在此使徒提醒作奴僕的基督徒,他們蒙召成為上帝愛子門徒的原因之一是要在忍受冤屈的苦楚時表現一種與耶穌相若的精神。特別當耶穌基督在地上作人的最後一天,他忍受很大的苦楚。他被人掌摑,拳擊,吐唾液在他身上,用鞭(很可能配有鉛片、骨頭或倒鉤以損傷皮肉)鞭打,最後更像一個罪大惡極的犯人一般被釘在木柱上。可是他卻甘心忍受這一切侮辱,從不辱罵或恐嚇對他施以這種冤屈待遇的人。耶穌基督深知他一生的途徑是純正的,但是他並沒有自行設法洗雪自己。反之他將自己的事情交託給天父,深信他的上帝和天父會對他作出公義的判決。我們也可以肯定全能的上帝留意到我們所經歷的任何不平待遇。只要我們繼續耐心忍受痛苦,他必定會為我們主持公道。既然上帝無罪的兒子尚且願意忍受虐待,我們跟從他的人無疑有甚至更大的理由要如此行,因為我們意識到自己是罪人。
25.我們怎樣從基督所受的苦得益?
25 耶穌基督所經歷的苦楚其實是為了我們的益處而受的,這使我們更有理由要效法他。使徒彼得接著所說的話強調這點: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卻歸到你們[生命]的牧人監督了。」——彼得前書2:24,25。
26,27.基督為我們所受的苦應當對我們有什麼影響?
26 由於我們是罪人,我們不配獲得生命的恩賜。聖經告訴我們:「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6:23)可是,耶穌基督卻甘願抵受我們的罪的懲罰,像一隻清白無辜、毫無怨言的羔羊一般為我們犧牲生命而死去。藉著遭受在一條柱上被釘死的極刑,上帝的兒子使相信的人得以擺脫罪孽而開始過一種公義的生活。想到耶穌基督為我們所受的苦,我們無疑應當受到感動對他為我們所做的事表現深摯的體會。這需要我們在生活的所有方面效法耶穌,包括像他一樣甘願為了公義的緣故而忍受虐待。當我們受到不平的待遇時,我們最好想想我們的主所經歷的苦楚。
27 這樣的思考可以使我們深深體會到我們必須效法基督所立的榜樣,以免辜負了他為我們受苦的目的。由於我們的罪,我們處於可悲的情況中,有如迷失了路而得不著仁愛的牧人指引的羊一般。這乃是因為我們這些罪人疏遠了我們的偉大牧者耶和華上帝的緣故。可是,憑著基督所獻的祭物和我們對這祭物所懷的信心,我們得以與上帝和好。(歌羅西書1:21-23)因此,我們歸於我們生命的偉大牧者,耶和華上帝,以及他的「牧長」耶穌基督的仁愛照顧、保護和指引之下。(彼得前書5:2-4)有鑑於此,為了表現我們對耶穌基督所做的事的體會,無論我們為義受多少苦楚也不能算是太大。我們為基督所受的虐待若與基督為我們所受的苦楚比較,就顯得微不足道了!
在信徒之間的工作安排
28,29.(甲)使徒保羅對主人是信徒的基督徒奴僕提出什麼勸告?(乙)為什麼他需要提出這樣的勸告?
28 在第一世紀,並非所有作奴僕的基督徒都有苛酷不仁的主人而受到虐待。由於當時的社會情況,甚至有些基督徒也擁有奴僕。當奴僕與主人均是上帝兒子的門徒時,雙方需要以正確的眼光去看他們彼此之間的屬靈關係。使徒保羅對主人是信徒的基督徒奴僕提出勸勉說:「奴僕有信主的主人,不可因為他們是弟兄而輕看他們;倒要加意服事他們,因為這些受到服事的益處的,是信主蒙愛的人。」——提摩太前書6:2,《新譯》。
29 為什麼保羅需要提出這項勸告呢?相信的奴僕是與基督同作後嗣的人,因此與相信的主人在靈性上居於平等的地位。因此,奴僕需要提防一種錯誤的想法,以為這種靈性上的平等取消了主人在他們的俗世關係上所操的權柄。這樣的態度可以很容易使奴僕佔主人的便宜而不盡力履行自己的職責。使徒保羅的勸告糾正奴僕可能對自己與小組其他成員之間的弟兄關係所作出的錯誤結論。由於與主人具有主僕的關係,他們甚至更有理由要好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他們有權利為一位基督徒弟兄作事;這應當對他們成為喜樂的一個來源。
30.今日一個基督徒若在信徒督導下工作,他為什麼應當盡力而為?
30 類似地.今日基督徒若在一個信主的管工督導之下工作或受雇於一位信徒,他應當樂於盡力而為。從他的勞力得益的乃是他的弟兄。他若在工作上敷衍了事,得過且過,他便會使弟兄大失所望和感覺不悅了。(箴言10:26)他若這樣行,他對於他有義務要愛的弟兄多麼缺乏愛心!——約翰一書4:11。
31.作主人的基督徒必須將什麼勸告緊記在心?
31 在另一方面,作主人或雇主的基督徒不應當忽視一件事實,那便是:他們也有一位主人——基督。他們意識到他們必須對上帝的兒子負責;這應當影響到他們對待奴僕或雇員的方式。使徒保羅論及這點說:「你們作主人的,要公公平平的待僕人,因為知道你們也有一位主在天上。」——歌羅西書4:1。
32.我們對一些為我們工作或服務的信徒負有什麼責任?
32 再者,基督徒弟兄若以醫師、律師、電器師、木匠、鉛管匠、修理匠和類似的身份為我們服務,我們無疑要給他們公平的代價。我們若利用彼此之間的屬靈關係,遲遲不付款給基督徒弟兄,但卻將收入的一大部份花在娛樂、飲宴、奢侈品或昂貴的假期之上,這豈不是很不應當嗎?在業務方面,我們豈不想我們的信徒同工獲得他們應得的報酬嗎!我們藉此幫助弟兄謀生無疑是一件好事。弟兄若給予我們優待,我們應當對此表示感激,體會到我們的信徒同工其實並沒有義務要給我們特價或優待我們。因此,在所有這些事上,我們可以表明我們想凡事均以一種取悅我們的屬天元首,上帝的兒子,的方式而行。
妻子的順服
33.(甲)聖經對基督徒妻子提出什麼勸告?(乙)在彼得前書3:1,「照樣子」一詞含有什麼意思?
33 婚姻關係也需要人順服首領。因此,彼得用一個意思是「照樣子」的希臘字將他論及妻子順服的話與他在此之前論及在不利環境之下表現順服的訓示連接起來。我們讀到:
「照樣子,做妻子的,你們要順服自己的丈夫,叫他們、雖或有人不順從真道、也可以不用話語、藉著妻子底品行、被贏過來,因為他們親眼看見你們敬畏中貞潔的品行。」——彼得前書3:1,2,《新修》。
34.使徒彼得鼓勵妻子在什麼環境之下表現順服?為什麼這樣行可能並不容易?
34 彼得在此鼓勵作妻子的基督徒在不利的環境下表現順服。丈夫若不接受上帝的道的原則,便可能使基督徒妻子的生活變成非常艱難;也許丈夫以苛酷不仁的方式對待妻子。但是妻子並不能因此就認為自己無需行事與丈夫是一家之主這件事實一致。因此,只要丈夫的要求與上帝的律法沒有衝突,作妻子的基督徒就會盡力取悅丈夫。
35.妻子可以怎樣「不用話語」便將丈夫感化過來?
35 正如使徒彼得指出,妻子的良好榜樣可能幫助丈夫成為信徒。這樣妻子便可以「不用話語」將丈夫贏過來。但這並不是說妻子永不會將聖經的思想與丈夫分享;反之,這話的意思是,妻子會讓她那可嘉的行動成為比言詞更有力。於是丈夫便能夠看出妻子在言行上均是貞潔的,而且對丈夫懷有深深的尊重。
36,37.據提多書2:3-5說,基督徒女子應當留意什麼事以求成為堪作模範的賢妻?
36 關於基督徒妻子應當怎樣行事為人,使徒保羅論及婦女的話提供進一步的細節。他在寫給提多的信中說:
「年老的婦女要生活敬虔,不說讒言,不被酒奴役,用善道教導人,好提醒年輕的婦女愛丈夫愛兒女,並且自律、貞潔、理家、善良、順從自己的丈夫,免得上帝的道受毀謗。」——提多書2:3-5,《新譯》。
37 按照這項訓示,女子應當盡力在行事為人方面表明她體會到她一生的途徑均受耶和華上帝及主耶穌基督所鑑察。她會努力以舌頭造就鼓勵別人而非說讒言或有害的閒話。在飲食方面有節制無疑是應當的。身為妻子和母親,基督徒女子應當在愛心方面堪作榜樣,留意盡自己的本份供給家人營養豐富的膳食及使家裡整齊清潔,令人愉快。對丈夫和兒女的愛心會包括她樂於將家人的利益置於自己的利益之先。丈夫應當無法找著證據表明妻子嚴重地忽視了自己的職責。反之,他應當能夠看出,與不信的女子比較,妻子的確堪作模範。
對妝飾懷有平衡的看法
38.我們在彼得前書3:3讀到關於妝飾的什麼勸告?我們應當怎樣了解這項勸告?
38 妻子對妝飾懷有正確的看法也很重要。使徒彼得強調基督徒妻子不應當刻意以華麗的打扮妝飾自己。他說:「不要單注重外表的妝飾,就如鬈頭髮、戴金飾、穿華麗衣服。」(彼得前書3:3,《新譯》)在公元第一世紀,婦女花很多時間和精神將長髮辮成引人注意的繁複髮型,包括弦琴、號角、花環和皇冠等。除此之外,她們也喜歡將自己打扮成花團錦簇,珠光寶氣。對基督徒女子來說,如此極端留意外表的妝飾是不適宜的,因為這會暗示她一生所最注重的是她自己而非取悅耶和華上帝及主耶穌基督。再者,十分注重妝飾或時尚的女子時常會變成自大、善妒和熱中名利;這會使她們的心靈和頭腦失去寧靜的精神,以致感到挫折和煩惱。
39.為什麼妻子不應當忽視自己的儀容?
39 可是,這並不是說基督徒妻子會毫不留意自己的儀容。當使徒保羅同樣地勸勉女子不要衣飾華麗時,他同時也說:「我卻願她們用雅素的打扮、以廉恥和克己去妝飾自己。」(提摩太前書2:9,《新修》)因此基督徒妻子最好留意不要對自己的服飾、髮型和儀容漠不關心,以致引起丈夫的反感。除此之外,聖經說:「女人是男人的榮耀。」(哥林多前書11:7)顯然,慵懶怠惰,衣冠不整的女子絕非丈夫的榮耀。反之,她會使丈夫在別人面前面目無光。如果丈夫對自己的儀容感覺合理的自豪,妻子的不整潔會使丈夫大感不悅。因此,基督徒女子的衣服和妝飾若顯示她在揀選端莊、大方和得體的衣飾方面其有良好的判斷力,這乃是最可喜的事。
『溫柔安靜的精神』
40.(甲)什麼使基督徒女子具有真正的美?(乙)我們不應當將『溫柔安靜的精神』與什麼混為一談?
40 可是,基督徒妻子真正的美其實在於她內心的為人。使徒彼得明智地勸妻子「要在裡面[內心隱藏著的人,《新修》]存著溫柔安靜的心靈,作不能毀壞的妝飾,這在上帝面前是極寶貴的。」(彼得前書3:4,《新譯》)我們不應當將這種『溫柔安靜的精神』與僅是外表的溫婉混為一談。例如,一個女子可能對一家之主低聲下氣、唯唯諾諾。可是,她的內心卻可能剛愎自用,企圖設法左右自己的丈夫。
41.女子可以怎樣決定『溫柔安靜的精神』是她的永久妝飾的一部份?
41 對真正具有『溫柔安靜的精神』的女子來說,這種謙卑的精神乃是她真正內在的人的一項反映。女子可以怎樣決定這種精神是否她的永久妝飾的一部份呢?她可以問問自己:『我的丈夫若有時不體貼、不講理或逃避責任,我便會怎樣呢?我是否時常深感不悅,大發雷霆而苛刻地批評丈夫的弱點?抑或我通常力圖保持內心的鎮定而避免公開與丈夫爭吵?』具有『溫柔安靜的精神』的女子並非僅是在表面上看來平靜,內心卻好像個活火山一般準備隨時爆發。不,在惱人的環境之下,她會極力在外表和內心方面均保持心平氣和,使旁觀者對她所表現的內在力量和仁慈的行事方式獲得深刻印象。
42.據彼得前書3:5,6說,誰其有『溫柔安靜的精神』?
42 在基督之前的時代,敬畏上帝的女子均表現『溫柔安靜的精神』。使徒彼得指出這件事實說:
「因為古時仰望上帝的聖潔婦女,正是這樣妝飾自己,順服丈夫』像撒拉聽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一樣;你們若行善,不怕任何恐嚇,就是撒拉的女兒了。」——彼得前書3:5,6,《新譯》。
43.什麼表明撒拉是個仰望上帝的「聖潔婦女」?
43 撒拉是基督之前的「聖潔婦女」之一,她將希望和信心均寄託在耶和華之上。不像因為留戀回顧所多瑪而死於非命的羅得之妻一樣,撒拉甘願撇下吾珥的種種舒適享受,終其餘生繼續與丈夫亞伯拉罕同住在帳篷裡。她與亞伯拉罕一同仰望在上帝統治之下的一個永久居所。(希伯來書11:8-12)撒拉無疑絕沒有過度重視物質資財和舒適。她的生活方式顯示她具有屬靈的眼光。撒拉體會到上帝會在她復活時給予她豐富的獎賞。類似地,今日的基督徒女子也明智地以取悅耶和華上帝為一生的主要目標。——可參閱箴言31:30。
44.什麼證明撒拉對丈夫懷有深深的尊重?
44 俊美的撒拉對丈夫懷有深深的尊重。當有不速之客到訪時,亞伯拉罕毫不猶豫地對他的忠心伴侶說:「你速速拿三細亞[0.6蒲式耳;22公升]細麵調和作餅。」(創世記18:6)在同一天,撒拉稱亞伯拉罕為「主」。既然她只是在心裡這樣說而沒有別人在旁聽見,這清楚表明她對丈夫懷有衷心的順服。——創世記18:12。
45.什麼表明撒拉並非個性軟弱?
45 可是,撒拉並不是一個個性軟弱的女子。有一次她留意到埃及女奴夏甲的兒子以實瑪利「戲笑」她自己的兒子以撒,撒拉遂堅決地對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但她其實只是對亞伯拉罕提出有力的請求而非盛氣凌人地提出強硬要求或吩咐亞伯拉罕如此行,這從耶和華嘉許撒拉的請求一事足以見之。全能的上帝留意到撒拉懷著正確的精神提出請求,於是吩咐亞伯拉罕允其所請。——創世記21:9-12。
46,47.(甲)一個表示自己的意見及採取主動的女子可以怎樣表示她具有順服的精神?(乙)我們應當期望敬畏上帝的女子有什麼表現?
46 同樣地,順服的基督徒女子無需唯唯諾諾,毫無主見。她可以表達明確的個人見解,並且採取主動處理若干對家庭幸福具有重要性的事項。但是她會留意記得丈夫的願望和感覺,在購買物品、布置家庭或照顧其他家務時受其指引。她若對於某項活動或要購買一項花費較大的物品時不甚清楚丈夫的意見,她可以預先與丈夫商量而避免引起難題。藉著以一種令上帝喜悅的方式履行妻子的職責,她也會贏得丈夫的歡心,使丈夫沒有任何充分理由對她感覺不滿。這樣的妻子通常會贏得家人的敬重。她的情形會像箴言31:11,28所描述的能幹妻子一般:「她丈夫心裡倚靠她……她的兒女起來稱她有福,她的丈夫也稱讚她。」丈夫若深信妻子會行事明智而不致危害家庭的福利,便不會覺得需要定下許多規條以防止妻子操取不智的行動。在夫妻之間會有良好的默契存在。妻子在照料家庭事務方面會能夠盡量發揮自己的才幹和進取的精神。這會為她帶來很大的喜樂。
47 若要按照聖經的意義作一個敬畏上帝的女子,基督徒妻子需要勤懇及採取主動幫助別人。因此她不會是一個庸懦無能,唯丈夫之命是從的女子。(可參閱箴言31:13-22,24,27。)這從聖經對第一世紀有資格接受登記的基督徒女子所作的描述足以見之。我們讀到:「寡婦記在冊子上,必須年紀到六十歲,從來只作一個丈夫的妻子,又有行善的名聲,就如養育兒女,接待遠人,洗聖徒的腳,救濟遭難的人,竭力行各樣善事。」(提摩太前書5:9,10)請留意她的善行記錄追溯到她是「一個丈夫的妻子」的時候。因此,我們不應當把缺乏進取心與慵懶的精神誤以為是「溫柔安靜的心」。
表現與基督相若的精神而得益
48.作妻子的基督徒可以怎樣成為與上帝的兒子更相似?
48 既然基督『為所有門徒立下他們應當跟從的模範』,基督徒妻子在面對不利的環境時應當努力效法基督的榜樣。(彼得前書2:21)這需要作妻子的基督徒忠實地檢討一下自己的言論和行為。然後,藉著敬虔地考慮耶穌基督所立的榜樣以及繼續懇求耶和華上帝以聖靈幫助她成為較好的妻子,她便會具有「基督的心」至較大的程度。(哥林多前書2:16)別人會留意到她的進步。我們愈想念一個我們所愛的人的種種美德和可嘉的行為,我們便愈渴望與這人相若。
49-51.(甲)為什麼妻子實踐聖經的原則總是明智之舉?(乙)謹守聖經的教訓可以帶來什麼美好的裨益?(丙)基督徒女子應當不害怕什麼「恐嚇」?為什麼?
49 即使丈夫不體貼、不講理或逃避責任,妻子仍然可以深信實踐聖經的原則會在環境許可的範圍內導致最好的結果。妻子若對丈夫所作的每一項錯誤決定均大事批評,以致將聖經吩咐妻子要順服的勸告視若無睹,這樣行對她並沒有什麼益處。即使人犯了錯,他們仍有為自己辯護的傾向。因此,妻子若每逢丈夫處事不當便小題大做,她就可能引起一種與她想見到的結果剛相反的反應了。丈夫可能更決心不理會妻子所說的話,以求證明他並不需要妻子的勸告。在另一方面,妻子的反應若顯示她意識到我們有罪的人無法完全避免在判斷方面犯錯誤,丈夫便遠較可能在下次考慮妻子的意見。他會發覺比較容易使他的自尊心不受事情所影響。
50 藉著以仁慈、溫和的方式鼓勵丈夫,基督徒妻子可能使丈夫嚴肅地考慮一下自己的處事方式,然後開始在生活上作出改變。即使丈夫的進步頗為緩慢,妻子亦能獲得一項立即的獎賞。這獎賞是什麼呢?她得以避免公開與丈夫對抗所導致的巨大感情壓力、怨憤和不愉快。——箴言14:29,30。
51 妻子在言論和行為方面緊守聖經的原則未必一定能使不信的丈夫成為基督徒。但是她仍然可以因為確知自己的行徑『是上帝所喜悅的』而深感滿足。身為妻子和母親,她履行自己職責的可嘉方式形成了她的善工記錄的一部份;這有如存放在天上的財寶一般。這種財寶會為她贏得上帝的祝福而帶來豐盛的獎賞。(馬太福音6:20)由於體會到在上帝面前保持良好地位的重要性,她應當『繼續行善』而不怕「任何恐嚇」——由於她是耶穌基督的門徒而招致的任何辱罵、威嚇或反對。她不會因為恐懼便捨棄她與耶和華及上帝愛子的關係,反之她會將這種經驗視為為基督受苦。這樣她便可以證明自己是表現順服精神的撒拉的女兒,是一個懷具信心的敬虔女子。
「按照知識」
52.當彼得對基督徒丈夫提出勸告時,他採用希臘文的「同樣地」一詞含有什麼意義?
52 「正如妻子由於與丈夫的關係而負有若干職責,同樣地丈夫也因為與妻子的關係而負有若干職責。使徒彼得提醒丈夫們留意這點。他以「同樣地」一詞的希臘字將他對丈夫們提出的勸告與他在較早時候給妻子們的勸告連接起來,說:
「你們作丈夫的,要同樣地 繼續按照知識與她們同住,予她們以女性較弱的器皿所應受的尊重,因為你們也和她們一樣是生命的恩典的承受者;這樣你們的禱告便不致受阻礙了。」——彼得前書3:7,《新世》。
53.丈夫與妻子同住的方式應當受什麼所指引?
53 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受上帝感示的使徒,他本身是個已婚的人,首先指出丈夫與妻子同住的方式應當受「知識」所指引。(馬可福音1:30;哥林多前書9:5)無疑丈夫想對妻子——她的感覺、長處、短處和好惡——有清楚的認識;但甚至更重要的是,丈夫應當知道,他自己身為基督徒丈夫所負的責任。藉著真正認識自己的妻子以及上帝委派給他的角色,丈夫可以『繼續按照知識與妻子同住。』
54.行使首領的職權需要什麼條件?
54 聖經表明丈夫是妻子的首領。但丈夫並不是絕對的首領,因為他自己也必須在處理家庭事務方面順服耶穌基督的首領權。聖經告訴我們:「基督是男人的頭。」(哥林多前書11:3,《新譯》)使徒保羅寫道:「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以弗所書5:25)這樣,上帝的兒子對待基督教會的方式成為丈夫在履行家庭義務方面的榜樣。耶穌對教會行使首領權的方式無疑絕非暴虐專橫或殘暴不仁。他甚至為教會犧牲自己的性命。因此,丈夫雖然是首領,卻無權轄制妻子,將妻子當作僕婢看待。反之,這使丈夫有責任表現自我犧牲的愛心,甘願將妻子的福利和利益置於自己的個人願望和喜好之先。
55.既然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榜樣,基督徒丈夫應當怎樣行?
55 既然耶穌基督為丈夫們立下完美的榜樣,他們最好熟知耶穌怎樣對待他的門徒。更重要的是,丈夫們應當在履行家庭責任方面力求與上帝兒子所立的榜樣一致。耶穌基督在地上時曾悉心照料門徒而為他們做過許多事,讓我們僅考慮一下其中的幾件事。
56,57.(甲)上帝的兒子怎樣對門徒的靈性福利表現真摯的關注?(乙)鑑於耶穌所立的榜樣,丈夫可以向自己提出一些什麼問題?
56 上帝的兒子真正關心門徒的靈性福利。即使有時他們對重大的事情了解比較遲鈍,他並沒有對他們感覺焦躁不耐。反之他撥出時間將事情向他們解釋清楚,並且留意使他們真正明白他的教訓。(馬太福音16:6-12;約翰福音16:16-30)當他們在體會彼此之間的關係方面繼續有難題時,耶穌再三向他們強調他們需要謙卑地為別人服務。(馬可福音9:33-37;10:42-44;路加福音22:24-27)在他與門徒同處的最後一晚,他進一步強調他對謙卑這個問題的教訓,親自為門徒洗腳而立下榜樣。(約翰福音13:5-15)耶穌也考慮到門徒在能力方面的限制,因此他並沒有將過於他們在當時所能了解的資料傳授給他們。——約翰福音16:4,12。
57 因此,基督徒丈夫可以問問自己:『我對妻子和兒女的靈性福利關懷到什麼程度?我有留意使他們真正了解聖經的原則嗎!我有留意到他們表現錯誤的態度和行動嗎!我有清楚向他們說明為什麼 這樣的態度和行動是不對的,以及為什麼 他們應當作出改變嗎?我有考慮到他們的能力限度,並且留意避免對他們要求過高嗎!』
58.丈夫可以怎樣效法耶穌的榜樣,考慮到家人在身體上的需要?
58 上帝的兒子也小心留意到門徒在身體方面的需要。當使徒們作完一次傳道旅行回到耶穌那裡向他提出報告時,他說:「你們來同我暗暗的到曠野地方去歇一歇。」(馬可福音6:31)類似地,丈夫會明智地留意使妻子和兒女在日常生活上有適當的時間鬆弛他身心以恢復體力。
59,60.(甲)耶穌基督怎樣對門徒表現信任?(乙)這可以怎樣幫助丈夫行使首領的職權?
59 在行使首領權方面,耶穌基督並沒有定下一長串繁瑣的規條去縛束教會的分子。反之,他給門徒一些真正重要的命令和指導方針,藉此幫助他們在處理生活種種難題方面作出正確的決定。他那自我犧牲的愛心,連同他對門徒的信任,在實際上「迫使」他們以同樣的愛心報答他而盡力取悅他。——哥林多後書5:14,15;可參閱提摩太前書1:12;約翰一書5:2,3。
60 同樣地,丈夫若對妻子表現信任,這對於保持婚姻的快樂有很大幫助。妻子若在照料自己的責任方面沒有任何採取主動的自由,她不久就會失去工作的喜樂了。她會覺得在運用自己的知識、才幹和能力方面處處受制,結果使她感覺大受挫折。在另一方面,丈夫若將若干重要事項交給妻子憑自己的良好判斷力去處理,她便會以使丈夫喜悅的方式處理事務,同時亦為自己帶來很大的樂趣。
「予她們以女性較弱的器皿所應受的尊重」
61-63.(甲)關於丈夫應當怎樣對待妻子,聖經有什麼訓示?(乙)丈夫若真正尊重妻子就會避免怎樣行?(丙)在重要的家庭事務上,丈夫應當願意怎樣行?(丁)在作最後決定時,為什麼僅是考慮到妻子所說的話是不夠的?
61 丈夫一方面會按照他對妻子為人的認識以及他對妻子所具有的聖經責任的認識與之同住,同時也會予妻子以「女性較弱的器皿所應受的尊重」。與男子比較,女子的身體結構通常使其體力受到更大的限制,因此女子是「較弱的器皿」。但是她在家庭裡卻居於一個受人尊重的地位。以下所引使徒保羅的話足以說明丈夫可以怎樣對妻子表示尊重:「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以弗所書5:28,29。
62 丈夫通常並不會貶低自己的成就,使自己看來庸懦無能,也不會使身體受到虐待或忽視自己對休息和消遣的需要。他不想被人視為「無用之人」,反之他想在別人眼中具有一個尊嚴的地位。丈夫若真正是個基督徒,就不會肆意取笑妻子的弱點,藐視她或使她感覺一無是處。反之,正如他想自己受到別人的尊重和體貼,他亦會以同樣的方式待妻子,使她感覺受人賞識和需要。
63 妻子若要在家庭裡享有一個受人尊重 的地位,丈夫就必須願意以真正合理的方式與妻子討論家庭的事務以探悉她的思想和主張。妻子應當能夠不受拘束地表達自己的意見,深知當他們討論嚴肅的問題時,丈夫不會將她所說的話一笑置之,反之,他會予以適當的考慮。(可參閱士師記13:21-23;撒母耳記上25:23-34;箴言1:5,6,8,9。)除此之外,丈夫應當小心留意妻子的言外之意。內心深沉的感覺可以藉著說話的聲調、面部的表情或缺乏熱心而表現出來。(可參閱箴言15:13。)一個熟悉自己妻子的丈夫不會將這些事置之不理,一意孤行而引起不必要的煩惱。
64.在什麼時候丈夫不會對妻子讓步?為什麼這是有益的?
64 當然,丈夫既是一家之主,他若真正相信依順妻子的願望就會使整個家庭的利益受到損害,他便不會對妻子讓步。(可參閱民數記30:6-8。)他體會到按照聖經說來,他有義務要緊守他有充分理由相信是對的事,即使他的妻子感情用事,吵鬧啼哭。丈夫若不顧自己較佳的判斷力而依順妻子的要求,那就會羞辱上帝了,因為上帝將一家之主的地位授予男子。事情若在後來為家庭帶來艱辛,這可以使他對妻子感覺憤恨。在另一方面,他若保持堅定,緊守他切實相信是正確的途徑,這便會使家庭得益。他的決定若是在作過禱告之後按照聖經原則而作的,他的妻子很可能會在後來看出丈夫所作決定的明智,並且感覺慶幸丈夫能夠保持堅定。這會加強妻子對他的尊重,並且能夠促進妻子及整家人的快樂。
一個屬靈的理由
65.基督徒丈夫有什麼屬靈的理由要「按照知識」與信主的妻子同住?
65 基督徒丈夫有一個有力的理由要「按照知識」與相信的妻子同住而予以適當的尊重。這並非僅是為了使家庭更加和睦的緣故。基督的使徒彼得向信徒同工表明一個甚至更大的理由。他指出丈夫與妻子「一樣是生命的恩典的承受者」。藉著犧牲自己的生命,耶穌基督為男子和女子打開從罪與死獲得釋放而享永生的機會。因此,妻子可以像丈夫一樣在上帝和基督面前享有蒙嘉許的地位。由於這緣故,丈夫有嚴肅的理由要小心避免將妻子當作在上帝眼中價值不及他的次等公民對待。
66.夫妻若不按照聖經的訓示處理婚姻的事務,為什麼這會對靈性造成嚴重的損害?
66 夫妻若不按照耶穌基督對待教會的榜樣去處理婚姻的事務,便會對雙方的靈性狀況均產生有害的影響。不錯,他們的『禱告會受到阻礙』。夫妻在家庭裡若時常發生爭吵口角,小氣易怒,懷恨於心及行事苛刻不仁,他們就會很難在禱告中向上帝提出懇求,因為人若在心裡感到自己的不是,便不能放膽向上帝說話。(約翰一書3:21)此外,耶和華上帝也定下了條件,禱告必須符合他的條件才會蒙他垂聽。人若冷酷無情,不願寬恕別人的過錯,上帝就不會垂聽他們求助的禱告。(馬太福音18:21-35)唯獨努力使生活與上帝的命令一致的人才會蒙他垂聽。(約翰一書3:22)丈夫或妻子若沒有在婚姻中效法耶穌基督對待教會的榜樣,就不能期望上帝幫助他們應付他們的難題。在另一方面,夫妻若忠心地順服聖經的訓示,他們就必定可以贏得上帝的嘉許和祝福。這無疑是順服上帝愛子的首領地位所帶來的一項美好獎賞。
在基督徒小組中表現順服。
67.據馬太福音23:8-11說,基督徒小組的成員應當懷有什麼態度?
67 在基督徒小組裡,我們也真正需要承認基督的首領地位。這項承認會影響到小組各分子彼此之間的態度和行為。據耶穌自己說,他的教會是個弟兄團體。他對門徒說:「你們不應該被稱為『老師』,因為你們彼此都是弟兄,只有一位是你們的『老師』。你們不要稱呼地上的任何人為『父』,因為你們只有一位在天上的『父』。你們也不應該被稱為『領袖』,因為你們唯一的『領袖』就是彌賽亞。你們當中誰是最偉大的,就得做大家的僕人。」——馬太福音23:8-11,《現譯》。
68,69.(甲)既然小組是個弟兄團體,我們不應當在什麼方面越禮犯分?(乙)提摩太在對待小組的分子方面必須將什麼事情緊記在心?
68 因此,小組裡沒有人應當妄自尊大。反之,在小組裡作長老和教師的人必須效法主基督,謙卑地為弟兄服務效勞。可是,既然小組是由男女老幼所構成的一個弟兄團體,小組的個別分子不應當在對待別人方面越禮犯分。使徒保羅勸告提摩太說:「不要嚴厲責備老年人,卻要勸他好像勸父親;勸青年人好像勸弟兄;勸年老的婦人好像勸母親;存著純潔的心,勸青年女子好像勸姊妹。」——提摩太前書5:1,2,《新譯》。
69 保羅寫這段話時,提摩太很可能已三十餘歲。雖然提摩太是個受任命的長老,保羅卻吩咐他要記得他的年紀仍然比較輕。若有老年人需要糾正,提摩太不應當嚴詞責備他,反之應當懷著兒子站在父親面前的恭敬態度向之提出懇求。(可參閱創世記43:2-10所載雅各的兒子懇求他的恭敬方式。)他也必須對較年長的婦女表現體貼和仁慈,好像對待母親一般。甚至對青年男子,提摩太也不能越禮犯分,反之,他對待他們應該好像待所愛的親兄弟一般。由於男子受異性所強烈吸引,保羅很適當地提醒提摩太對待青年女子要好像對待自己的親『姊妹一般,存著純潔的心。』這意味到當他與青年的基督徒女子交往時,他必須在思想和言行上均保持清白純潔。
70.(甲)為什麼我們需要表現順服的精神才能在小組中保持良好的行為?(乙)什麼可以幫助人保持順服的精神?
70 在我們與小組其他分子的關係上,我們需要表現謙卑的精神才能安分守己而非越禮犯分。因此使徒彼得有理由要勸勉基督徒說:「你們青年人要順服年長的。」(彼得前書5:5,《新譯》)青年男子應當努力與較年長的男子合作,特別以小組中受任命的長老為然。青年男子對較年長的人說話或行事的方式若是他絕不會想到用來對待自己的親生父親的,那就無疑不對了。但是青年男子可以怎樣行以求保持順服的精神呢?他會發覺思念較年長的弟兄各種可嘉的美德及忠心服務的記錄會對他頗為有益。這也可以增加他對這些人所懷的愛心和體會。——可參閱希伯來書13:7,17。
71.「以謙卑為裝束」是什麼意思?
71 當然,彼得並非僅是鼓勵青年男子順服較年長的男子而已。他繼續說:「就是你們各人也要彼此以謙卑為裝束。」「以謙卑為裝束」一詞在原文含有將謙卑繫在自己身上的意思。這種「謙卑」應當像奴僕所著的圍裙或所穿的袍服一般。因此,彼得鼓勵我們養成一種樂於為別人服務及造益別人的精神。我們懷著敬意對待小組所有的分子,給予他們配得的尊重,這是一件多麼美好的事!這樣的途徑會贏得耶和華的祝福和嘉許,因為彼得補充說:「上帝敵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彼得前書5:5,《新譯》。
72.表現適當的順服會帶來什麼獎賞?
72 的確,我們表現與聖經教訓一致的順服會帶來豐盛的獎賞。這樣行永不會使一種惡劣的情況進一步惡化,反之這會使我們能夠在上帝和人面前保持清白的良心。順服政府權威、雇主、監督或不信的丈夫可以對人作一個美好的見證,使人體會到真正基督教的價值及幫助別人成為上帝愛子的門徒而享有永生的希望。以我們自己而言,我們可以確信耶和華上帝必定會因為我們跟從一條蒙他喜悅的途徑而賜給我們豐盛的獎賞。不錯,對權威的適當順服乃是我們在現今享有最佳生活方式的一個主要部份。